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市畜禽屠宰工作总结(5篇)

时间:2023-08-23 11:13:09 作者:江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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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市畜禽屠宰工作总结(5篇)篇一

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近两年来,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期间曲曲折折,断断续续,几度反复。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生猪定点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新建,并正式营业。从而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和销售病死猪病害猪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市场肉品的供应质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了南岳对外开放旅游精品形象,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区定点屠宰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由于严重不符合《^v^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定点屠宰场(厂)设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之近两年企业内外矛盾加剧,难以调缓,2009年8月中旬,区定点屠宰场自行决定停产,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再入底谷。为应对区定点屠宰场停产,根据岳政办纪2009]24号文件精神,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实行屠商自行宰杀,市场集中检疫的应急措施。市食安委、市屠宰办来岳检查工作时,均要求我区尽快改变这种模式,恢复正常的定点屠宰工作秩序。自去年下半年始,我局理清思路,认真思考区定点屠宰发展方向,并积极邀请区领导、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同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督促区定点屠宰场重新选址,添置、改进和完善软硬件设施,力争达到法定设置要求,并组织人员多次深入市场,召开个体屠商会议,调缓个体屠商与区定点屠宰场之间历史形成的恩怨矛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定点屠宰场新址建设完工,并于今年7月28日正式营业,实行屠商自行收猪到屠宰场统一检疫、宰杀模式。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定点屠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商务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查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商务部门和区食安委的安排,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迎建国60周年”猪肉质量安全百日专项行动和中秋、元旦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收缴未经检疫猪肉、问题猪肉130余公斤。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全区建国60周年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肉食品安全,促进了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重树稽查队的良好形象,对稽查人员进行了调整,把原有的3名队员(临时工)全部清退,从机关重新抽调了3名同志重组稽查队。为了加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屠宰办组织稽查队员多次进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及相关法规集中学习,并开展以老带新和传帮带活动。

(四)认真落实“放心肉”工程建设。在实施“放心肉”工程中,我局首先从源头抓起,即:抓屠宰场生猪进场关、肉品出场关,使肉品质量得到保障。在市场监督中,与各执法部门联动进行专项检查,严把肉品质量关,同时,与定点屠宰场签订“放心肉”工程责任状,将责任量化到各部门。

(五)严格“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了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范运行,我局向屠宰场下发了相关国家政策文件和有关资料,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申请、填报、补贴,目前,这项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正在全面规范开展。

(六)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督促了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签订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和出场生猪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加强了对出场生猪肉品的把关,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检查了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是否认真执行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生猪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生猪进场出场台帐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工上岗登记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屠宰场场长职责、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等,要求定点屠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三是要求定点屠宰场每日必须登记生猪进场及出场详细情况,制定生猪每日进出场登记台帐,要求每日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及开票人员都要对当日进场生猪及出场生猪肉品登记台帐进行签字备查,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加强责任心,认真值班,严禁缺岗脱班,严禁检人情疫,严禁开人情票,严禁偷漏税费,严把生猪及其肉品的出入场关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区定点屠宰场场地设施整体水平不高,难以确保生猪屠宰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水平。检疫、检验设施、病害肉处理设施有待改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定点屠宰场内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2、屠宰场新址开业时间不长,还处在试营业期,许多屠商都持互相观望态度,真正进屠宰场实行代宰的不多。

3、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定点屠宰工作本身难度大,由于部门之间权限不清,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推卸职责,工作开展不协调,配合不够强,致使屠宰市场存在漏洞。

4、当前,我区屠宰办缺乏正式编制、人员和经费,成为阻碍定点屠宰工作推进的重要原因。

四、工作建议

1、督促屠宰场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提高整体水平;组织屠宰场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2、对屠宰场和各屠商进行深入的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相互之间的矛盾。同时,加大对屠宰市场的监管,打击私屠滥宰和各类不法行为。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市畜禽屠宰工作总结(5篇)篇二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总则

1.1编制目的规范全镇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 序,及时有效地指导、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 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湖北省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应急预案》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4)一般事件。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 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畜牧兽医部门要依法 依规,积极参与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工作。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件灾难造成的人 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 想,做好预案宣传与教育培训,增强预防、预警能力。(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 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畜牧兽医部门的作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镇屠管办根据市农业局的统一部署,负责做好生猪屠宰行 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可根据屠宰突发事件等级,成立由镇领导担任组长,屠宰厂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的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屠管办。

2.2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或停土本预案.(2)根据事件情况,向同级政府报告事故有关情况。(3)及时向上级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的有关信息。

(4)及时掌握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的处臵及进展情况。(5)协助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的 善后处理工作。

畜牧兽医部门应遵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 管理的原则,成立生猪安全生产事件应急机构,处臵生猪屠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3预防预警与信患报告 3.1预防预警 畜牧兽医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建生猪屠宰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件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2信患报告

(1)事件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畜牧兽医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应 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件情况。

经核实,发生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接到报告的畜牧兽医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至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逐级报告至省农业厅、农业部。

经核实,发生较大事件,接到报告的畜牧兽医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至市农业局,后由市农业局报告至省农业厅。

经核实,发生一般事件,接到报告的畜牧兽医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至市农业局向设区市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3)畜牧兽医部门及时上报事件情况,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件现场情况;(3)事件的简要经过;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通过电话报告事情信息的,应当及时另行书面报告;事件 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 内,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和处臵 4.1分级响应

(1)i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省、市、县三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启动应急响应,省、市、县 三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派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臵与调 查处理指导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事件,市、县两级农业(畜 牧兽医)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市、县两级农业(畜牧兽医)部 门派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指导工作。必要时,省农业厅可派人参加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指导工作。(3)ⅲ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事件,县级农业(畜牧兽医)开展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工作。必要时,设区市农业(畜牧兽 医)部门可派人参加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指导工作。

(4)当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应急处臵中提高响应 级别时,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可相应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4.2现场处臵与评估

(1)在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领导下,配合开 展应急处臵与调查处理工作。

(1)畜牧兽医部门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 业(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生猪屠宰安全生产事件信息的发布由同级人民政府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配合相关工作。

4.4应急终止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 生事件隐患消除,或经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应急处 臵工作结束,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宣布应急终止。

5后期处臵 5.1事件调查

(1)事件调查处理由各级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实施,受同级政府委托或授权,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可参加事件调查组协助事件调查工作。

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3)畜牧兽医部门在事件调查期间应当服从事件 调查组的统一领导,不得擅自行动,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事 件调查情况和信息。

5.2善后处理

畜牧兽医部门应及时配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 做好善后处臵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臵受害和受影 响人员,帮助事件发生单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信息

(1)镇屠管办电话:*** 镇畜牧兽医部门电话:***(2)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建立辖区 内牲畜定点屠宰企业联通信息,包括企业地址、法人、联系人 以及联系电话等。

6.2宣传培训

畜牧兽医部门应对生猪屠宰监管人员、生猪屠宰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有关 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6.3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应定期对畜禽屠宰企业开展检 查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督查情况要留有痕迹。

7附则

7.1本预案由市农业局制定和解释,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及时修订。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市畜禽屠宰工作总结(5篇)篇三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今年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全市共设8个定点检疫申报站,完善了各项检疫制度,公示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程序、报检电话、收费标准、上岗检疫员名单等。全年共检疫猪牛116836头。其中牛2313头,猪114523头,活禽579752羽。

(二)全面开展屠宰检疫工作。瑞丽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点6家。全市共屠宰检疫动物123993头,其中生猪115759头,牛8234头,白条禽184603只。检出病害动物产品106头,全部釆取无害化处理。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市畜禽屠宰工作总结(5篇)篇四

1、鸡发病后,不能在第一时间给予治疗,等到出现了死鸡,且死亡量不断增加时才知道鸡群染病了,此时用药,疗效当然不好。

2、混合感染,单纯用药

鸡发病时体质差,抵抗力下降,往往不单感染一种疾病,很多时候,往往几种病并发,如法氏囊炎与鸡新城疫并发,大肠杆菌病与支原体病并发等。养殖户往往只用治疗一种病的药物进行治疗。多种疫病,单治其一,鸡病是难以治好的。

3、无的放矢,滥用药物

不能不明病因地乱投药。乱投药不但不能治好鸡病,反而会加重病情。凡鸡咳嗽就用泰乐菌素等,凡鸡拉稀就用恩诺沙星等都是滥用药物的表现。事实上,鸡的咳嗽症状不但患支原体病时有,患喉气管炎、支气管炎、新城疫和鸡流感时也有;鸡的拉稀症状不但患沙门氏杆菌病时有,患大肠杆菌病和各种病毒感染时也有。

4、随意加大用药量

药物不管采用口服还是注射,其作用于病原体直至抑制杀灭它须经过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疗程。一个疗程一般为3~5 d。少数养殖户误认为加大药量喂服一餐或注射一次就可药到病除,这样做不但不能把病治好,还会因用药量过大而引起副作用。

5、不巩固疗效

有不少养殖户为节约成本,见鸡群病情有所好转时,就立即停止用药,结果停药几天后鸡病情又加重了,死鸡反而增加了,这就是不巩固疗效的结果。病情反复后,要将病治愈则难度更大,因为重复用药往往会导致抗药性产生。正确的做法是在鸡病基本治愈后再继续用药一个疗程,直至病鸡完全康复。

6、疗效误判

7、惜本误医

疗效好的药虽然价格上显得贵些,但比无效或效差的药实在得多。在计算药费的同时,最好算一算因疗效差造成的死鸡损失和病治不好、鸡长不大(或不产蛋)而白耗的饲料开支及再次投药的药费。养鸡成本是一个综合概念,成本不仅仅包括药费。治疗鸡病时,如舍质求廉,定会贻误治疗。

屠宰场年度工作总结 市畜禽屠宰工作总结(5篇)篇五

在镇政府,市食药^v^、卫生局及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居委会深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我社区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利用赶场日,在社区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社区市民学校开展了中医养生等健康知识讲座,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册300余份。

三是利用社区卫生信息员宣传安全知识。以各社区卫生信息员为基础,街道提供的宣传资料,卫生信息员免费发放到户。同时在各社区设立知识宣传点,居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我社区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外社区协管员、信息员联合执法队对辖区的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店24家。

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着少量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根据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节日期间,我社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社区统一开展食品安全社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宣传有关食品。

3、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检查。

为严防“地沟油”流入我街道进行加工销售和使用及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办事处迅速召开会议,向各社区传达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地沟油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粮油加工企业等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受理投诉案件。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