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

时间:2023-08-24 21:56:09 作者:WJ王杰 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篇一

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电线电缆采购合同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xx 年 9 月 24 日

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 个月。

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篇二

乙方责任:

1、乙方中途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则应支付甲方 %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终止合同。如乙方的单方行为已影响或将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索赔偿。

2、乙方中途拒绝供货或减少合同数量或总额,无论是否通知甲方,均按以下方法处理:属于通用物品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减少数量金额的 %违约金;属于甲方专用物品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减少数量金额的 %违约金。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应及时通知甲方认可后才能实行,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提前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如需甲方代保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费用,否则自行运回,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所供产品的产地、品种型号、花色或质量不合约定或因其它原因致使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甲方拒绝验收的相应费用。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方有故意以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冒充标的产品,或有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掺杂在标的产品中等欺骗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索赔偿。

6、乙方将产品发错接货地点及接货部门(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如期履行。

7、如双方约定按抽检的办法进行产品验收时,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对标的产品进入使用阶段时发现的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的责任。保修期满后的除外。

8、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验收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或答复,否则视同认可并允诺及时处理。

9、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接货地点或日期变更后,应在 天内答复,否则视同认可并允诺及时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延迟交货: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在接到甲方供应计划并确认供货的两天时间内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当批次价款 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与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除外)。

2、货物不符

2.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厂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厂不符的部分。有争议的标的物可由甲方暂行留存,或由双方共同委派或指定部门(个人)保管,同时提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解决。期间的保管费用与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2、货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甲方将不会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付款。

3、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每日向甲方收取所欠货款的0.2‰的违约金。

八、保修期或保质期

本合同约定合同标的产品的保修期为 年,保质期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费用为:合同结算总价的 %。保修(质)期内,因用户不正确使用而造成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产品本身的问题而造成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收到甲方送出的维修通知两天内应及时委派维修人员前来检查或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理,维修费用从该担保费用中扣除,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九、售后服务

本合同约定,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合同标的产品的零件配售服务,以保证产品使用过程当中得到正常维修及保养,确保产品达到乙方所承诺的产品自然寿命。另有约定如下:(后续服务的费用条款)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或政府临时普遍性强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双方或一方确实不能如约履行合同条款时,责任方或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另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有关部门裁定。

十二、其它约定

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十三、 附则

1、各类书面通知以传统书面文件为准,包括专人投送、挂号信件、特快专递与电报,可附带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接收方在职人员签收之时起即为、送达。无法直接传送的,广州市区内自通知文件发送之日起 5 天后视为对方收到,广州市区外自发送之日起 7 天后视为对方收到。

2、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2.质量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青岛备案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详见第一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6.2条为准。

2.计量单位和方法: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为: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包装必须保证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 。包装材料由乙 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12月 31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电线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电缆为20日内。

2.运输方式: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3.保险:

4.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3程及消防工程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4.甲方指定验收人为),除该指定收货人外,其他人员签认的单据不具有签收的效力。

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暂定总价: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3.货款支付采用下列方式:

货款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20%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已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赔偿甲方受到的各项损失后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则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4.货款支付方式: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货物质保期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退货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 3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6.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5_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青岛仲裁委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4.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7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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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篇三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在的住宅楼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1、甲方委托乙方在设立售楼处,销售省市花园住宅楼期工程中的部分房屋,具体为号楼盘共计户。待上述楼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进度达到总面积的85%以上时,甲方可根据情况在给乙方安排其它楼盘的销售,届时双方再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

1—2、销售底价见附表一。甲乙双方必须在统一的对外销售价格基础上进行楼盘的对外销售。如果销售底价有变动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甲方在没有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而引起的客户及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1—3、如乙方将价格进行上浮销售,必须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售高部分不计算代理费只按甲乙双方4:6分成,否则售高部分归甲方所有。

2—1、本合同期限为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当在不迟于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并重新签定合同。

3—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策划费用、广告制作宣传费用、场地租赁费用、人员聘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3—2、乙方在销售期间购房户的异地看房费用制订如下: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并交纳部分购房款后,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或折为购房款;如果看房户在乙方带领下到达甲方没有交纳部分购房款,看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负责看房户的人身安全,所雇佣的车辆必须是参加保险的车辆。多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4、甲方企业和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乙方套,并且乙方必须在保证宣传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

4—1、本合同所称佣金费仅指乙方销售本合同的约定商品住宅楼,甲方应支付的佣金。

4—2、代理费按照甲方核定的乙方实际销售房款总额和销售进度,支付给乙方。

4—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底价进行销售,乙方代理佣金按销售额的%进行提取。高出价格表部分,甲乙双方4:6分成。

5—2、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90%,佣金按90%计取;

5—5、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次月该日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7日内将佣金结算给乙方,剩余佣金待购房户将剩余购房款全部缴纳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1、乙方销售房屋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90%及其以上,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1个点即%。在4个月内销售数量达到总面积的100%,并保证所有房款都到甲方帐户,乙方的佣金费用在%的基础上再加2个点即%。

6—2、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达不到总代理面积的90%(不包括车库和储藏间),代理费按%提取。

6—3、在合同销售期间内,乙方销售缓慢或给甲方楼盘销售造成损失,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但要在合同终止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100%,同时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并且甲方应额外按照已交房款5%给予乙方做为经济补偿,客户所有的经济损失并且由甲方包补。

7—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户退房,甲方退还已交房款的95%,乙方包补客户已交房款5%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给甲方。

7—3、由于客户自身原因造成退房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

8—1、甲方的营业执照。

8—2、上级有关批准文件。

8—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8—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5、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8—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7、商品房欲售许可证。

8—8、楼盘规划图和建筑施工图纸。

8—9、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销售成品标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8—10、房屋销售明细表。

9—1、甲方(乙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如果发生重卖现象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将准购房户的详细资料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准购房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讯方式及所买详细楼号等。

9—2、销售期间甲乙双方商定,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定期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收缴房款和定金。乙方可以收取封房金,但不能直接收取购房定金、购房款。乙方以乙方名义开具的收款收据及发票所收款项,如交付甲方,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手续。没有甲方的收款手续的,乙方独自所收款项给购房户造成的一切损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同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法签订,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非经甲方盖章签字的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经济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9—3、在销售期间,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4、在销售期间,乙方因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不真实而引起的纠纷以及与销售有关的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9—5、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客户登记制度,确保客户的售房款以及足额缴纳,并划拨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挪为它用。

9—6、甲方(乙方)对乙方(甲方)企业的合作事项必须进行保密,如果出现因甲方(乙方)原因泄露甲乙双方合作事项,由甲方(乙方)承担乙方(甲方)的所有损失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9—7、乙方(甲方)不得以甲方(乙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与甲方楼盘销售无关的商业行为,一经发现,甲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甲方)给甲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9—8、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协助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其办证费用按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和规定由乙方组织购房户向甲方交付。

9—9、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甲方指定委托人在乙方销售业绩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双方权益及利益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本合同产生的争执纠纷由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管辖。

9—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签字、盖企业合同章后生效。

9—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xx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x卷烟厂电缆桥架购置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xx工业有限责任公司xx卷烟厂电缆桥架购置项目

2、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伍佰零伍元叁角伍分整(小写:元)

3、主要货物一览表:

二、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75%的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满质保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余款。

三、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到货,30天完成桥架的安装。

2、交货地点: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圣工业科技园。

3、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的工期要求调整供货时间。

四、 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规范要求、国家建材行业相关标准,并完全满足甲方设计使用要求。如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货更换,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乙方对其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

2、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对产品的数量、外观和相关资料进行清点检查,如发现因产品包装和运输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数量不符、资料不全的,由乙方负责尽快解决,并重新交付验收。

3、乙方应对所供的产品按规范进行包装;并制定运输方案,确保所供产品安全、完好运输至甲方制定地点。如果因包装和运输原因导致的产品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所供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设备通过甲方的验收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所有费用由我方承担(含差旅费、住宿费、服务费及更换零配件费用等)。如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要酌情收取材料费。

5、属于质保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时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每延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质保金1%的违约金。

六、 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后,甲方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型号、规格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即时出具验收报告。如有异议七日内提出,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七日内作出回复。对一次性开箱不合格的货物乙方予以换新,并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2、货到工地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甲乙双方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并于调试完毕之日起七天内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标准:第一阶段的验收标准为货物外观无损坏,数量、型号、规格符合约定。

第二阶段的验收标准为相关设备技术符合文件要求。

3、货物内在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达到企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产品保质期为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

七、 安全、保证:

乙方在设备到货、仓储、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协调和管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 货物包装:出厂原包装。

九、 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款的的违约金,如给甲方的建设项目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经甲方验收(第二阶段验收),乙方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维修或调换,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款20%的违约金。

3、其余有关违约约定,均按照《xxx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违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产品检测不合格或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于发货前两天通知甲方送货时间并在货到工地后及时通知甲方联系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质期满后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另议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 方:

乙 方:

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篇五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____在一年内产品制造质量实行三包。

三、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免收包装费,使用后的电缆包装盘由乙方保管好,并通知甲方收回。

四、交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货日起天内付清货款。若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六、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当乙方延期支付付款超过天时,

3,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时。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2,先付20%订金,货到收齐剩余货款。

七、订立本合同时,双方均应出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委托书,并在合同上指定经手人。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篇六

出卖人:xxx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x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xx 年 9 月 24 日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当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当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售卖电缆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7篇)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范围及内容:

三、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按设计施工。

四、 工期要求

五、 质量标准:以 验收通过为准。

六、 合同价款:

七、 工程款支付:

合同内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0%合同价款。

八、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 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九、 其他:

1. 质保期内,由于本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第三者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一切经济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用电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十、 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