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随笔摘抄(10篇)

时间:2023-07-09 13:54:58 作者:曹czj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一

春意浓,花艳开,三月的微风情意重;惹芬芳,逗嫩芽,谁的一生艳阳天?

锦色的梦,缀上痴狂的心,于是,你我成了有追求的人......

风起时,想起你......

花开花落,物是人非,谁的青春已不再年少......

微风吹散了忧伤,送上一份喜悦.......

千年等待,只为佳人一笑,却未曾知,窗外花尽人无,瘦红怎染新绿?

一轮弯月悬半天,一盏残烛十年梦,谁的青春无怨无悔......

清风赏明月,乱花戏醉人,流年不等人,情又何归去?

剪不断的柳絮就像剪不断的思念,难舍难分......

那些传世的年华,沁人心脾.... ..

落叶的飘零,印上了秋的足迹,从此湮没了你的痕迹......

在哭乱一世零碎的街道,我又该何去何从......

同样的街道,上映着不同的结局......

翻译不出的对白,该怎样上演......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知者有何乎?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二

越接近黄昏,心越发的变得着急,夹杂着一丝渴望:我渴望看见那满簇满簇的绿色在眼前豁然呈现的壮景,不必有花的点缀,什么都不需要,只要那惯常的绿意照样的扑入心怀,就算只看一眼,就算匆匆的只一瞥,置身其中,心就会油然的轻轻满足,让愉悦得偿夙愿。

是如此的在心的深处默默念着,无声的渴盼着。不,一定要去,我一定要再去。看看那满眼的葱茏,好像只有如此了,一颗心才会真正的安宁。

家的感觉是很好,轻轻书写的那些句子确实不乏真知灼见,如果愿意,就这样的一直保持这样的姿态,在素常的琐屑里一样可以轻松和满足。习惯的作用?前天去了,昨天去了,所以今天也想去了。身处其中时,并没有觉得太美,甚至习以为常的,从那里经过,低头走着,仔细观赏四周都是一种奢侈,如若有,那也只是走马观花,心头是没有掠过任何一丝异样的。而此时此刻,像害了相思一样,急切的想置身其中,急切的想摄入那经常见到的、几乎习以为常的满满的绿。

世事依然喧嚣扰攘,但眼下的这份宁静的感动与知足却值得永远珍惜与记取。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三

二十岁初工作,我是打杂的实习生,除了洒扫,百无聊赖。每天翻翻报纸,看随性的文字。遇见一些文字,遇见一些人名。每一次遇见,都带给我愉悦的期许。那时候,报社记者鞠的名字,常常出现在各版,他的文字行云流水一般,收放自如。第一次知道,原来新闻也可以如此有趣。鞠是让我羡慕的人,我想有这般文字修为的人,年龄已经很大。至少,五十岁的年纪了吧。鞠,算是我文字的引路人吧。虽然,见到这名字的时候,我的文字路已经走了四年了。多梦的十六岁,我的作家梦五彩缤纷,初次绽放。鞠的文字,则让我看到现实里面文字如何开花结果。

二十二岁,我有零星的文字见诸外地报端。翻本地报纸,为了看到鞠的名字。那个名字稔熟于心,仿佛多年的朋友,只是不曾真正遇见而已。多少人充满尊崇的称他为本地名笔,他于我是遥远的。即便仰望,也望不及。喜欢手边有一本《汉语字典》,我想认识更多文字。那些文字,也是是我的遇见,我遇见了,就让它们和我一起完成心灵的旅行。我想那些文字都是有温度的,我巧妙的组合出来,可以让文字温暖我自己,也温暖别人。

本地报纸改版,越来越有味道,大气,有底蕴,我喜欢的感觉。二十九岁,第一次有文章发表在本地报纸。之后,我还会遇见鞠的名字。几年的时间,我的文字遍布那家报纸和新闻无关的各个版块,我只爱率真的写字。个性,洒脱,自然,随性。越来越多的文章发表,我的笔名也成为很多人熟悉的名字。

后来,鞠做了编辑,负责我最喜欢讲述版。我的文字一度占据那版的整版。我发了一篇文章过去,算投石问路。鞠回邮件,说起生活的点滴,对文字的感悟。鞠说,一直都以为云端中是外地人,原来就在本城。末了,附了他的qq号码和手机号码。我们成了网友,无话不说。我才知道,我以为是老头子的鞠,不过大我十四岁。鞠总说自己老了,我眼里的行云流水,更多是职业化的应景之作。鞠羡慕我的随性书写,他说我才是真正把文字运用自如的。

或许,在鞠看来,我身上有过他未曾实现的梦想吧。聊天,聊文字,鞠说,有机会一起吃饭吧,我做东,叫上另两位欣赏你的女编辑。我更喜欢神交的神秘,这一餐饭,终究只是期待。我不想看见一个人的真实,我知道真实常常像一个破碎的梦幻。原来,完美的人,和完美的遇见完美文人,只会存活在我想象里。

一起吃饭,鞠很激动,他说,“我今天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云端中。”一席人客客气气,纷纷说,“原来云端中是鞠老师的学生,名师出高徒啊。”鞠大声辩解,“不是啊,云端中才是我的老师呢。我跟她学了很多。”这个瞬间,我看着鞠高高的额头,心生许多感动。他已经发了我多篇文章,一直建议我用真实的名字。这一点固执让我不喜欢,也当然不肯承认他是我的老师了。

再后来,鞠忙了,我也忙,几乎不再聊天。鞠忙的是日日醉酒之后熬夜写新闻,而我则是白天上班晚上筑梦。我遇见一个超凡脱俗的名笔,却倾听了很多尘世里的无奈。那些光环背后,藏不住的是被酒肉吞噬健康的无奈。滴酒不沾的我,让鞠以为是奇迹,只不过是我的坚持而已。如同文字。

每一个游走文字里的人,遇见文字,如同遇见生活。我们,都只不过是世俗里的小人物,有挣扎,有梦想,有随遇而安。我突然想起,其实我是遇见过鞠的,我听过他的课,只是,近视眼又不肯戴眼镜,我看不清他的模样。那次遇见,我正黯淡,所以被我忽略不计了。其实,我更想遇见的是,另外一个自己。另一个自己,总会成为惊喜。鞠一直在鼓励我,祝我成功非凡。倘若到了那一日我成绩斐然,他还在做记者,他想进行一次对我的采访。我说,其实我更想,有一天文笔成熟了,去采访您。我们一起加油,为了那一天的到来。

我不知道,但我期待又一次的遇见!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四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11岁那年老牛被人牵走时的情形。它被人拽着牛绳走,拼命想挣脱,它哞哞叫着,不时回头望着追着跑的我,突然我看到它的眼眶有大颗的泪珠滑落。少年的心碎了。

1984年,那时候,我还呆在家乡东湖村三组,我们家有十三亩田地,由妈妈一个人耕种,牛很大程度地帮妈妈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救出来,用牛拉平板车转运秧苗,稻谷,稻草,花生等农植物。它几乎代替了一个强劳动力,四户人家共同使用一头牛,四户人家轮流着喂牛和牵牛去牛棚,每家轮流照顾五天,值周一般。

最开始我对牛非常恐惧,小时候的我小巧玲珑极像小芭比娃娃,而它又偏是个庞然大物。尤其是那双犀利的牛角挑衅似的,,在它低头吃草时狰狞地在我眼前晃动,特别是我二年级时班上来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同学,道听途说他的眼睛是被牛剜瞎的,我对牛就有些怯生生的,而我家的牛有时故意吓我,我稍走慢一点它就贴在我身后,喷一股热气,打一个响鼻吓得我鬼哭狼嚎,爸爸为了给我壮胆说:来!你试着踩在牛角上,牛会把你送到牛背上的,我半信半疑,爸示意牛低下头把我扶上牛角,牛神奇地把头缓缓向后背贴拢,我轻巧地坐到牛背上,爸爸让我自己再试试,牛仿佛能听懂我们对话似的,温顺乖巧,恰到劲道地让我上上下下,从此牛变成了我的好朋友。我骑在牛背上看书,有时还效仿张果老倒骑毛驴,它总是由着我耍闹。

也是活该那天要出事,5月的一个周日,就读于寄宿中学的哥哥放了一天的假,他读初二功课有些重,妈妈特意给他安排了比较轻松的活--放牛(就是把牛牵到有水草的地方,让牛吃饱肚皮),这样哥哥就可以边放牛边学习。那天哥哥起得很早,一上午就把牛放饱了,他把牛牵进牛棚,大约上午十一点半钟左右刚回家抢着做作业,子清太公(农村对长辈的称呼,按辈分是和我曾祖父同辈),急匆匆的来把我哥哥喊走了。据我哥哥被抢救刚醒时回忆:子清太公背着一把锹头准备去给棉花苗除草,路过牛棚发现我家的牛和隔壁的一个膘肥体壮的牛要打起来了,子清太公好心地来让哥哥赶紧去解开牛绳,牵走我家的牛,还夸张地说:万一斗牛牛被触死了,我家赔不起。勇敢的少年---哥哥到了那儿才发现两头牛的眼睛都瞪红了,畏缩不敢前进,那位太公鼓励说:不怕!我用锄头把那肥牛拦着,你快去解开你家的牛绳。可就在这一刹那,肥牛忽然发疯地向我家牛冲过来。我家的牛急了,用牛角一挑想把哥哥拨到一边去,牛角一下插穿哥哥的肺叶,哥哥被抛落在不远的地面上,倒在血泊中。

那位太公一看哥哥出事了就丢下哥哥跑了。

时间一分一秒在流逝。

等事件平息以后,妈妈跟我们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牛其实是最通人性的。可能是眼见那头肥牛要冲过来了,它想把你哥拨远一点,结果情急之中没控制好力道。但是,当我进牛棚时你哥就在它脚下十步不到的距离,它死死地用角顶住对方那头牛,用牛角绞住那头牛的牛角,把那头牛头摁在地上像打了桩似的,头皮都磨破了,血往外渗。但它没有后退。哥哥被抱走后,它再次发动总攻,等人们用火把将两头牛分开时我家牛虚脱了。

老牛不老,论生理年龄不过中年。但经过激战体力耗损巨大,好久都不能康复。它像个做了错事的人,还动不动定住发呆,失魂落魄的样子总引来一顿鞭笞。

老牛是无语的。它也不再和我亲昵。我试着再骑到牛背,但脚一踏牛角就觉得它在打抖。它把头倾斜着向另一个方向转,让我无法拢身。妈妈说:牛肯定是有内伤。牛角受损了。

一年后村里人合计把它卖掉,买回一头牛犊。

老牛被牛贩子牵走时,是黄昏。

黄昏收起缠满忧伤的长线,睁着黑色的瞳仁注视着大地。

老牛已化成渐行渐远的背影定格在我儿时的记忆里!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五

除夕这天,我和家人驱车回老家,车就停在老屋的胡同路口,沿着熟悉的小道,让我感觉到了儿时的记忆。就如在昨天一般。

儿时的房子,现在已披上了沧桑。院子里的几棵柿子树也已长大,覆盖了小半个院落,记得这些柿子树还是父亲种下的,可父亲他已不在。我抚摸着布满皱纹的树干,仿佛它再向我述说着这些年的凄凉,眼睛湿了。

推开堂屋的房门,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那是房门与地面的摩擦声,这声音是小时候就有的。房间里尽是灰尘,挂在墙上的老黄历,也被时光退去了它原来鲜艳的色彩。

此时,家人在外面催促着回去,‘该走了!家,有时间再回来看你。’我步伐沉重的走出院落,回头再看了看大门外那棵柳树,它和原来一样大,就是枝头打大半已经枯死,但它却凭着半边的枝干而顽强的活着。

车子开动了,院落、老屋在我的视线里越来越远……

‘独在异乡为异客,忆家忆亲人’。

坐在车子里,耳边响起了刘德华的歌((回家真好)

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

每一砖一瓦用爱创造。

家人的微笑,

是我的至宝······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六

还在下班的路上,接到小子的电话,说是远在乡村的二奶奶突发性脑溢血,跌了一跤后,便再也没有醒来。

我叫她二娘。具体说,她不是我的二娘,是和我有过实际婚姻关系的那个男人的二娘。地球,太阳,甚至整个银河系都会死亡,人的死和宇宙比起来,简直刹那,不值一提。可是奇怪,这个瞬间,那些有关二娘的一切似一阵风,直面扑来。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还未婚。她轻唤着我的名字,不停地将我打量。一个朴实的农妇,她的眼神灼亮,像一杯泡好绿茶的清香,让人的心轻轻激荡。

婚后,她成了我名符其实的二娘。若果没有意外,我们的名字同会载进那个家族的家谱。春节,还会四世同堂地济济团聚。死后,一起埋进那个家族的公坟。可是,显然一切都已失去意义。是的,我的婚姻先她而死。婚姻的死亡是一场灵魂的泅渡。现在的我,获得平静,安宁。那么,肉体的死亡是什么?我想,是永久的长眠吧。

我跟小子说,二奶奶睡着了,人一旦睡得太香,便不能醒来。

二娘和我各自所嫁的男人是叔侄,他们的身上流着同样的血,两个人惊人的相似,如出一辙。叔侄俩的身心永远天真,终生靠自己的双亲和妻子拉扯,理直气壮,没愧没羞。只是,二娘的男人除了成天里背着手,满村子瞎转悠无所事事外,还常年疾病缠身。将自己置身度外的二娘在村子里的厂矿打着零工,操持着地里的那把庄稼,侍候着九十高龄的老太君。她割草,浇地,和男人乐此不疲地吵架,争执,然后抹了泪,在阳光和阴影里继续地坚守。我眼见着她从腰板挺硬变到眼皮耷拉。然而,每当回到那个家族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麻利地系了围裙,叮叮当当。二娘脸上的笑容平和,曾让我一度轻信她活得很幸福,没有痛苦。

后来知道,她的寂寞在角落里落满灰尘。若干年前,因为穷得无力自拔,仅仅几袋粮食,她便成了那个病殃男人的妻。

二娘在清凉荒芜的乡村给我蹚路。从她的身上,我看到数年之后的自己。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作为一个女人,应归于世俗,该放的,就放下吧。承受与操劳,那是一个女人的本份。

真心说,我很不甘。我拒绝走她蹚过的路,不想追她两腿生风的脚步,也抗拒呼吸她脚后扬起的一地灰尘。我这时常感觉寂寞的女子,对世俗的认同不屑一顾。我潜伏的灵魂里有一片广阔之地。我容许自己在城市里散淡穿梭。我宁愿追梦至死,然后在太阳下,轻轻地闭上眼睛。

我的婚姻终究死灭。恩一场、怨一场。族里的人们对我的态度势不可挡的冰冷。不可避免地,二娘的表情变得复杂。当我从一个小声说话的女子变成族里千夫所指的泼妇时,她的脸上贯有着始终的平静。遇见我的时候,她淡淡地微笑着,轻唤着我的名字,好像我仍是她亲亲的侄媳妇一样。我看着她,差点落泪,感觉到无以言语的安慰。我们惺惺相惜,彼此怜悯,将对方一眼望穿。

老太君的牙掉光了,身体愈来愈衰,她拄着拐杖身子微颤,一步三摇间,抖抖嗦嗦。那个病殃男人蜷在炕一角的褥子里,气促咳痰,畏冷惧热。只有二娘像一个高速运转的陀螺一样,风里雨里,奔波不息。二娘是家里的支柱,她强健的身体显得分外的贵重。然而,她居然没有活过他们。她离六十岁还有老大一截。她的生命瞬间尽头。

今天,西安的天气阴郁清冷。今天,是二娘入土下葬的日子。我在凛冽的风中,流下温暖的泪。感觉到无处可逃的寒冷。

二娘,我在城里没有回村,可是我似乎看见你穿着这辈子最值钱的新衣躺在棺材里。你丢下老太君,和那个你拉扯了几十年的男人,化成了一只蝴蝶,独自飞去。你侍候了他们一辈子,现在你睡了,给了他们一个侍候你的机会。你的灵堂搭在你亲手垫整的院子里,那些你侍弄的一方一方的韭菜,菠菜,蒜苗,成了你招呼乡亲们最后的肴。你的像摆在灵前的桌子上,上面供着生前你舍不得吃的瓜果,糕点,米饭,并插着筷子,方便你享用。

二娘,我看到通往天堂的路上搭了一条天梯。烟雾缭绕中,两个小鬼操着手,他们在院子里你亲手种植的榆钱树下停驻,开始静静等你。时辰真的不多了。

雷子震耳、鞭炮惊天,孝子匍匐,长空悲鸣。

起灵了。

那个你抱养的孩子跪在你的灵前放声痛哭,跌跌绊绊,他是你的后人,为你送终。

和你乡里乡亲的人们抬着你,吹打着幽咽的唢呐,护送你过街穿巷。

你踢了无数脚的那只小狗追撵着你的棺木,它仰着头,在十字路口徘徊目送。

披麻戴孝的人们浩浩荡荡一溜长串,他们将你安放在野地提前挖好的土坑里,然后再一锨一锨的填土埋掉。

你的病殃男人浑身软瘫,涕泪长流,放声哀嚎得像个孩子。这辈子,他只为你夯了一座实实在在的坟。坟的顶部,压着的厚厚纸钱迎风瑟瑟,对人们宣告:你没有白活,尚有后人,而不是孤魂野鬼。新土的四周,别满着一圈圈孤零零的惨白孝棍,它们像知已一样,守护你田间的孤独。来年开春的时候,那些孝棍会在你的坟上生根发芽,并变得郁郁葱葱。

二娘,你突然的死去让我很不舒服。那个家族与我已经脱离关系,我们无缘入同一个祖坟,所以我没有借口送你最后一程。但我仍厚着脸皮,央小妹代我去你的灵前叩了头,化了纸,并在你魂归泥土的今天,写下这无用的文字,将你祭奠。

走好,二娘。

无论岁月如何更迭,我一直记得,当我在那个家族狗屎不是的时候,你给我递过的一条板凳,端过的一碗面。

2、活得漂亮

梅是我最好的一个朋友,她不但积极,上进,还是一个精致的美女。

我总叫她梅子。梅子,一个甘肃女子,身材纤瘦,神态优雅。她讲起话来柔声柔气,不像我,有点女汉子。

刚刚定居西安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朋友。单位的那帮本地人,高高在上,粗鄙骄横,对诸如我这样的外来户更是嗤之一鼻。梅子来时,正是一个刚跨出校门不久的学生。跟我说话的时候,她总是轻声细语地微笑着。我的心瞬间一热。我们就这么地认识了。

这个妩媚阳光的女孩,对美有着天然的执着追求,加上身材好,所以每次见她时,都是衣着光鲜,穿得有款有型。我觉得,随便的一件衣服搭在她的身上,屁股是屁股,胸是胸,服服帖帖,千娇百媚,显得妥帖而靓丽。不像我,简里简单,十足假小子一个。

记得那时,我们都很年轻,不但是同事,还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两个人经常一起逛钟楼、小寨的服装城,一家挨一家地免费试穿,不厌其烦,兴致勃勃。梅子喜欢黑色,那种极空灵的黑。印象最深的一次,换了黑色吊带碎花裙子的梅子一出帘,梦幻风情,妖精一样,简直就像给她量体订做地。灯光下,她秀美的脸配上妖娆的衣,倾国倾城地动人。确实,那种风韵不是随便一个普通女子就能演绎出来的。

我微笑着赏看,暗忖,除了梅子,还会有谁能够完美地驾驭这款服饰呢?可是,总有人不可抑制地大脑发昏,指着她身上的衣服迫不及待地跟店主交涉,嘿,还别说,同一款衣服只是换了个主人,立马味道大变,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毫不夸张地说,我觉得简直是糟蹋了衣服。

然而,在单位里,我们很不快乐。作为新人,我们总是不停地被贬低被压制,渐渐地让人无法呼吸。有时候,为了前进,你必须学会放弃。于是我们一起离职,先后分别地换了单位。

新的单位里,我们各自找到归属,如鱼得水。想要相见的时候,会推开老公,带上孩子,继续地一起吃饭,逛街。偶然,也会小资一把,手挽着手,去看梁静如、齐秦的演唱会,或者去名典咖啡聊天,或者邀几个帅哥,去参加小圈子的朋友party。与她在一起,每次玩得都很嗨,笑得没心没肺。我从她的友谊里获得了生命。她让我的心灵世界一派生机。

梅子花钱的时候款味十足,只要快乐,一掷千金,一点也不吝啬。她总说,女人嘛,就该好好爱自己,在经济能力允许的范围内,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样才心情好,心情好了,才算活得漂亮。我想,除了心态,还和她安定无忧的生活有关吧。

毫无疑问,她不是那种像花瓶一样的女子。我想如果我是男人,我会爱上这样独立的女子。她的品位,她的美丽,她的对生活的态度,让我看到温暖光明的东西。

时尚旖旎的梅子,有着柔软的头发,她笑起来时,眼睛亮闪闪地。我在她的眼神里寻到了通往灵魂的小径。爱,那是爱,是同性间纯洁静好的爱。这个温暖甘甜的女子,她让我无以言说的喜欢。

我承认,我是一个沉迷黑暗、消极颓废的人。可我喜欢她身上的那种唯美,那种积极上进的磁力阻止我剧烈地下坠。记得我们聊到我家小子时,我总说这孩子太不省心,听力也不好,真是发愁,她会说,什么啊,我感觉小子说话已很棒了,又乖又懂事。一看到某件心动的衣服,我说这衣服这么贵,还是算了吧,她会说,买了吧,趁现在年轻赶紧穿,你穿上一定好看。提起工作,我说都这一把年纪了,就这样了吧,混一天算一天,她却说,我今年把工程师评上了,加了薪,也升了职,改天请你一起吃饭。

一段岁月,我的人生走投无路。我会挣扎着,歇斯底里地咒骂。蜷缩起身体泣不成声。时常从梦魇里惊醒。莫名其妙地流泪。母亲的劝说只会让我变本加厉,没用,根本没用。可是奇怪,只有看到梅子的时候,我才显得略为安静。

和梅子在饭桌上吃饭的时候,我两眼无神,像祥林嫂一样反复絮叨。我甚至抓住她的手,跟她喋喋不休地交待后事。那时候,在有些人的眼里,我已经疯了,不可救药。梅子真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她没有嫌弃,疏远,眼神平静地倾听,不停地点头。并隔着桌子,抽了纸巾给我的手上递。此时无声胜有声。甘做情感的垃圾桶,这是梅子对我最深的抚慰。在她的疏导与陪伴下,我开始转移视线,从最感兴趣的工作和文字上入手,以期获取自信。周末的时候,她鼓励我淘漂亮的衣服穿,做好看的发型,尽量将自己最光彩照人的一面展出示人。她的熏染与认可让我瞬间寻回自我,变得坚不可摧。现在回想来,百感交集,那些我与她街街巷巷一起臭美的往昔,逼真得宛如昨日。

经她的引导,我感觉好运气来了。无论是工作上还是写作上,愈来愈顺。我变了,变得意气风发,好感觉一路飙升。我还感觉自己愈来愈紧迫,时常在小跑,深怕与她拉开距离。

世界上有些东西你必须信任,比如友谊。友谊之光照着我,没用药物,我的抑郁一扫而净。我想,让我爬出泥淖的,是她知心的倾听和鼓舞。一个用耐心和爱心倾听的人,一个眼神,一个抚摸,足以将绝境的灵魂深情抚慰。感谢梅子,她将濒死的我救了回来,并带我走出人生最低的黑暗。是的,如她所说,这世界,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从此,我变得珍惜生活了,不再自虐,活得更加活色生香。然后我留了长发,似乎脾气小了些,也有了女人味。还能放下架子,坐下来,和儿子温和安静的交流。至于工作,不用说,更是与她并驾齐驱。

我们的友谊云淡风轻,静静的,纯纯的。内心里我其实很是得意,毕竟,有这样高端大气的美女做闺蜜,真是一件令人喜欢的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长大,牵绊费心的事情愈来愈多。我们相聚的次数明显减少。时光从我们的灵魂里刷刷掠过。我想,这辈子,我们不会从彼此的世界失去音讯。直至现在,想起她时,满心愉悦,感觉生活烂漫而美好。

算算,我们相识也十多年了。当然,现在的她比起那时,褪了青涩,更是美得不成样子。

前几天,和久未碰面的梅子联系了下,又邀了另一个熟识相好的姐们,三个半老娘们相约,在莲花餐饮一起用饭。我先见的梅子,一抬眼,这家伙,她跨着包包,满面春风,韵味十足的样子。梅子实在太美丽了,她的光芒像太阳一样,亮得人睁不开眼。

“人家说他不来,还说跟我们这帮老娘们没有什么可说的!”她的笑浅浅。

“是不?”

“是呀。切,不过,要没有我们这帮老娘们,看他老爷们一个怎么生娃?”梅子的唇嘟起,无限娇柔。

“哈哈!”我不禁笑出了声。

三个人落坐。边吃边聊。自然而然,我们谈到了梦想。

在她娇羞柔和的声调里,我发现自己有些震慑。

我在想,这世间,究竟有多少人,才能真正像梅子一样,做到热爱生活,活得漂亮!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七

倏忽,已是浅夏。春天的梦,像窗前的一抹幽思,已轻轻的滑落。远了,那鹅黄嫩绿,远了,那和煦的暖阳,远了,那娇美的春花,甚至都没来得及去亲近,就不得不去作别了。时光匆匆啊!不过再怎么恋春,再怎么不舍,春也走了,你要跟着这四季的脚步,去探访夏了。

想起夏,总让人想起烈日炎炎,在一片绿荫下,坐着,挥动着手中的蒲扇,而浅夏似乎要柔情一些,太阳要温和一些,树木尽葱茏了,所以一袭夏装,在树下走过,有的是惬意的凉爽,而并不炎热,没有大汗淋漓,心烦意乱的感觉。所以浅夏是值得爱的。

浅夏,芳菲如许,樱花烂漫,槐花飘香,栀子花开,梧桐雨落。花开尽荼靡,只向阳以暖,拈花而笑。浅夏,是一汪碧绿的清泉,纠缠着淡雅的浪漫。虽春已远,而那许春情仍在缱绻,涂染了夏情,蓊郁成一片青林。

此时,花飞花落,情思蔓蔓,缕缕相思,乘风归来,有伤有悲,有喜有欢。此时,天蓝海阔,花芳草碧,若邂逅一场不期的相遇,携手比肩,听风听雨,看花赏月,是绝美的事。

浅夏,心如水静,岁月如诗般美,这个时节,有感怀,有憧憬,散漫的思绪,绿意葱茏着。蓝天下,白云朵朵,心静性闲,依着光阴的水湄,细数安暖。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八

爱一个人很难。如同六月的石榴,绽放火红的爱情,轻风却无意。也曾为爱奋不顾身、倾其所有,也曾为爱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却也总落得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爱一个人不难。如同六月的石榴,撒在花香里的爱情,总有一个人为她顾盼神飞。一句不经意的调侃,一个无法掩饰的眼神,却也让人流连忘返,从此不弃不离。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缘来缘去,缘聚缘散,爱情就在一瞬间,难也不难,易也不易。冥冥之中,已作安排,不早也不迟。

六月,石榴花开红似火。你在花下独自沉思凝望,没有奢望谁来懂。你在月光里独自顾影自怜,不介意花香四溢。你说,你在倾听心灵与鲜花的心声,吐露心中的孤寂与你的繁华和寂寞无关。我站在大西洋畔,分明感受到了微风里飘来的花香,虽远隔天涯,却感觉你就在咫尺之间。

你说,你的花香里没有爱情,何必自作多情,自寻烦恼,到头来将是无情反被多情恼。我说,我闻到了藏在花香里的爱恋,只是大门紧闭,未曾开启,只怕轻易放飞的爱恋伤了别人伤了自己。

你说,你是乡村田野间的一棵石榴树,独自开放,独自欣赏,没有娇艳的花朵,没有浓郁的花香。虽不高贵,但很纯洁,没有轻易的许诺,没有轻易的施舍。我说,是鲜花就有开放的理由,是鲜花就有绽放的时候。不需要海枯石烂的诺言,不需要生死不渝的相守。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只因为懂得。

你说,花开总有好时节,你的花期已错过了季节,终归要凋零,终归要逝去,不愿你看到我日渐凋零的花谢花落。我说,鲜花都无百日红,再鲜艳的花朵也躲不过岁月的痕迹,花虽谢,但花香已沁入心脾,心中的爱恋已刻在心间。不知何时,暮鼓晨钟里,天各一方,隔海翘首,已不能相忘。

咫尺天涯,天涯咫尺。相守着没有轻易许下的承诺,让思绪在梦想里飞翔。清晨的石榴树下,给你读昨夜刚刚写好的诗歌,每一段文字都是梦中的记忆,抒写着远隔重洋的思念。深夜的石榴花香里,你吟唱着为你谱写的歌曲,每一个音符都是梦中的思绪,缠绕着远隔千山的牵挂。

夜晚,不愿离去;清晨,早早醒来。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冬去春来,没有一日不在牵挂,没有一日不在思念。时间如流水匆匆逝去,相守的日子总觉得那么短暂,刚刚开始却又要说再见。

又是六月,石榴花开的季节。火红的花朵,一簇一簇,挂满枝头。那是我们心中的绽放爱情,在六月相遇,在六月开放。盛开的花团,吐着芳香,不惊扰时光,不争夺春色,只为懂得的人倾诉衷肠。

六月的石榴花盛开枝头,可曾想,在寒冷的冬天里独自凋零,从不祈求也能拥有火红的爱情。可曾想,在料峭的春天里承受孕育的痛楚,从没奢想在孤独的枝头有人怜惜。未曾想,微风送暖、阳光和煦,在石榴树下品味迟来的爱情。

六月的石榴花绽放枝头,可曾想过,它也会凋零,不管是因为风吹雨打还是岁月无情,火红的花朵将会飘落风中。一天,你哭着说,花儿谢了,你会离去吗?我说,花儿凋零不是爱情的终结,你已经绽放在我的心中。不要兀自伤怀,花虽终归逝去,但爱上你不仅仅是一世的缘,爱着你也不仅仅是一生的情。

你可曾留意,在落花的痕迹里孕育了新的生命。那是爱情的秘密,是不分彼此的思念,是日思夜想的柔情。一天一点爱恋,一夜一点思念,爱的浇灌,终将收获如红宝石一样晶莹剔透的爱情果实。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九

离别是一笺信,写满思念的愁苦;

离别是一叶舟,承载真诚的祝愿;

离别是一江水,流泻难舍的依恋;

——题记

离别,是“送君千里路,终须一诀别”的无奈;

离别,是“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时”的期盼;

离别,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孤独;

离别,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坦然。

散文随笔摘抄(10篇)篇十

在回忆堆砌的塔楼顶端,总是吊挂着一段最顽皮也最美好的时光,那就是童年。每当我忆起的时候,就恍若是在聆听晨风拂动中的塔铃发出纯和而又清脆悦耳的镝鸣声,让人神清气爽、心旌荡漾。

儿时的我们简单而又没有负荷,象一群羽翼初长的快乐鸟,在这个并不熟悉的世界里尽情地嘻戏、肆意地玩闹。我们把陌生加工成新鲜、把淘气转换为可爱,把天地化着舞台、把家当成港湾。我们从呵护里汲取温暖、在撒娇中变得乖巧,从责备里换来疼爱、在纯真中张扬天性,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我们不知不觉地成长。

那时,我们总是很大胆,总是可以用那么多异乎寻常的故事引来大人的关注。我们可以把鞭炮捏在手里点燃,然后看着小手上被炸出的血泡,强忍着眼泪跟小伙伴们一起傻呵呵的笑。我们可以把野地里采来的苍耳放在女生的座位上,看着她们哭得花枝乱颤自己却装得一本正经。我们可以把手指伸进电风扇里,看谁能让它停下来谁就最勇敢。我们可以一口气吃下十条冰棍,冻得唇齿麻木还若无其事,晚上却通宵达旦地闹肚子。我们总喜欢扛着小木枪同伙伴们没完没了地“战斗”,象大闹天宫似的把整个院子搅腾得鸡犬不宁,直到哪家的孩子哭了、谁家的玻璃碎了才知道又闯了祸端,立刻紧急撤出战斗。我们无知、我们无畏,我们傻乎乎地幻想自己就是电影里那英姿飒爽、万人景仰的英雄!

那时,我们总是很好奇,总是觉得这个世界是一个大大的迷宫。我们不明白癞蛤蟆为什么长得这么丑还想去吃天鹅肉,我们不明白外国人为什么头发会是黄的、眼睛会是蓝的、鼻子还长得那么高,我们不明白白天为何没有月亮晚上为何不出太阳。我们想知道飞机到底飞往何处,我们想去到公路那端的城市。我们想知道天与地交汇的尽头,我们想看看山外的那个世界。我们喜欢看叔叔阿姨开玩笑,我们喜欢看爸爸妈妈忙工作。我们喜欢老师带我们看电影,我们喜欢听爷爷奶奶讲故事。我们茫然、我们困惑、我们脑子里装着太多太多的为什么!

那时,我们总是很单纯,总是搞不懂女人为什么会嫁给男人。我们不懂女生为什么爱哭、为什么爱笑、为什么总是比我们文静。我们只知道她们不会爬树、不会打架、更不会无故逃课。我们不懂什么叫青梅竹马,只知道牵了女生的手她会脸红,和女生一起回家同学们就会笑。所以每每和女生坐在一起的时候桌上总会多出一条“三八”线。我们喜欢听女老师上课,我们更喜欢猜测女老师男朋友的样子。我们喜欢看电视里女人穿上婚纱那特别漂亮的样子,我们也喜欢看奶奶搀着爷爷去散步的情景。我们纯真,我们幻想,我们总是觉得长大后会找到一个世上最美的新娘!

那时,我们总是很幸福,因为我们是大人眼中最珍贵的宝贝。早晨起床时,妈妈总会用柔软温热的毛巾为我们洗去一脸的睡意。晚上睡觉时,妈妈总会替我们把小被窝掖得严严实实。然后,坐在床沿上轻轻抚摸我的额头,眼里溢满无限的怜爱。亲情的温暖总会在那一刻透过棉被传遍我的全身,就象镜湖的涟漪一样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轻轻地荡漾,然后慢慢地扩散开来。我们饿了就吃、我们困了就睡,我们委屈了就哭、我们高兴了就笑。我们喜欢偎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去感受母爱的慈祥。我们喜欢骑在爸爸的肩头晃悠,去体会父爱如山的伟大。我们喜欢捋着爷爷花白的胡须要他背我去上学,我们喜欢牵着奶奶满是皱纹的小手陪她过马路。我们不懂烦恼、我们没有压力、我们就是父母天空中最亮丽的星座!

在我随身携行的相册里,有一张小学毕业的照片。黑白的背景泛着微微的黄,就象记忆里一片枯萎的落叶,记录着我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在它上面有我儿时稚气的脸和那双乌黑清澈的眼睛。小脸上印着顽皮与好奇,眼睛里珍藏着幸福和纯真。每当雨夜无眠的时候,我便会翻开相册久久地凝视着它,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仿佛又见到了儿时亲密无间的伙伴,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那简单快乐的时光里。

呵,我梦里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