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实用7篇)

时间:2023-09-07 04:46:51 作者:QJ墨客 最新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实用7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篇一

20xx年上半年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相关目标要求,以提升办案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三个方面为切入点,以目标任务为主线,进一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xx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实务指南》等劳动人事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法律文书及表格,健全完善仲裁庭纪律、仲裁员工作职责、仲裁员回避制度等规章制度,增强了调解员、仲裁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推动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依法办案,提升办案质量及效能

认真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加强案件分类处理,调裁衔接、裁审衔接,简化办案程序,促进调解仲裁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受理案件后,分析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性质,着力寻找双方达成调解的结合点。办案人员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拟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调解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划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对属于受案范围的仲裁申请,尽量先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再依法仲裁,极大地提高了办案速度和结案率。今年以来,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件,结案率100%,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进一步以加强调解仲裁组织建设、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指导。

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篇二

服务企业。我局围绕承担的管理服务职责,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单位,出实招、行方便,扶持和引导企业调结构、促转变、提升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让企业满意在和平。

服务“十大工程”项目。(一)各相关科室大力配合,主动为“十大工程”项目服务,简化程序、缩短周期,不设障碍、开绿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二)按照《和平区20项民心工程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要求,各项目相继开工。第一季度大中修工程开工面共计139348平方米;南市地区大板楼节能保温改造现处于招投标阶段,等待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继续扩大准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放宽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服务群众。进一步贯彻落实窗口建设服务规范要求,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增强基层处理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为群众办实事,最大限度地把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平改坡”工程。现正积极进行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招投标、清障工作、围挡、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筹备。

违章建筑、拆改建筑外檐认证工作。我局指派业务骨干参与指挥部相关整治任务,同时积极协助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赤峰道、营口道、气象台路的违章建筑和拆改建筑外檐问题的认证工作,共计73户。

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6项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的不断调整扩大,做好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与衔接。二是积极与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加强协作,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定期培训、核查制度,完善指导、监督职能。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新增1046户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一季度,我们全力以赴抓好拆迁管理工作,加大拆迁保障力度。积极化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进一步加大对《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八个配套规定的培训力度;规范拆迁程序,认真办理拆迁许可证,严格听证制度,做好行政裁决、行政强迁及司法强迁工作,强力推动拆迁;妥善处理拆迁信访问题,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保持拆迁工作的稳定局面,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拆迁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拆迁面积27000平方米。

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对已实施物业管理的采取有效手段控制退管现象的发生。理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一者之间的关系,管理人实行走动式管理,亲临服务一线,直接了解业主需求,保证服务质量。同时建立汇报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旧楼区接管标准,对于符合接管条件的旧楼区达到100%接管, 并全部实施准物业管理。

我局始终把为群众修好房,当作民生问题的大事抓。春节假期一过,主管局长带领修缮科深入各房管站,抓好修缮计划的落实。

20xx年我局修缮任务100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各项重点工程和修缮任务已全面展开,大中修工程开工面达139348平方米。同时,在抓好正常修缮项目的开工、工程进度的基础上,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到30%以上,努力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

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篇三

培训制度常态化。我院高度重视对员工思想政治、职业素养的培养,年初制定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使培训成为员工自我提升、自我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的一项重要手段。邀请市仲裁、法院、社保、医保、心理咨询等部门就工作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开设专题讲座8次,并通过院内交流等方式带动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丰盈和提高。年初开展的“感悟十八大、汇聚正能量”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系列讲座共计7场,通过邀请区法院、局政风办、局工会、组织人保科等部门专家领导开设专题讲座,观看诺贝尔文学奖视频、传达市局政风行风会议精神等,在开年即集中火力,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及业务能力。

考察调研收获丰。4月初组织业务骨干至xx市人社局及仲裁院进行工作调研,对其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中心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争议预防工作机制和便民举措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留下深刻印象。我院迅即就太仓经验展开研讨,并制定详细的改进计划,落实仲裁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措施。

2、仲裁人员管理针对性强

专职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按照市局仲裁处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仲裁业务培训。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专职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培训。在去年大部分人员通过国家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书换证考试的基础上,本年度内及时梳理因产假等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培训人员情况,上报市仲裁,落实培训发证工作。二是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的员工,侧重管理水平的`提升。适时提供管理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其具备现代管理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从事业务办案工作的员工,则结合员工的成长阶段和业务水平,设计两套成长方案:一类是书记员晋升仲裁员的成长机制;一类是专家型仲裁员的培养机制。同时,仲裁院结合员工自身特点,定期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和从事业务办案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换,帮助员工确立最佳的职业定位。

兼职队伍管理。2012年5月起市局组建由工会、律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人员组成的兼职仲裁员队伍充实到我区案件审办日常工作中,形成了市局选聘、区县使用的统一管理模式,为减轻办案压力提供了较大帮助。本年度至今,10余名兼职仲裁员在闵行仲裁院开展案件审办工作,共计办结案件213件,累计调解率63%。积极配合市局有关兼职仲裁员管理要求,为其提供如就餐等后勤保障,并配备专门的书记员辅助办案,实行案件质量全流程把控等服务,为其顺利高效办案提供了优质环境。针对近期结案压力,我院积极联系发动条线内各部门、区总工会以及企业联合会骨干力量参加市局组织的仲裁院资格证培训,充实兼职仲裁员队伍。

编制内外统筹。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仲裁辅助人员实行同一对待、统一管理的方针。在员工成长方面,将仲裁辅助人员一同归入年度培训范围,提高其综合素质;在关怀员工方面,工会福利、疗休养待遇一视同仁;在绩效考核方面,实行向制度外人员倾斜的方针,确保其收入待遇。通过各项措施,确保仲裁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稳定。

3、人文素养培育广搭平台

交大实习基地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建设,实习基地完成多个批次的实习生带教、联合辩论赛和模拟仲裁庭审工作,提升交大学生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院内仲裁员、书记员的自身带教水平和业务素养。由院内工作人员指导、交大学生实际操作的法律诊所,开办至今已接受百余人次的仲裁咨询。

本年度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共计为交大法科特班及法律本科班学生开设11次院文化建设及劳动法律实务讲座,并通过座谈形式实现双向交流,累计完成32名学生的仲裁岗位带教实践活动。法学硕士班部分学生在三季度开始,至我院进行为其三个半月的毕业实习。

《行之航(三)》编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稿第三期《行之航》,由干部职工提供幼年、少年、成年三个时期本人或亲朋好友照片的形式,为刊物文章进行配图,提升刊物纪念价值和趣味性,目前已进入最后定稿印刷阶段。

“仲裁员手记”投稿。《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与我院合作开设“仲裁员手记”栏目,我院发动干部职工勤动脑、多动笔,结合工作实践,将仲裁员在日常办案中的心得与案件进展的描述融入文章,在全市人保系统亦属首创。7月至10月已登载《劳动关系中的关联企业问题漫谈》、《我们心中的天平》、《突遇心理危机》、《离真相有多远》多篇手记,获各方高度评价。

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篇四

一、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能够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和事实如下:

6、在201月16日的庭审当中,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曾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申请人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1966元”,这就表明被申请人积极承认其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7、申请人提供的“购房客户详细情况”也证明了申请人曾经代表被申请人为客户提供一系列购房服务的事实,而这些工作,如果没有公司授权,很难想象非公司工作人员能够胜任。

另:被申请人要求每个置业顾问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单和购房人签名,都可证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因此审核单有被申请人保管,申请人无法提交。

8、申请人至今能够清楚表述其在职期间所售楼盘的户型、价格及坐落位置等详细信息及对于其所在公司内部办公环境情况,相信这也是非专业和内部人士难以办到。

9、在年2月16日的开庭中被申请人在当庭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承认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如“关于五险一金缴纳的辩解为,流动性大,申请人同意不缴纳”,“同意经济补偿金”;“业务提成已发放完毕”,等等都已说明被申请人承认与申请人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对于以上相关证据及事实,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依据《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依据所上阐述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自9月8日至2011年6月20日在职期间工资元。

关于工资,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申请人在职时间,有以下证据可予以证明:

对于以上相关证据,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予以支持。

三、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离职后未结清的业务提成金元。

2、申请人提供的“提成明细”上所有客户资料,可以印证该“提成明细”得有效性和真实性;在客户购房时,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批表,审批表内容有申请人填写,并有申请人名字及客户签名。

3、业务提成比例是有公司开会宣读告知申请人的业务提成比例,此提成比例并有公司文件和会议记录为证,但因此证据在被申请人保管和记录,依据《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4、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账户历史交易明细表”,能够充分显示出申请人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也能够推算出被申请人是按购房款1‰的标准为申请人发放业务提成金的。

对于以上事实,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9条之规定予以调查确认。及《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四、被申请人应该为申请人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和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在职期间,被申请人既未与之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也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应对其进行处罚和纠正。

五、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6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和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六、被申请人应该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在节假日的加班费元。

房地产销售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工作人员经常日平均工作十个小时以上,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得不到休息,根据《劳动法》第40条和第44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合理合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申请人在职期间,上下班时间需要通过“指纹打卡机”确认,而且现在该“指纹打卡机”仍旧存在公司,请求贵委依法调取并确认相关事实。

综上所述,对于以上请求,请求贵委依据劳社部【200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6条、第39条等规定以及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予以支持。

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王冰光

年月日

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篇五

xxxx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人力资原和社会保障局为适应劳动人事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使仲裁机构成为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窗口,圆满完成上级工作部署,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仲裁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宜调则调、宜裁则裁、侧重调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现有专职仲裁员x人,兼职仲裁员xx人,均已取得省厅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
二是健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
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县局在人、财、物各方面支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五是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
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

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xx。x%。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健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预防纠纷加强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立足**实际,积极筹划,在原来规模以上企业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新建单位、中小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已建立的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x个,调解员xxxx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个,调解员xxx人。xxxx年基层调解组织共预防化解纠纷xx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工会、劳资等管理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高中以上;
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

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篇六

从2022年5月进入仲裁委,我跟着陈老师负责受理兼办案工作。从5月份至今,跟着师傅接待、受理、送达案件150件。办案方面也是和师傅一起,跟着参与办理了 件,其中2022年完整的案件,从立案开始完整的学习的案件15件。

二、办案仲裁员情况

(一)从5月份至今,接触的仲裁员共24个,总体评价和陈老师的评价一致。

三、不足之处

(一)开庭时有些作为边裁的仲裁员大部分时间不在状态,不关心庭审活动,没有充分发挥仲裁庭的作用。

四、个人建议

(一)继续做好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本市各媒体上的仲裁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向报刊杂志投稿宣传仲裁制度,在各类报纸上发表宣传仲裁机构和仲裁制度的文章多篇。通过典型案例介绍、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扩大仲裁机构的知名度。借助各类大型活动,积极组织对外宣传。参加“3〃15”大型咨询活动和商品房展示交易大会等,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解答法律知识。

(二)建立异地仲裁委兄弟关系。加强与异地仲裁委联系,做好重要案件异地仲裁文书送达、仲裁保全等方面的协助工作。

(三)将视为送达编入仲裁规则。合同中约定“按该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按该地址送达即为有效送达方式。

仲裁院工作总结存在问题篇七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队伍的一名新丁,时刻感到自己肩负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实际工作要求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利用工作之余,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认真学习^v^理论和“三个代表” 等政治理论,认真学习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在坚持政治学习的同时,还积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涉取,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吸收外地先进办案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从而实现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裁审工作,20xx年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理各类劳动纠纷2145件,其中参加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42件,参与率达98%,涉案金额约9285万元,结案率达97%,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年终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92%的绩效考评任务指标,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归档工作。

三、扎实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进入仲裁院这个准“准司法”系统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参与案前协调等各项工作,在处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均能秉公办理,并从中学到了许多专业技能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