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广告合同汇总篇一
广告代理发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电视广告。cf片名称为 。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
四、单位广告刊例价为 元,折扣价为 元,发布总次数为 次,重播 次发布总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
五、广告采用甲方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广告样带。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若更改样带内容,需要提前七天通知乙方。样带内容更改后,须有附加协议附在合同后面;乙方在广告播出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为甲方提供ac尼尔森(或央视索福瑞)监播证明。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一个月广告费,然后按月支付,每月15号前凭上月乙方监播证明(该监播报告须符合合同内容)支付当月广告费用,最后一个月的广告费作为尾款,由甲方在广告按合同要求播出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错播漏播的处理:乙方播出完毕后15个工作日,由甲方提供的第三方监播证明为据,如出现错漏(指在一个播出日内,广告播错时段)情况,漏播(指在一个播出日内,播出次数不足的),由乙方按照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方式,在错播、漏播的次日起,3个播出日以内予以补播,错播后未如期补播的,按漏播处理;如在合同日期内出现多次首播漏播情况,漏播天数超过3个播出日(包含3天),则除了按照合同由甲方指定日期补播外,乙方还要退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乙方不予补播,则乙方除了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另须退还漏播部分金额。若为电视台临时调整导致不能如约播出的,则乙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有权按照漏播处理;因电视台临时调整导致播出次数减少的,相应价款应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对另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十、广告样带及最终播出的广告片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许可他人使用、转让他人使用。否则应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自签定日起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任何更改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广告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格式:
备注: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签章): 广告代理公司(乙方签章)
名称: 名称:
广告合同汇总篇二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画面。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委托制作费用
合同涉及制作材料价格见下表。
合同期内如遇物料价格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贰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及上画所需的钥匙、工商登记号等相关物料。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广告画面。
3、接到甲方下单后,优先喷绘样稿送达甲方指定客户,且优先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4、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完成上画。
5、合同期内乙方应负责甲方广告牌的画面拆装和日常维护修补等工作,确保画面效果。(由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画布松动、画布破裂,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维修)。
6、如遇画布破裂无法使用,接到甲方通知后,优先安排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7、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
9、乙方维护维修广告牌物料(灯具、锁具等),甲方按照市场价与乙方结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3)因9级以上台风造成广告画布损坏无法使用时,根据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画布更换。
2、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画面更换、画面修复工作,则每逾期一日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
3、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汇总篇三
乙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行广告宣传的宣传板为:黄陵县东关三角区楼体墙面两块,面积为:每块三十平方米。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板的时间为:自 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三、乙方使用该场所的租金标准为:5000元/块/月,乙方此次使用宣传板的租金共计:40000元。
乙方交纳租金的时间为: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缴纳完。如乙方未按本条约规定时间交纳场所租金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该场所,并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未交纳租金的,无权在甲方管理的宣传板上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活动。
五、乙方须在举行活动之前四日,将乙方需要张贴的喷绘海报送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张贴,甲方可根据情况,在乙方举行活动之前两日将喷绘海报张贴。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需维护乙方安全宣传喷绘海报不被覆盖不被撕毁,如若被撕毁或覆盖,甲方应在两日之内将其复原 。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从事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3、乙方若要自己张贴海报,需经过甲方同意方可张贴。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20xx 年 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十、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双方需协商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汇总篇四
乙方:
甲方同意将其经营网吧及其它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场所内,如墙体、桌面、楼梯、桌号、上网卡、室内摆设、椅背、洗手间、烟灰缸、地面、柱子等全部可视位置,提供给乙方作为广告载体使用。
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场所为:_____。如合同期限内甲方经营场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协议的广告发布场所即变更为甲方新的经营场所。
依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十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双方合作范围内的广告招商所获利润,40%归甲方所有,另60%归乙方所有。
1.甲方不得再与其它法人、组织或个人订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或相近似的协议,不得再利用本合同约定的场所进行本合同内容外的广告宣传。
2.甲方应定期维护网吧内乙方设置的各类广告,确保广告完整、清洁。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更换、调试广告内容。
1.乙方负责本合同约定场所内的广告招商。
2.乙方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公开广告招商合同内容,以便双方按约定履行利益分配。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对部分内容进行变更、修改、增删,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变更、修改、增删内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如甲方因经营不善而全倒闭,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甲方因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严重损害守约方权益,守约方有权在通知违约方后解除本合同。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内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乙任何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情形,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元。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内容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广告合同汇总篇五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住址:
住宅电话:
手提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约:
一、 合约范围:
甲乙双方签订合约,乙方即为甲方的签约艺人,甲方即为乙方唯一的独家经纪人。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乙方一切与演艺活动和所有的商业行为,均应完全依照本合约的相关约定。
合约有关的名词解释:
演艺活动:本合约特指一切与商业或非商业行为有关的,在公开或公共场合有关乙方形象、声音、歌唱、舞蹈等活动,及其在舞台、电视、电影、广播、现场、演出、表演、录音、录像、出版、广告、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的形式等各种场所及载体中的应用,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 合约期限:
自合约签订之日起,本合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合约终止。
三、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将负责本合约范围内乙方的全部市场运作,同时在本合约音乐的全部版权和邻接权的使用和转让权利。未经双方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2、 甲方作为乙方的唯一经纪人, 有权使用或授权其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声像权力, 但授权或使用的方式必须告知乙方, 并向乙方及时出具详细的费用产生帐目, 并按照本合约的利益分配原则与乙方进行分配。
3、 合约期内, 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范围内演艺活动的唯一全权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出版发行及代理乙方舞台演出、广告、影视演出、以及由现代科技发展而带来的其他演艺形式以及与上述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 即甲方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并就上述事宜甲方有权以甲方或乙方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有关的法律文件。
4、甲方安排乙方所参加出席的所演艺有及宣传活动相关食宿行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5、在本合约有效期内甲方为宣传、促销的目的,有权使用乙方姓名、肖像、简历等有关乙方的演艺资料及记录有乙方的姓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的收益。
7、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
8、 合约期内,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从事与本合约无关的, 与演艺活动无关的, 对甲方声誉无关的,以及对双方履行本合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所有事情。
9、甲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作品的名称及内容。
10、 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侵犯甲乙双方本合约限度内任何权限的第三方行为,甲方有权代乙方行使所有的法律权限和义务。
11、 由于甲方在经营中出现的、与乙方无关的、违反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必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四、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作为艺人,乙方将参与本合约合作范围内音乐的全部策划、创作和制作工作, 但需采纳甲方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2、 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演艺活动相关的合同。不得另外委托代理人、经理人、经纪人或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公司或个人代理甲方的演艺活动。
3、乙方将所有有关演艺活动的一切事宜交由甲方全权处理, 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及与演艺有关的活动。乙方在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之安排,给甲方造成包括可期望利益在内的任何损失。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可参加任何第三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与演艺活动相关的事宜。
4、接受甲方安排的演艺培训,协助甲方办理培训所需的任何手续。
5、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专辑、单曲、宣传及与乙方有关的一切演艺活动方面的必要资料, 负责向甲方提供办理与演艺活动事务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
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或外出,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如有相关的个人活动安排与甲方演艺活动安排发生冲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积极维护甲方之声誉,与甲方共荣辱,并遵守本和约之规定。
9、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安排和设计的形象接受广播、电视、期刊、杂志、报纸等媒体的采访,维护双方方声誉。
10、乙方作为甲方签约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保护自己的公众形象。
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a/触犯国家法律、法令,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b/在公众面前行为不端、言语不检点,严重损害本人和经纪人形象的行为和语言; c/不尊重歌迷,严重伤害歌迷感情,造成恶劣后果的。
11、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以后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作废。
五、 利益分配原则:
方按照 甲:乙= 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分与甲方的收入,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3、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金;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本合约所产生收入的所有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凭证由甲方保管,乙方可留复印件。结算时间,双方共同确定每月结算的具体时间,在甲方收到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后,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应得的收益。
六、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的其中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约的相关条款,提出提前终止本合约或违约一方造成守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约,守约一方不得不提前终止本合约,违约一方等于自动放弃合约期间所有相关权利。
七、合同的解除:
1、 甲方若违反本合约第三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乙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甲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2、乙方若违反本合约第四款项中的任何一项相关规定,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在乙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的前提下,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3、如乙方因为疾病或伤残、毁容、失声等,无法继续进行演艺事业的,甲方随时有权书面提请终止本合约,而不按违约处罚。
4、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转签给其他唱片公司,所得转让费用,由甲方所得。
5、在甲乙双方共同自愿无条件解除本合约的条件下,本合约方可提前解除。
八、其他条款: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经另外一方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进行披露;甲乙双方由于合作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商业计划、系统设计、技术等, 双方均需为对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信息。
2、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约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4、此合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乙 方:
甲 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汇总篇六
一、 广告媒体要求:
1、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广告牌
2、 媒体形式:喷绘外打灯广告牌
3、 媒体位置:长春市人民大街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楼顶
二、 广告画面要求: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甲方提供画面设计,设计样稿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发布。乙方只承担首次上画费用,若需多次更换画面,制作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广告画面的制作文本和光盘。
2、甲方提供的画面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广告的发布。
4、乙方负责甲方发布期内的广告媒体的维修、维护,保证发布期内每日日落后平均亮灯4小时,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保证亮灯至午夜24:00;乙方保证画面的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如出现故障,保证在48小时内修复,修复期间租期顺延。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广告正常发布,如政府拆迁、地震、风暴等,乙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尽快修复,广告租期顺延,如不能修复或发布,乙方将按未发布天数返回甲方已付费用。
5、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广告发布所需的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6、如在广告发布及乙方安装画面过程中,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广告画面坠落而损坏第三者物业致使第三者损失或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 发布期
1年,从xx年 5月20日起至xx年 5月20日止。
五、 媒体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 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费 万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圆整/年)媒体发布费包括媒体拍卖费、城建收费、制作费、安装费、工商报批费、维护维修、清洁费、电增容费、电费、税费等,未提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付款方式:
3、 甲方须按时支付媒体费用。
1) 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圆整;
2) 在该媒体广告上画前,即在年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 万圆整。
3)广告发布6个月后,即年1月底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媒体发布费用人民币 万圆整,至此付清全部媒体发布费。
六、 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解除。
2、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发生此情况时,乙方只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媒体发布费,退还甲方其余部分余款,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八、 续约
1、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与乙方继续租用本合同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之优先权利,并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否则,乙方有权另行签约第三方。
2、甲、乙双方代表如有人事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连续有效性。
九、 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止发布,单方解除合同者视为违约方,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同时合同履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发生合同纠纷自行解决不成时,到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