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监督工作方案大全(19篇)

时间:2023-12-21 13:26:45 作者:念青松

工作方案的执行需要不断的监控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小编为大家挑选了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样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全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开展“十二五”前两年全市交通工程“两创三比”活动总结、考核、评比、推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高潮,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0xx年3-4月份,全面总结我市“十一五”前两年交通建设工程“两创三比”活动工作实效,做好“两创三比”活动典型评选工作,协助市局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和推广“两创三比”活动经验,认真分析我市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利用典型的指导示范作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两创三比”活动在我市交通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高潮。

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再出精品、再上水平的质量工作氛围。

树立创品牌工程理念,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处罚力度。

调整工作思路和监督模式,加强对项目法人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把工程实体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作为监督重点。

一方面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督查,深入工程一线,针对不同建设阶段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重点做好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梁工程和路面结构层监督,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以及关键指标的的质量抽查。

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重点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和项目上,把主要人员的主要精力扑在这些项目上,把检查的对象集中在这些单位的这些项目上,加大处罚力度,推进诚信交通建设步伐,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保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

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按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总要求,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法,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和权威性,开展对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惩治,具体体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强制力,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忽视工程质量,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重拳出击,果断出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真相,严肃追究,把查处结果与施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挂起钩来,与招投标挂起钩来,对质量差的单位通报批评,严厉经济处罚,亮黄牌甚至红牌,直至清除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

(三)严格履行工程监督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检查频率。

1、继续实行定人、定点、定线的“三定”管理,及时做好新开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工作,确保辖区内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

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计划,加强对监督项目的监督检查,每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及时完成分部工程检测指标的检测,保证监督检查频率,保证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数据详实。

2、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及市局制定的质量、安全考核标准,每年组织2次以上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综合考核检查,组织2次现场监理机构工作质量专项检查和考核,组织1-2次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工作综合考核检查。

检查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一)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桥梁、高边坡和码头等结构物施工安全隐患排查。

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辨识、专项。

施工方案。

审查等安全措施,逐步把隐患排查和治理纳入施工过程管理,形成监管规定和督查标准。

(三)建立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会同市局安全处,每季度组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确保工程项目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事故。

(四)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形成制度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

(五)加强监理单位安全、环保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安全基础公巩固年”、“安全生产月”、“夏安塞”、“冬安赛”等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有计划、组织、有落实,在市局考核中,确保评为先进单位。

(一)继续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

在第一阶段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数据真实性的因素,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制定《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对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处罚力度,有效杜绝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实现全面规范我市公路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目标。

(二)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和《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严肃工地试验室合格证核发工作,母体无资质的单位,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全委托有资质且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建立,母体试验室必须对工地试验室履行管理职责,并承担责任。

促使从业单位切实加大质量检测投入,确保检测工作有效开展。

对伪造试验数据行为决不手软,严格“打假”。

确保质量检测工作规范,试验检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三)下半年组织一次全市试验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

(一)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覆盖,兼顾建设质量和养护质量。

1、适应交通建设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介入我市铁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研究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保证铁路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省交通厅《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加强对我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水运建设工程,督促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及时申请质量监督。

2、主动参与站场建设质量管理,对每个站场项目组织2次质量督查。

3、扩展交通建设工程监督范围,加强对养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适时将我市大、中修等公路、水运养护工程纳入质量监督范围。

(二)加强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和从业队伍管理。

1、会同市局招标办,加强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履约管理,配合做好履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别单位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管理,重点要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上,推进诚信交通建设步伐,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

2、做好和市局招标办、公路处、农路办等工程行业管理部门联系、交流,将站检查结果及时向他们通报,做到我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共享。

(三)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创新,建立质量监管新机制。

1、对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充分发挥质量检测机构独立检测能力,提前确定检测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预先明确各项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要求检测单位掌握工程进度,及时完成分部工程检测指标的检测,保证检测频率,真正实现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数据齐全、详实,评定意见完全以检测数据作结论。

2、及时传达部、省下发的质量管理文件,提出贯彻要求,必要时,制定我市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文件,并加强对上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年底完成现行主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形成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上级部署的各项质量活动,注重活动成效,认真做好活动总结、评比、考核工作。

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和特殊工程建设实际,组织开展新规范、新标准的宣贯工作,保障施工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加强对监理市场管理,组织对工程现场监理机构定期考核,公开考核结果,建立监理机构奖惩机制。

加强对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严肃处理拿监理证书到处投标,人员不到位情况。

随着我市交通监理企业的发展壮大,适时成立淮安市交通监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加强我市交通工程造价队伍培育和发展,积极组织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发展我市造价队伍。

贯彻《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造价文件编审人员持证签章规定,规范我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

2、积极履行工程造价管理职能,采取经济与技术措施,参与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工作和由市局负责管理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标底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做好本地区的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和其他造价信息的调查、整理工作,按规定上报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

2、做好2008年度交通工程施工企业第二、第三、第四批安全许可证年检工作;。

3、做好我市交通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信息收录工作;。

4、做好我市交通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工作;。

6、做好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报名组织工作。

1、推进依法行政,实行重大处罚报告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适时调整执法公示内容,提高站质量监督受理效率,方便服务对象。

利用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机会和“安生产咨询日”等活动,组织法律法规集中宣传2次以上。

3、利用市局政府网站“质量监督”栏目,继续将我站历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和对相关单位处理情况在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打造质监工作的“阳光工程”。

4、利用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及监督信息;做好省交通厅网站“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中“市站之窗”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整理、归档文书、监督档案。

5、继续做好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质量检测费收缴工作;。

6、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联系,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宣传报道,争取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不少于30篇,做好2006-200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7、做好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市局各项工作规定,做好单位治安防范,及时解决内部矛盾。

1、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党务活动,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1-2期,积极组织站全体党员参加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项整治学习、教育活动。

2、做好站和润淮公司职工党员发展工作,把符合条件的1-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完成在岗人员执法培训,培训率100%,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15天。

加强质监人员专业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法院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纪检组监察室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按照上级纪委的有关精神,根据党的工作思路及方向,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不断地加强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廉洁奉公的高素质队伍,从而促进依法审判,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我们将以制度建设和教育为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扩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覆盖面,利用“制度+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努力实现排查有台账、防控有措施、桌面有警示、墙上有明示、荧屏有展示、人人有责任、活动有成效、工作有总结的目标。三是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在不断完善对法院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法院党组和审委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和审委会的决策程序的同时,继续贯彻执行本院制订的听取群众意见的长效机制,加强与人大、政协、工青妇等部门的沟通,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再则,经常保持与本院聘请的廉政监督员的联系,发挥他们社会监督的作用。最后,我们将继续推行当事人“一案一卡”和《案件廉政回访》等监督制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法行为奖励办法》、《***法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法院不当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法院案件廉政回访制度》等,我们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系统的学习以上法律,并要求每位干警做好学习笔记。此外还将组织干警学习法官廉政法规、职业道德和司法行为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规章制度,引导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三是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强化自律意识。在坚持开展正面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计划在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集中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以事实向干警敲响警钟。四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强化教育实效。首先,加大廉政文化硬件建设,包括廉政书籍的增添,给干警提供学习的平台;其次,加强对干警党纪、政纪、法纪宣传,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干警发送廉政格言警句,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再次,全面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督促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廉洁自律。

三、落实具体措施,保持司法作风纯洁。

今年,我们将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在原有《法院审判效能监督办法》、《法院机关作风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继续完善相关机制,通过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重点解决部分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今年,我们将以建立审务督察制度。

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我院各部门纪律作风状况的明察暗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督监察,每周至少两次,防止一些同志不按时上下班,或者上班时间做与岗位不相称的事情,对一些屡教不改的人要坚决按规定处罚,通过长期抓,使全体干警养成爱岗敬业的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另外,发挥各部门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及时查纠少数干警“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久拖不结、不给好处不办事等有损群众利益及法院形象的行为。

四、加强案件督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通过查处审判执行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问题,教育和挽救干警。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本着讲原则、负责任的态度,坚持高压态势,该查的必须严查,该处理的必须重处。坚持有案必查,特别对当事人反映强烈、重复投诉问题,必须认真对待,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把问题解决在法院内部。要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判行为,要提高案件查办水平,把严肃纪律和关心爱护有机结合起来,尽力在内部环节和萌芽状态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及时总结通报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原因,提高整改意见和建议。

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201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应对当前我县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分工原则,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做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防控工作形势,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具体检查内容为:学校是否开展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是否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在本次手足口病防控期间是否对到校学生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对缺课学生是否进行了病因登记记录,教室和校舍等场所定期通风、消毒情况如何,是否开展了对玩具、用具等物品的每日清洗消毒,是否依法进行疫情报告。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是否进行了定期清洗、消毒工作,有无记录。新晨本站

(三)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依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规、标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学校开展卫生条件及设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加强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

四、建章立制

在检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指导与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中,查、帮、促相结合,优服务、严监管。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做到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及个人也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责任及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政纪处分。

通过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

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金兰镇教育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卫计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黔西卫计共卫【2015】21号文件精神及4月30局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教管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云

副组长:付万祥、陈贤

成 员:各校(园)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严防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和促进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教育管理中心、学校积极配合卫生及上级相关部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将学校的卫生工作 纳入学校的考核。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努力改善学校的卫生环境及教学卫生条件。

(二)各学校(园)要根据局的安排部署和各级卫生监督所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管-理-员要做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三)密切配合加强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1.加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

把学校(园)作为作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重点,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学校建立晨检制度,对学生因病缺勤进行追查及病愈返校登记,着力解决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的健康。

2.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

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管理工作,学校除桶装水、开水、学生自备用水外不得提供其他用水。

3.按标准加强学校卫生条件的落实,

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切实加强校舍、教学、生活、设施的建设。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加强学校卫生应急体制机制的建设,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合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基本条件等监管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验,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覆盖镇全部学校,每期监督检查一次,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帮助学校整改完善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及早发现和解决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将进行通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2015年4月5日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右江区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xxx任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资料,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

2、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区

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院

2012年1月

[参考]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和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这段时间全乡的安全稳定。

采取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在春节期间(1月20日至2月20日)实现零事故的总体目标,确保岁末年初全乡的安全稳定。

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及派出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春节”期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同时,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全乡共成立两个小组,名单如下:

各工作组必须深入到所辖的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跟踪和指导,确保停产检修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其中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和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全面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中功、、三家铁矿企业实行全面停产,只允许通风排水,日班维修;焰材企业在2月1日前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

对于其它企业,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在春节期间也必须坚决落实停产检修措施。

(二)加强危险源的监控和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

各小组要加强对库区、生产场所、矿山、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抓紧整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企业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

加大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职守,强化安全防范。

春节期间,全乡各村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每日下午五点前要将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乡安监办(电话:)。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对工作不积极、不落实或玩忽职守的,对责任人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并从严处理。

党员干部家访监督工作方案_

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既体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了解科级党员干部的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搭建组织与科级党员干部家庭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职场本站分享的党员干部家访监督工作方案资料,欢迎参阅。

为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我委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xx市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家访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x办字〔20xx〕x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目的意义。

对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举措。既体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了解科级党员干部的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搭建组织与科级党员干部家庭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促进沟通和了解;更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对科级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科级党员干部家属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发挥家庭监督、社区监督的作用,排查廉洁隐患,促进科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二、家访主体。

家访监督主要由负有主体责任的委党委和负有同级监督责任的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开展。委县(处)级领导干部与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副组长共同对分管的处室及委属单位科级党员干部开展家访监督。

三、家访对象。

家访监督的对象为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科级党员干部。对以下四类科级党员干部重点开展:

1.新交流、提拔、重用的(统称新任科级党员干部);。

2.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

3.有轻微违纪或有苗头性反映的;。

4.分管领域发生重大腐败问题的。

四、家访的方式和内容。

家访监督采取与受访的科级党员干部及家属开展进家入户“拉家常”式座谈进行,突出宣讲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听取情况反映,实地察看了解,帮助解决问题。重点完成三项任务:

1.“两个责任”上门。家访领导按照履行“两个责任”要求,向科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上门宣传政策规定,强调纪律规矩,要求常吹廉洁风,当好廉内助,守住纪律线,把好幸福门。

2.“两项情况”报告。受访的科级党员干部向家访领导如实报告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情况和接受社区监督的情况。

3.“两份承诺”表态。受访的科级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分别签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和《党员干部家属守廉助廉承诺书》,向组织表达廉洁从政、守廉助廉的决心和态度。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副组长要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主动履行“两个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对科级党员干部家访监督工作。受访的科级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认真接受监督。

(二)时间要求。对科级党员干部的家访应有计划开展,要突出四类重点家访对象,同时兼顾好其他家访对象,确保任期内家访对象全覆盖。对新任科级党员干部的家访,在其宣布任职后一个月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展的,应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报市廉政办。

(三)对接承办。对科级党员干部的家访由委机关党委和组织人事处具体承办,市纪委派驻市工信委纪检组配合,并分别负责向市廉政办汇报家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数据根据《对纪律建设“四必谈”有关数据进行统计的通知》(x廉办字〔20xx〕x号),数据计入《纪律建设“四必谈”统计表》中,每月x日报市廉政办。

(四)纪实留痕。开展家访的领导要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笔记》上如实记录家访监督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家访监督记录表》,并和受访对象居住社区取得联系,了解受访对象接受社区监督的情况,填写《社区监督记录表》。承办部门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五)注重实效。家访监督中发现科级党员干部家庭或生活状况中的突出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如发现苗头性问题除开展谈话提醒外,要及时建档并跟踪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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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报告人:

二、主要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响应行动。

凡学院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四、院医务室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______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二、目标管理。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四、监控预防措施。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五、应急处理。

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

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法院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各位代表:

以来,市法院纪检^v^门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特色,难点工作抓推进求突破,经常性工作抓巩固求提高”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培训。

市中院连续两年举办了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领导授课、观看录像、学习讨论、参观反腐教育基地、廉政宣誓、签字承诺等方法,分两期对全市法院190余名从事审判和执行的干警进行了培训。一是领导重视。崔存利院长两次到会指导工作,常务副院长刘志亮亲自进行动员。市纪委领导及市中院副院长陈延青,纪检组长蔺贵亲自进行讲课。二是重点明确。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的人员都是审判一线从事审判和执行的院、局、庭领导及审判执行人员,都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三是联系实际紧密。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用干警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大家。四是形式灵活。不仅安排了讲课,看光盘,而且还组织参观张家口市沙岭子^v^(市反腐教育基地),实地感受服刑人员教育、生活改造的全过程。培训结束时组织了隆重的廉政宣誓和签名承诺活动。五是组织严密。白天授课,晚上看光盘,平时课余时间组织讨论,写学习体会,使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接受更多的教育。六是封闭式培训,军事化管理。每天从起床、就餐、上课到晚上讨论、点名、就寝;从着装到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课堂教育每天点名到课外参观走路排队,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七是严格考试。现场考试了“五个严禁”和“四条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每人都上交了自己亲自撰写的学习体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制作了38块有教育意义的警示教育牌,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党规党纪知识考核,对5名初任助理审判员和4名新任审判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制度性建设。

臧书记的批示是:“张家口市中院的做法很有好处,一方面可以保证依法公平、公正审判;另一方面将避免干部少犯错误,一举两得”。同时,加大对瑕疵案件的评查力度,10月19日至23日,在市中院各业务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重点对中院各业务庭63名审判、执行人员审、执结的12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被评查案件依照每位审、执人员2件的标准,随机自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库中抽查,在被评查的125件案件中,无瑕疵案件68件,存在瑕疵问题案件57件,瑕疵问题案件占评查案件数的比例为,比评查瑕疵率降低了。期间,抽调人员对各县区法院至审、执结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评查。每个年度刑事、民事、商事案件各抽取3件,行政、执行案件各抽取2件,共评查案件611件。通过评查,共发现问题1438件次,立案方面的问题333件次,占问题的;实体方面的问题17件次,占;程序方面的问题211件次,占;执行方面的问题71件次,占;归档方面的问题556件次,占;其他方面的问题32件次,占。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6月份,聘请了37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我院的“特邀司法监督员”。“特邀司法监督员”的权利:一是当面制止或者以口头、电话、书面等形式向本院领导或上级法院检举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吃请、收礼、受贿等不廉洁行为、滥施强制措施等违反审判纪律的行为;二是制止或检举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干警耍特权、欺压群众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三是向法院领导检举干警以权谋私,违法办案或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四是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同时,为司法监督员制作了通行证,他们可以直接到各审判庭旁听案件审理。市中院还把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制成了通信录,向司法监督员们发放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对基层法院的。

监督。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4条巡察内容、5条巡察办法、3条巡察责任和3条纪律要求。《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巡察中发现被巡察法院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发现被巡察法院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必要时市中院纪检^v^门可直查直处;对不配合巡察组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主要责任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范文

按照中共xx乡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监督组织建设建立村委监督委员会的通知》要求,xx村于3月23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成立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自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以提村务监督质量为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进展有序,现做如下总结: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是通过村两委班子成员推荐,到会村民代表举手表决产生,共计3人。因工作需要,为了更好地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xx村两委班子于7月23日商议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扩充,现共计7人,主任由村会计焦邦池担任,委员由居住在本村,公道正直、热心村务的党员和村民代表担任。

1、村务决策的监督。

2、村务公开的监督。

3、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

4、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5、村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

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能严格执行其工作职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管理。严格遵循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立足于完善村级干部权力制衡机制,在监督上实现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实现对村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让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地制度监管之下,体现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中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以来,全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村干部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同时有效推动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运行,全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要不断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元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要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敢于较真,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一)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围绕《^v^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5月)。

(二)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围绕《^v^律师法》贯彻实施及全省律师队伍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7月)。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围绕《^v^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7月)。

(四)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围绕全省邮政快递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7月)。

(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围绕全省海洋牧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9月)。

(六)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围绕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11月)。

(七)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围绕全省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现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11月)。

(八)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围绕《^v^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11月)。

(九)社会建设委员会围绕全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11月)。

市政协年重点事项监督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监督内容。

根据******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为主题,重点对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x家单位进行集中监督,重点监督落实民营企业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创新引导、品牌推介、要素保障、权益保护、行政效能等方面政策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

二、组织形式。

重点事项监督工作在市政协党组、市政协主席会议集中领导下开展,采取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的形式,由市政协x个专委会牵头组建x个监督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一对一”监督。各监督小组由x至xx人组成,以市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人士为主体,组长由市政协各专委会主任担任。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x月中旬)。

各监督小组根据本方案,结合本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组建x个重点事项监督小组,明确各组对口监督单位。

x月中旬,召开市政协“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重点事项监督工作动员会议,部署监督工作。

(二)实施监督阶段(x月下旬-x月中旬)。

各监督小组分别与对口监督单位召开对接见面会,了解对口监督单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清单和职能职责,听取有关情况介绍。

在市政协门户网站开辟“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重点事项监督”意见征询专栏,面向社会广泛征询对各对口监督单位落实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负责做好网络征询意见的相关工作。

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为各监督小组分别选取10家左右不同行业的民营企业,作为各监督小组监督、调研的对口联系企业。各监督小组深入所联系的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视察、调研,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对口监督单位落实民营企业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创新引导、品牌推介、要素保障、权益保护、行政效能等方面政策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和诉求。

各监督小组就视察、征询、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召集对口监督单位进行座谈协商、互动交流,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

x月下旬,召开x-x次监督小组碰头会议,交流和了解各组的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x月上旬,各监督小组对重点事项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初步形成评议材料。评议材料包括重点事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单位落实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整改意见建议。

(三)民主评议阶段(x月下旬-x月中旬)。

x月下旬,召开评议材料评审会,各监督小组汇报交流评议材料,并根据交流情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况修改完善评议材料。

x月中旬,召开市政协“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重点事项监督评议会议,由各监督小组对对口监督单位进行“一对一”点评,形成重点事项监督评议意见,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集中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整改落实阶段(x月下旬-2020年x月)。

x月下旬市政协将重点事项监督评议意见交市政府,并参加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重点事项监督评议意见交办会。

有关单位收到重点事项监督评议意见之日起x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汇总并向市政协办反馈。

市政协办商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统战部等部门,适时对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重点事项监督工作由市政协副主席何英平牵头负责,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按照分工指导各专委会做好监督工作。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负责组织协调,各专委会按照分组安排具体抓好组织落实。

(二)各区县(市)政协密切配合市政协对口专委会开展相关活动,组织辖区内市政协委员参与相关调研,提供第一手资料,根据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三)各监督小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深入基层和一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实践中创新自选动作开展监督。要全面评估相关单位在落实民营企业发展政策、促进常德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及存在的不足,吃透政策,找准问题,提实对策,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四)各监督小组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和调查走访中收集到的具体个案进行整理后交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汇总,向有关领导汇报后,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各监督小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不得接受对口监督单位的馈赠和参加对口监督单位安排的娱乐消费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下达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制定了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以专项为主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六个专项组成,涵盖各重大节日、网络订餐及学校食堂、流通环节专项、食用农产品专项、餐饮环节、生产环节(小作坊)等六个专项。

(二)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民生热点、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抽检,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生物毒素污染、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指标,以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抽检。

(三)靶向性原则。紧盯重大节日,突出季节性食品问题并结合往年抽检合格率低、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适当调整抽检任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提高问题发现率。

(四)减批加项原则。在抽检经费不变的情况下,总结分析去年的抽检工作情况,抽检批次有所减少,抽检项目适当增加,更能有的放矢地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五)抽检与监管相结合原则。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抽检,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投诉举报、舆情热点、快检不合格样品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抽检工作,做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检管联动。

二、抽检任务安排。

生产环节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环节购买,要优先覆盖本辖区在产食品获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生产环节不能满足抽样要求或未抽到样品,可在流通环节补充抽取。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流通环节抽样应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区域抽检。餐饮环节要以辖区大中型酒店、大中小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不同业态为主,同时兼顾现制现售、小型餐饮服务。样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餐饮食品(含煎炸过程用油)、复用餐具以及网络销售的食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用农产品及各类预包装食品、食品原材料。

种类包括特殊膳食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大类。抽检项目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重点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项目。具体抽检食品种类、批次、项目详见附件。

全年抽检任务根据区局的安排,各基层所积极配合区局完成实时抽检任务。

结合区局的专项检查工作、舆情监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元旦、春节“两节”等临时性任务,计划开展应急专项监督抽检,抽检品种、检验项目以及抽查方案待定。

三、组织实施。

区级抽检任务由消费权益保护股拟定各环节的抽检品种、检测项目、批次数等内容、负责抽检方案的制定综合协调、结果汇总、数据分析报送,各基层所负责积极配合并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核查。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所要高度重视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积极配合区局开展的应急抽检、专项抽检和风险性监测抽检,特别要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的规定要求。

参与抽检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计划及安排,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停止承检工作,并视情形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食品检验资质。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一、坚持外事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外事工作;做到重大外事事项报省委、省政府审批,重要外事事项报省外事主管部门审批。

二、人事处是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涉外事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厅组织的出国(境)团组的业务审核、组织与管理,按照规定上报审批;负责提出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因公出访人员建议并办理出国报批工作。

三、规范因公出国(境)程序,加强审批管理。出国(境)人员要填写《河北省民政厅因公出国(境)审核意见表》,人事处进行业务审核后,由财务部门根据经费预算和财政部制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审核出国(境)费用,并就其出国经费开支渠道的合理性提出审核意见;由监察室就其是否有影响出国(境)的违纪问题提出审核意见。人事处根据审核意见,报分管厅长和厅长审批。

四、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原则和要求。

(一)因公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路线要合理(不安排大跨度的出访路线),组团人员要适当,必须按批准的方案实施,未经批准不得绕道,不得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二)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同一单位的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同团出访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新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集中精力熟悉本职工作,无特殊情况,一年内不安排出访。

(三)厅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访,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通过因私渠道办理出访手续。因私出国(境)仅限于自费旅游、探亲和处理其他个人事务,并须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因私出国(境)不得使用因公出国(境)证件。

(四)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厅级正职原则上1年出访不超过1次,厅级副职原则上2年出访不超过1次。我厅处级干部原则上3年出访不超过1次,科以下(含科级)干部一般不安排出访。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出访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处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按有关权限批准后进行安排。

(五)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厅直属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派遣一人出访。

(六)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

(七)因公出访人员应于回国(境)后15日内向人事处递交出访情况报告,并报监察室备案。

(八)因公出国人员应于回国后的七天内按规定上缴因公护照。

(九)出国(境)人员核销经费时,应提供出国(境)任务批件和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计划等进行核销,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十)未经国家主管部门和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同外国政党发生联系。

(十一)临时出访团组和人员都应接受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的指导和监督,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

四、纪律与监督。

(一)所有涉外工作人员都要继承和发扬外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在对外交往中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加强协调配合,严守国家秘密,注意勤俭节约,自觉遵守外事纪律,抵制和克服各种不正之风。

(二)各处(室、局)、各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格按外事规定执行,对因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对外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人员,由厅人事处会同厅监察室认真查处,监督纠正。对情节严重者,按党纪、政纪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由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范文

20-年以来,××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镇党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主动担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实效。

(一)始终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镇党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2次,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等各类主题学习30多次。指导镇班子成员开展理论宣讲10余次,组织新任两委班子集中培训1次、村监会成员培训2次,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万人示范培训班”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镇党委会议50次、党政联席会议31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今年专题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8次,党委会议2次听取镇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镇党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镇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严格落实《××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镇党委会议事规则》、《××镇党政联席会制度》等,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记录本等指定专人记录、保存,没有出现以专题会代替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作决策等现象。

(一)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镇纪委今年已约谈东尖中、南尖中、李村等,防止干部出现不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安排部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村级班子运转基层党建业务指导手册》,定期印发《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让各级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镇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镇52个党组织、2213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制定党建工作制度。

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党建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召开镇党建专题工作推进会2次,组织党建观摩2次,各村、社区党组织定期向镇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切实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

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镇党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县城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余次,镇纪委监委在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违章建筑拆出等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镇纪委监委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推动镇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镇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二是规范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梳理农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推进停车场治理不力的××等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下一步,我镇将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工作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镇村干部的思维和视野,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让干部们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为推进全镇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各市(区)烟草专卖局,西铁烟草专卖分局:

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05]377号)、《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局。

陕西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实施细则(试行)。

一、省级局部分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处长、处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处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省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处长、副处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处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处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处长(副处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处长(副处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处长(副处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处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处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1、登记上报问题。内勤员根据市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市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副处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处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4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启动核查流程。内管科对信息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在内管信息系统按照程序设臵下达核查任务。重大案情和上级局交办案件按照1.1程序执行。

2、核查调查。需要委派市级局核查的转交市级局调查,需要省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5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处长、处长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

3、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将《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工作表》抄送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4、存档备查。省级局卷烟营销管理部门及时将反馈意见报送内管部门,监管员将案件核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2.1工作报告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10日前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全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以及上月真烟案件查处情况。

上报程序:每月7日前内管科长对全省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副处长、处长审核后,每月10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全省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上报程序:内管科长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处长草拟工作总结,报处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各级局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定期检查。

每年对全省各市级局及辖区行业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卖内管全面检查。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内管处根据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省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全省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市级局。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4检查内容。

1、市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是:商业企业卷烟经营购进环节中的按合同购进、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入库等,卷烟营销环节中的货源分配、卷烟打码、落到销售、卷烟销售大户管理、直营店管理、客户信息与许可证信息等;商业企业烟叶生产经营中的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使用、资金结算、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苗发放、合同变更、收购运输等;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原辅材料购进、储存、调拨、使用,卷烟交易合同的执行、到货确认等;烟叶复烤企业生产卷烟中的按委托加工合同、协议调入原烟、投料加工、产成品发运等环节的规范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省局每年要对各商业企业卷烟打码到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码销售卷烟及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

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进行。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省局组织相关市、县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4.2检查对象。

各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4.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预警汇总分析及筛选。

每月省局要对市级局的预警处理工作进行分析汇总,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对专卖内管信息系统产生的预警进行一次筛选,重点查找卷烟及烟叶生产经营方面不规范问题的线索,组织进行查处。

2.6对查扣非法真品卷烟分析汇总核查。

每月省局要对全省查扣的非法真品卷烟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具体的品牌、数量及条码等信息发回卷烟流出地的市级局。市级局要根据省局反馈的条码信息,查找出相应异常订单,确定为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2.7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7.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与执法资格认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7.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7.3流程说明。

1、副处长根据省局培训计划安排拟定培训方案报处长审核。

2、处长审核后报副局长(局长)审批。

3、领导审批后,会同培训中心下发培训通知、整理培训资料、安排布臵会场等,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8联席会议。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8.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全省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8.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年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处室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9工作考核。

2.9.1考核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考核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开展。

2.9.2考核内容。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和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情况。

4、市级局专卖内管自查情况,真品卷烟案件调查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调查上报情况,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5、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上月工作安排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报告情况,痕迹化资料收集保存情况。

6、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3.同级监管3.1监管主体陕西省烟草专卖局。3.2监管对象。

省局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3.3工作内容。

3.3.1生产经营数据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将卷烟生产计划、各生产点具体排产的品牌、规格、数量以及合作生产的具体品牌规格数量等材料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营销部门每季度末要将在各地开展促销活动的方案、报批资料,促销用烟的采购、领用单据报表以及开具的准运证、携带证等资料整理备查。

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每半年将生产经营数据和资料汇总整理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对收集到的业务资料要进行核对分析,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组织进行调查。

3.3.2内控制度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制定的规范经营有关制度、文件、规定等,印发后5日内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内控制度备案尽量采用电子版传送。专卖内管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3.3监督检查。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卖内管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资料在省局内管处备案。

1、除省局每年的定期检查外,省局每半年要组织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局对工业企业烟草专卖品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按照市级局落实细则2.5.2规定执行。

2、省局每半年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卷烟营销部门进行一次卷烟促销专项检查。检查卷烟工业企业在各地开展促销的方案是否得到审批,是否存在超审批时间、超范围、超地域开展促销活动,是否直接以烟向零售户开展宣传促销等情况。

3.3.4监督报废专卖品销毁处理。

省局监督各企业建立报废专卖品台账,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报废专卖品数量详细登记,妥善保管,严禁擅自销售给行业外企业和个人,严防流入制假窝点。

省局督导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对企业销毁报废专卖品实行全程监管,填写监销记录,并做好报废烟机设备的监销工作。

4.档案管理(市级局、县级局参照执行)4.1存档内容。

1、国家局、省局制定下发的内管工作规范文件、制度等。

2、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件、报告、报表。

3、行业内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

4、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办结以及内管培训资料。

5、烟叶生产经营计划落实、种植、收购、调拨、销售等资料。

6、工业企业专卖品购臵、调拨、使用、加工、大修等资料。

7、商业企业卷烟购进计划、库存、打扫码销售、电访配送等资料。

8、专卖品报废保管台帐、报废审批及销毁资料。

9、专卖品生产经营数据核查痕迹化资料、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重大事项及问题查办资料。

10、市级局上报两烟生产经营内管工作情况等。

11、对监管中产生的预警、排查出的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要在专卖内管信息系统统一进行存储管理。

档案上报或备案-收集-整理-编号-编目-送阅-存档-提出借阅申请-借阅审批-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档案-审查归还档案-归档-到期处理报告-审核审批-到期处理。

4.3工作要求。

1、存档资料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内管监督岗位人员提供,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并分别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和视听资料保存,内管科长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后、将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编号。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内管存档资料要有专门的存放场所和设备,档案管理员对存档的资料要进行登记,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交接移送工作后,方可离岗。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有关人员借阅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时、须由内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登记借阅手续。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

5、档案资料归还时,接收人员要检查档案、保证材料完整无损,借阅人应当在归还时在借阅表上登记归还时间并签字确认。

6、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的保存日期在保存期满后、经内管负责人审核副局长审批,移交相关部门或销毁。

二、市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科长、科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科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市级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科长、副科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科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科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科长(副科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科长(副科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科长(副科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科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科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3处理县级局上报问题工作程序。

1、登记上报问题。内勤员根据县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县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副科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科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发现预警启动流程。监管员每天登陆内管信息系统,及时排查筛选预警,并启动预警调查流程,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调查。内管副科长根据预警情况在《监管日志》里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科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指定卷烟、烟叶或工业监管员按照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3、呈报审批。涉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和由县局调查的报副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将预警转至市局相关业务部门或者县局进行调查,若未通过则由科长组织重新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5、整理归档。监管员填写《监管日志》,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1个工作日完成。

1.5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登记备案。专卖稽查员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要情况和涉案卷烟条码信息移交本级专卖内管部门内管员。

2、分类上报。内管员逐案逐条登记涉案卷烟条码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后48小时内上报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并通过mis系统报国家局。

3、启动核查流程。内管副科长对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省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需要委派县级局核查的转交县级局调查,需要市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科长审核。

4、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真烟案件核查调查情况抄送同级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5、存档备查。市级局卷烟营销部门内管员根据提供的真烟案件信息,3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送市级局内管部门卷烟监管员,卷烟监管员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存档备查。

1.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工作程序。

1、大户审核及备案。各市级局(公司)要建立卷烟零售大户基本档案,卷烟零售大户发生变动5日内要在专卖内管系统备案。

2、组织核查。市级局每月从内管系统随机抽取30%以上大户,组织县级局入户核查,每季度辖区大户核查率100%。市局对各县局大户核查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县局大户监管情况。

3、填写调查结论。入户核查结束后,填写调查结论,对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科长、科长审核,3个工作日内核查结束。

4、反馈调查情况。内管部门每月将大户核查情况书面告知营销部门,反馈相关信息,提出工作建议。营销部门要根据专卖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大户管理。

5、上报核查结果。每月要将大户核查情况通过月自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上报。

6、整理资料。内管员每月要将大户监管情况痕迹化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

2.定期工作2.1工作报告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5日前向省局内管处上报全市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上报程序:每月3日前内管副科长对全市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科长审核后,每月5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省局专卖内管处,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辖区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上报程序:内管员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科长草拟工作总结,报科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省局内管处,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定期检查。

每季度对辖区内行业内部“两烟”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专卖内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检查采取分期分批实施,确保每半年所有单位检查一次。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内管科根据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市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省局内管处,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县级局。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4检查内容。

1、县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到货确认及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每月5日前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会同营销、物流部门组织对上月卷烟到货确认情况及卷烟打码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核对卷烟到货确认情况、销售配送情况和打码情况,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做到货确认及无码销售卷烟、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底稿和检查报告存档备查,相关检查情况在月报告中一并上报省局内管处。

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按照省局安排,组织相关县级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4.2检查对象。

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4.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卷烟工业企业专项检查2.5.1备案报表核查。

在省局的组织下,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每半年对生产点报送备案的报表进行一次核查,从单据和实物两方面核对卷烟产量与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是否一致,成品卷烟入库量和打码量是否一致,出库量和扫码量是否一致,样品烟试制烟是否打码,原辅材料耗用是否与产量吻合,实地检查成品库库存卷烟,落实是否存在无码生产、无码备货问题。

2.5.2专卖品运输情况检查在省局的组织下,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每半年对烟草专卖品运输情况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执行工商交易合同数量之外的出库卷烟的流向、运输渠道、准运证及携带证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无证运输、无证携带或违规邮寄的问题。

在省局的组织下,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各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对卷烟工业企业无准运证运输卷烟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经查实,按照无证运输进行处理。

以上两项检查可合并进行。2.6下达核查任务。

市局内管部门每月通过内管信息系统向县级局内管部门下发当月卷烟、烟叶入户核查任务及要求。

2.6.1核查重点(1)卷烟方面:

上级交办的卷烟核查任务;内管信息系统高频预警户;特殊应急用烟指定销售和实际消费户;涉嫌真品卷烟案件串标户;举报投诉户;卷烟市场重点监控户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各市级局要分析排查异常品牌、异常订单的情况,提出预警。对于月销量超过上月销量50%以上、单日销量占月销量15%以上的品牌卷烟,要提出预警、确定为异常品牌;对于零售户单次订购卷烟数量超过前3个订货周期平均数的200%的,月订购卷烟数量超过上月量200%的,单次订购卷烟均价超过3个订货周期均价200%的,要提出预警、确定为异常订单。以上异常情况经筛选后下达县级局调查。

(2)烟叶方面:

上级交办的烟叶核查任务;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预警户;种子移栽异常户;种植面积超大户;烟叶收购异常户;涉嫌烟叶案件户;举报投诉户;重点违法监控户以及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市级局要对烟叶收购日常监管从以下方面设臵预警,及时发现内部违法违规线索,直接组织或交由县级局进行调查核实。需要交由县级局调查核实的线索,市级局要在线索排查出的当天分发,县级局负责在收到线索后1周内查明并上报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向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说明情况。

发票:对烟叶过磅时间在后,发票记账时间在前,发票出票时间出现倒臵的,提出预警;

收购进度:对短时间内出现收购烟叶数量特别巨大、过磅入库特别集中的,提出预警;

烟叶单产:对烟叶收购过程中或履行完成合同后,单产超过200公斤的烟农,提出预警。

2.6.2下发流程。

市级局内管员每月初根据核查内容,按每个(区)县逐月抽取卷烟零售户20户(需含辖区卷烟销售大户、卷烟直营店);烟叶种植、收购期间每个(区)县分别抽取烟叶种植户20户(涵盖重点乡镇、重点村以及大、中、小户)的比例和原则,确定拟下达任务(烟叶种植、收购入户核查与专项检查合并进行),经内管副科长审核后,通过专卖内管信息系统向各(区)县下发核查任务。

2.6.3核查要求。

1、下发核查任务必须要有针对性和时限性,坚持科学规范,合理安排,核查必须逐月开展,烟叶核查可按生产经营时段进行。

2、入户核查时必须下发核查函,明确核查对象,核查内容和核查期限,下发核查任务可以根据内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时间调整,核查下发通过专卖内管信息系统平台进行。

3、督促区县级内管部门如实汇报卷烟入户核查情况,并对入户核查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确保核查结果真实有效。如有可疑或重大案件,由市局直接实际核查。

4、核查和上报中发现的内部违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对核查对象的相关结果和资料,由内管员负责保存。2.7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7.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7.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7.3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8联席会议。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8.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8.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9工作考核。

2.9.1考核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考核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开展。

2.9.2考核内容。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和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情况。

4、县级局专卖内管自查情况,真品卷烟案件调查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调查上报情况,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5、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上月工作安排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报告情况,痕迹化资料收集保存情况。

6、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3.同级监管3.1监管主体。

各市级烟草专卖局负责对辖区内行业内部企业及所属业务部门实施管理监督。各市级局可视情况向其辖区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派驻专卖内管驻厂组(员),专卖内管驻厂组(员)由派出市级局负责管理。对烟叶复烤企业,所在市级局必须派驻专卖内管驻厂组(员)。

3.2监管对象。

1、辖区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所属业务部门。

2、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直接对市级烟草公司卷烟营销、物流配送、烟叶生产经营、直营店以及行业内经营卷烟的三产公司等实施监督管理。

3、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专卖驻厂组对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所属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4、西安市局负责对陕西卷烟材料厂、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滤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咸阳市局负责对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安康市局负责对旬阳卷烟分厂、旬阳烟叶复烤厂实施监督管理;宝鸡市局负责对宝鸡卷烟分厂、陕西好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延安市局负责对延安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渭南市局负责对澄城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汉中市局负责对汉中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

对烟叶复烤企业的监管由所在地市级局根据国烟办2008[72号]文件和内管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并在省局内管部门备案。

3.3工作内容。

3.3.1生产经营数据备案。

每月5日前,市级烟草公司各生产经营业务部门专卖内管员负责将上月该部门有关上级计划下达、合同签订执行、生产组织开展、专卖品购销存、打码扫码、准运证办理及到货确认、罚没专卖品处理、报废专卖品销毁等业务自查情况进行分类、比对、整理后,由部门分管内管工作或规范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每月5日前,除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其整顿规范部门牵头,收集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自查情况,向所在市级局内管部门或驻厂组报送备案。卷烟工业企业各分厂(生产点)要整理好上月生产计划报表、机台产量报表、码段使用报表、成品库卷烟入库报表、原辅材料耗用量报表等材料,向所在市级局内管部门或驻厂组报送备案。专卖内管部门要和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结合企业实际,依托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共同研究制定生产经营数据自查工作表格,专卖内管信息系统能够自动抽取的生产经营数据不需要备案,信息系统不能直接备案的生产经营数据以电子版保存传递存档。

3.3.2内控制度备案。

各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的规范经营有关制度、文件、规定等,印发后5日内送专卖内管部门备案。内控制度备案尽量利用oa办公系统或电子信息传送。

专卖内管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组织相关专卖人员学习了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3.3数据核对分析。

专卖内管部门对收集到的各企业及相关部门报送的业务自查情况要在每月15日前进行核对分析。卷烟监管员负责核对、分析卷烟经营部门自查情况,烟叶监管员负责核对烟叶生产经营部门自查情况,工业监管员负责核对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

核对分析要对照专卖内管信息系统数据、准运证管理系统数据以及专卖内管信息系统预警产生处理情况,发现数据差异的要查明原因。各专卖内管监管员将核对分析结果形成文字经副科长审核后存档保存。

3.3.4抽查检查专卖内管监管员每月要进行一次以上卷烟访销配送情况抽查,查看货源分配策略及执行情况,抽查配送卷烟落地入户情况。各市级局每月要完成对直营店、卷烟销售大户、重点监管户以及烟叶种植户等相关核查任务。核查任务原则上由专卖稽查员承担,对核查结果存在疑议或重大核查任务由内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及稽查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

3.3.5监督报废专卖品销毁处理。

各企业要建立报废专卖品台账,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报废专卖品数量详细登记,妥善保管,严禁擅自销售给行业外企业和个人,严防流入制假窝点。

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或专卖驻厂组每月要对定点存放报废专卖品的库存进行一次以上检查。

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对企业销毁报废专卖品要实行全程监管,并填写监销记录,协助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做好报废烟机设备的监销工作。

3.4异常情况核实处理程序3.4.1流程描述。

1、实施监管。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实施同级监管工作。

2、发现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通过资料查看、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同级监管中的异常情况。

3、确认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分别通过信息系统或者业务经营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卷烟购进、销售、配送等环节,按照确定的条件进行查询、分析、对比,确认异常情况。

4、描述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分别根据确认的异常情况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表》,对异常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和分析,提出由谁来调查、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

5、提出调查意见。内管副科长根据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调查意见。

6、审核。内管科长审核提出的调查意见。

7、组织开展调查。内管科长组织开展异常情况调查。

8、实施调查。由异常情况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

9、得出调查结论。内管副科长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的描述得出调查结论,判断是正常、违规还是违法。

10、提出处理意见。内管科长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市局副局长进行审核。

11、实施整改。内管副科长负责组织进行整改工作。

12、存档。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3.4.2相关记录。

4.档案管理(参照省级局部分)。

三、县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股长、股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股长对任务进行分析,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股长、副股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股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股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股长(副股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股长(副股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股长(副股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股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股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发现预警启动流程。监管员每天登陆内管信息系统,及时排查筛选预警,并启动预警调查流程,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调查。内管副股长根据预警情况在《监管日志》里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股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指定卷烟、烟叶监管员按照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3、呈报审批。报副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将预警转至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若未通过则由股长组织重新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1、登记备案。专卖稽查员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要情况和涉案卷烟条码信息移交本级专卖内管部门内管员。

2、分类上报。内管员逐案逐条登记涉案卷烟条码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后48小时内上报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并通过mis系统报国家局。

3、启动核查流程。内管副股长对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股长审核。

4、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真烟案件核查调查情况抄送同级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5、存档备查。卷烟营销部门内管员根据提供的真烟案件信息,3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送内管部门卷烟监管员,卷烟监管员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2.1工作报告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3日前向市局内管科上报全县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上报程序:每月3日前副股长对全县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股长审核,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后,每月3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市局专卖内管科(处),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上报程序:内管员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股长草拟工作总结,报股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市局内管科,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按照省、市局安排,组织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2.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2检查对象。

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2.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3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3.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3.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3.3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4联席会议。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4.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市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4.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月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5入户实地核查。

县局内管部门每月对卷烟销售大户、辖区卷烟直营店进行入户实地核查。烟叶种植县(区)内管部门在烟叶种植、收购阶段分别对烟叶种植户进行入户实地核查。

2.5.1核查内容。

(1)卷烟方面:上级交办的卷烟核查任务;卷烟配送100%落地、落户情况;特殊应急用烟指定销售情况;高价位卷烟销售情况;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2)烟叶方面:上级交办的烟叶核查任务;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情况;育苗移栽情况;种植面积落实情况;烟叶收购情况;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2.5.2核查流程。

1、内管股长每月初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核查内容,组织内管员、专管员进行入户核查。

2、内管员准备相关资料,包括零售户类别、订货方式、所处商圈、是否曾有卷烟外流其他商户。

3、内管员、专管员入户进行实地调查其经营状况、卷烟库存等需要调查的内容。

2.5.3核查要求。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一)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5月)。

(二)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三)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四)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

(六)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关于2022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11月)。

(七)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11月)。

(八)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情况的报告(11月)。

(九)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称司法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v^中央、^v^《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

(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

下列事项分别由司法协助外事司会商部有关业务司局决定或者上报部领导审批后办理:

5.外国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等事项,会商办公厅。

(四)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计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五)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协助外事司管理,由本单位实施。

(六)各司法厅(局)的外事活动,在当地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司法协助外事司指导和管理,由各司法厅(局)实施。

(七)司法部政治部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政治审查或备案。

(八)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根据外事工作任务年度计划,负责部机关年度外交支出预算,审核各项涉外活动费用标准和涉外活动经费的支出。

(九)司法部直属单位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日前送交司法协助外事司核准后执行;各司法厅(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计划报司法协助外事司备案。

二、关于审批权限。

(一)以下事项由部领导审批:

1.上报^v^的事项;。

2.送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事项;。

4.邀请外国副部长级和司局级代表团来访;。

5.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组织;。

6.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

7.部机关司局级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

8.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定合作项目协议;。

9.对外请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问题的司法协助事项;。

10.提供有关重大事项的对外表态口径;。

11.部领导参加国内外事活动;。

12.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项。

(二)以下事项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或审核:

1.上级部领导的事项;。

3.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或非政府人士来访;。

4.对外请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协助事项;。

5.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及其以下干部参加国内涉外活动;。

6.一般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

7.其他外事事项。

三、关于审批程序。

(一)司法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报批的外事事项,应首先送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核,并遵循以下要求:

6.各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按规定期限呈送的请示、报告,除应请示外交部或上报^v^批准的外,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二)须报部领导审批的事项,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长、部长的顺序呈报。分管外事的副部长不在时,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长审批,未确定代管时直接报部长审批。

(三)需由司法部内多个职能部门会签的事项,按照司法协助外事司、有关业务司局、政治部、计财装备司的顺序会签。

(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常驻代表团或国内有关部门发来需立即办理的涉外事项的文电,由办公厅批转司法协助外事司,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先期处理并根据内容分送部领导或有关司局。

(五)我国领导人会见司法部接待的外国部长级代表团、司法部领导与来访的外国代表团举行正式工作会谈,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准备国别情况、双边关系情况、部际交流状况、国际组织情况等材料并拟定谈话要点或会谈提纲;由有关业务司局协助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问题的表态口径。

(六)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联系、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司法协助外事司同意;各司法厅(局)人员与外国使馆、总领事馆或其他外国机构联系或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同意。

四、有关要求和纪律监督。

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对外工作中,应加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

(一)在对外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纪律要求。

(二)在对外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规定。所有涉外人员均应提高警惕,严守国家秘密。

(三)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任务和实质内容,严禁变相公费旅游。出国团组人员要少而精,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因航班缘故及其他特殊情况变更经停城市和停留时间的,要及时补报。

(四)因公出国的团组,应在出国前集中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非经司法部批准,各直属单位和各司法厅(局)不得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以下简称“双跨”团组)出访或出席国际会议。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由司法协助外事司报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各司法厅(局)经司法部批准组织的“双跨”团组,向本地区纪检、^v^门备案。

(六)各直属单位经批准组织的出访,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组团的,应将司法协助外事司致该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协商函、通知书发到该地方司法厅(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属单位接待的外国团组需赴地方参观访问的,应通过当地司法厅(局)统一安排。

(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敏感领域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问题的国际会议,由司法部统一组团。

(八)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同一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者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九)出访费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既不得接受国内企业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

(十)凡可利用国内资源解决问题的事项,不得出国考察学习;凡可由较低级别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较高级别人员出访;凡可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非专业人员出访。

(十一)所有因公出国的党政干部和专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如确有需要,经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派遣单位办理手续。

(十二)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外事的负责人和外事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发布的有关外事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解释。

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局于2011年2月12日印发了新修订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下称《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河池市烟草专卖局被区局列为全区烟草行业《工作规范》运行的试点工作单位,这是一项极其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区局对我局专卖工作的肯定与厚望。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加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专卖内管工作质量,确保河池局内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为指导,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学习培训为抓手,以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为手段,坚持“区局主导、市局主管、县局主抓”的工作要求,努力建设“人人被监管、行为受约束、事事讲程序、规范靠制度”内部监管工作目标,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进一步推进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内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河池局实际,决定成立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范东升。

常务组长:石雷。

副组长:银。

东、韦培章、容江生、韦峥宇、各县级局局长成员:韦绍锋、各县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局内管科。主任:银东。

成员:黄毅、李帆、刘永琦、张发照。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次内管试点工作的实施并对各县级局内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宣传、学习、培训。

好、更快地融入到整个内管工作实践中。

(二)学习培训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各县级局要把学习《工作规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认真组织广大专卖人员认真学习、研读《工作规范》,同时参考阅读《烟草专卖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结合国家局、区局和河池市局领导对学习《工作规范》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学习形式,各县局可采取集中学习、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典型引导的方式,把广大专卖人员的思想统一集中到当前学习《工作规范》高潮上来。要求县级局领导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专卖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40个学时,在学习中,各单位必须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有签到、有考勤、有个人学习记录本,个人每月必须有一次学习心得笔记。加强学习培训,由市局组织各县级局,根据不同层次的专卖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中,由浅入深,循序递进,抓住要点、把握实质,重点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使学习培训真正收到良好效果,促进内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全员贯彻落实专卖内管工作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四、深入调研。

当前要紧扣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规范》这一主题,围绕卷烟营销、烟叶生产、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作为重点课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在专卖管理中那些在影响和制约内管工作开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针对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卷烟销售流通环节。货源分配、卷烟打码、客户信息、许可证信息、货源订单、销售价格和落地销售等,在实际监管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烟叶生产环节,从计划任务分解、烟农信息建立、烟叶物资发放、合同签订、种植收购监管、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等流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专卖内管工作,针对专卖员、市管员、客户经理、配送员的监督管理所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实际行,进行排查、分析、梳理,最终形成内管工作可行性报告,为下一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五、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为进一步推动全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的开展,遵循“因地制定、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我局具体实际和各县级局工作范围不同,市局决定将南丹局、宜州局、都安局列为河池市局执行《工作规范》试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全力以赴,在市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下,以最快地工作效率,以最新的工作姿态,以开拓进取,创新的工作机制,出色完成这次内管试点工作。全局上下要积极推行在试点单位好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上,以点带面,全面带动各县级局,深入贯彻落实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

六、改进、提高、抓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真正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抽调精兵强将,统筹兼顾,集中力量,按照《工作规范》条款,逐项、逐条与原工作制度、工作秩序、工作措施、工作职责进行一次大梳理,去伪存真,从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行性地修改完善,建立内部监管工作新机制,规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专卖人员工作行为,实现内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级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新机制,作为当前专卖管理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管工作责任,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各县级局要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内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人,要在河池市局内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下,开展好本单位内管工作,确保内管工作取得实效。

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这次内部管理监督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有效推进内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行业专卖内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内管工作效率,开展监督检查,有效的解决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根据《工作规范》,工作任务、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内管人员,明确具体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专卖内管长效机制正常有效的运转。

(三)推进“6s”现场管理。

各单位在推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结合“创优”工作,完善基础建设(硬件)设施,配齐专卖内管人员,推进“6s”现场管理。力求做到办公环境整洁、大方,办公室设施完善,摆放有序,桌面办公用品、文件、材料存放规整,办公人员穿戴一致,礼貌待人,办事严谨。痕迹化管理到位,大事记以及会议记录、资料档案及时归档上柜。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奖罚机制。

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这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试点工作,根据工作进度时限,进行督促、检查考评,及时整改薄弱环节。对各县级局内管工作开展,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奖罚机制,抓好典型,树立标杆,发扬典型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领导、职工共同参与这次内管工作。对执行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各项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要树典型,予以表彰,同时将纳入工作考核。各单位对推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反馈市局内管科,各县级局每月必须向内管科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单位每半月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会议经费审计监督工作方案设计

3月20日,咸宁市港航海事局召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会,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分管领导、航政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局阮英武局长主持,市交通运输局阮仕林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宣读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目标暨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和《关于表彰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杨世民副长局作了《履职担当、狠抓落实,共建咸宁“平安水域”新常态》的工作报告,对20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当前我市水上交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20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动员全市上下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奋力开创咸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阮仕林充分肯定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取得持续无死亡的成绩来之不易,但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政治年,全市港航海事人要服从政治,做到“五个努力”,即:一是要努力履职尽责,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管理者要深入一线;二是要努力排查整改,在重点时段、时期开展排查工作,隐患整改常态化;三是要努力依法打击,净化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四是要努力做好预防预控,开展好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完善预案;五是要努力探索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落实责任清单,完善目标考核制度。

阮英局要求各地按照阮仕林副局长讲话精神,创新思维,适应形势,迅速做好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会上,市局与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签订了咸宁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范文

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居于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担负着领导全面工作的重任。同时又拥有较大的权力,在群体活动中起着组织、指挥和决策的主导作用。那么,怎样才能抓好这种特定的角色位置在党内监督呢?笔者认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上级组织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好下级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决不能以为将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违法乱纪的干部档案里不乏这样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领导岗位或当上一把手后,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错误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得不到组织的及时警示和纠正,结果积小成大,慢慢变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见,那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弃监督,硬要重新调整班子活出了乱子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会危害党的事业,错过干部教育的时机。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时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确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我们要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经常性的考察中,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既要听取一把手的汇报,更要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还要沟通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去伪存真,准确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质和主流。

同处于一个领导集体中,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监督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这里的关键是班子成员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一个班子而言,团结战斗不等于一团和气、彼此护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赖、庸俗迎合;互相监督决不是离心离德、搞“窝里斗”。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身边要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班子成员都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坦陈己见,特别是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制止的要制止,达到优势互补和相互监督之目的”。

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各级机关党组织坚持正确的学习、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就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的职能仍然在较大层面上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与监督领导干部相关的机制动力严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部分单位党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部吸纳机关的党组织专职书记参加,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不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诸如此类游离于机关党组织监督之外的现象已酿成许多不良后果。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失去来自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帮组。”他的这种“抱怨”虽然不能为其开脱罪责,但确实发人深省。

群众拥有监督权利,也最讲实际,他们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评价往往是通过贴近其生活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窗口来观察的,“排头兵”的权利运行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评说的热点,何况“众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弥补其他监督主体视野的不足,令伺机越轨者心惊胆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同志指出:“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认识、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群众监督尚缺乏应有的力度,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不愿监督。有的人难以跳出功力的束缚,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为前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敢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被人家管着,担心提了意见会给“小鞋”穿。三是不能监督。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层次高,加之不少东西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情况不明自然也就谈不上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注重教育群众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监督。要注意发动群众辩证地观察领导干部队伍,克服行驶监督权利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