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一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特点,那么水利工程监理标准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工程监理标准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施工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新打机井 眼,新建生产桥 座、清淤治理沟渠 条共计 km,疏浚土方 万立方米。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月至 年月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 (大写),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
委 托 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发包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招 标 人:
监 理 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二
定义与解释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v^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标准、规范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遵守法律
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 发包人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知承包人。
监理人
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安全保证
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保安责任
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 承包人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款约定的权限。
工程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安全保证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分包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1)发包人根据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设计进度计划
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 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采购进度计划
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
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暂停
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款发包人的暂停和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 技术与设计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设计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 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遵守标准、规范
(1)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设计阶段审查
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根据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有权在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
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三
监理人: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据《xxx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四
依据《xxx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五
施工单位:
工程是 水利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点工程。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质量等级:
3、合同价款:
4、承包方式:
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则》。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
三、(水利部、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与上级部门有关补充规定办法。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态)及相关编制办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___%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___%,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工作
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设单位监理监督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系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
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应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图和进度计划。
4、定期提供季、月、旬进度统计报表。
5、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防护及工场清洁工作。
6、竣工后未交付前,保护好工程完好,清理施工现场。
五、质量与验收
1、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提供便利条件。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检验确认合格认可后方可签证,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后,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3、设备安装后,乙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4、验收、试车合格,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5、验收、试车不合格,因施工不当造成,由乙方返工,因设计原因,甲方负责修改设计,并承担返工费用。
6、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等,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同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协议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按清单交由乙方验收,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按协议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
七、设计变更
1、变更设计须取得原审查部门批准,由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洽谈变更设计后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双方需根据变更后的图纸重新计算,签订补充协议。
八、竣工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完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以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5、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乙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6、双方共同负责履行合同事宜。工程竣工后,甲方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组织验收。
7、验收遗留问题,由乙方修复。修复费用按照造成原因由过错方承担。
8、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要限期解决。
9、组织验收,甲、乙双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验收、签证盖章,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财务决算资料手续后,办理竣工结算,并及时支付工程款。
八、争议、违约和索赔
1、争议发生后处理方式为双方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仲裁或起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六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内部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威海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威海北海福地项目安装工程经甲方评审,现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水电安装内部承包人,甲方为该工程的总包实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总包方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总包方公司承包的威海北海福地项目a区安装工程工程交予乙方进行承包经营,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包括自主采购,在甲方的管理下组织施工,与建设方办理工程签证和竣工结算。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2、工程地点:山东省威海市初村镇
3、项目来源:见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为附件。
4、乙方承包范围和内容:
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安装工程。建设方专业分包除外。
免费义务完成现场总承包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水电工作(包工)。
免费义务完成建设单位现场生活区的临时办公区用房水电工作(清包工)。 免费义务完成施工现场的的临时水电安装工作(清包工)。
甲方承诺不将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安装内容另行分包给第三方。
5、工程造价: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交甲方管理费8.5%。
第二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
1、 组建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建设方负责。
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隐蔽、检测等进行控制、监督和验收。
3、 按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同期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4、 甲方提供乙方完整的施工图3套。
5、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生产、办公、生活临时设施。
6、 甲方应督促协调土建、装修专业跟安装工作密切合作,确保安装工程顺利进行。土建配合内容包括:提供垂直运输等机械,现有脚手架配合等。
7、 乙方享有甲方在总承包合同中相应的权利,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作时,甲方应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和相应的配合。
8、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与建设方的相关合同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章并附加在本合同后。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合同资料为完整和相互关联的,即:除此之外,针对该项目甲方和建设方没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洽商和往来文件。乙方据此进行决策、经营。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造成乙方误解合同并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赔偿。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建设方发生有关本安装工的所有洽商、变更、协议必须经过乙方同意。合同所有条款按照1--10号楼的总承包合同条款标准执行(除合同金额及付款)。
9、 甲方的现场工作部门应及时履行合同职责,工作地点为施工现场办公室,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工作联系内容应以书面文件为准。对于甲方的口头指令,当乙方要求书面文件时,甲方应提供书面文件。
10、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工作联系函乙方书面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甲方单方面发出任何指令文件,如果没有得到乙方的确认,对乙方不发生效力。
二、乙方工作:
1、 自行安排施工人员、材料和施工机械的进场;
2、 编制施工方案。根据土建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相应的安装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等。
3、 乙方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和协调。
4、 乙方承担甲方在总承包合同中相应的义务。
5、 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必须配备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具体事项的管理。由于自身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工作。
7、 按甲方统一规划和标准堆放材料、机具。
8、 做好施工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他方引起的损坏或偷盗由甲方处理,责任方承担受损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处罚。
9、 乙方服从建设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10、乙方人员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条例,严禁发生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承诺不使用童工。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场清。
13、在甲方的授权下乙方代表可直接与建设方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建设方、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条例。
1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5、乙方确保有足够的施工人员,以满足本工程总进度及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要求。
第二条 工期约定
合同工期: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1、乙方紧密配合土建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如因建设方或其他分包方原因引起工程缓建、暂停等,造成乙方窝工损失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共同与责任方交涉。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质量要求:按照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执行。
3、乙方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建设方、监理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建设方、监理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后报建设方、监理三方验收签字后,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条款按总承包工合同规定。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所有设备、材料均由乙方根据建设方的指令和施工要求,进行采购。乙方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联系时,甲方应进行签字盖章。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价款结算由乙方严格执行甲方与建设方《施工承包合同》中各项有关条款。乙方需以甲方名义方可办理各项工作,甲方须予以配合。
2、根据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约定,乙方向建设方提供安装工程的进度报量并配合建设方的审核。
二、工程款支付
1、甲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每栋楼的正式施工图纸发出后,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确定每栋楼的合同价调整后七日内,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付款时间节点及具体金额)。
2、乙方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进度款申请资料,并配合建设方的审核。甲方收到进度款,在三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拖欠乙方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本安装工程的竣工结算经建设方确认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建设方根据合同约定付款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综合管理费和税金后的结算款全额支付给乙方。
5、保修期为合同中约定的安装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二年的其他保修义务与本合同无关。
6、甲方应将乙方应收的所有款项支付到乙方书面指定的账户。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将款项支付到其他账户或收款人,否则视为甲方未支付该款项。
7、由于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收取工程款时只提交相应的材料发票与职工工资表给甲方,差额部分不补发票。
8、乙方按照甲方财务制度,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需签订劳务聘用合同,并按照合同在甲方监督下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的,甲方应采取措施减少各方损失,并共同向建设方交涉。
第八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
(2) 本合同附件;
(3) 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及签字按印的补充协议;
第九条、职业健康、生产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安全保护和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条例规定,配合安全、防火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工伤事故频率为1‰以内,确保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工程项目按达标为100%、危害场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为90%、达到竣工安全考核为优良等级。
4、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用工,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乙方保证不使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
(3)、不拖欠民工工资。
6、个人安全防护的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
(2)、乙方根据作业内容必须及时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防护面具、口罩、电焊帽、护目镜等。
(3)、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保障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的责任。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把伤员送到附近医院抢救。甲方为抢救伤员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计划,经甲方认可并把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施工,其安全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及威海市施工项目管理的有关施工要求施工。
1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佩戴好安全用具,严禁违章作业。
第七条 事故处理
1、若发生重大伤亡或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甲方现场代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若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并承担费用,发生工伤事故具体善后工作有乙方负责处理。但如因病、打架斗殴等非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和善后处理由乙方或责任方承担和解决。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4、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
三方对本合同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双方各持叁份。
二、 本合同自甲方加盖公章、乙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项目完工,并结清工程款、保修金后合同终止。
三、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七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邮编:
乙方:性别: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xxx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用工劳动安全合同范文节选!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用工劳动安全合同范文节选!
水利租赁合同模板篇八
乙方:
一、运输货物名称:水泥熟料。
二、起运地:__________________海螺水泥厂,__________________水泥厂。达到地:__________________水泥厂。
三、数量:月运输总量不低于甲方与供货厂家签订的合同数量,且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实际日需求量供应,但每日最高运输量在_________吨以内,超出_________吨双方协商解决。
四、价格:运输_________海螺熟料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税),运输武冈云峰水泥厂熟料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税),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运输_,则以乙方交纳的实际税款为准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乙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万元后,运输款每_________万元一结。
六、具体要求:
1、乙方必须按上述规定保供。
2、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遗漏、丢失或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出厂价赔偿给甲方。
3、如因乙方的运输原因造成甲方完不成合同任务,乙方需按当月已运输的数量_________元/吨赔偿给甲方。
七、运输款按_________万元一结,甲方及时支付给乙方,次月_________日前在乙方开具_后结清。
八、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能选择乙方一家运输。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