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7篇)

时间:2023-07-11 17:19:44 作者:储xy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7篇)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6

其他处室职员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科室主任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7篇)篇二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镇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促进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14〕4号)和《威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威宁县财政局威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威人劳社字【2014】19号)及《威宁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校长队伍素质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管理和校长专业发展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长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安龙昌

副组长:安  宪

成  员:钱春智  安胜运   刘章毅    李德全    朱天学

王  川  江  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钱春智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刘章毅、王川、江静,具体负责绩效工资的核算和考核资料的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校长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校长管理引领学校发展的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校长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校长争做创新型、学习型校长,引导校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制度的村级完小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原中心校未上课人员(李开银、刘章毅、朱正德、刘荣华、金宇、禄应平)。

注:教管中心主任(安龙昌)、镇直中小学校长(安万林、赵庆虎)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五、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20分):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1、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校。

2、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4、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认真贯彻执行县教育局、教管中心及上级各部门的有关决议,在政治立场、观点、态度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沟通;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服务师生。

(二)能(15分):主要考核校长组织领导能力自我发展的能力。

1、能够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组织协调、开拓创新。

2、认真履行校长职责,实行科学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完整的工作档案。

3、精熟学校管理工作,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学校常规管理思路清晰,能胜任并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制定好各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检查落实规章制度,能较好地协调处理各部门工作及及教师之间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氛围。

5、学习教育理论、新课程理念,具有明晰的办学思想、明确的办学目标学校改革发展方向并用以指导教育教学管理。

6、具有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勤(15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课堂、深入教师、深入学生情况,以及完成教管中心及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情况。

1、工作具有主动性,能认真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不向上推诿。

2、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爱校爱生,以身作则,具有奉献精神,工作效率高。

4、按要求开展好各类活动,及时收集上交各种资料。

(四)绩(40分):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实绩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校风、教风、学风好,师生及社会认可度高。

2、抓好抓实人事管理、财务财产管理、后勤管理、办学条件改善、校务公开、学籍管理、师资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

3、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思想;“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和-谐氛围体现在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4、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安全教育、责任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等工作,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

5、有效实施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教学科研和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教管中心及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7办好学生食堂、按质按量供餐,保证食品安全、资金安全。

(五)廉(10分):主要考核校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学校公用经费和物资。

2、廉洁自律、奖惩分明、正直公允,不以权谋私,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权力滥用、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3、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参与赌博的情况。

4、学校无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六、考核办法

(一)等级设置

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良好,60—6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建立校长绩效考核档案,记载校长平时参加会议、参加集体活动、执行政策、完成任务等情况;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抽检制度。根据记载情况,考核组确定校长平时考核结果。

2、集中考核。校长的集中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组评议和领导考评的办法。由考核组根据情况,确定集中考核结果。

(1)个人述职。校长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要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校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切忌不切实际浮夸或网上下载,要于考核组到来前3天在校内适当位置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民-主测评。校长述职后,由学校教职工对校长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执行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人员。民-主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组评议。校长对照《龙街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评分细则》(附后)进行自评。考核组根据《评分细则》和校长自评情况,以实地查看“六化四园”、常规管理、办学行为为主,采取查阅资料、座谈或个别谈话等方式,考察、了解校长的全面工作、主要业绩和贡献,确定评议结果。

(4)领导考评。镇教管中心领导、相关负责人就各自负责的工作,对校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一票否决

3、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学校管理混乱的,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4、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社会反应强烈的;

5、年度重点工作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影响全镇整体工作的。

七、考核运用

1、考核等级作为校长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同时作为校长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撤销职务等相应处理。

八、工资发放

(一)经费拨付。按照校长绩效工资与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1.1比1的标准,核定校长绩效工资总量。

(二)工资发放。每学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校长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出校长绩效工资数额,公示后由教管中心财务股将绩效工资划拨到校长个人账户。

九、工作要求

1、校长绩效工资实施后,原已发放的各类津贴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仍按原渠道发放。

2、校长绩效工资实施后,所有校长均不再参与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按上级要求组织好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4、教管中心对校长绩效考核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校长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教管中心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校长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7篇)篇三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大秘书网文章-d]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行内的xx专柜、xx储蓄所及xx储蓄所。

三、考核资料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工作业绩奖励和职工日常行为处罚二个部分。工作业绩奖励指按该所柜日均存款较年初净增额的x%所计提的奖励工资。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分职工违反包括劳动纪律、服务质量、行风行貌、文档管理、安全保卫以及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所承担的处罚。职工日常行为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按月挂钩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行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资料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单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扣分标准如下

2、配戴饰物不得体或涂有色指甲扣1分

3、窗口女员工长发未扎起或漂染异色头发扣1分;男员工剃光头扣3分;

4、在办公椅靠背上挂衣物、在操作台上堆放非办公用杂物,扣1分

6、营业时间坐姿不端、行为不雅,扣1分;

7、服务时不使用十字礼貌用语或使用不规范、服务态度不端正,扣1分;

8、员工接听电话时不说‘你好’扣1分;

10、营业室内有客户时,员工间不允许闲聊,违者扣1分;

11、办理业务效率低下使客户极不满意的,扣1分;

12、除午餐时间外,临柜员工离开操作台时间超过15分钟,扣1分;

14、营业网点员工工作时间饮酒,扣10分;

15、上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扣10分;迟到、早退扣2分;

16、储蓄网点员工无故离岗扣10分;

20、柜员名章、柜员卡、重要单证等不按规定保管的,扣5分;

21、业务检查时发现缺少业务凭条,扣2分;凭证上漏章的,扣1分;

22、未经同意不参加社内各种培训及会议的员工扣1分;

24、因管理不善导致设备、用品丢失、损坏,扣2分;

26、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银行声誉的重大客户投诉事件,经调查情景属实的,扣25分。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7篇)篇四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取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师标准周课时数为16――20节。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纳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各类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的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满分分别为10分,学生测评(1—3年级由学生家长测评,其它年级由学生测评)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确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7篇)篇五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7篇)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15]15号)、《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48号)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锁。

5、为了学校长远科学发展,学校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奖励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的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年度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学一线的教师为80人。

(一)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履职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1)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教师基本工作量暂按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执行。

(2)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实施、德育渗透、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过程的落实情况。要通过考核,引导教师认真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3)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习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

(4)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5)教育教学工作贡献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的情况,受到各级政府或部门表彰情况,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2、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对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书记的考核可参照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他们的考核都由中心校集中进行。

4、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履职考核按照其工作职责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一)师德考核的方法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工作态度、道德行为、遵纪守法、爱护学生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制订出考核办法,学期末根据考核办法和日常记录,结合民主评议(学生评教、家长评教、师德考核小组评教)结果计算出各位教职工的师德分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得出每位教师的师德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履职考核的方法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2、 事假、病假和旷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扣减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1)坐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减2元;办公室卫生打扫不彻底,出现负面影响的每次扣减5元。无故缺勤(婚丧产病事假等需出示请假条)一节扣减5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减20元;一周请假2次以上每人次扣减2元。事假、病假和旷工天数超过上级规定,扣减50200元。

(2)教师值日考勤:未到岗每人次扣减10元,迟到、早退、到岗但不负责每人次扣减5元。

(3)备、讲、批、辅、考、听、学等教学、研训环节不到位的,经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每项扣减5元。学校统考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按统考规则执行。

(1)工作量严重不足,又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4)长期病事假的;

(6)严重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非法组织、串联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影响稳定大局,造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师德合格的基础上,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否则,按照上面的条款扣除。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对少数业绩尤为突出者最高限额定为2500元。

4、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额度、资金来源:

1、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资金来源是国拨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为:班主任津贴占20%,工作量津贴占28%,教学研训绩效奖励占42%,综合考核奖励占10%。

3、根据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政策,国家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式是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职称的下拨资金不同,学校以1200元/人测算每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多余部分发放到教师本人。

4、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以此作为奖励性工资基数。

5、我校用于浮动的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额为80人×1000元=80000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金额核定:

1、班主任津贴总额:80000元×20%=16000元。

2、工作量津贴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4、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5、综合考核奖励总额:80000元×10%=8000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细则:

1、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0%=16000元。

(2)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13.5%(即80000元×13.5%=10800元)为班级工作绩效奖励,根据《班级管理考核制度》,视班级管理情况,由政教处量化评比核定。

(3)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6.5%(即80000元×6.5%=5200元)为班主任工作量津贴,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定发放。班主任工作量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算。

2.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

(1)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80000元×6.5%=5200元=27600元。

(2)按照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初中非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课时14―16课时,我校为寄宿制学校,核定标准工作量为16课时。

(3)工作量津贴以标准工作量为基数,担任标准工作量工作的教师奖励工作量基本津贴20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1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4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2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5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3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6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4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10%的每个工作量扣5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20%的每个工作量扣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30%及以上的每个工作量扣100元。

如有结余,结余部分纳入综合考核奖励。

(4)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照《工作量管理制度》执行。

【说明】标准工作量的核定因每学年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不同而不同,超出标准工作量和低于标准工作量津贴会随之变化。

3、教学绩效奖励:

(1)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

(2)根据《教学绩效管理制度》计算出教师教学绩效得分,得分超过12分的教师教学绩效奖励=(得分12)×3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中剩余部分的平均数设定为教学基数奖励,教学绩效得分为12分及以上分数的教师可获得基数奖励,得分为10分的教师不享受基数奖励。

4、研训效果奖励:

(1)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2)研训成果奖励根据《教科研管理考核制度》,视教师获奖情况,由教科室量化核定。如实际奖励未超过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结余部分作为机动资金,纳入综合考核奖励;如超过总额,则折算后发放。

5. 综合考核奖励:

(1)参加综合考核的教师为80人。奖励总额为80000元×10%=8000元。

(2)师德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4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1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3)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8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2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4)结余部分作为值日教师津贴,值日教师工作符合政教处考核要求,每学期津贴为100元。

6、临时性工作、代课等津贴

临时性工作和任务:含代课、加班、救火、抢险、招生走访、开学组织工作等。临时代课,指教师因公出差,费用由学校承担;教师私事请假的,自己请人代课,学校不负担费用;学校平时尽量不安排加班,确需寒暑假、节假日加班的,由分管领导估算工作量,原则是每天以20元为限;临时代课为每个工作量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