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02 14:11:04 作者:韩ll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  宿环境。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每位住宿员工。

第二章  宿舍岗位设立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 员工宿舍设立宿舍领班1名,宿舍管-理-员3名,保洁员3名,门卫3名,锅炉工3名。

第四条 宿舍领班岗位职责

1、  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宿舍员和保洁员的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上报,做到公平、公正。

2、  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  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  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6、  带领管-理-员和保洁员搞好宿舍的安全、卫生等工作。

7、  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8、  发现宿舍设备损坏,要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查明原因,如属于正常损坏,填写《工程单》报修。

9、  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宿舍管-理-员职责

1、服从管理,团结同事,热爱管-理-员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后勤领导的工作。

2、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对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反应。

5、负责不间断的巡视员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同时了解员工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负责保管员工宿舍库房的物品,根据出入库情况进行登记入账,随时清楚库房内的物品数量,如有丢失、损坏追究责任。

7、随时了解员工宿舍的动态,依据人力资源部开出的《员工住宿通知单》负责办理员工入住手续并根据《离职单》办理员工退房手续。

8、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工作 。

9、负责餐厅员工用餐的刷卡。

第六条 宿舍保洁员职责

1.  上岗前,必须持《身份证》、《健康证》。

2.  服从管理,团结同事,吃苦耐劳,热爱保洁员工作岗位。

3.  上班前,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着工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  精神振作,保持昂扬的工作状态。上班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离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  负责员工宿舍的卫生秩序及消毒工作,禁止在清理卫生时,擅自动用员工的物品,更不准拿员工的物品据为己有。

6.  保管好备用钥匙和相关物品,如有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合理使用清洁用品。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清扫卫生死角。

8.  发现电器设备和物品损坏,要及时上报。

9.  时刻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病毒传染” 工作。

10.  要认真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第七条 门卫值班员职责

1、  当班期间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值班;处理各类问题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又要讲究策略、机智处置。

2、  负责外来人员、物品、车辆的登记并填写《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表》。

3、  负责11:00之后员工出入宿舍的登记。

4、  夜间值班员不得打瞌睡,每间隔60分钟上下楼层巡视一遍,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  需要住宿的员工必须持《入住通知单》方可进入员工宿舍,  22:00之后非住宿人员不得进入宿舍(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

6、  负责离职退宿员工物品检查,防止公司物品流失,并在《放行条》上签字。

7、  值班期间发现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上报后勤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领导。

8、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夜间值班情况的书面记录。

10、  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防止无关人员靠近或进入宿舍。

12、  完成领导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锅炉工岗位职责

1.  每天工作开始前要检查好锅炉及蒸汽管道设施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安全生产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当班人员要集中精力,密切注意压力表和水位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变化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部领导以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严防锅炉爆炸和表、仪表等)必须经常检查,平时发现管道损坏或漏气漏其它事故的发生。

3.  对锅炉锅炉附件(如水位表、仪表等)必须经常检查,平时发现管道损坏或漏气漏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  做好炉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除炉渍,保持室内的清洁,同时严禁外人进入炉房,更不能乱动炉体部件。

5.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掌握和熟习操作烧炉要领,总结经验,节约用水用煤。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  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7.  不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程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班锅炉工负责。

8.  备足燃料,负责各食堂每天的供汽蒸煮工作及提供开水做饭菜保暖工作。

9.  摸规律,不断提高蒸煮技术,防止出现生饭、夹生饭或蒸不熟食品。

10.  每天要按时供应开、热水。严格按照开、热水的收费标准收,且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化。

11.  遵守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要佩带上岗证。无故误饭,供不了开、热水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 寝室长职责

每间寝室设立室长(部长担任)1名,负责寝室的管理。

1.  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  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  寝室长有义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后勤部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第十一条 在楼道内,不得追逐、打闹等行为,防止摔伤、撞伤。

第十二条 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 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  无阻。

第十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一旦吸烟发生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第十五条 不得在宿舍内动用明火。

第十六条 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七条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财物,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乱放,凡 出现个人财物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进出寝室要随手关门,防止物品丢失。

第四章  卫生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的卫生环境。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第二十条 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第二十一条 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  后仍不执行者,由后勤部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

1.  如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予以罚款。

2.  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给予罚款。

3.  发现将清扫的垃圾堆积到楼道内或寝室门口,违反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每周一(具体时间待定)各部门派一名副经理级(含)以上人员  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后勤部经理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 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否则予以罚款。

第二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由其部门负责人安排他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 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二十七条 在一个月内检查中,依据检查情况和平时的制度落实情况予以评比,每月评比出一个最佳和最差宿舍。

1.  通报表扬(批评)。

2.  被评为最佳(差)宿舍则该寝室人员给予共100元的奖励(罚款)。

3.  奖励(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罚款。

第二十九条 住宿员工必须树立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的优良传统,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住宿人员予以罚款。

第三十条 宿舍的.电源实行分室统一管理,实施定额供电,因用电不足,予 以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三十一条 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第三十二条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或插座。

第三十三条 充电器具不准放在床上充电和使用;不准在床头使用台灯;电源插口不得用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

第三十四条 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后勤部或保安部。

第三十五条 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予以200元罚款;造成一定后果的按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开除。

第六章  物品摆放规定

第三十六条 室内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宿舍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反者,予以罚款10元/次。

第三十八条 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床的一头,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时刻保持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不得乱放。

第三十九条 床上用品要经常晾晒,被套、床单必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第四十条 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第四十一条 洗漱用品、毛巾置于脸盆内,脸盆放置于床下。

第四十二条 桌上放置口杯、书籍等物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无灰尘、无杂物。

第四十三条 天花板、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内衣、袜子等衣物。

第四十四条 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至少处理1次。

第四十五条 爱护使用清扫工具,不用时置于规定位置(房间门后侧)。

第四十六条 行李箱放置于床的下面最里侧。

第四十七条 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后勤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以罚款20元/次。

第四十八条 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

1.  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宿舍管-理-员备案,每人每月不能超过3次。

2.  如超过3次,取消住宿资格。

3.  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经理签属的证明。

4.  如没有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者,出现任何问题与公司无关。

第四十九条 21: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1.  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2.  累计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

3.  如外来人员来访或留宿期间发现公司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五十条 23:00以后禁止外出。

1.  非上班人员禁止外出。

2.  因私事需要外出人员,必须部门经理同意并签署证明。

3.  非正常渠道外出者,予以200元/次罚款,并取消当月以及年度评选。

第五十一条 宿舍管-理-员、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向后勤部汇报,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第七章  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予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经理。

第五十三条 后勤部不定期负责带领保安部、工程部人员对宿舍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第五十四条 每周后勤部经理带领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等检查。

第五十五条 禁止在寝室、楼道内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等,影响他人休息;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后勤部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予以至少20元/次罚款;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酗酒、酗酒闹-事,一旦发现并造成影响,予以2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五十七条 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第五十八条 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门钥匙收回,并上交宿舍管-理-员。

第五十九条 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特殊情况必须征求后勤部同意并备案;后勤部未同意办理的,处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

第六十条 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十一条 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得家属住在宿舍内。

第六十二条 严禁员工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

第六十三条 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住宿证,出入宿舍主动出示。

第六十四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先退宿,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必须及时搬离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白天床体周围不得用任何物品遮掩。

第六十六条 不上班期间在宿舍内不得在无人情况下进入其它寝室。男、女员工不得混窜寝室。

第六十七条 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按照顺序摆放,不得随意乱放。

第六十八条 禁止在宿舍内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六十九条 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七十条 公司配备的宿舍设施,禁止随意挪动或改变用途。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者,一律处罚,依据情节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不得低于20元,不得高于1000元;情节恶劣的处罚为开除;如触犯刑法的予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1.员工宿舍楼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员工必须由正门进入,不得攀爬阳台、翻越窗户,未经宿舍保安检查并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

2.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洗刷,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4.严禁在宿舍楼赌博,酗酒、偷窃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冲凉房、阳台。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9.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不准吵架、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10.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宿舍保安请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11.加强宿舍卫生、水电安全管理,保安队长及值班保安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宿舍卫生、水表、电表、电器线路,发现违章线路立即拆除,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办公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12.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13.宿舍值日保安要经常深入宿舍教育员工共同遵守员工守则及各项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协助公司办公室切实做好宿舍综合管理工作。

14.宿舍每室住4—10人、公推室长1人,任期半年,负责本室有关管理事务。宿舍内不得存放任何危险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

15.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16.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17.自觉保持宿舍安静,晚上23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18.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

19.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探访时间:8:00时至23:00时。

20.探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21.探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2.探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23.探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员工所住宿舍。

24.亲属留宿须经保安同意并登记,留宿期间发生异常事件,相关责任不能明确时,由被探视员工负责。

25.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保安队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由保安清点宿舍一切物品,遗失、损坏则照价赔偿。

26.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

27.经常清理屋顶的蜘蛛网,各人床铺应摆放整齐。

28.保安队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并公布结果。

29.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楼。

30.进入宿舍宿舍楼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1.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

32.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4:00时前回宿舍,晚上1:00至6:00保安应当拒绝任何人员出入宿舍,因员工加班而迟归除外。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

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

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1.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须在行政部办理住宿手续,不准擅自调房、调床,登记三天内未入住者,作自动放弃床位处理。

2.宿舍月供煤气: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电费: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标准由宿舍员工平均分摊,自当月工资中扣除。具体规定参照《宿舍用电用煤气规定》。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打架、做有伤风化事宜,违者记大过或开除处理。

5.爱惜一切公共设施,造成一切损坏或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按价赔偿,若找不到具体的当事人则由宿舍人均承担,故意损坏者处原价1.5倍的赔款。

6.保持宿舍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禁止向窗外扔杂物、倒水、严禁将饭菜倒在洗漱台或地上,违者记警告处理。

7.宿舍属集体共有,个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将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补贴。

8.就寝时间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记警告处理。

9.宿舍严禁员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须填写《访客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记大过处分。

10.禁止高声喧哗,音响或电视声23:00后严禁开大声,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违者记中过处分。

12.不宜穿内裤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过道上行走。

13.宿舍出现设施破损时,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联系维修。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一、寝室:

1、凡住宿的员工应在综合办登记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日常管理。住宿员工禁止夜不归宿,有事须向宿舍长请假,由宿舍长汇报综合办。如一个月内累计3天夜不归宿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2、每间宿舍指定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内务卫生。住宿人员有义务保持房间、走廊、卫生间、内院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宿舍、楼道大声喧哗、吵闹。上中、夜班住宿员工下班后,应做到在宿舍内轻手轻脚,避免影响他人休息,禁止将公共物品带出宿舍或借外私用。

3、住宿员工应按规定的房号就住,不得私自更换。禁止男女员工互窜宿舍,禁止亲朋好友留宿,违者取消住宿资格。若出现男女混住现象,当事人即刻予以辞退。

4、有偷窃行为,破坏物品或设施的,做除名处理。

5、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情节严重者待岗或离岗。

6、住宿员工要有节约意识,上正常班员工必须在晚12点关宿舍灯。不能有常明灯现象发生。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的、晚12点未返回宿舍的,罚款该舍舍长50元,舍员100元。多次违反该规定者,取消住宿资格。

8、各宿舍必须保持室内清洁、整齐。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床下;不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鞋统一放在床的左下方,脸盆统一放在床的右下方。

9宿舍内严禁赌博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立即交公安机关处理。

10、员工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向综合办反诉,综合办将尽力给予帮助。

注:宿舍楼道挂衣服不能太湿,饭渣不能乱倒,各宿舍垃圾早9:00前、午15:00前、晚18:00前打扫在本宿舍门口统一由公卫员清理,其它时间一律不准乱倒!

第一条 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第二条 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严禁昼夜长明灯。

第三条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第四条 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第五条 夜间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第六条 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第七条 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八条 冬天晚上10点前,夏天晚上11点前应返回宿舍,超过时间门卫将不开门。(请大家知觉)

第九条 废物、垃圾等集中于指定的场所倾倒。(大门口的垃圾筒处)

第十条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室内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画墙壁。

第十一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尤其是(异性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7)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三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xx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方,用电为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匪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元。

14、晚上: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正规化管理,使全体雇员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提高全员的文明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宿舍管理。

3、管理细则

3.1入住

3.1.1新进厂人员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后,由人事文员开具《住宿申请单》到宿管处办理入住手续。未办理入住登记手续者不得在公司宿舍居住。

3.1.2入住人员在宿管处领取房门钥匙及衣柜钥匙。

3.1.3入住者不可指定所要房间,凭《住宿申请单》对号入住。

3.1.4员工办理入住手续后,如遇其它原因不能入住该宿舍可找宿管员协助解决。

3.2转换房号及床位

3.2.1员工不得私自转换床号,如需转床号须向宿管处提交申请、注明理由、经宿管处同意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3.2.2员工不得私自转房,如有正当理由须填写《转房申请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转房。

3.2.3员工因为升职等原因需要调房的,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通知宿管处办理转房手续,并搬入指定房间。

3.3退房

3.3.1员工离厂凭离职清单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房手续,交还房门和衣柜钥匙(注:不论原钥匙是发的或自配的均要交回)。

3.3.2辞工人员必须在当日18:00前离开本厂宿舍,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员可通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后再做决定。

3.4查房

3.4.1宿舍管理员必须每天抽查宿舍(水、电、卫生、安全)。

3.4.2必须如实做好当天查房记录。

3.4.3宿舍管理员在查房中或卫生巡查时发现违纪行为,必须按违章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教育,任何人不得讲私情予以包庇。

3.4.4宿舍管理员查房必须由二人或以上才能进入宿舍。

3.5巡查

3.5.1加强宿舍区清洁卫生巡查工作,保持地面、楼道、楼梯、的清洁及畅通。

3.5.2每天不定时进行卫生检查,检查楼层及生活区通道,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

3.5.3夜间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6投诉

3.6.1不讲卫生、吵闹、喧哗、斗殴、赌博等影响他人休息等。

3.6.2私带外人进厂、盗窃、寻衅滋事者。

3.6.3有不良习惯,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者。

3.6.4宿舍内设备、设施损坏,已通知维修,但迟迟未见修复。

3.6.5宿管员、维修员、清洁工工作失职及包庇行为。

3.6.6对宿舍区各方面的建议。

3.7处理

3.7.1宿舍范围内的投诉,可直接投诉到宿舍管理员、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或公司意见箱里。

3.7.2对合理的投诉,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在管辖范围内给予调查、解决。

3.7.3对不合理的投诉和不能解决或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在两天内给予解释、答复。

3.7.4在受理雇员投诉中,若出现诬告或有出入的投诉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7.5不受理匿名投诉信,所有投诉保密处理。

3.7.6如投诉到宿舍管理员处,仍不获解决,可向本部门上司或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投诉。

4、住宿管理条例

4.1在生活区及厂内必须正确佩戴厂证,严禁不戴厂证或反戴厂证。

4.2凭《住宿申请单》入住房号、床号,不得私自调换。

4.3入住本厂宿舍每月必须住满20天以上,否则行政部有权收回床位。

4.4个人使用的宿舍锁匙,不准借给非本房人员使用,严禁配制他人房间锁匙,转房或离厂应将锁匙交回宿管处。

4.5宿舍内各项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或拆除。设备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宿管处。

4.6保持宿舍内的公共卫生,严禁从楼上向楼下倒水、抛垃圾。衣物严禁晾挂在室内及伸出阳台外,应统一集中在门前走廊内晾晒。

4.7严禁收藏及使用各类电热器具、活动排插、私接电源电线、台灯等。

4.8晚间十一点后严禁大声暄哗、吵闹、放电视、放音响、打麻将、打扑克、下棋、打球等一切娱乐活动,严禁在生活区任何走道上溜冰。

4.9异性串门、访友、在晚上23:00点前必须离开宿舍,严禁男女混居。

4.10严禁攀登阳台及坐在护栏上乘凉、聊天等,及严禁上宿舍楼顶。

4.11严禁两人合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非本房人员需征得同意方可进入。

4.12不得擅用他人物品,不翻动他人物品、衣柜,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

4.13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禁私带外人入厂。

4.14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4.15爱护公共设施,禁止私自改装室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