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装修家具合同(汇总7篇)

时间:2023-09-09 19:56:20 作者:笔砚 最新装修家具合同(汇总7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装修家具合同篇一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2、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乙方付定金壹万元,余款由银行下款至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六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修和售后服务:

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家具合同篇二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1、办公桌台:规格140×70×76cm,附柜:120×42cm,用_________制作。

2、书柜:规格140×40×200h(cm)。_________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以上办公家具的款式按样板制作。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办公桌椅共_________套,桌台为_________元/套(含附柜),椅子为_________元/张,_________个_________书柜,为_________元/个。总金额:_________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甲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办公家具的质量时,乙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甲方应为乙方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_________。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定购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家具或完成工作,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家具,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家具的毁损、灭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甲方实行代运或送货的标的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变更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属甲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标的物的,除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乙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将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乙方;变卖标的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标的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5)无故拒绝接收标的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标的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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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家具合同篇三

最终供货公司(供方授权代理):

需方上级主管部门:

需方: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宁夏xx年度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nzc/c076—031)招标文件、《宁夏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财政集中支付( );采购单位直接支付( )。

二、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2、本合同几个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发运到指定地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1、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1、开厢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即时签署《宁夏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四联单)(以下简称货物验收单)。

2、货到后3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时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所需工时确定后3天内开始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验收工时内完成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时有争议或一方不能配合另一方验收,则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10天内完成或被视为完成。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6、在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三十日内,如果需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需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七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7、需方应将货物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帐,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五、质量标准及保修:

2、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要。

3、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条款—投标产品质量保障和服务表》详见附件一。

4、货物的保修期自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之日起算。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保修责任,供方可以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6、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货物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供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后7日内(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或遵从财政部规定(采用财政部集中支付方式)。付款人凭买方提供的上述相关本和凭证,向卖方支付合同款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卖方凭买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到财政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

帐 号:

其 他:

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七、违约责任: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任。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七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需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3、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0.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10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的,供方应按照合同金额双倍赔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八、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决定( ) ;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

3、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求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旅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3、《宁夏xx年度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nzc/c076—03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宁夏政府采购办公家具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局部或整体无效或者可以被视为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

4、本合同一式四联,中标人、供方、需方、采购中心各一联,由中标人按季统一向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5、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装修家具合同篇四

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和承担责任。以下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家具采购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1.定义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 日 xx年7月 日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5)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2

3

4

5

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地址:?)。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装修家具合同篇五

供方:合肥市金庆钢木家俱厂

八人餐桌主要参数:主架采用马钢国标1。2mm厚50*50mm直径方管,经焊接,打磨、抛光、酸洗、磷化、喷塑处理。主架外表光滑、无结疤。毛刺、假焊、虚焊。结实耐用。

餐桌面板:规格220*60,采用上海优质富美家25mm厚防火板。经过加工后具有防火、防水等功能。比原来老产品要耐用两倍以上。颜色灰白。

坐凳:采用广东优质玻璃钢看台座椅。结实耐用。美观大方

1、在需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供方定于_20xx年9月_23日交货(本合同生产周期为7天)。

2、交货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需方所订快餐桌椅由供方负责运送、安装,运费由供方承担,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1、本合同签定后需方立即支付定金人民币1056元整给供方,本合同以预付定金到帐后的次日生效。如预付定金延期到帐,本合同所订交货日期顺延。

2、供方所供快餐桌椅发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给供方;货到后,剩余货款一次付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方对所供产品执行″一年保修″的原则,即在一年保修期内,属家具质量因素而导致的故障(除人为因素)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供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但要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用。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运输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供方需调换。

2、所购产品到达需方所在地后,需方负责搬运安装。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66795100

20xx年9月 日 20xx年9月 日

装修家具合同篇六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厂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

二、合同金额

合同货物总金额以实数为准(此价格不含税)。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甲方预付合同金额金,白货成功安装付清余款,余款为 %,一年付清。

四、产品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保质期为一年,所有产品除用户或其它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外,乙方提供终身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负,但甲方在一年内正常使用,家具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随时要求甲方督查。

五、甲方要求乙方

1、做工要精细大方;

2、油漆要美观舒雅平整,线条明显;

4、家具样式、质量、尺寸与南岳湘江酒店一模一样。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按时、按量、按质量交货,如果不按时交货则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但甲方违约推迟付款或其它事情同样按5%违约金罚款,一切后果自负。交货时间 月 日左右所有家具安装完华,交付使用,如甲方因素时间顺延。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装修家具合同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家私家具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从 年 月 日起至物品送完验收合格为止,期间送货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报告需提供给乙方存档。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甲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

开户行: 账 户: 账 号: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货品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有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期间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