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下一步

时间:2023-08-01 08:54:18 作者:江sx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下一步篇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7月30日,韩正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对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梳理,深入研究,切实落实整改意见;要综合分析,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管理体制,要通过整改促进决策科学民主、执行依法高效、监督严格有效,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等运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不断规范权力运作、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多次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加强研究,全面查找原因,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

市审计局坚决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审计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和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强化制度落实,完善跟踪措施,及时完成了对被审计单位纠正和整改情况的全面跟踪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依法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审计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政府外办等部门领导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具体问题、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市公安局等部门领导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市文管委、市档案局等部门领导亲自抓部署、抓自查、抓落实。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市国资委、市妇联等部门围绕审计查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了财经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和财会业务知识竞赛,切实提高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效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市水务局、市医保局、市市政局等部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和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部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对市本级行政性收费收缴分离改革落实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市财政局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条件成熟的执收点实施收缴分离。上海仲裁委员会对过渡账户中未按规定及时上缴的644万元资金,已全部上缴财政。

(二)对部分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联合研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签定的土地出让合同所涉及的土地出让业务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三)对部分企业存在1.88亿元税收违规预缴情况的问题,青浦、普陀2个区xx年度部分企业违规预缴的9118万元已抵扣企业xx年度应缴税金,另一户企业违规预缴的9693万元已由普陀区税务局进行处理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部分税收未及时或足额征收入库6278万元的问题,除普陀区8万元房产税由于企业亏损严重无法及时征收入库外,其余已及时预征入库或在汇算清缴时处理完毕。

(五)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未及时调整的问题,市地税局已开展了修改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的调研工作,并于xx年6月完成了调研报告,市政府将对房产税征收范围作相应调整。

(六)对查补税款入库管理缺乏制度规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改进系统设置,今后查补税款在应缴到期日15天后系统会自动提示开具有关税单并转入欠税统计系统。对第四稽查局开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查补税款597万元,青浦税务分局已开具《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截至xx年9月20日,已将税款241万元征收入库,另356万元由于欠税公司资金严重短缺且存在严重的债务纠纷,该分局已研究采取其他措施加强整改。

(一)对部分区县相关支出决算编报范围不一致、导致转移支付分配依据不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决算编制的指导,督促区县加强决算编制管理,以真实反映区县的实际情况。

(二)对转移支付资金结结存较多、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研究采取整改措施,从xx年开始,今后每年8月底前将本市转移支付计划方案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及时下达区县执行,切实解决由于计划下达不及时而造成区县当年预算难以执行完毕的问题。对xx年分别下达崇明县、奉贤区的转移支付结存资金,目前均已安排项目并在年内下拨。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对用于有关项目补贴的科普经费116万元、95万元,在xx年预算中已分别调整。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

(一)市级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医保局等9个部门多报预算或部门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索整改办法,完善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严格预算执行的意识。

2、关于市公安局等9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了相关制度,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以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如市公安局加强制度建设,对财务报销和经费预算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作了较为系统的修订和完善,并向全局后勤系统印发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选编》,以进一步增强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同时,该局还表示在20xx年度实行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管理中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合理安排预算,增强预算支出的刚性,避免超预算支出问题的发生。

3、关于市经委等7个部门部分专项资金或基金被用于出借、投资及未能专款专用等问题,有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如市经委下属上海工业技术发展中心挪用的节能基金1130万元已被收回,历年基金收益407万元已归还。该中心目前已被撤销,原领导班子被免职,工作人员被分流。

4、关于市档案局等3个部门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实际成本的结算价格将相关业务交由下属单位实施、增加了费用支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如市档案局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了与其下属单位缩微中心之间的档案缩微扫描结算价格,将结算价格由1元/页调整为0.45元/页。

1、关于市规划局等7个部门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行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问题,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如市规划局下属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专门成立了固定资产管理部负责承办政府采购工作,并切实完善相关工作程序。

2、关于市水务局、市市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所属单位部分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如市水务局下属原河道管理处已停止收取河道占用补偿费,并与市财政局协商后将已收取的费用余额纳入市水务局20xx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市市政局所属质监站已收回少征的市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费1106万元,其余的1770万元将于年底前收回。市发展改革委下属物价检查所已将罚没收入过渡账户内余额1039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3、关于市市政局等11个部门所属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办理固定资产的登记、评估等相关手续。

4、关于市妇联、市政府外办等9个部门所属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健全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收回相关资金资产,并将相关投资纳入账内管理。如市妇联下属杂志社与另一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的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现已由该杂志社社长兼该公司董事长直接负责经营业务活动,切实解决了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对上海市护照签证受理中心实际未出资的150万元注册资本金的问题,市政府外办已批复同意减少注册资本。

5、关于市公安局等4个部门所属单位向关联单位收取、列支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下一步篇二

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万元。

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20**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49万元,主要是20**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从20**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7号)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下一步篇三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万元,已归还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万元、租金收入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下一步篇四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由于20__年度以前市财政局未要求市直所有单位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预算进行申报,因此,我委在申报20__年预算草案时,未申报上年结余资金,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__年度我委已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了20__年部门预算草案。

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委将如实反映资金结余状况,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

二、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县市区做好争资立项和其他发改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我委对县市区发改局进行了以项目建设、争资立项等工作为主要资料的工作考核,并给予了适当的经费奖励。经我委20__年3月第四次委务会研究,从我委自筹经费中列支20__年各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考核奖金27万元。

今后,我委将规范对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

三、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我委在编制20__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少反映的254.2万元,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列入上年项目结余,导致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我委已和市财政局衔接,将在编制20__年部门决算时调整20__年上年项目结余数据,保证决算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今后,我委将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切实做到资料完整、数字真实。

四、关于“公务卡消费支出比例远低于25%的规定”问题

经核实,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工作性质特殊,比如每年发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奖等现金支出额度较大,致使拉低了公务卡支付比例。今年以来,我委已对公务卡结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通知》(郴财库[20__]26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是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坚决使用公务卡结算。突出强调出差的住宿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支出,要严格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今后,我委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公务卡支付管理,提高公务卡支付比例,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下一步篇五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__次会议报告20__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并作出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职责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职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__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必须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状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__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

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透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__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__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必须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__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__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__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__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__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__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__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__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构成的结余;

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构成的结余;

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构成的结余;

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

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构成的专项净结余;

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推荐。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

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

同时,拟在编制20__年部门预算时,将20__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思考上年度指标结余状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思考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和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

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

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

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

二是根据(湘财综[20__]17号)规定,自20__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

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用心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职责。从20__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务必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

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构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用心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

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状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用心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__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

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郴财办[20__]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

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带给依据。

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职责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职责人,也是问责和职责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资料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必须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状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必须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推荐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状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