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务代理服务合同(5篇)

时间:2023-08-23 21:33:56 作者:WJ王杰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税务代理服务合同(5篇)篇一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纳税编码:_________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签订如下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并保*严肃履行。

一、*方依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代征税款。

二、乙方应遵守代征_________税规定:

1.代征范围:_________;

2.征税对象:_________;

3.代征时限:_________。

4.代征税款时,应向纳税人开付税务机关规定的完税凭*。

三、乙方应按要求开设税款专户,税款专户要求为对公帐户、专户专用、不准提现金、不计提利息。

按“存款双限”规定,将代征的税款存入专户安全管理,“存款双限”为限期_________天,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存款。

按“结报双限”规定及时解缴已代征的税款。现行“结报双限”为期限_________个月,限额_________元,凡达到其中一项均应即时解款。办理票,款结报缴销手续时,应如实报告代征税款和票*使用情况。

四、乙方在代征过程中遇纳税人拒绝代征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方,由*方依法处理,乙方不得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五、*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征税款所必须的税收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代征义务。

六、乙方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票*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票*。*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征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修改协议的责任。

七、*方按照有关规定在乙方代征税款后_________日内按代征税款总额付给_________%的代征手续费。

八、*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征税款的情况。

九、乙方应自接受_________之日起,按本协议书的内容*履行代征税款责任,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

十、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方履行义务,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方有权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4.税收票*损失的,属有价*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属现金管理票*的,如实赔偿。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单位各存一份。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税务代理服务合同(5篇)篇二

随着佛山经济的发展,劳动争议法律问题不断出现,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那么签订佛山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佛山劳动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

2.无固定期限:从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月日起至年月

(三)到岗日期

乙方应在 20xx 年 2 月 24 日前到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见《职位说明书》 。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佛山、中山、广州、武汉、昆山、天津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后30天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调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周工作时间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1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

(2)劳动定额 / ;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 。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 。

(四)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10 日发放 上月 (当月/上月)工资。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1年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况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合同期满的,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一、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与专项培训

(一)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专项培训协议的约定。

十三、其他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乙方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不一致时(视为后者外派到前者进行工作),乙方同时适用实际工作单位(地点)和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前者。

(三)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四)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合同终止的标志。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

(一)无试用期。

(二)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由甲方派往 金羚电器有限 公司(以下简

第四条 乙方第一工作地点/区域: ,甲方可根据甲方的业务所在地调配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如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或用工单位调整的工作,应书面申请另行调整,也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或用工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七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第八条 经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申请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法均适用于乙方。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用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如低于用工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一)计时工资:人民币 元/小时;

(三)甲乙双方根据用工单位的工资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由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工资制度以及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等情况,考核发放。

(四)其他形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第九条约定工资的80%或用工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甲方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均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的身体情况、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进行调整,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工资水平,实行薪随岗变。

(一)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二)在非节假日组织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五)在工作地点用餐及休息的时间。

第十四条 甲方或用工单位为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不视为未按时支付。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行为不属于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一)因乙方自己的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不能及时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提供或提供的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或存折信息不正确;乙方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遗失;乙方对当月工资支付有异议时,需要重新核算的;乙方委托代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等情况。

(三)非因甲方或用工单位原因延误支付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以下行为不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一)依法应从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

(二)乙方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情形;

(三)乙方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人原因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应赔偿的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直接从本人的工资中进行扣除。

五、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其社会保险所必须的手续、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不承担不能或延误办理社会保险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申报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报销的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工伤申报资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保险待遇无法得到赔付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工伤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外的医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二条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第二十三条 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按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第二十五条 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条件;

(二)无法提供甲方办理用工或者参加社会保险等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

(六)患有精神病或者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

(七)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八)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十)有其他不符合用工单位规定的具体岗位的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支付未结算的工资。

(一)甲方或用工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一)在试用期间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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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务代理服务合同(5篇)篇三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电脑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电脑以及购买电脑的票据提供给乙方进行检查核实。

第四条 甲方将电脑出租给乙方后,乙方将电脑交由甲方作为工作电脑使用。

第五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正,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第六条 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以及保管:

由于乙方在承租电脑后交由甲方作为工作电脑使用,因此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电脑维修、保养、升级以及保管,维持电脑的良好性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电脑在租赁期间的损坏、丢失等风险也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对电脑进行检查。

第八条 合同终止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租赁期限届满而没有续约的;

3、电脑发生丢失、毁损等导致无法使用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提前

6、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到期、甲方辞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 1 )项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税务代理服务合同(5篇)篇四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上门服务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收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最新税务代理服务合同(5篇)篇五

*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范围及目的

乙方根据《中华*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接受*方的委托,代理*方办理下列第项税务代理事项。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外的*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帐建制,办理帐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开展税务咨询;

10.受聘担任税务顾问;

11.其他涉税事项。

二、承办人员

乙方接受*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税务师办理*方所委托的涉税业务。

三、代理期限

乙方接受*方委托代理*方授权的税务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方的义务

1.*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合法*,完整*负责。如因*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3.*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方。

4.*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

5.支付乙方工作人员为本项业务须到外地进行税务代理工作之差旅费。

五、乙方的义务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委托书》的约定,并根据*方提供的资料,公正,及时,准确地完成*方授权的税务代理事项。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方的合法权益。除非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未经*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六、业务收费

1.乙方应收本项代理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方应在本《委托书》签订后三天内付清。

2.根据*方要求,须到外地进行税务代理工作的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委托代理期限截止日前有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税务代理关系发生变化,*,乙双方可要求变更,补充或终止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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