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汇总

时间:2023-06-23 13:03:36 作者:曹czj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汇总篇一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不敢说对方辩友顽固,但是我不得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个错误。

第二,刚才岁方辩友说我们的城市化是一个静态过程,殊不知城市化是一个发先问题并不断改进的过程啊!第三,刚才对方辩友说农村变成城市不行,城市变成农村不行,那情对方辩友为我们新中国的建设之一个方向吧!

下面请允许我继续阐述我方的观点,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鉴于刚才对方一再混淆概念,我不得不重申城市化和生活质量是两个问题。

首先,城市化是一个社会概念,即面而非点。再者,城市化也并不是简单的将农村变为城市,否则社会的发展将要是“灭耕地,存水泥”了。

再者,对于生活质量,生活包括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两个方面,所以我们所说的生活质量也包括物质生活质量和精神生活质量两个方面。下面请允许我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质生活质量角度,城市化在政府规范的指导下,通过人们去力求新的生产,犹如无形手在推动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得以进步,生产关系完善,从而提高了作为物质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一、第二产业的水平,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看,那事实又是怎样呢?工业革命以后,全球变进行城市化,虽然我国开始较晚,但成绩斐然,从大范围看,gdp数额增长一支独秀,生产力突飞猛进,生产关系日益完善,从小看,我们从住草房到住楼房,从吃不起窝窝头到能买粮,城市化功不可没啊!

第二、从精神生活质量角度来看,首先城市化让人们集中的生活工作在了一起,提供了一种不断完善车的城市化生活模式,提供了更各种场所,让人们可以地更好交流、沟通。再者,城市化通过经济手段,不断推动教育文化的发展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作为生活质量标准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再次,城市化过程中,随着物质生活不断丰富,新鲜血液不断注入,人们的观念眼界不断提升,比如说辩论赛的产生就是一例,当然一切事物都不理想的,也并非完美的,城市化也不例外,难免会有弊端,城市化不可能提高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

所以我们应该从整体的,主流的眼光去看待城市化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当我拿起这张白纸,我希望大家说这是一张白纸,而不是一个墨点啊。最后让我们放眼社会,城市化给人们带来的提高下辖呢日益见,才被作为一次项方针提了出来。感谢我们亲爱的祖国和党委为我们指出了走城市化的道路,,让我们沿着城市化的额道路大踏步地想走下去吧!因为千言万语,千事万例均已经证明了,城市化确能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汇总篇二

1、正方观点过于理想主义。正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及时施行救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状,没有考虑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强行救助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2、错误地理解了我方本意。我们双方的辩题中都有实行救助四个字,所不同的是实行救助的定语“应强行”和“不应强行”,正方错误地将我方不应强行施以救助的概念偷换成了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不施以救助,由于概念性的错误,使得对方的辩论显得南辕北辙。

反观我方,观念已经极为清楚,即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这不是否认人性的关怀,而是立足于现实的考虑。在这一点上,我方已经在法律层面和实际层面都占有了先机。

在此我想简要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一、强行救助缺乏法律依据。孙志刚事件发生以后,2019年,国务院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彻底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制度,这是一个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重大历史进步。试想,如果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每一次强制是否都真的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已经成年的孙志刚尚且死于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保证未成年的孙志刚能在强制救助中能幸免于难?我方认为强制性救助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制度设计。

二、强行救助缺乏财力支撑。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救助是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的,无论是解决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还是管理、教育、医疗、遣送都需要钱,而现在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我们乡镇长班的学员最清楚,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乡镇政府仅用21%的财力却供养了占71%的财政供养人口,即使自愿的救助都显得力不从心,更不敢奢谈强行施以救助。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总得先有玫瑰呀。

三、强行救助放大了政府的责任风险。追述过往,政府曾经做过很多强行的事情,比如强行结扎,强行人流,强行拆迁等等,为此政府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其中包括金钱和威信,如果对流浪儿童再强行救助,流浪儿童的监护责任也就自然地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如果在监护期间再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试问现在政府还有多少金钱和威信可以随意挥霍?中国人口多,发展的积怨大,任何一起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都完全有可能酿成类似于“瓮安事件”的群体性事件!

四、强行救助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强行是强制的同义词, 我认为所有的强制都应该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比如控制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那才是我们的强制对象。强制必然带来一些必要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给孩子还来一种身心的伤害,这种伤害是隐形的,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我们难以估计的。采取强制的办法,也许从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一个流浪儿童,但是他可能从内心滋生一种对社会的仇恨,这种强行救助比不救助更可怕。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谢谢大家!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汇总篇三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如果做是1,说是0,说得再好,0也越多,但没有了做的那个1,还是等于0。正如我方一编所讲,“说”要以“做”为支撑,而“做”却可以“独往独来”。同时“做”是“说”的最终目标与理想归宿,“做”才是意义所在。无论主观客观,“做”的地位不会被“说”能动摇的。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的事例、道理,例如:屈原为了内心的高洁品质自投汨罗江、钱学深不顾美国的强行要求毅然回国、布鲁渃为了真理失去生命(改成你们的例子),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向大家证明了我方的观点,阐述了我方的观点——做比说更重要。

因此每个人都应有正确的原则,坚定的信念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不畏艰难困苦,奋勇渐进。

纵观整场辩论赛,我方一不小心攥住了对方辩友的9大问题,但由于时间有限,下面我就只列举其中较为严重的5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在辩论过程中将说的作用可以扩大化。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5,断章取义

6,颠倒主体

战国时期的孟子曾说过一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如果一旦你不能坚持自己的意见,不敢坚持自己的想法,太过于在意外在的想法和要求,结果只会在众人的意见面前迷失了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

面对只顾说不顾做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如果对方同学还能告诉大家人要光说不练的话,我只能用斯迈尔斯的一句话来与对方共勉:一个没有原则和意志的人就像一艘没有舵和罗盘的船一般,他会不断随着风的变化而被迫改变自己前进的方向。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汇总篇四

主席、评委、大家下午好。对方同学的种种问题我都会一一指出,大家不要着急。

第一、对方辩友从一辩到四辩都告诉我们说:求己是内因,求人是外因,而外因要通过内因才可以起作用,因此求人不如求己。但是非常可惜,对方同学竟然连,什么是内因?什么是外因?都没有搞清楚,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矛盾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外因是指,事物外部矛盾对立与统一的关系。而求人和求己只是一种行为一种工具,根本和内外因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对方同学竟然把内外因作为今天主辩逻辑,请问这是不是没有牙齿的老太太嚼牛筋,白费口舌呢。

第二、对方同学又告诉我们,只有求己才可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那么,按照对方同学的逻辑,原来我们根本不用看书、上课、上大学、读研究生。因为老师的传授根本就无法提升我们的知识和能力。这样的说法,我们能信服吗?我想对方同学的老师今天如果在这里的话,他该有多么的寒心啊。

第三、对方同学告诉我们,求人将会导致。那么按照对方同学的逻辑,求己是不是会导致偷盗抢劫呢?那么对方同学在论证己方观点的同时是不是以论证我方观点为前提呢?事实上,求人求己只是一种行为方式,自己并不会导致善恶。关键在于执行它的主体。很明显,对方同学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

第四、对方同学认为:求己是求人的基础和出发点。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辩友了,我们最初的知识和技能是怎么形成的呢?求己只有在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前提下才可以得以实现。没有求人这个环节就没有求己这个环节。求人是求己的升华,换言之,求人才是求己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考虑到对方同学所范的以上五大逻辑问题,我真的不知道对方同学的立论还如何能够建立起来。

而我方认为求己不如求人,并不是否认求己的重要性。并不是求己不重要、而是求人更为重要。因为求人对于个人、他人、和人类社会具有更大的作用和影响。

对个人而言,求人是求己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对他人而言,求人是人际关系的基础,因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独立的、对人类社会而言,有重大影响、重大意义的事件是需要通力合作才可以完成。因此,求己不如求人。

我们都是社会的人,不是无所不能的神灵。我们需要向外界探求,孤高自我只会让自己举步维艰,是的,求己不如求人。求人是人与人之间将心比心的讯号、是洒脱快意人生中跳动的符号。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汇总篇五

尊敬的主席,老师,对方辩友以及在座同学,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我要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见死不救应该入罪是具有立法依据的,在开篇我方一辨就明确表明一个观点:人们的内心约束是有限的,利用法的强制性有利于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所以当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见死不救仅仅是道德沦陷,是否有想过这种所谓的“道德沦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的缺失。况且“见死不救”已不只是一个道德罪行,更是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怠责行为。任何公民的生命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见死不救行为人通过不作为的形式,促成自然力或者他人的行为剥夺特定人的生命,这其实是一种间接非法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道理和极具代表性的事例阐述观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具体概括有三点:第一,当今道德的滑坡是实际存在的,并不是个案炒作的放大;第二,从必要性看,道德约束具有软弱性,见死不救的怠责行为对处于险境的人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第三,从可行性看,很多法律法条都是由道德上升而成,我们不能因为操作上的一点困难就因噎废食。

纵观全场比赛,我方一不小心抓住了对方辩友的诸多问题。由于时间有限,我只列举几个较为严重的。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这次辩题是见死不救,不是见义勇为。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

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法律作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经过规范的程序,具有确定性和保障性,这与道德解释的随意性,不可预测性与依靠内心的自律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法律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必须被信仰,在社会的各种规范中占据主导地位。当见死不救问题不断出现,生命被淡漠,我方坚持认为仅仅靠道德的约束和有限的法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这种极大社会危害性的冷漠和怠责行为。

最后,我再次重申一次我方观点,见死不救应该入罪!谢谢!

2023年辩论赛总结陈词 法律辩论赛总结陈词汇总篇六

辩论赛总结陈词是对观点的归纳,十分重要,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辩论赛总结陈词范文,欢迎阅读。

各位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

1、正方观点过于理想主义。正方辩友列举了一系列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未及时施行救助而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现状,没有考虑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和强行救助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2、错误地理解了我方本意。我们双方的辩题中都有实行救助四个字,所不同的是实行救助的定语“应强行”和“不应强行”,正方错误地将我方不应强行施以救助的概念偷换成了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不施以救助,由于概念性的错误,使得对方的辩论显得南辕北辙。

反观我方,观念已经极为清楚,即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这不是否认人性的关怀,而是立足于现实的考虑。在这一点上,我方已经在法律层面和实际层面都占有了先机。

在此我想简要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一、强行救助缺乏法律依据。孙志刚事件发生以后,2019年,国务院推出了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标志着彻底废除了原来的强制救助收容遣送回原籍的救助制度,开始实施对流浪乞讨人员自愿救助制度,这是一个中国社会发展不可逆转的重大历史进步。试想,如果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每一次强制是否都真的是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已经成年的孙志刚尚且死于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保证未成年的孙志刚能在强制救助中能幸免于难?我方认为强制性救助制度是非常可怕的制度设计。

二、强行救助缺乏财力支撑。众所周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救助是需要强大的财力保障的,无论是解决这些孩子的衣、食、住、行,还是管理、教育、医疗、遣送都需要钱,而现在基层政府的财力状况我们乡镇长班的学员最清楚,就是一个入不敷出的吃饭财政,乡镇政府仅用21%的财力却供养了占71%的财政供养人口,即使自愿的救助都显得力不从心,更不敢奢谈强行施以救助。虽然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但总得先有玫瑰呀。

三、强行救助放大了政府的责任风险。追述过往,政府曾经做过很多强行的事情,比如强行结扎,强行人流,强行拆迁等等,为此政府付出过惨重的代价,其中包括金钱和威信,如果对流浪儿童再强行救助,流浪儿童的监护责任也就自然地转移到了政府身上,如果在监护期间再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试问现在政府还有多少金钱和威信可以随意挥霍?中国人口多,发展的积怨大,任何一起未成年的孙志刚事件都完全有可能酿成类似于“瓮安事件”的群体性事件!

四、强行救助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强行是强制的同义词, 我认为所有的强制都应该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比如控制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那才是我们的强制对象。强制必然带来一些必要的手段,这种手段可能会给孩子还来一种身心的伤害,这种伤害是隐形的,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往往是我们难以估计的。采取强制的办法,也许从我们的眼睛里消失一个流浪儿童,但是他可能从内心滋生一种对社会的仇恨,这种强行救助比不救助更可怕。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在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施以救助,但不能强行施以救助。

谢谢大家!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对方辩友,晚上好!

首先我想感谢台上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你们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但最终也将使我方的胜利显得实至名归,抑或使我方的失利,虽败犹荣。无论怎样,这样的逆境,正是我们成长途中的试金石;这样的逆境,正是我们人生路上的里程碑;这样的逆境,远比顺境来的更加精彩!

关于对方辩友的观点,我有三个字评价:不太好-不客观,太绝对,好天真

三,对方辩友反反复复的告诉我们要有朋友两肋插刀;要有优越的家庭;要有优秀的导师。可我又不禁想问了,朋友的帮忙,父母的资助,老师的提携,帮你解决了困难,可是你自己拥有这样的能力了吗?如果说“好风凭借力”的飞翔会比依靠自己强壮翅膀的翱翔来的更稳固,更自由,更成功的话,我就不得不说对方辩友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

总结我方观点:

一,我们明道理,知道没有与病毒的斗争,就没有抗体的产生;没有卧薪尝胆的努力,就没有越国的春秋霸业;没有经历战乱,颠沛流离的生活,就不会有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感慨;因为逆境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更能丰富我们的阅历,更能激发我们的潜能。

二,我们重证据。看出生官宦之家的苏轼,不愿随波逐流,一生仕途坎坷,才留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名句。出生富裕家庭的巴尔扎克,拒绝父母为他安排好的法律职业,饱尝冷暖,才成为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出生大酋长家庭的曼德拉,没有选择安逸地继承大酋长的位置,历经27年牢狱斗争,才获得南非民族解放事业的成功。这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无一不是证明了逆境使人的成长更有意义。

三,我们很清醒。我们清醒地知道,没有逆境对自己的磨练,即使如阿斗一般继承王位,又有孔明辅佐,最终仍会是一个乐不思蜀的阶下囚。我们清楚地明白,父母、老师,社会给予了我们关爱,教育和良好的条件,却并不希望我们以此满足,永远依赖他们,他们更希望我们去寻找自己人生的逆境,这样才能我们自己更成长!

今天不是演唱会,因为《真心英雄》已经演唱过“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今天不是故事会,因为《西游记》已经讲述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今天也不是赛诗会,因为《孟子》也已经吟诵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今天是辩论赛,需要我们来辩清道理。然而无论多么巧舌如簧的辩才,在大量的例证面前都是显得那么孱弱,我方今天也正是用一个个鲜活的事例来证明着一个简单且明晰的道理:逆境更有利于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