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租车合同应该(大全6篇)

时间:2023-09-27 21:20:03 作者:笔尘 最新租车合同应该(大全6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租车合同应该篇一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本市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和产权管理按《万宁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和配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持有效《安居房准购通知书》可参与本市安居型商品住房选房活动。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v^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租车合同应该篇二

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同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租车合同应该篇三

(一)申请。申请人持以下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和城乡^v^门服务窗口或海南省住房保障平台提出申请,提供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1.《万宁市安居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

3.婚姻证明;

5.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凭证(非本市城镇户籍提供);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交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同意接受相关状况核查以及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二)受理。市住房和城乡^v^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退回或补充材料。

(三)审查。市住房和城乡^v^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部门协查、函询、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自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和城乡^v^门书面提交复核申请,市住房和城乡^v^门在受理异议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核准。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和城乡^v^门发放《安居房准购通知书》。

《安居房准购通知书》自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参加选房。因房源供应不足原因超过三年未选房的,申请人可向市住房和城乡^v^门申请延长准购资格有效期。

申请人家庭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安居房申请条件的,应主动向市住房和城乡^v^门申报退出准购资格。隐瞒家庭条件参加选房的,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已选房但因自身原因放弃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放弃准购资格。

租车合同应该篇四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万宁市行政区域内安居房的规划、建设、申请、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安居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年限,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

  安居房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

  万宁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安居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居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v^门是安居房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指导本市安居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安居房申请、审核、轮候、配售、代持政府产权、上市交易、换购等具体事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市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服务、综合行政执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民政、税务、人才、社会保险服务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居房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万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市住房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安居房建设规模、项目选址、土地供应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万宁市人民政府通过以下方式筹集安居房:

  (一)单独选址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居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单独选址,优先安排,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安居房建设用地。

  (二)存量土地建设。土地权属企业可利用已供未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设安居房。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土地权属企业可将已供应的工业、仓储、商业、办公等存量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改变用途用于建设安居房。划拨住宅用地可以依法补办出让手续用于建设安居房。

  使用存量用地建设安居房的,土地权属企业提交申请书、土地权属证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市住房和城乡^v^门提出安居房项目建设申请,经批复同意后,依据批复文件办理项目建设和配售等相关手续。

  (三)项目配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及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可配建安居房。

  (四)既有房源转用。万宁市人民政府可通过资产划拨、收购、货币补贴、改建等方式,将具备居住条件、位置适宜的政府房源、市场化商品住房或其他社会房源转为安居房。转用的房源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规范,满足相关工程质量和消防规范要求。

  新建、配建、既有房源转用等方式筹集的安居房,纳入市安居房年度建设计划统筹管理,并由市住房和城乡^v^门对房源进行统一分配。

  安居房建设执行省安居房建设相关技术标准,推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设方式。

  项目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安居房套型建筑面积以一百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各种套型房源供应应当与基本住房需求相匹配,并根据家庭人口数量增长和结构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各种套型比例,逐步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

  市住房和城乡^v^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居房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筹集建设安居房项目享受国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以下优惠政策:

  (三)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优先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和销售等审批手续;

  (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企业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安居房的,对符合购房条件的本企业职工予以优先保障。利用存量住宅用地建设安居房的,可以在项目融资、商品住宅建设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国家和省的其他优惠政策。

  

  安居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其每平方米销售均价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市场化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百分之六十,或者按照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十倍确定(计算公式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具体销售均价由开发企业根据楼面地价、房屋建设成本、公共设施分摊、税金、利润(不超过8%)等因素确定,并报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批准后执行。

  安居房推行一房一价,单套销售价格以销售均价为基础,结合房屋位置、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

  安居房销售均价和单套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前确定,面向社会公开并在销售现场公示。除标示的房价和国家、本省规定购买方应负担的税费、专项维修资金等法定事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向承购人收取其他费用或变相收费。

  新建的安居房住宅区内未纳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车库,其产权归开发建设单位所有,本住宅区安居房承购人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或购买车位;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根据有关规定使用、管理。

  安居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的产权份额按照百分之七十确定,万宁市人民政府拥有其余百分之三十产权份额(由市住房和城乡^v^门代持),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十年的,承购人可以上市转让或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政府产权份额。第十一年起,承购人继续持有住房的年限每增加满一年,可无偿获赠百分之六的政府产权份额;满十五年的,承购人可无偿获得住房全部产权份额。

  

  申请安居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引进人才和年满22周岁单身居民可以个人身份申请。

  已申购安居房家庭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可单独组成家庭申请,或者年满22周岁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省户籍居民,可以申购一套安居房:

  (二)每年在本市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年度统计公报为准,如市年度统计公报中未统计,以省年度统计公报数据为准。

  (四)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可以申购一套安居房:

  (四)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享受过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形,可以申购一套安居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安居房:

  (二)在本省城镇持有宅基地的;

  (五)被其他部门列入住房保障失信惩戒名单、个人征信记录中有住房保障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仍在安居房申购限制期内的。

  申购人及其配偶应在申购安居房时,对不存在上述任何情形作出承诺。

  

  (一)申请。申请人持以下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和城乡^v^门服务窗口或海南省住房保障平台提出申请,提供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1.《万宁市安居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

  3.婚姻证明;

  5.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凭证(非本市城镇户籍提供);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交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签署同意接受相关状况核查以及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二)受理。市住房和城乡^v^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退回或补充材料。

  (三)审查。市住房和城乡^v^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部门协查、函询、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

租车合同应该篇五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共同协商,甲方愿意将遂宁富临运业公司出租车川j__转租给乙方正常经营。

二、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贰拾万元(20__00.00元),此保证金只作安全风险抵押,合同期满,甲方将不计息退还乙方。

三、合同期限为四年(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每年租金为柒万元整,四年累计租金为: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安全保证金及租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由甲方向乙方出收据。

四、乙方负责出租车全部费用,包括:车辆维护费、日常保养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赔偿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与公司协调车辆经营关系。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转租、无故停运,若违反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将收回出租车经营权。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出租车行业行规,不得违规、违章经营,出现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贰拾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车辆经营到期后,无任何违章、违纪行为等,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按银行利息计费。

八、该车保险由甲方负责购买,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酒后驾车,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为搞好遂宁市城区出租车业务,甲、乙双方以平等、诚实为原则,按《出租车营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共同遵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立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应该篇六

引进人才和年满22周岁单身居民可以个人身份申请。

已申购安居房家庭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可单独组成家庭申请,或者年满22周岁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

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省户籍居民,可以申购一套安居房:

(二)每年在本市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年度统计公报为准,如市年度统计公报中未统计,以省年度统计公报数据为准。

(四)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