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合同(十篇)

时间:2023-07-13 11:53:11 作者:曹czj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一

甲方:

乙方:

1、保养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见附表 )

3、合同金额: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细项见附明细表)

(或见工作范围与方式列表)

2、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____________),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________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__________抢修完成。

3、抢修时段

热线抢修时段选择表

1法定工作时间

2周一至周日,每天 8 小时

3周一至周日,每天 12 小时

4周一至周日,每天 24 小时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乙方的保养行为。

(2)甲方在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件及时付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在保养期内应定期对对应项目进行检查,维持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乙方应保证维修的及时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约定时限维修保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将该项维修保养事务委托给第三方,由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定期书面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

(3)定期书面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4)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其它财产、人身损害或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1、如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期满后结清维修保养费用及交接维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满,而甲乙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二

乙方:

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管辖范围内的各品牌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维保范围为:安装、维修、保养。

二、维修期限:协议以3年期限进行签订。

三、付款方式:维修任务完成,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统一结。

四、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

严格按照各品牌空调维护保养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

五、甲方责任:

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保工作提供方便、

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公司空调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

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1小时赶到现场。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物业公司工程部签字确认。

乙方:

年月日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三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调整。

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 部;

2、维护保养费用: 元/台/年, 台合计: 元,大写:

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

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电源及接地系统。

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

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

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

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

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履约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中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作好交接手续方可中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授权他人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换件改变其原性能的工作。

3、本合同不包括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地震、火灾等。

4、本合同规定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维修保养不包括中、大修及增加其它功能其费用协商解另计。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四

近年来,许多电梯厂商已开始从生产制造型企业逐步向服务经营型企业转变,并把电梯维保服务提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那么对于电梯维保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维保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订合约人: (以下筒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 技术条款

感谢您选择我们*有限公司的服务,同时也感谢您为我们提供了显示湖北华菱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力的机会。

*有限公司以

第一章 服务设备明细

第二章 *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责任

一、 维护内容

2.4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接到客户通知,我们派遣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章 *有限公司的责任

一、积极配合客户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

三、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以认真分析及纠正。

四、保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梯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免责条款

一、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未及时处理本公司所提合理的建议所产生的事故或合同终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出现紧急报修的情况,甲方要未予及时直接通知本公司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的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客户责任

一、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电梯及其运行的准确消息和基本情况。

二、甲方应按本公司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风气,按温度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本公司电梯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三、甲方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提供设备的安全设施以及保安服务。

四、由甲方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年检费用,如一次不能达标,复检费由乙方承担,直至技术监督局发证为止。

第六章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

第七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时间从 至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情况

二、合同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并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条例等提供维保服务。

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乙方根据《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行半月、月、季度、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保养工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

4、电梯年检及费用:乙方负责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年检并进行组织工作,甲方承担年检费用。

四、付款方式:拨款节点及拨款金额如下表,乙方需在拨款节点前3日向甲方按拨款金额提供发票,甲方在拨款节点后7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甲方的权责

1、甲方提供的电梯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于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其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管理,并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设备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确认,并在作业表签字确认。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时,甲方有责任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务必使其完成工作。

4、甲方如发现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应立即停用,且及时拨打乙方的急修电话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细节,使乙方能够顺利排除故障。

5、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年度安全、性能检查。如存在非保养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建议进行整改或委托乙方整改,委托乙方整改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上述不安全隐患未完全处理完毕前,该电梯应处于停止运行状态,否则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的权责

1、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4、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点检、注油、润滑、清洁、修理等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

5、当发生或发现非维保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6、配合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并对因维修保养不良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梯或零部件损坏,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予以修理或进行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

8、指导甲方完善各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9、非维保原因造成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列出维修项目、费用,以估价单的形式报与甲方供其做出决定。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有更换配件均为原厂原装配件。

七、违约责任

2、对电梯困人事故要求自接到报警后30分钟内必须把人员从轿厢中救出,对于非需更换配件的故障要求在1小时内排除,对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合理时间内解决。

3、因保养不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若在7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15日内不能恢复的,招标人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4、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并通过年检,如因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保养不当造成事故或导致业主投诉或索赔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其它

1、后附乙方免费提供维保配件清单、易损及非易损配件价格表

2、本合同书在执行中发生争议,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原则,协商不成可向服务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其他未详尽事情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加盖双方公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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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五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_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甲方瑞明新城所使用的 部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2次/月的定期维修保养和季度、半年、年的日常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抢修、维修相关记录(见附件)。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月日至年日止。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每部电梯维护保养费: 元(含运费、税费),共 部,合计 元人民币。

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

第七条 乙方提供电梯故障的24小时急修服务。

服务热线: ,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项目现场拟派应急维修人员2名,24小时值班。抢修服务时间:无驻场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否则应承担不按时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六

订合约人: (以下筒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 技术条款

感谢您选择我们 有限公司的服务,同时也感谢您为我们提供了显示湖北华菱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力的机会。

有限公司以

第一章 服务设备明细

第二章 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责任

第三章 有限公司的责任

一、积极配合客户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二、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

三、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以认真分析及纠正。

四、保修期间,因乙方责任引起的电梯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免责条款

一、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甲方未及时处理本公司所提合理的建议所产生的事故或合同终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出现紧急报修的情况,甲方要未予及时直接通知本公司而导致现场故障排除措施的延误及扩大的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客户责任

一、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电梯及其运行的准确消息和基本情况。

二、甲方应按本公司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风气,按温度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本公司电梯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三、甲方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惯例,提供设备的安全设施以及保安服务。

四、由甲方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申报工作并支付年检费用,如一次不能达标,复检费由乙方承担,直至技术监督局发证为止。

第六章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

第七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时间从 至 。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 。(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以 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 元。维保费用按 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

开 户 行:

帐 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 基本检查

4.2. 基本模块

4.3. 井道模块 (曳引电梯)

4.4. 井道模块 (液压电梯)

4.5. 厅门模块

4.6. 门机模块

4.7. 主机模块 (曳引电梯)

4.8. 主机模块 (液压电梯)

4.9. 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 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 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 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 终止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八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签著地点:__________

签著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__________

1、 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___的小计_____台;

3、 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的小计_____台;

4、 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的小计_____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年。

四、服务时间

(一)、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二)、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一小时内到达。

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应调换。

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一个月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整改。

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二)、甲方的责任

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坏(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九

乙方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节假日除外)内,为甲方提供每年25次的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中的服务记录第一联背面。乙方将提供必要的普通润滑油(钢丝绳油、液压油、齿轮油和链条油除外)和清洁材料。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条规定,乙方每年将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检测所有安全设备,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电梯维保期间进行政府主管部门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此外,乙方将进入现场配合甲方参与政府年检及限速器每两年检测。甲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每次检查保养和紧急修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服务记录。甲方应立即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字。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如乙方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设备仅依靠本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方案,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当项目有重大活动或有重要人员或重要参观团来访时,乙方人员提前对要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确认,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对电梯进行现场监护。

乙方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安排相关电梯的基本技术、基本故障处理以及相关电梯管理的培训,并可提供客户电/扶梯安全使用资料。

电梯维保合同(十篇)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 。(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每台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以 台计,每月维保费用为人民币 元,全年合计维保费用为 元。维保费用按 支付,即自合同生效日起算,每满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 。

开 户 行:

帐 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 基本检查

4.2. 基本模块

4.3. 井道模块 (曳引电梯)

4.4. 井道模块 (液压电梯)

4.5. 厅门模块

4.6. 门机模块

4.7. 主机模块 (曳引电梯)

4.8. 主机模块 (液压电梯)

4.9. 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 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 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 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 终止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的设备代码为: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