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品格演讲稿(大全5篇)

时间:2023-09-13 07:50:44 作者:XY字客 政治品格演讲稿(大全5篇)

要写好演讲稿,首先必须要了解听众对象,了解他们的心理、愿望和要求是什么,使演讲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演讲的直观性使其与听众直接交流,极易感染和打动听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政治品格演讲稿篇一

不知是醉酒驾车撞死人的事件真的越来越多,还是“后胡斌飙车案”语境下媒体对此类案件报道增多,让人产生这类事故越来越多的感觉。新近,杭州又发生了一起酒后驾车撞死人的悲剧。8月4日晚,魏某酒后驾驶保时捷越野车,撞死横穿马路的女子马芳芳。

跟同城的胡斌案一样,驾车者身份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媒体报道强调,今年29岁的魏某是杭州某公司的市场部经理,车主系其父,也是该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新闻这样交代并没有问题,但我不喜欢某些媒体刻意在大标题中强调“杭州保时捷撞死人案司机父亲为董事长”。像在胡斌案中刻意强调胡斌的富二代身份一样,这是在迎合社会的某种情绪,渲染社会的断裂,并营造一种对抗的氛围,把一场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描述成一场贫富对抗、强弱对立、社会断裂的标志事件。

这样的渲染是很可怕的。在胡斌案中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回想一下当初某些媒体的标题:富二代阔少飙车撞死大学生 ——这多么让人血脉贲张,多么让人愤怒,多么强烈地刺激着公众本就脆弱而敏感的贫富神经,在斑马线上营造了一种多么可怕的贫富对抗、强弱对立场景。可实际上,伤亡者谭卓早已毕业工作多年,而胡斌才是杭州某大学的在读大学生。如果根据实际身份把这样的描述转换为“在读大学生开车撞死公司白领”,舆论肯定又是另外一种反应和情绪,可见这种身份标签的悖谬。

显然,一些媒体之所以那样描述,是迎合舆论中部分人对贫富差距的受害想象,在利用这种情绪进行炒作。“杭州保时捷撞死人案司机父亲为董事长”也是如此,看似在陈述一个事实,实际是在刻意强化那种“富二代没几个好东西”、“富人为富不仁欺压良民”的舆论偏见,传播“醉酒驾车者都是富人”、“强者肆无忌惮欺凌弱者”的仇恨印象。

不说远的,就说近来各地发生的几起酒后或醉酒驾车撞死人的事故吧。成都那起醉酒驾车酿成4死1重伤的惊天血案,司机孙伟铭只是成都某技术公司一名普通员工,开的也不是名车。广州中山一路“5·15”造成3人死亡的特大车祸,醉酒驾车的司机梁某是一个普通人。嘉兴中院近来审理了一起案件,从安徽老家到嘉兴打工的高某,酒后驾车撞死了自己的妻子……在这样的案件中,媒体从来不会强调肇事者的身份,因为那样的身份没有“新闻性”。而一旦是个富人或富二代,身份就会在新闻标题中被强化,于是留下“富人名车草菅人命”的印象。毋庸讳言,公众情感因为这样对贫富身份的刻意渲染而进一步被撕裂,正像在胡斌案中所显现的那样:既干扰了司法独立,又撕裂了社会情感。

很明显,醉酒驾车并不是哪个阶层的原罪,不是专属哪个群体的罪恶标签,而是一种普遍性、平均分布的罪恶,人人都可能醉酒,人人都可能开车,人人醉酒开车都会危及交通安全。醉酒驾车只是一种醉酒者对法律的侵犯,对公共安全的危害,是醉酒驾车者与社会的矛盾,而不是富人与穷人的矛盾。公众的敌人是肆意践踏法律的醉酒驾车者,而不是富人,只不过有时碰巧是一个富二代而已。

确实,改革转型期的中国,贫富差距拉大是一个现实,贫富对立导致的许多问题也客观存在。但负责任的媒体应报道真相,以客观的舆论监督消弭这种断裂,理性地引导公众情绪,而不是利用这种情绪进行炒作,惟恐对富人的仇视情绪还不够,为这种情绪推波助澜火上浇油。评论者更要有一颗仁心,更要把尊重规则置于首位,独立、客观、理性地进行判断,而不是被怒气冲冲、情绪化的舆论所引导,迎合那种非理性的情绪。贫富差距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去解决,而不是人为地渲染。

最后回到保时捷撞死人事件上来,需要舆论聚焦的是如何以严刑峻法遏制频发的酒后驾车,严惩那些践踏规则者,而不是在撞人者身份上炒作和起哄。这是公众与醉驾者的对立,而不是穷人与富人的对立。渲染那种与事件无关的情绪,只会转移对真问题的关注。

政治品格演讲稿篇二

一、学习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确保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年初,根据局党委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度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档案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全体成员都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讨论。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都事先请假。对每次学习进行考勤记录,存入学习档案,从而保证各项学习任务落实到实处。截至目前,公司党委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8次。

二是求真务实,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内容落到实处。

今年结合形势和工作重点组织学习了会议精神、总公司和局工作会会议精神、安徽省经济会会议精神,确保学习内容的落实。

三是严格制度,创新形式,确保学习效果落到实处。

每次学习都提前通知,把要学习内容、方法、个人自学准备的内容通知每一位中心组成员,使参加学习的同志有充裕的时间安排好其他工作,避免工学矛盾,搞好自学,做好学习准备。学习时,通过点名制保证到会率,开展月度交流,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习特点

一是把学习“精神”作为中心内容。

在安排学习计划时,把学习“精神”贯穿于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做好学习精神、科学发展观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学习党史结合起来;同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知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把学习贯彻总公司、工程局和安徽省重大决策作为重点内容。

把全面准确深入学习领会总公司、工程局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作为一项十分重要任务贯穿于全年学习安排中。具体安排为学习总公司和工程局工作会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学习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务实工作作风。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全力推进公司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习安徽省两代会报告,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学习成效

中心组学习对于统一思想,总结经验,完善决策等,推动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党委中心组在学习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指导实践、解决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形成发展战略,推进科学决策,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围绕总公司、工程局和安徽省重大决策和部署,把研究解决公司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中心组学习经常化的任务和要求,使学习内容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学习成果有利于转化为发展的新思路和各项措施。

总之,截止目前,公司中心组理论学习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但离上级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学习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学习与工作矛盾有时处理还不够好;落实学习制度有时还不够严格等。这些不足有待于在下半年努力改进和提高。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学习会议精神,走群众路线,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在推进新一轮解放思想上下功夫,在深化改革、管理升级,在扎实推进“一最两跨”上下功夫。发挥好中心组学习的表率作用,通过举行讲座、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认真组织公司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政治品格演讲稿篇三

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并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求。把“讲政治、有信念”作为合格党员的首要标准,可以说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凸显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对“讲政治、有信念”的标准要求,特别是关于做到“有信念”,有些党员觉得这些是比较“虚”的,甚至是不以为然。其实,信仰信念并不是虚无缥缈的,虽然属于精神层面的范畴,但具体到行为实践上,却是实实在在的,是有标准、可检验的,我们为此而努力的方向也是很明确的。

矢志不移忠诚于党的信仰,这是对信念的塑造。北京日报刊载过一篇文章《张学良谈“国民党为什么打不过共产党”》,围绕这一话题张学良谈了自己的看法,提到:“国民党没有中心思想,党首蒋介石也是一样。与国民党正好相反,共产党有目的,他相信共产主义。甚至于每一个士兵,完全是一个思想――共产主义。信仰就是力量啊。”诚然,信仰的力量坚不可摧,有了对党忠诚坚定的信仰,就有了崇高的精神力量,在任何考验和挑战面前,就可以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南西北风”,这就是对信念的塑造。当然,信念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一个刻苦学习和努力实践的过程,需要我们学习党章、党史国史、党纪党规、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在做到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后,自然可以树立起坚定的信念。

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对信念的践行。政治本色,反映着共产党员独特的精神、情操和气节。90多年来,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铸就了坚定理想、服务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等鲜明的政治本色。这些政治本色,是对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总结,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每一名党员,如果做到始终不渝的保持政治本色,这就是对信念的践行。如何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正确的认识什么是政治本色。政治本色,说到底,还是党性的问题,只有党性纯正,本色才能纯洁。永葆政治本色,在实现路径上要靠锲而不舍的党性锻炼。要把党性锻炼作为一辈子的任务,用长期不懈的学习和修养来塑造,用持续的锻炼和完善来保持,真正做到永不褪色、永不变质。

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这是对信念的检验。“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在革命战争年代,判断一个党员干部是否合格,需要经过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如今,在和平建设时期,虽然没有了战争的考验,但我们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却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对这些现实挑战,能做到不为噪音所扰、不为歪风所惑、不为暗流所动,在纷繁复杂的形势变化中,始终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这就是牢固的信念。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把时刻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人生的终生课题,体现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上,体现在对大是大非、重大原则问题上的鲜明态度、坚定立场上,体现在对错误思潮、言论、观点的正面回击、发声亮剑上,无论何时何地,始终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政治品格演讲稿篇四

大家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市关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建设的工作部署,县委在全县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这次集中教育主题活动的学习,我认识上得以提高,思想上得以升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中讲的是政治规矩;廉洁为官、事业有为,讲的是为官规矩;诚实做人、讲究诚信,讲的是做人规矩。我们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忠字当头、廉字托底,以严正己、以实导行,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和“廉政”于一体,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一是要树立政治意识。守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要求就是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工作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不能有丝毫含糊,不能各行其是,搞这样那样的变通。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就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要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遵从纪律和规矩,不违纪、不逾矩。当前,领导干部要按照同志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三是要树立组织意识。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就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即使是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也必须服从组织,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的战斗力需要铁的纪律来维系,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需要强调的是,树立组织意识,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另搞一套;领导干部可以对组织决定通过组织程序发表不同意见,但不能采取其他违背组织决定的行动。

四是要树立原则意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腐败、合谋腐败、寻租腐败,教训极为深刻。这表明不仅领导干部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而且要让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矩。新形势下,管好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党的重要规矩。树立原则意识,就是要按照同志指出的那样,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不能公私不分,把公权力用于回报私情;不能情大于法,因感情因素而有失公正;不能利压倒法,为谋取私利而罔顾国法。

五是要树立团结意识。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大局。党的纪律是有利于党的工作大局的纪律,党的规矩是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局面的规矩。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领导干部在组织路线和用人问题上,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只要是德才优秀的干部,无论来自哪湖哪海,都要人尽其才、用当其时;只要是忠实于党的同志,无论和自己有无“交集”,都要用其所长、充分使用。

六是要树立程序意识。领导工作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可置之不理。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政治品格演讲稿篇五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他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定的还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至于有关机关是否对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执行这些规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他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这样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更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

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恶法可以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只能是人治。

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行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这样来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章制定权。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样制定的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遵守。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通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他们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他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

其次,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法律必须公平,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我们也只能说它是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我们仍必须遵守。

再次,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它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积极性。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我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它是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

最后,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校规。如果没有程序性规定,则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起码,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程序规定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