银行与公司贷款合作协议书(大全5篇)

时间:2023-09-19 20:43:49 作者:雨中梧 银行与公司贷款合作协议书(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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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公司贷款合作协议书篇一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资本的社会功能,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中“三农”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积极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有效途径, 家企业拟合作成立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基于此目的,各协议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作共赢的原则,对成立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主要事项,达成本协议,约定共同遵守。

二、公司结构

1、公司名称为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人住址为 。

2、 小额贷款公司由2个股东(即协议人,以下皆指协议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 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的股份; 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的股份; 出资 万人民币,占 %的股份。

3、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4、公司成立董事会,设立监事。大股东即占公司股份最多的协

议人担任董事长,其他股东担任董事、监事。

5、股东、董事、监事的职权要分明,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议,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做到公司经营状况对股东、董事、监事透明。

三、经营情况

1、公司须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制度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案。

2、如公司的业务涉及到股东个人,则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业务流程办理,不能有特例,必须对其他股东负责。

四、利润分配

1、从公司成立第一年起,每年度从总利润里拿出50%,根据各位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各股东完全收回出资金额后的次年起,每年度从总利润里拿出20%,根据各位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五、增资、撤资、股权转让

1、增资、减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可以增资、减资,但股东增资、减资的程序、金额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责任承担

1、各股东必须按出资所占股份比例,先将其中5%的出资存入一个固定账户,作为保证金和成立公司所需的费用。

2、各股东必须按时足额认缴股份出资,若不能按时认缴股份出资,则未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已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扣除第六条第一款所述的保证金并承担公司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保证金按已出资的比例分配给已按时出资的股东,作为损失赔偿。

3、如因部分协议人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而造成其他协议人损失,则过错方应承担其他非过错方的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协议人自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八、若各协议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各协议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各协议人各执一份,两份存档,经各协议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协议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

协议人:

日期:

委托人(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贷款人):丰城市洪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为明确贷款支付事宜,甲方和乙方经平等协商,甲方选择委托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因借款人与贷款人已签订编号为 的《人民币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单笔提款金额(大写) 万元,采用《付款委托书》方式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指定的支付对象账户。

3、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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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公司贷款合作协议书篇二

贷款方:___________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 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 份,公证机关1 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银行与公司贷款合作协议书篇三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银行与公司贷款合作协议书篇四

甲方:大洼恒丰村镇银行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大洼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我县常住人口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和创业,根据《盘锦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盘锦市就业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经联合审批小组审查同意后,甲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并与被保证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或《抵(质)押反担保合同》。甲方根据借款人申请书和与乙方签订的《保证合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甲方所授权的分支机构可依据本协议与乙方签订《保证合同》。

[2017]238号)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放款通知单》方可办理贷款手续。

否则,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专户设置小额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与甲方为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发放贷款的额度之比最高为1:5。发生担保基金不足时,甲方通知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弥补不足部分。

第五条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需展期的,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申请展期一次。

第六条 甲方在对借款人放款时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

第七条 乙方为借款人提供的担保方式采取连带责任保证。

第八条 乙方担保的贷款到期后,经甲方组织催收后仍未归还的,由甲方向乙方出具代偿通知书,乙方接到通知书经核实后,在三个月内向甲方代偿。

乙方代偿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双方有权了解对方的信息情况。任何一方如知悉已出现或可能出现贷款风险时,应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另一方,并商议和采取对应措施,以防范和化解贷款损失和风险。

若其中一方未遵守本协议规定,另外一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协议的中止或终止不影响乙方对甲方担保责任的履行。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展两年。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补充、修改或解除。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一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甲、已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行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丙方:

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小额贷款公司开户、结算、资金监测事宜,达成如下服务合作协议:

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唯一合作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存款户。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等金融服务。

乙方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人员培训服务。

二、丙方委托乙方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收付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异常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报告:

(一)无合理款项收支情况说明的资金流入或流出;

(二)发生大额或短期内频繁的现金交易;

(四)多方开户,或借用、冒用他人账户从事业务活动;

(五)基本结算户资金余额小于或等于200万元;

(六)其他违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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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公司贷款合作协议书篇五

甲方:银行

乙方:担保公司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权先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约代偿。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该款项进帐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帐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该些已发生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并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

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小额贷款公司开户、结算、资金监测事宜,达成如下服务合作协议:

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唯一合作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存款户。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等金融服务。

乙方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人员培训服务。

二、丙方委托乙方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收付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异常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报告:

(一)无合理款项收支情况说明的资金流入或流出;

(二)发生大额或短期内频繁的现金交易;

(四)多方开户,或借用、冒用他人账户从事业务活动;

(五)基本结算户资金余额小于或等于200万元;

(六)其他违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的行为。

放、收回及利息收付均通过在乙方开设的账户进行。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违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的资金收付及结算服务时,乙方有权拒绝,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积极争取为开户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最高不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五、甲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重的,乙方可以拒绝再继续为其提供开户、结算服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监管部门可要求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另行更换开户银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提请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

六、本协议签订后,如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而使本协议内容与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方各执一份,报市金融办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 2 —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温州联盟信誉担保中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即乙方股东):

为活跃实行各级政府、有些拔擢中小公司的有关方针,尽力减轻中小公司融资难、担保难疑问,协助和培育中小公司创业开展,加强中小公司信誉担保系统建造,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密切协作,防备危险的准则,经洽谈一致,缔结本协议:

一、协作规模

三方协作撑持的目标契合《关于印发中小公司规范暂行规则的告诉》(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则规范的各类中小公司,乙方联络实际情况,向甲方引荐要点生长型中小公司客户,由乙方及丙方一起供给连带职责担保,单户、单笔担保授信敞口准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担保授信总量2.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越一年。

二、协作方法

依据三方构成的协作意向,由乙方作为中小公司生长授信项目的担保渠道,乙方或乙方依据丙方成员向其引荐的项目,经乙方审议赞同后统一贯甲方引荐,并由乙方与丙方一起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详细授信担保操作示意图如下:

三、职责分工

甲、乙、丙三方应严格监督乙方引荐的融资客户授信的使用情况,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回笼情况进行盯梢查看,三方树立互通信息、定时联络准则。

(一)甲方职责

1、甲方依照内部授信流程完成对乙方及丙方的信誉评定,断定协作额度。

3、甲方对乙方、丙方及其引荐的客户供给优质高效的金融效劳,并及时发放授信。

(二)乙方、丙方职责

1、乙方、丙方担保的授信,应向甲方出具契合其规章规则的担保决议书。

2、乙方、丙方与甲方签定最高额确保合同,为乙方引荐的融资客户在甲方的融资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3、乙方、丙方担保的公司,准则上需求在甲方开立根本账户,告贷期限内账户的经营性结算量须到达与甲方授信占比匹配,但不低于总出售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树立和完善对担保项目保前、保后的查询、审议准则,把握告贷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信情况,协作甲方加强对告贷公司的监管,实行有关授信条件。

四、根底确保金准则

1、乙方出资800万元,存入在甲方开立的根底确保金专户中,作为危险防备的预备。

2、乙方引荐的融资客户未能如期偿还授信本息及有关费用,乙方、丙方也未在约好的时间内实行确保职责的,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根底确保金专户中扣划相应的金钱。

3、当根底确保金专户中的余额少于800万元时,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差额有些补足。

4、当乙方、丙方担保职责悉数免除时,甲方交还800万元根底确保金。

五、事务确保金准则

1、在甲方授信发放前,丙方成员须按不低于担保金额10%的'份额,将事务确保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事务确保金专户;当事务确保金专户(转载自网#url#,请保存此符号。)余额少于丙方成员向乙方引荐的担保余额的10%时,该成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差额有些补足。

2、乙方引荐的融资客户未能如期偿还授信本息及有关费用,乙方、丙方也未在约好的时间内实行确保职责的,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事务确保金专户中扣划相应的金钱。

3、乙方或丙方成员实行完相应确保合同的职责和职责后,经甲方赞同,能够将相应的确保金退回。

六、危险处置准则

1、乙方引荐的客户或他方所供给的抵(质)押物须典当挂号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反担保物。

2、乙方引荐的融资客户不能如期、足额偿还授信本息时,乙方、丙方须催促其及时还本付息,3个工作日之内,乙方须实行连带确保职责。若遇季末,须在季末前实行确保职责。

3、乙方或丙方如未在约好的时间内实行相应的确保职责的,甲方有权先从事务确保金专户中直接扣划确保金;如缺乏的,再从根底确保金专户中扣划,直至相应的连带确保职责实行结束。

5、乙方实行确保职责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主合同的责权转让给乙方,责权转让合同别的签定。扣收的各种确保金则作为乙方采办该逾期告贷及担保权益的价款组成有些;采办价款包括逾期告贷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及甲方现已付出的完成债务的费用。

6、当乙方、丙方担保的授信不良率到达2%时,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丙方的协作,直至担保不良率降到2%以内。

七、协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协作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如无贰言,协议有效期主动延展1年。

八、违约职责

若甲方不实行或怠于实行本协议或确保合同约好的职责,乙方、丙方有权挑选停止本协议约好的协作事务,但乙方、丙方既有的担保职责应当持续实行。

若乙方、丙方不实行或怠于实行本协议或确保合同约好的职责,甲方有权挑选停止本协议约好的协作事务,或依据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好宣告告贷提早到期,需求乙方、丙方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九、争议处理

本协议实行过程中如发作胶葛,由三方友爱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依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处理。

十、协议收效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并盖章后收效,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改变或未尽事宜,三方许诺友爱洽谈,另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平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拾份,协作方各执一份,具平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丙方:

平阳县兴平出资信誉担保有限职责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温州市中投信誉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温州市金桥信誉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温州嘉信出资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温州市宏诚信誉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温州民诚信誉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温州万事达信誉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温州百顺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字)

附件:《融资引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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