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

时间:2023-07-09 14:41:23 作者:曹czj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一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及执法人员定期学法内容。上半年全区各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x场次,开展主体班次培训x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各x次。

二是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印发法治督察实施方案、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督办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区体制机制。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对提出的x项问题制定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有关事项各x次。

三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环境。严格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公布2021年度免检免扰企业x家。成立x区涉外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民营企业联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合规管理服务窗口,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坚持“营评标准”日常化、“重点服务”长效化、“企业对接”精准化,完善《立案服务x项清单》《简化案件诉讼程序规范》等x项制度,用好“法律进千企”、驻企联络员、“民法典点亮园区”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最突出、最实际的法律问题。

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全区法律事务x次,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题材料x次。公布2021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要求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x%,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完成立法草案调研及征求意见事项x件。对全区x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五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对照第一批示范创建指标标准和验收方式,提前入手、逐项检视、精准发力,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指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开。调整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印发《x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每季度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梳理并公布x区行政裁决事项(第一批),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简案速裁,成立x个速裁团队,采取“x+x+x+n”模式,上半年结案x件,平均办案周期x天。设立“法庭e+”智慧巡回法庭,实现当场立案、现场调解、即时缴费、立出文书、直接送达一体化运行。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上半年共监督刑事案件撤案x件,提出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x件,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加强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x件,起草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的若干规定》。

七是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x区各部门单位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承办淄博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暨送法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探索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一二三四五”工程,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构建“三级联调”“三调联动”调解机制,调整选配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并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余次,受理调解案件x件,成功调处x件,司法确认x件,调解协议共涉及金额x余万元,调解成功率x%。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配备x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二

二〇二二年是推行河长制工作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x区认真落实全市总河长、总湾长会议精神,以x区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为抓手,以x河整治工作为突破点,落实全区x条主要河道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河长制组织体系完善、区级重要河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重要河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等工作,努力实现x区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1、学习贯彻x省总河长x号令文件精神,落实河长巡河等工作要求

x月x日,x省委书记、省总河长x,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x共同签发我省第x号总河长令,对当前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x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总河长令》,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区河长组织体系,对各级河长现场巡河的频率和深度提出更高要求。区总河长x书记、x区长分别带相关区级河长、街道办事处、水利、市政、执法等部门负责同志对全区河道进行巡察督导,要求各级河长、各河长成员单位主动担当,切实落实好各项相关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全力做好x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各级河长积极行动,主动到河道现场查找问题、研究办法、落实整改落。截至目前,全区x名区级河长、x名街道级河长共完成巡河x人次。

2、以x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为抓手,深化“一河一策”开展

一是全力抓好x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为落实环保督察及河长制工作要求,x河区级河长会同相关部门徒步巡查株洲路至滨海大道段x河x公里,现场查看x河水环境污染存在问题,明确治理思路,落实x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任务。x月x日区政府印发《x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以改善x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梳理了七大类x项工作任务。二是围绕落实“一河一策”,全面展开河道治理工作。在多措并举推进x河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同时,我区以点带面,进一步细化x条主要河道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二〇二二年计划投入资金x万元实施对石人河何家段、小河东河、解家河长生谷下游、白沙河和五龙河水毁段、长湾河支流水毁段等河道的治理工程,以及土寨河进村桥至土寨河滨海公路下游截流坝段河道的清淤工程。

3、扎实推进“清河行动月”活动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x区快速反应,于x月x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河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全面启动“清河行动月”活动。x月x日x区总河长x区长召集相关副区长、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区河长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调度了x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现场调度相关。目前全区清河行动工作正在有序展开,累计投入机械x台次,投入人工x人次,完成河道清理淤泥、垃圾x余立方米,清理割草面积x万平方。

4、加强河道日常养护管理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x区在启动各类专项工作的同时,依托《x区水利基础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办法》,每年落实x余万元资金对包括河道在内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在加强河道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对河道养管员、环卫工人分段明确责任区域,并利用河长制公示牌的对社会公开。每天安排河道养管员、环卫工人对各自责任区域进行日常巡视和垃圾清理,有效维护了河道周边环境。

5、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目前我区已经制定出《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初稿,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进一步修订。下一步将通过区政府印发,并迅速展开方案的招投标工作。二〇二二年我区将在完成x河和白沙河x条市级河道范围划定工作的基础上,自我加压,提前启动其余x条区级河道的范围划定工作。

6、加强信息化建设

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入、支持、关心河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各级河长、河管员的巡河管理和信息提报,我区计划制作一款手机app,进一步提高河长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初步选定信息公司,正在制定初步设计的方案。

7、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切实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行动的落实,我区每个季度对各街道办事处、x风景区等河长制工作实施主体进行专项督导。x月x日至x月x日x区河长办组建了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河长办主要成员单位以及区农水局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分成x组在x月x日至x月x日对各级河长巡河和解决问题情况、“清河行动月”活动的相关准备情况、河库水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相关单位,并对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再次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事故隐患的及时排查和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清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联合对县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排查,通过排查,落实整改,有效提高了医疗机构职工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意识,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排查和整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安全防范制度建设情况1.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县各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深入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检查结果以质量分的形式与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县各医疗机构制定医疗风险防范措施、医疗安全与医疗风险管理体系和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监管,做好药械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置工作。并加强医务人员医学伦理教育和增强法律观念的培训。

县各医疗机构通过召开职工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举办了“医疗质量安全”等培训。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

县各医疗机构在外墙设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防范知识宣传栏20余个,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应急通道等处张贴消防防火标志60余张,让医疗机构干部职工和群众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明确、通畅有序疏散人群。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了医疗机构职工对消防器材(如应急照明、消防栓、灭火器等)的使用及实操能力。

(二)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情况1.落实医疗安全监管职责。

县各医疗机构明确医疗安全岗位职责,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医疗纠纷预管机制,制定突发纠纷事件等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医疗纠纷。加强了内部治安防范。

(1)医疗业务方面的风险隐患。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无论是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患沟通等都是易引发医患纠纷的原因。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培训,使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认真落实病情告知制度,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保证医疗质量,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努力减少医疗医患矛盾和纠纷。

(2)药品方面的风险隐患。

药品是群众诊疗中重要的治疗手段,易引发医患纠纷的重要方面。对此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就合理使用抗生素以及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考核,确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以及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通过定期抽查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处方点评,对不合格的处方和病历,按照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当事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加大了对处方和医嘱用药管理,保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减少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医疗事故风险隐患。

(3)医疗服务方面的风险隐患。

急诊、收费、药房、检验等窗口是易引发医患纠纷的科室,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相应措施: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态度。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满腔热忱,高度负责。推行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增设收费窗口、药房人员、减少排队,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完善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2.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

开设急诊病人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有序、方便、快捷。

(4)开展排查,摸排线索。

通过日常检查、接收群众情况反映、接受医疗机构职工举报等多渠道摸排问题线索情况,暂时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等相关问题线索。

(三)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情况1.医疗机构自行开展专项检查,成立消防安全巡查小组。建立定时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结合各项专项隐患防范措施,突出对医疗机构部门的新装修、翻新、扩建、重点部位(如氧房、电房、仓库等危险地方)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对压力容器管道、锅炉、特种设备、电梯、车辆等生产设备均要求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定时检查,落实责任,对查处存在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及时排查、有效预防”的高压态势。

2.对易燃易爆物品、医用放射性物质、有毒生物制剂等危险物质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及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落实责任。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时,能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3.医疗机构治安巡查保卫工作。建立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巡查制度,成立治安巡查小组,实行定时巡查,并设立岗位巡查签到记录,平时加强对可疑人物的认知和防范;

并在重要部门(如保安室、急诊、住院病房等)配备防护设备。

(四)警医联动机制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公安局已联合开展对县各医疗机构督查;

县公安局在督查过程中,认真指导、监督了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开展;

目前未发现医疗机构周边存在乱点整治情况。

(一)目前有部份医疗机构科室人员对突发事件风险认识不够,在学习、培训、演练等环节中不够积极主动。

(二)有关处理突发事件的制度、措施、物资的配备还不够完善、充足。

(三)部分医疗机构监控设备、防爆装备、在建工地管理、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坚持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县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与改进的专题考评会,分别对医疗、护理、医技、院感、门急诊、药事、行政后勤及患者满意度等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

2.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

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要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要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

3.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物资的配备情况,合理分配物质;

加强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按照县公安局的专业要求规范医疗机构监控设备、防爆装备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规范管理;

严格规范在建工地住建和职业健康方面的管理。

在后期的工作中,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公安局将联合进一步提高县各医疗机构突发事件风险防范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各种配套设施,加强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力度,严把好各个关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抓起,从制度上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思考,不断创新,努力探索新机制,不断推出新对策,逐步健全完善医院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管理的长效机制。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四

1 、 . 推进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 。 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县卫健委对县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专题调研,形成反馈报告,督促医院查问题、抓整改、补短板,对标十三项核心制度,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定完善《县医院管理章程》。二是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鼓励各医院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公示制度,对医院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患纠纷内部调解,2020 年调处医患纠纷21 例。三是推动社会监督。邀请讲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卫生和执法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县营养协会开展“健康生活、法治郎溪、健康讲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健康权益意识,引导市民依法理性维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网络平台监督,2020 年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1 件,办理信访监督2 条,群众监督投诉11 条,网络监督58 条。

2. 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 一是优化 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通过迁移办事窗口、设立专员, 办事流程简化到“一网一门一次”, 申报材料精减达68% ,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成立郎溪县卫健系统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专家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风险排查,指导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三是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从业人员、药品采购等监管。 实行全县二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双百”考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规范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临床合理用药。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受贿、医务人员“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

3 . 创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 。 一是 实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改革 。 推进资源整合,将各乡镇卫计办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执法监督工作部署、推动、培训、业务指 导、稽查等,各乡镇卫计办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村计生专干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构建县、镇、村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二是实施院长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设立乡镇卫生院院长专项基金22.87 万,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院长履行综合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2 、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 完善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2020 年1-11 月份,申请设置的184 家公共场所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

3 、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一是 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郎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综合分值,量化管理分a 、b 、c 三个等级。推进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对住宿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安全风险分析,按风险度高低量化评定出a 级、b 级、c 级三个等次。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医疗机构c 级单位一律不得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及等级评审。二是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宣城网站进行公示。

4 、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一是 动态更新“红黑榜" 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受表彰的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时上报到“红榜中”。二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 原则,2020 年帮助四家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1 、开展培训,强化 对乡镇、开发区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查和指导 。一是举办郎溪县2020 年度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县卫生健康监督人员职业卫生监督能力。二是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同时邀请乡镇卫健办监管人员参加监督执法,以战代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县卫健监督中心、县疾控中心开展全县职业卫生工作巡查,督查指导乡镇和开发区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

2 、全面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一是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郎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辖区9 个乡镇和1 个县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建材类27 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均达到95% 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 、 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 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整合乡镇卫健办人力资源,将25 名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充实职业卫生执法力量,通过多轮、多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实战能力,织好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二是 开展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巡查工作,深入全县49 家企业,全面了解我县职业危害企业分类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三是对建平等4 个乡镇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三个行业12 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四是根据《郎溪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纳入专项治理的23 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20 家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1 家职业危害严重的铸造企业立案查处,现案件办理过程中。五是对对粉尘危害严重的陶瓷生产、石材加工的8 家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六是对 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 卫生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

1 、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执法水平。 综合医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由我委承担,新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 不断加强学习,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2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 。 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监督人员作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管工作。

3 、 突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安全、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现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4 、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机构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周整改制度。

5 、 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规 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监督执法职责、任务和主要内容。开展企业、职业病检测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 、 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体系 。 2021 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 信用+ 综合监管的基础上,力争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选择一个领域进行信用+ 综合监管试点。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五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六

从xx年起我们就着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和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地发展了农村卫生事业。

(一)理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管理权于1994年移交给乡镇政府,针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于1995年将人员、业务管理权上收到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计划,乡镇财政支付。20*年,我县实施卫生改革,县政府决定将乡镇卫生院的经费上收到县卫生局按职责管理,有力地保证了财政补助的足额及时到位。

适宜调整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xx年,随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适时撤并了5 个乡镇卫生院,并按改革方案压缩、调整了被撤销乡镇卫生院的人员规模和服务功能。改制重组45个地名卫生所,裁减人员321人。138名有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服务设施与当地村卫生室整合重组。

实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先进县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230多万元,先后对斑竹当镇、藕池镇等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业务用房改造,改造面积21700多平方米,添置设备106台(件),有效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增强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

(二)、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大力推行农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自《卫生部关于推行农村卫生管理一体化的通知》下发后,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了以“五统一”管理为核心的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机构统一设置。全县共有423个村,现设置村卫生室332个;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的280个,占84.3%。二是人员统一管理。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通过考试、考核重新认证后,以乡镇为单位由卫生院统一调配到村卫生室上岗;全县现有村卫生室执业人员873人,其中卫生院下派75人,择优聘用乡村医生798人。三是药品统一代购。村卫生室药品代购配发率已达到90%以上。四是业务统一安排。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特别是预防保健任务、突击性指令性任务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检查。五是财务统一监管。村卫生室实行自负盈亏、单独核算,接受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三)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积极稳妥推行全员聘用制。20*年,我们在全县卫生系统推行了全员聘用制。全体干部职工先退出原有的身份和岗位,然后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竞争上岗。把卫生人力资源配置逐步推向市场化、社会化。一是合理设置岗位。设岗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求,单位的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二是明确聘用范围。凡属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属聘用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有竞争上岗的权利。因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或者军转干部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两年的暂不参加全员聘用。三是公开公平竞争。在进行全员聘用前,将岗位设置及其聘用条件张榜公布。应聘者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竞争。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职演说,民主评议,择优聘用。聘用后,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四是妥善安置落聘人员。根据落聘人员的不同条件采取一次性安置、离岗学习、转岗安置、病休、离岗退养、待岗等七种安置办法。五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量化考核要素,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岗位的简便易操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全面考核,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依据。同时,推行了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按岗、按绩、按责定酬。据卫生部门统计,经过这一人事用工制度改革,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由原来的1383人,减少至999人,共分流284人(向村卫生室下派了75名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分流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0.5%。清退了331名临时工。

从20*年起,我们实施了五年人才培养计划。到xx年底,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在乡镇卫生院医生岗位工作的必须达到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生、护士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每年送上级医院离岗学习人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达到3 %以上,乡镇卫生院必须达到6%以上,培训时间在6个月以上。现已离岗培训86人。同时开展了继续教育、在职函授学历培训等多个途径的人才培养方式。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费,根据国家关于教育经费管理和支出标准的规定,按单位业务总收入的1.5%提龋人才培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县卫生局每年对单位进行责任经济审计时,对人才培养经费进行专项审计。

从今年起,我们又采取有效的措施,实施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支援农村的活动。规定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生在晋升中、高级技术职务以前,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已经取得中、高级技术职务的医生(男年满55周岁以下、女年满50岁以下)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6个月。不完成下派任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个人三年内不得晋升、续聘、评先、提拔。到基层工作人员,除了为当地群众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外,还要结合实际,制订规划,推广新技术,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发展,解决1至2个实际问题。今年将有23名医生下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从业务技术上扶持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我县合作医疗从20*年7月1日起实施,已经近两年了。两年来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创新,健康持续地发展了农村合作医疗。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还要有适应合作医疗自身发展的条件和环境。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20*年我县被列为全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到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县编委审定批准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xx0的比例配备;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20*年列支20万元。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年县财政列支16万元。此外,今年还增拨改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费用16万元,由县财政列入预算。

2、建立工作责任考核体系。试点工作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府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政府的引导责任,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为明确合作医疗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规范行为,促进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理顺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离”。从20*年起实行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试考核聘用上岗。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在全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县合管办组织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发给聘用证书。聘用的专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合作医疗专管员在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合管办专职管理员实行岗位工资制,专职管理员月工资核定900~1000元,略高于同等岗位水平,年底再根据全县在职职工分配水平调整发放水平,就高不就低。县合管办依照《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每年对合作医疗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其个人待遇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为达到合作医疗工作快捷、方便、高效运转的目的,建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站, 通过公众网络运行。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工作质量和服务行为得到动态实时监测,减轻了工作强度,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运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二)坚持封闭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基金管理和筹资机制

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1、积极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筹资机制。为有效解决筹资难,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防止个别地方借合作医疗筹资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甚至截留挪用农民参合资金;避免合作医疗信息漏登、错登、重登,避免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发生,我们改革登记方式,将20*年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开始在全县试行,共有42.6万多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门收缴率为100%。

2、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县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银行----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住院补偿基金通过政策调整,预测不会出现亏损或过多的沉淀。

3、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因病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其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直接补偿,并负责对补偿金额进行审查;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负责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的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上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由并责令乡镇经办机构或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管科限期整改。

(三)坚持从农民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切合实际的运行模式

从农民的利益出发,按照农民的意愿调整合作医疗政策,让农民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更大的实惠。

1、适时调整政策,扩大补偿范围。为规范补偿行为,县合管办与参合农户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合同通过书面形式明确了合作医疗供方、需方和管理方“三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先后3次调整了有关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在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并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并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采取积极的政策和措施,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扩大补偿面,降低医药费用。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20*年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2、不断探索,努力扩大受益面。20*年,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对门诊补偿方式进行了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半年多来,两个乡镇进行了两种不同门诊补偿模式的探索,虽然制度本身还不够完善,运行也欠规范,但却初步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农民的认可。

3、尊重需方意愿,让参合患者自主择医。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由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同时,通过科学设置不同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和补偿比,调节和引导病人合理分流,降低病人医药费用,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

4、实施公示制度,让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我们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到月初时,将上月在其单位获得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县合管办将接受补偿人员的详细情况按月分别在县、乡、村予以公示,让农民知道同村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县、乡、村接受住院、门诊治疗补偿情况。这样,让参合农民直观地感受到了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同时,还有利于农民群众对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监督。

5、推行住院医疗费用封顶,补偿保底制度。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涨,从20*年3月1日起,对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实行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县合管办每半年按控制标准与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结算一次。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县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皮防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700元以内;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

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从20*年3月1日起,对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实行保底补偿。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达不到20%的.,补偿保底到20%。

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速度,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的公平与规范管理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败的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和药品价格的监督。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同时,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了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了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销售价格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试点工作开始后,我们结合实际,制订了《**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实行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额结算制度。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66项,二级乙等医院68项,二级甲等医院63项;核定手术项目结算标准:一级甲等卫生院63项、二级乙等10项、二级甲等医院10项。。

三是加强时实监督。监督工作坚持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县合管办工作人员经常到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指导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资金的补偿、服务合同的履行和合作医疗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截止今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73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一是公共卫生运行成本逐步增高。近几年来卫生工作,特别是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艾滋病的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等都成为卫生部门无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卫生部门为了人民的健康,为了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负担。形成了工作量不断增加,而经费不增加或增加力度不大的不合理局面。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达到100万元左右。尽管县人民政府在卫生经费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合作医疗工作经费也倾其所力,但卫生部门仍然承担了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经济压力,运行成本在卫生部门有逐年上升的趋势。长此运行下去,没有上级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撑,势必会影响到卫生事业自身的发展。

二是卫生工作的实际与政策的距离继续拉大。当前的卫生政策与卫生工作的实际的距离越来越大。如卫生改革,近几年来理论上没有什么新进展,实践中你搞你的,我搞我的,比较混乱。是下面等上面的政策,上面等下面的经验。医疗机构体制改革更是如此,今天说医院要买,明天就叫停。卫生改革在没有上面新的政策支持下,难以再向前推进,只有停留在机制改革上。为了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活力和后劲,我们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中开展第二轮全员竞争聘用上岗。再如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问题,卫生部门背了不少黑锅,这些不仅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发展,也给有关部门带来了不顾实际,钻政策空子的机会,致使医疗卫生单位有苦难言。社会关注的健康公平、基本医疗服务公平的政府责任问题,至今仍不能明确,再不能继续由卫生部门来承担。

三是农村卫生专业人员匮乏的局面将会加剧。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大中专生进入,足以构成一个人才断档期。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总人数70%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培养、支援、改善待遇等问题,是当前应迫切需要研究和实施的政策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问题。

四是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网底,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对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方面,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已经远不能适应农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给予投入,对乡村医生的培训给予给予投入。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七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情况。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

(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

(九)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

(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上半年,对城区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2020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

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

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八

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省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省卫建委《关于开展重点医疗机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査的通知》及州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汲取省是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经验教训,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卫生执法大队对我县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院感工作进行了风险排查,并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整改,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医疗机构底线思维,切实做到“院内零感染”目标,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及前期院感监督检查情况,成立了以局机关分管领导为组长,全体卫生执法大队人员为成员的“县院感风险排查工作小组”,对我县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等22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院感防控工作检查。

(二)明确排查重点,加大排查力度。重点对二级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医疗机构1家。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查,自查共计发现存在问题3处。

在医疗机构院感风险排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自查中发现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院感防控意识减弱。随着防疫工作时间的拉长,许多医护人员存在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二是陪护制度落实不到位。就诊及住院患者陪护制度未落实,未严格按照“一患一陪一证”要求落实陪护制度,传染病感染风险增大。三是医疗废物在线管理工作未开展。医疗废物是医疗机构院感工作的重要组成,我县二级医疗机构未能按要求采购相关设备,完成系统对接及医疗废物在线管理工作。四是发热哨点存在院感风险。县妇计中心发热哨点未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等全封闭就诊流程。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县将加大医疗机构管理。一是做好“外放输入、内防反弹”的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加强院内感染工作管理力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院感防控力度,严格执行预检分诊、首诊负责、探视和陪护制度;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频次,增强医疗机构及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强院感排查问题回头看,督促问题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最大限度降低潜在院感风险。四是加强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有序推行“互联网+医废监管”,切实落实医废在线监管工作,保障医废在线监管工作准确高效。五是督促县妇计中心加紧时间完成医院改建工作,落实“三区两通道”院感防控工作要求。

2023年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实用篇九

x区河流、库塘众多,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秀美生态环境,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河长办的有力指导下,x区全面建立区、街、居三级河长体系,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推动相关工作实现“八个到位”。

1、建立三级河长体系,实现机构队伍建设到位。xx年x月,出台《x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x办字〔xx〕x号)、《关于公布区级河长名单及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x办字〔xx〕x号),各街道极区旅发委也分别出台文件,明确了包括区级总河长在内的x位区级河长、x名办事处级河长、x名社区级河长,我区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建立完成。聚焦x条主要河道日常监管全覆盖,建立了由x人组成的专职河管员队伍、x人组成的民间(义务)河长、x人组成的x支河道志愿服务队和x人组成的x支义务护河队,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河道日常管护、社会监督和服务的水平。

2、建立规范化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建设到位。在《x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基础上,xx年x月出台推进河长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察督办制度、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河长联系单位工作制度、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区级验收办法等。x月,各街道(区旅发委相关处室)也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这些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河长、区河长办成员单位、区河长办、区级河长联系单位等的工作职责,为河长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3、强化日常巡查,实现履行职责到位。区总河长作为x区河长制的总负责人,先后召开x次总河长会议,多次带领各相关部门现场巡查河道整治工作,对河道中存在的污水排放、垃圾堆砌、非法占用以及设施损坏等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各级河长积极行动,对所负责河道及相应的库塘加大巡查、边查边改,全年区级河长巡河检查x次,街道级河长实现每月巡查不少于x次。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到岗到位,全面做好河长制有关工作,特别是注重抓好防汛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河道、库塘的防汛安全。区河长办及时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对比督促,有力提升了各单位争优创先意识,推动相关工作有效落实。

4、积极展开“清河行动”,实现河道垃圾清理到位。xx年x月,区河长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x次“清河行动”,投入资金x余万元、出动机械x余台辆,组织人员x多人次,对区域内河库(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生活垃圾x吨,建筑垃圾x吨,河底清淤x余方,清理杂草x吨。每次降雨自河道产生径流开始,区河长办都及时组织清理水面漂浮物等垃圾,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持续保持水面清洁。

5、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实现问题整治到位。积极开展河库问题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xx年x月底完成河库(塘)问题排查工作,共排查出x处违法建筑、x项违法活动。针对存在问题,按照系统治理、一河一策要求,x月底前完成了区级x条主要河道的问题排查和整治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查;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旅发委相关处室也完成了整治方案编制。区河长办建立整治行动“挂号销号”机制,确保排查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在各级河长、各街道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x处违法建筑、x项违法活动的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6、完成河长公示牌设置,确保基础措施落实到位。设置完成河长公示牌x块,其中,市级x块、区级x块、街道x块、社区级x块。同时,做好库(塘)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及河库(塘)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初稿编制,并通过专家组评审。下一步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准备经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确定后颁发。

7、充分发挥河长办职能作用,确保工作督导和培训宣传到位。区河长办先后组织x次全区性工作督导,并在“清河行动”、河道调查等期间,分组到各办事处进行了x余次专门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多次对市河长办、市级河长和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到我区的督导工作做好汇报,组织现场检查;编制了《x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培训教材》,对河长办成员单位的组成人员和联络人分别进行了培训;印制了x种x份河长制宣传材料,通过报刊、微信、集中宣传发放和入社区发放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进行报道。

8、认真自查自验,确保验收总结到位。按照《青岛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河长制市级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完成河长制工作的自查自验,并认真整理相关工作档案资料,顺利通过了青岛市河长办组织的年度验收。根据验收中发现的不足,再次总结经验,以期在来年的河长制工作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