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论文格式大全(14篇)

时间:2023-11-26 06:00:46 作者:曼珠 公路工程论文格式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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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论文

对不可抗力予以量化。在实践中,双方在不可抗力方面很难达成共识。因此,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进行量化,如几级以上的风、地震或持续多久的降水等才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防止发生纠纷。

2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对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合同的履行阶段,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与权力等进行认真学习并熟识,并对各种违约行为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还要协调并处理好各种关系,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以免误工期。认真做好合同的监督及跟踪工作,根据专用条款完成增减、变更项目工程的确认见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并要详细记录关于工期或费用的内容,避免引起纠纷,阻碍工程的如期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价格、期限等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对报修条款进行有效管理。认真完成协议、图表、函件及图表等文件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3变更、转让、中止及终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以传统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也可能是业主违约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因此,应根据合同变更所造成的后果(如技术后果、法律后果等)而提出预案,以减少或避免合同变更而导致履约时引起新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合同中的转让行为的规范力度,禁止非法转让。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款已支付完毕,则应及时终止合同。此外,若施工中有满足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条件时,也应中止或终止合同,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4索赔阶段的管理。

合同是双方向对方索赔的依据,而索赔则属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因此,承包商应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到各种不利因素,并对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作出预测,采取最佳的合同管理方法及索赔措施。在合同的履约中,还要充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及法律法规,对索赔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更合理地履行合同。索赔应分时间与级别。选择时,通常优先考虑下列顺序:

1)技术经济与组织措施。一般在合同签订前,都先考虑这种风险处理措施,尤其是合同中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风险,如报价、承办商工作人员及分包商风险、环境调查的正确性等。

2)对风险进行转移或分散,比如采用分包或是联合体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或转嫁处理;购买工程保险,也可实现对合同中限定风险的部分转移。

3)在报价中对不可预见风险的费用稍作提高。当履约中出现合同中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时,则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费用的支出。

5履行及评价阶段的管理。

由于公路工程的工作量大,合同内容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也较多,合同履约时间长。合同是对工程活动的整体、真实反馈。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完成合同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存、装订、立案等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齐全与完整,实现对合同档案的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同时,还应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实施计划作出比较与分析,然后合理评价合同的履行情况,从中总结经验及教训,并对引发因素进行深入剖析,为今后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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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论文

摘要:

公路工程的建设力度在近几年的随着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速度的加快而逐渐加大。一方面公路工程的建设完善了现在的公路网,另一方面,大力度的公路工程建设也逐渐显露出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问题。笔者提出现在公路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希望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在实施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十分注意质量管理问题。一旦公路工程中的质量管理出现问题,就会减少公路的使用年限,甚至严重的还要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威胁到见过该公路的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因此,在进行公路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加大对质量管理方面的监控,减少产生质量问题风险,保证过路的乘客与司机的安全。

一、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和模式不完善。

现阶段大部分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都是采用的粗放式的质量管理制度,粗放式的质量管理制度更适合于自觉性很强的公路工程建设团队。相对来说,大部分的公路工程建设队伍都需要进行密集式的质量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我国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模式都不是很完善,就不能够有效地达到密集式的质量监管。质量监管不到位,就直接导致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测出的数据误差大,这不但会延长是施工,还会加大公路使用的风险。

从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不到位方面来说主要可以从三点进行深入探讨。首先,从施工质量监管的整个体系来说,是不够完善的,没有系统完善的监管体系自然不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然后,就施工质量监管的人员组成部分来看,笔者发现大部分人员对自己岗位的责任意识的认识不够,缺乏一定的责任承担。最后,从公路工程的技术来看,整个公路工程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做标准,同时在施工条件方面,缺乏相应的进出设施条件的支持。

公路施工作为一个大型的工程项目,对工程的稳定性要求较高。但是现阶段的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管中,由于公路工程施工的设计变更多,造成整个工程的稳定向下降,公路工程施工的变更多主要是由于公路工程的建设范围广、跨越地区多、地区条件不一造成的。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虽然会根据到实际情况对一些地方进行细微的调整,但是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具体部门的需求,这就会直接对整个工程产生不利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的公路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公路工程人员的综合素质低已经成为一大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第一,我国大部分的公路工程人员的组成是是农民工,而这些农民工由于自身因素的制约,缺乏专业的知识技能培训,在技术要求这一关就不能达标,更不要说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要求了;第二,现阶段的公路施工不仅仅是在平路上进行,同时还要高山建设等,但是由于技术人员不专业,缺乏安全意识,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就加大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

因为在进行公路工程的实践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所以往往工作人员应该做好各种应对方案。尤其在施工质量监管这一方面就更应该加大检查力度,但是现实的状况却大大相反,由于施工人员的组成部分原因,许多质量监管的工作人员监管意识薄弱,监管方式落后,就难以发挥质量监管的作用,降低监管效率。

1、构建系统化的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构建系统化的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可以从两方面进行,首先对于施工质量监管的的领导班子来说,要通过相应的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的作用,充分发挥它们在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管体制的引导与核心作用,同时还要对质量监管的标准、模式等作出详细的制度规范;最后,针对施工人员来说,要通过具体制度的完善明确他们的责任,向这些工作人员传授在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

公路工程人员作为整个工程实施的个体,要想增加对施工质量的监管,一定要提升公路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在笔者看来,要提高公路工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只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第一,可以对现在已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以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小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可能性;第二,在对工作人员进行招聘时,可以提高应聘标准,招收更多的专业型人才,提高整体水平,曾庆整个工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设计,这主要可以从来两方面进行,首先在进行工程设计之初,应该请专业的人员在进行实地考核的基础上,设计出详细的工程计划;然后再进行公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灵活调整一定的计划,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进行建设,提高工程质量。

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就等同于对施工材料质量的要求。因此,要想降低施工过程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应该加大对工程材料的选择监督。这主要可以从三个环节进行,首先是在对工程材料的初选上,要严格按照材料选择的合格标准进行宣泄,工作人员还要细心对材料的各个方面进行考察;第二,在施工之前还要对材料进行二次选择,保证材料更加可靠;第三,在利用材料时也应该让工作人员进行再一次的检查,以此减少从材料上产生的消极影响的可能性。

三、结语。

总的来说,虽然现在公路工程发展的情景很好,但是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质量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要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应该找准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从而发挥公路工程的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3]乌志新.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外企业家,(20):79~80.

公路工程论文

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主要分析了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应对措施。

在以往的公路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造价方案,仅仅是片面的进行成本控制,并不能形成一套完整的造价管理系统。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成本不断上升,建设企业只有重视造价的重要性才有可能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下生存,同时提高工程质量。因此,公路设计、施工人员应该重视工程造价问题,在此基础上之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方案,同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某公路线路为省道第三合同部分工程,其主要的工程内容为:路基土方、34cm天然砂砾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透层、1cm下封层、5cm中粒混凝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以及26cm天然级配砂砾路肩。整个施工里程的长度为14km。

(1)因为涵洞施工困难,造成工期延后,为了缩短时间改变原有的运输线路,大大的增加成本;(2)施工时,为了能够保证其整体路面的平整性和工程质量,在已经铺设完成的基层以及砂砾层上表面又铺设了一层水稳筛料,提高了工程成本[1];(3)施工现场存在大部分的农田,配料成本高且粒径几乎全部超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进行二次区分和选择,提高了工程成本。

3.1材料费用。

材料主要指的是工程所使用的一切建筑材料,其是组成工程的主要方面,几乎占到了工程总成本的70%左右。当前我国公路几乎全部为钢混结构,可以分为水泥做胶料、砂石作集料等方式,这些都是工程造价的重要部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增多,建材价格变动频繁,大部分的材料价格都有了较大的涨幅。材料费用对于工程项目的支出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会伴随市场价格的波动而不断变化,进行给造价的确定带来不小的难度。

3.2运输费用。

公路项目中一部分材料可以在现场直接使用,而有些材料则需要在现场外完成制作才能使用,此时需要运输来完成。由此可见,运输费用也是公路工程费用的一个主要支出方面,其支出的数额和比例根据与运输距离有着直接的关系。比如,两地距离非常近,拌合料从制作场地运输到使用场地的距离、次数以及车辆数量都会相应减少,会减少大部分的成本。不同的建筑材料所选择的运输方式也不尽相同,比如,高性能沥青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选择特殊的车辆并且具备保护措施,使用储存箱等。

4.1从材料方面控制造价。

拌合厂是准备混合料的主要区域,材料经过进一步的加工才能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因为运输费用在整个工程成本中占比较大,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要合理规划工程区域。施工单位要根据现场的需要进行选择,合理的选择运输方式和路线距离,便于降低材料运输成本。

4.1.1拌合场的数量以及位置分布对于工程的影响巨大,如果选择错误,会造成成本的快速上升。

4.1.2拌合厂的布置距离。

拌合场的布置会直接影响材料的运输距离,因此需要选择合适的位置,对于公路材料储存量丰富的区域,必须要合理布置拌合场的位置[2]。在工程开始前,要仔细勘察材料料场的分布情况,根据工程需要测量出所需运输的距离,以减少工程的运输费用。

4.2从设备方面控制造价。

土石运输机械也会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尤其是机械设备功能、数量的选择上,如果不能合理配置,必然会造成成本的上升。因此,在工程实践中要合理分配所有的大型设备,根据工程对材料的需求合理调配运输设备。

4.2.1合理选用设备。

我国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公路机械的种类和功能也非常多,选择合适的工程机械非常重要,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根据大量的实践经验得知,如果运输位置非常短,一般选择推土机,施工场地面积足够大采用铲运机进行施工,中、长距离的土方运输则一般需要自卸车来完成。根据工程需要及施工条件选择最佳的运输机械能够提高运输效率,同时保证经济效益实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标。

4.2.2编制运输流程。

公路工程施工中,通常使用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对土石方进行挖运。在施工时,根据工程需要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制定最佳的运输方案,同时根据运输方案编制工程造价。完整科学的工作流程能够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所有流程的合理化运行。通过统一的调配和管理之后,土石方的机械故障发生率明显降低,维修费用也呈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就要全方位考虑影响其工程造价的因素,这样才能够编制出合理的工程造价方案。如果工程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不能正确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思想上也没有高度重视成本的降低方式,必然会导致工程路工程造价升高。因此,所有的工程人员都应该从合理造价的思想入手,编制出与工程实际需要一致的造价方案,促进经济效益的提升,保障我国公路事业的良性发展。

[1]王烈芹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j].青海交通科技。

公路工程的职称论文

根据《教育部职称评审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高等学校职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应在各地职称改革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本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所属高等学校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可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等学校的某些专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这是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的直接依据。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职称评定分为四级体制:

第一,国家教委负责总体指导;

第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各地的评审政策;

第四,具备一定条件的高职院校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的相关职称评审工作。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中,第一步是由学院按一定名额比例,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本校教师的职称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省职称评审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行政部门进行职称授予。这里先分析一下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这一职称评审主体的问题,如果其权力来源是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那么其评审主体就是行政主体,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职称评定就是行政职能的完全实施过程。

由于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职院校的主体性质是自治团体组织,但实际上是直接受教育行政机关管理和指导的。这里的委托行为实际意义就是行政授权行为,正是中国的这种特殊性才是造成法律混乱运用的根源。但是从法律上认定这种评审委员会评审主体的权力来源,不难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是实际意义上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厅评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对“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更明确的就是行政行为。教师职称的评定实质就是明确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它不是第三方组织或高校自治团体对教师资质的一种认定。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行为属性分析。

判定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要根据职称评定行为的整个评审过程和这个过程中评审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鉴定。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属性。

从各级职称名额的确定、评审申报条件,被评审“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学院行政人员对被评审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评审专家学科结构构成、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程序,学校中级评委、高级评委的民主投票权、最后院务会对选出人员的确定、合格人员上报省教育厅评定、职称授予和认定。这一系列流程都是严格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给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条例来操作的,其实质是高职院校行政部门代表省教育厅行使行政管理权,行使的是一种行政法规、规章授予的权力。有明确的授权机关、授权方式和授权范围,脱离了指导的属性。

评审主体做出的是明确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双师型”教师,是一种国家统治层自上而下的管理行为,具有公共管理性,其性质是一种行政公务。行政主体依评审条例或省级会议精神将其行政意志通过语言、网站公告、文字、符号等具体的行动来告知相对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一旦取得相对应的职称,一旦授予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因此判定获取职称的这一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因此高职院校“双师型”职称评审的性质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属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程序结束后,评审结果都会按时地公示,授予相应的职称聘书,因而具有因教育部门授予而产生与此对应的授权、行为能力和与职称相对应的相关待遇。该教师在高职院校工作中其工作行为都与其职称的高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种因行政部门授予的职称具有证明力,是整个教师群体中明显的身份认知。如果教师在职称行为受侵害时受国家教育行政权力保护,同样职称一旦授予,该教师也承担义务,服从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部门对其与职称有关的行为的管理,职称不可依个人的意志随意变更,如果变更要有相应的法定或行政程序,职称的变更或消灭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因此判定这获取职称的行为具有法定的确定力。

三、影响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教师权利保障实现的因素。

(一)法律受案范围的不明确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受案范围分析,那么哪些纠纷属于这类纠纷?在这里从“双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高职院校”三个关键词方向来界定。也就是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的纠纷才是研究的受案范围。界定厘清哪些纠纷是属于“双师型”教师被侵权的行为类别可以节约法律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二)适用法律的不确定性。

法律适用方面上,宪法、教师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中都有涉及对教师权力的维护,但具体可依据的相应法条缺失,试用准则模糊、混乱。例如《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教师权益遭到侵害后其法律救济途径只有申诉和仲裁两种,但《教师法》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构做出明确规定,教育部也没有对申诉的受理机关—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明确规定,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诉、仲裁、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等维权途径不畅通。

(三)现有维权的方式滞后性。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定时,具有自身特殊性,这里包括“双师”身份的认同,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的独特性,要求此类教师职称评定时要有专门的适用标准,既要在同专业“双师型”教师之间评定时有区别,又要在全校的各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时有其合适的区分标准。“双师型”校企合作模式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创新与发展,属于新事物,教师职称评定中由于评定条例自身的落后、维权途径的单一滞后,都给“双师型”教师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这些新问题需要救济途径、救济方法和评定规则能够与时俱进、协调发展。

(四)科学救济程序设计的缺失。

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混乱。在横向程序上,由于对教师权利保障的救济途径具体权限的划定不清,具体法律适用不清等原因,造成申诉、仲裁、诉讼等救济程序设置的现行法律法规对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时的受理、调查、答辩等事项时,缺乏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实践中,教育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仍然多采用行政方式,对事件的调查粗糙,不公开进行,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往往掺杂领导的个人感情和主观判断。另外,对提起申诉控告的缘由,受理机关、时限要求、处理结果的送达和执行等,具体事宜也仍未制定出明确的单项法规或相应的实施细则。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受理申诉或控告后,由于缺乏受理、审理、申诉、答辩、调查、处理的严格程序,势必存在随意性,难以保障教师的申辩权利。而且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在处理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和被申诉机构完全是“背靠背”。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受理纠纷,实施救济的横向和纵向的程序设置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纠纷救济的程序设计。

(一)明确受案范围。

在此要解决纠纷的类型是针对“双师型”教师这一主体的,所以要明确“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纠纷类型,也就是受案范围。

1、“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程序性类型纠纷。

教师在职称评定中,对评审的资格审核程序不满;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成员构成制度不合理;利益相关评审专家、服务人员回避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和提出异议制度;评审程序中出现选票公布程序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对科研成果评判送审程序不透明、不科学;对“双师型”教师的评审条件与其他教师项目没有评审制度上的明确区分;不同学科评审程序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参与评审专家专业资质不够或不同学科专家比例不科学;公示时间没有按规定执行;选票制度不科学造成人为操作可能;对同等情况下教师的评审硬件提出特殊苛刻的要求,超出规定以外;变相限制教师的申报职称人数;不同学科之间的教师申报名额比例分配不科学;高职院校学院内部评审程序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的,直接由行政部门以发文形式确定等。

2、“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的实体性类型纠纷。

“双师型”教师发表的核心论文、非核心论文、论文影响因子等有关论文评价认定引起的纠纷;学校设置门槛限制“双师型”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活动;“双师型”教师培训进修机会分配的比例不科学;“双师型”教师年终考核、学期考核引起的纠纷;对不同国家机构组织的奖项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有关出版专著、合著、创作作品、专利、规划教材、精品课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进企业做访问工程师时所产出成果的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对“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级教科研项目及课题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不同系部”双师型“教师参与专业建设等级引起的纠纷;学术报告水平层次认定引起的纠纷;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级评定引起的纠纷;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年度和考核优秀评定中不公引起的纠纷;教师带学生参赛不同等级的成绩评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教师做访问工程师、指导社团数量的判定标准不同引起的纠纷。

(二)程序设计。

1、申诉制度。

第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内部申诉制度。设置申诉救济渠道、申诉委员会的建立和制定申诉程序,并在学院的教代会上审议、通过,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确保这个通道常规化、合理化。当教师在职称评定中有纠纷存在,可以依程序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教师申诉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上,应明确各部分人员的比例,保证教师代表数量、由教师代表提名相关专业的异校“双师型”评审专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监督,确保纠纷解决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校内申诉制度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有效的信息平台上明确申诉程序的详细步骤、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细化各个程序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纠纷当事人向教育行政机构的申诉。

各级教育行政机构都应该设立相对应的受理部门和处理机制,目前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这样的部门,但是不乏存在公正受理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受理部门和人员与高职院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领导和领导之间是否有默契,因为高职院校的管理和运行也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两者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受理程序科学设置,公开、透明和回避利益方就显得相当重要。因此建议现有的机构的人员设置应选择第三方辅助机构构成,应该从教育行政各部门抽掉各负责人与本地区或异地相关专业的教育专家共同组建,对纠纷进行民主合议,全程采用公开旁听制度。这里为了维持解决纠纷成本,纠纷提起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将保证金制度化。

2、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复议法中的“行政机关”这一主体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高职院校是由国家和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公共管理权力,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职院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带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高职院校享有授权执法主体资格,在法律上处于行政主体地位。因此,当“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定中权利受到学校有关行政裁定行为侵犯时,可依法向学校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行政裁定或重新裁定等,这也是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出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范围包括,教师的申诉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行政裁定不公正、行政程序有问题的纠纷和申诉机关已经进行了处理但教师仍对处理结果不满的案件等。

3、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

作为最终救济方式的设计,采用了仲裁制度与司法救济两选一的方式,即无论行政相对方采用了哪种方式都是对此最终的裁定。

第一、仲裁是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以第三者身份进行调解,做出判定或者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应该是解决职称评审类纠纷的首选,职称评审要求的专业比较强,涉及方面多,中国教育方面的法官也是稀缺资源,仲裁的优势在于其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能独立、公正、迅速地解决争议。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建议组建教育仲裁组织,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具有自主性、非营利性、非官方性质。其运营的方式通过供应政府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仲裁服务、机构自身向高校等相关市场需要者提供服务以及通过社会或企业募捐、赞助等方式来维持运营。做到财务和服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双师型”教师在进行职称评定向该组织申请仲裁时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障金,防止发生乱申述、无理申诉等现象。

在非营利性组织建立纠纷专家库制度,每次处理纠纷时都给予相应的经济费用和根据每次纠纷解决的情况建立解决纠纷专家信用等级制度,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相关专家一经被举报,情况属实便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身不得采用。同时在这个仲裁委员会中要建立一个辅助机构,其性质应该是第三方中立的。人员构成应该由两部分人组成,第一部分是,同级别教育行政机关的代表,起到监督仲裁作用;第二部分,是各学科的同行专家组成。起到对相关专业性仲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的作用。仲裁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仲裁的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民主合议迅速处理纠纷;当教师未能或不愿通过申诉解决纠纷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进行选择,除非有法定的事由,本次仲裁是一裁终局。

第二、司法救济制度。

将调解制度作为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如果调解无效就按案件的性质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针对“双师型”教师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司法救济在法律层面上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依照《宪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教师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来作为纠纷适用法律法源提起维权诉讼。特别指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高校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如果只是不合理,而不违法的话”,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且还必须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抽象的行政行为,比如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其性质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法院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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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的论文

伴随着经济的腾飞,我国道路交通网趋于完善,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支柱作用。随着我国公路工程的不断发展,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但是不能忽视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风险,由于公路工程成本巨大,施工过程中必须更加谨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与管理,其中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是重中之重。公路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是指利用科学手段合理确定投资成本、设计预算、施工图预算、发承包合同工程总价以及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将工程造价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提高投资效益,使各方面的利益最大化。

公路工程论文

摘要:

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建筑行业的日益进步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路桥工程作为建筑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也始终跟伴随着时代发展的步伐,在建设项目和建设难度上都有着进一步的提高。在路桥项目建设中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施工工序繁多、项目投资成本高、建设质量要求高等方面,为了克服这些难题,就迫切需要正确采取现场的施工管理,从而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工期有所把握,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针对路桥工程中施工质量管理以及现场施工管理存在的大量问题,文章以路桥工程现场施工为出发点,透彻分析路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难点,并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对策,希望为我国的路桥工程的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

路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重要性;应对策略。

引言。

作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桥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有着莫大影响,社会经济的进步加速了人们对于物品的需求程度,人们的消费水平与日俱增,这也变相的促进了交通行业的蓬勃发展,继而也就对路桥的建设产生更大的需求。路桥工程是一项建设周期和使用周期都较长的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十分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统筹能力,充分重视路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的开展,结合施工地域、施工难度、地质条件等关键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策略,有效落实路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为路桥工程整体施工建设的质量提供保证。

1.1保证施工质量路桥建设。

同其他建设项目不同,它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地域跨越远、施工环境恶劣、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因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把握好质量关,做到全面、细致的管理。一方面管理人员需要充分熟悉路桥工程现场管理工作,具备多年的实际管理经验,做到有的放矢,切实保障路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时效性。另一方面相关机构也应当配合施工现场管理适当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管理措施,以确保路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顺利进行。此外,从施工企业的角度出发,路桥施工企业为了提升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达到规范要求,也会加强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的力度,出台一系列对应的管理规范,实现文明施工,将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作为验收考核的重点内容,为路桥工程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2加强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始终在建设要求中被摆在首要位置,路桥作业的安全隐患十分突出,鉴于路桥施工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高空作业等危险的作业形式也十分常见,因而必须采用一些有适当经验的人员来参与现场的桥梁建设工作,尤其在桥梁施工时的高空坠物的防治以及佩戴安全帽等措施的方面,管理人员更应当心存警惕,切实采取行动,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源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3降低施工成本。

路桥工程无论在持续的建设周期还是在资金的投入方面,都需要较大的投入,这主要取决于在实际的施工现场中对机械、人员、材料等方面的巨大开销,在降低施工造价的同时,还要保障路桥工程的施工质量,切不可盲目的降低造价,而忽视了质量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路桥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有效提升路桥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行业竞争力。

2.1材料质量未达国家标准。

材料的质量是决定道路和桥梁建设的基础,如果在质量方面出现问题,则可能为日后的使用埋下安全隐患,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在路桥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材料不合格而引起停工等情况发生,不仅会严重的影响整体的施工进度,致使路桥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的设计标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能引发难以估量的重大安全事故。随着建筑材料的不断更替,新型的替代材料逐渐步入建设方的视线,但是一些不法商贩也接踵而至,一些伪造、劣质、未达到国家使用标准的施工材料也混入材料市场,质量检测人员稍有懈怠,就会促使不良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为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创造了机会。

2.2缺乏完善的技术。

近年来优质施工技术的引进为路桥工程的施工提供了较大的便利,但是由于缺乏对技术本身的了解,我们在技术在全程控制方面还有待提高,例如在张拉力确定方面,大多数基层工人并没有得到专业的培训,出现频繁读错表导致级油压计量出现偏差的情况,从而影响了张拉力的数值。因此一些尚未日成熟的核心操作要领和相关核心技术迫切需求路桥建设工作者们去探索。

2.3现场施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为了进度落实,在实际的现场施工程序中,很多环节都会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同步进行,这样的做法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整体的.建设速度,但是与此同时也形成了诸多隐患,伴随工期的严峻,建设幅度的加快,许多缺乏高素质的现场施工人员也进入到工地中,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节省用人资金将一些缺乏相关经验或者技术尚未达标的人员安排到重要环节,这些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经常会忽视施工设计图纸的内容,致使施工质量受到影响。

3路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难点的应对策略。

3.1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施工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路桥工程的建设质量,施工企业必须重视材料的选择,严格把控质量标准,熟悉国家的检测规范,严格把控采购流程,派遣熟悉市场的人员,遵循多方考察的理念,选择质量最优的材料,严格把控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进程程序,确保不遗漏任何一道检验程序,在初期就避免劣质材料流入现场的可能性;加强对施工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明确物资的重要性;定期核实现场材料和其他物资的数量,加大施工现场的库房物资看管,安排专人登记进场材料以及使用情况。

3.2保障现场施工安全施工。

安全除了对现场工作人员有所要求之外,还需要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路桥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做到搪塞上级检查而制定安全防护计划,而是要时刻将安全守则铭记在心,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有责任、有义务起到监管作用,达到降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的最终目的。重视工程施工流程的设计安排,制定一系列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方案,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赔偿费用和损失。

3.3提高现场施工人员技术水平。

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素质能够在多方面缓解路桥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例如在安全事故的发生方面,经历过培训和实际操作锻炼的人员,能够明确安全规范的操作要领以及重要性,会主动的按照操作要领去施工。因此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技术要领方面的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上岗考核制度以及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更多的引进国外一些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机械,建立完善的施工执行标准,明确岗位责任制,在发现问题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4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路桥建设将会创造更多的奇迹,未来几年,随着人们购买欲望的加大,对物资需求的扩大,国民对于路桥建设所提供出的便利将更为推崇,我国将会迎来路桥建设的又一个热潮,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路桥工程现场施工管理难点必将会被逐渐攻克,实现在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巨大进步。

参考文献:

作者:李亚利单位: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______县______县人民政府批准修建,______县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在择优的基础上,确定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公路工程。

工程内容:公路工程,全长公里,路基宽米,路面宽米。

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按工程施工图纸,路面宽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层宽米,厚厘米。

2、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质量:按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达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价款:人民币万元,

资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万元结算,实做实收,不含税。

第二条工程图纸。

公路施工图纸,由甲方负责提供,提供日期为本合同签订日期,施工图纸提供壹套。

第三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监理工程师(理事会)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理事会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量计量、签证等技术工作职权,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和职责。

第四条乙方驻土地代表。

公路项目经理部为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机构,其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五条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迁及其他地面附着物迁移的工作,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甲方在15天内负责办理好施工所需电力、通讯等外接线路的联系、协调工作,以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

3、处理当地群众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纠纷、争执、冲突,防止不良事故的发生。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工期顺延。

第六条乙方工作。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告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

否则,由此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暂时停工。

一旦驻工工程师发出指令,乙方应按照驻工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合同工期不予延长,一切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第八条工期和延误。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个月,乙方应根据交工验收的规定在合同工期内或批准后的延长工期内完成,从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响施工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表在与乙方适当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延长工期的天数。

3、除2款规定给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无法按上级规定的时间验收和影响上级补助资金,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继续承担完成本工程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并为此提供工作方便。

按照检验人员提出要求进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条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达合格以上工程。

2、评定标准:按照交通部现行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门、会昌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公路的规定。

3、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工程”这个条件,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返工费用,工期不变。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具有复盖、掩盖的隐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通知应包。

括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应准备好验收签证记录。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返工,重新验收至合格。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造价即为本合同协议约定的合理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驻工代表报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基础工程未能按图纸要求的尺寸、标高进行施工,经驻工代表、监理检测,驻工工程师报业主批准确定的工程量增减。

第一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1、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可具体明确)。

2、最终支付时间要具体明确。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从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质保金的退回:工程验收质量合格,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第一十五条材料供应与材料试验。

1、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无其它约定)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提货、验收、运输、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乙方对所有验收材料质量负全部责任。

2、材料试验检测。

(1)、本合同工程须严格按试验规程和规范要求进行常规试验检测及有关专项检测和试验,试验检测统一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须进行检测,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经驻工代表签认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

1、本工程的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两次。

2、验收的法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前款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初验收申请报告或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图表。

(2)、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a、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b、试验检测报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资料:强度检测试验资料、工序施工检测记录。

(3)、施工原始记录。

(4)、施工总结。

4、当工程初验不合格,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时,除没收质量保证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违约,除相应顺延工期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2、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单。

方中止合同,于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2%。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甲方可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其他事项。

1、关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关于保险: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各自为工程及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各自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内容一部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终止和份数。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鉴章齐全,经审签监证后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

3、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送县交通局和乡镇政府备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监证单位(盖章)。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公路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工程任务,确保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结算与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办法:本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万元,工程量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决算单价为合同单价。

2、付款方式: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结算工程款。

三、施工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性条文》通知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甲方指定负责质量监督,并指定为甲方的现场代表;乙方指定为其现场代表,为工程技术负责人。

五、双方职责。

甲方:

1、负责指导监督乙方按工程设计施工,协调解决因工程施工引起的民事纠纷。

2、提供给乙方工作任务单、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及技术指导。乙方: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三天内组织人员上场施工,同时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工程设计如有变更、修改,按照甲方更改方案执行。

2、隐蔽工程一律按甲方代表(须二人以上)现场验收签证结算。

3、乙方必须履行合同条款,不得中途停止,不准转包他人,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发出返工令,责成乙方返工,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若第三次发现工程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终止施工合同,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4、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其它。

本合同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动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条款。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公路工程承包合同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

项目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

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项目管理合同;。

2、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项目管理的依据。

1、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4、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

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

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6.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质量管理。

6.8.1根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贯彻到相应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

6.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

6.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6.8.5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各项工作。

6.9文物古迹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

(二)施工阶段。

6.10施工准备。

6.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设计单位。

6.10.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考察施工单位实力。

6.10.3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10.4审查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

6.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报建手续。

6.10.6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

6.10.7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

6.10.8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6.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

6.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

6.11施工实施。

6.11.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6.11.2审查设计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

6.11.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开展工作。

6.11.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

6.1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意见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8根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

6.1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6.1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6.1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

6.1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6.1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1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1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

6.11.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6.1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验收。

6.1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

6.12.2督促监理审核竣工图及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6.1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

6.1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动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竣工、报验备用手续。

6.12.5协助业主进行竣工决算。

6.12.6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6.12.7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

6.12.8资料归档。

第七条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设计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设计中标方案,并对扩大初步设计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

3.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4.主要设备材料确定。

5.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6.工程验收。

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

8.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八条服务班子的组成乙方人员由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项目管理酬金为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

2、建安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

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

工程建安投资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

·店面承包合同·建房承包合同·果园承包合同·渔业承包合同。

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

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的________%,此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额的________%,余额在结清。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实产生经济效益,甲方给予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作为奖励。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额为该分享损失费_____项目管理费率-税金。

3、除非甲乙双方协议将合同中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即使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

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由甲方在与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确)。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别承担。

(乙方承担相应比例的项目管理费)。

第十三条其他。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满,且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造价的论文

工程造价也就是整个工程建设的总价格,它包括了工程建设的所有花费。而公路的工程造价就是整个公路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需要、市政工程造价需要、施工建设工程造价需要以及电力工程造价需要等所形成的整个公路建设的总价格。公路工程造价工作对整个公路工程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有很多,主要有公路投资的预算、工程设计预算、建设施工图的预算、工程使用材料的预算、工程的竣工预算以及各项税务预算等。公路的工程造价管理则是对整个工程施工费用的管理。而在进行公路的工程造价管理之前,我们必须先制定明确的施工计划和实际方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的进行工程的各项造价预算。公路的工程造价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公路建设的经济效益,还能保证公路建设的质量。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

公路的工程造价工作错综复杂,因此其管理也相对比较困难。经过调查研究,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方法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公路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不到位。

工程造价缺少材料依据公路建设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计划等都是公路施工的依据。只有事先对公路建设施工的材料市场、人力市场等都有充分的了解,我们才能进行有效的工程造价工作。而一旦公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不到位,我们就无法了解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费用,其工程造价的工作结果也就没有了准确性。

(二)公路工程投资不规范。

工程造价工作进行困难公路建设是一个资金需求大、建设时间长的工程项目。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正处于发展的高峰期。但是,公路建设的投资需要十分大,而我国的投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根本无法满足公路工程建设投资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公路投标工作往往并不规范。并且,在进行具体的工程造价工作时,因为没有资金的`支持,工程造价工作缺少实用性,在公路工程的建设中并不能起到预定的作用。

(三)公路施工管理不当。

实际情况与预算不相符公路的工程造价工作是对整个公路工程各项工作费用支出的一个预算,它与整个工程的年工作进度与质量都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在现在的公路施工中,由于施工技术与工程施工管理不当,工程中有些项目的支出往往会大大的超过工程造价的预算。而施工项目的资金超支状况往往又会是的整个公路工程无法顺利进行,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此外,就算工程如期进行,由于资金的紧缺,施工方往往会降低施工材料的质量与施工技术,这一现象将会影响到公路工程的质量,影响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

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方法落后公路的工程造价工作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工作。他的顺利进行需要大批专业的工程造价人才。人是工程造价工作的核心,由于人才的缺失,公路工程造价工作往往都是由非专业人士进行的。这样所得到的工作结果往往缺少科学性与系统性,无法满足现代公路工程建设的需要。严重时,还会直接影响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与进度。

完善的公路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及方法是保证公路工程造价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而工程造价的有效性则是整个公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保证。为了更好的进行工程造价工作,们就必须完善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体系及体系,经调查研究,完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及方法的有效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做好公路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为工程造价工作打好基础公路工程施工前的工程计划与对公路建设市场的充分了解是有效进行公路工程造价的保证。因此,我们应该先对公路建设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并对建设市场上的各项材料的价格、性质等有一定的了解,以便我们能更有效的进行各项施工预算,保证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二)保证公路工程投资的规范性。

确保公路建设的资金充足充足的资金是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的前提,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所有的预算与计划都是空谈。因此,相关的公路建设部门应该保证公路工程投资的规范性,确保公路建设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如果投资方的资金并不满足整个公路建设的需求,那么让其进行公路建设工程是不合理的。

(三)加强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

保证公路工程造价的有效性我们在进行公路的施工时,应该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作,保证公路施工的科学性。并且,公路施工人员还应该加强公路建设的管理,保证整个工程对人力、材料等方面的使用符合施工计划的标准。这样我们才能在确保公路建设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证公路建设的质量。

并加强在岗人员的培训人才是各项工作的核心,因此我们必须保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专业性。首先,我们应该招聘高素质的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其次,我们还应该加强在岗人士的专业培训,使其能跟上现代公路建设发展的脚步。总结公路建设的工程造价工作是整个工程顺利进行的保证,而合理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及方法则是有效的进行工程造价工作的前提。因此,我们应该根据经验,在实践中完善公路工程造价体系及方法的有效措施,以便公路建设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公路工程造价的论文

1.1施工前期的准备规划。

由于建设市场上材料物价的不断波动,影响了工作人员对项目成本的预算,而引进高科技材料、工艺的结果就是造价的直接增加。对于建设环境了解程度低,例如工程所处的位置地段、地形地貌等各不相同,对这些信息资料了解不全面也会影响项目的造价。工程建设周期安排问题。市政公路项目的管理人员如果对项目建设的统筹安排不周,以及对相关国家政策、市场变化的预计不准,都会影响项目的安排和建设进度,进而影响工程的造价控制管理。

1.2实际方案与投标报价不符。

实际施工进度与投标采用施工方案不相符,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而降低报价,到了实际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过程质量,最终与原定方案不符,在增加了工程量的同时,施工进度放慢,施工成本增加。

1.3现场施工一味追求加快进度。

现场项目管理一味追求进度进展,投资者都希望项目尽快完工,越早工程竣工、将施工项目移交投入生产,资金就能够早日回收,但事实上为了提前竣工所需增加的施工成本也会有所增加,甚至超过了之后的回收成本,工程的造价控制就产生了问题。如果一味地赶工缩短工期,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出都会有所增加,从而加大了工程的造价。

能够解决市政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这些现状问题,对工程的造价进行有效管理,更好地落实市政公路工程的造价控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分析出了几项对策和措施加以改善。

2.1做好施工前期调查准备,从实际出发。

市政公路工程实际上最大的特点还是工期短、造价低和质量佳。在市政公路工程的最初招标开始,就力求最可靠真实的施工方案,其中对于成本、进度、工期等的规划应与实际相对应。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是降低造价的基本内容,在实际建设中,虽然保证了项目的质量,却出现了严重超支的现象,这就需要相关的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管理等有机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造价进行控制。在制定施工项目的成本目标时,先要对各种涉及到的客观环境因素、执行人可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出现后果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分析,实事求是地制定一套切合客观实际的标准方案及具体步骤,积极进行项目前期的实地考察、地勘资料的收集,做好工程环境信息的了解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工程建设周期,从工程的前期准备开始,直到竣工、移交为止的全过程,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成本预算,将工程造价控制在预计范围内。

2.2加强现场施工管理,认清施工质量和造价的关系。

投资方、施工方均需按照项目前期的计划进行,不应为了只追求短期利益而增加工程造价的负担。施工工期短,确实可以降低施工单位的`成本,有利于降低建筑安装的费用,但切忌采用赶工的方法强行缩短工期。只有质量符合要求的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及竣工后的交付使用,才能够达到投资的最终效果,要想控制好工程的造价,就必须贯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不仅要确保工程质量,还要将降低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整个施工的过程中去,避免无谓的浪费,按照质量合格的标准投入成本,不必一味追求优良或是施工速度而消耗过大成本。

三、结论。

市政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的周期短、要求高、任务量大,而对其的造价控制是一项复杂而精细的工作,控制成本涉及到了管理、技术、经济等各个方面,无论哪一方面没有做好,都会给工程的质量和成本造价带来无法估量的后果,平时更应该多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使造价的有效控制成为市政公路工程建设利益最大化的良好基础。

公路工程承包合同书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路工程招标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圆满完成公路建设任务,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水县胡兰保贤村优质肉牛生产加工示范园区公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文祁公路至保贤村南。

3.工程内容:1.7km路基、路面、排水(路面依次为4.5米行车道、2米绿化带、3米非机动车道、0.8米矩型排水沟)。

二.工程期限:

该工程从20xx年6月15日开工至20xx年8月1日前完工。

三.工程造价该工程总造价:肆佰伍拾万元整。

四.工程款的拔付: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付给乙方项全部付清。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解决施工永久占地、电力、通讯及其它设施的拆迁,帮助协商乙方与地方的关系。

2、工程开工前十日内,甲方应会同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付设计施工文件。

3、甲方需按合同要求,拨付给乙方工程费用,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甲方予以补偿,对可预防的事件,由于乙方措施不当,安排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部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6、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7、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竣工资料及请验报告,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请验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8、要把安全、文明施工贯穿到生产的全过程,乙方要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六、附则。

1、本合同已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行为受双方上级部门的监督。执行中产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是原则,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

2、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合同金额结算清自动失效。

3、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另定。

公路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省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三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标段由至,长约,主要工程内容为隧道供配电照明、通风系统工程,(文山隧道、长江塘隧道、长城岭隧道)。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山西省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7)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8)通用合同条款;(9)技术规范;(10)图纸;(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及目标承诺书、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13)根据承诺提供的详细人员、设备清单;(14)施工组织设计安排;(1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16)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项目总工: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225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及信用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路工程承包合同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对拟修建的农村公路的规划要求和该公路现场的实际情况,甲方选定由乙方承建该工程。为了明确双方在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反复磋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县**镇村通村水泥路建设工程。

1、本工程全长公里,其中—。

2、建设内容及标准。

工程必须严格遵照《**县通村水泥路建设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相关要求建设,主要的工程内容和建设标准如下:

(1)原路面清除表土、淤泥和杂草,采用片石或中块石补强并调平。

(2)二灰碎石基层配合比为8:12:80,压实厚度15厘米,宽度不低于4.7米。

(3)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厚度不低于20cm,强度达到c30。

(4)清理原公路两侧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

(5)人工培土路肩,与路面结构层一同分层填筑并碾压,宽度达到30cm。

(6)在指定地点,按要求设臵安保设施、标志标牌、指路牌。(详见《安保设施、标志、标牌工程量清单表》)。

三、合同工期:20xx年月日至月日,工程期限个月,因特殊情况,工期顺廷,但必须确保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双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为每公里万元,以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实际长度计算总金额。如出现合同外的路基加宽、涵洞、挡墙等其他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并据实收方,据实结算。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将公路建设的范围及现状向乙方交代清楚。

(2)负责处理公路建设占地和青苗补偿,落实并提供路基加宽、培路肩等用土、石材料,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贡责落实“三通”、料场和搅拌场,并保证建设占地无偿提供经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顺利。

(4)配合乙方做好路面施工养护期间相关工作。

(5)配合县、乡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程交(竣)工验收和省县补助资金拨付等事宜。

(6)积极协调省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给乙方。

2、乙方责任:

(1)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中的质量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艺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经县交通局和有关部门认定核实,必须立即整改,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积极、主动的搞好与公路沿线群众的关系。

(5)工程建设中涉及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垫资开工建设,完成二灰碎石基层并经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工程完工并经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其余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个月内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镇政府、县交通局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镇政府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