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接收函通用

时间:2023-06-24 16:30:22 作者:曹czj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本科毕业生接收函通用篇一

1.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8000元/年。

2.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三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如下表所示。

3.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200元/生·年。

(2)一年级8000元/生·年,二年级以后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等指标重新评定,设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生·年。

(3)在校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由学生自主申报,学校根据集美大学科技创新奖励条例每年进行评选奖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宋玉器先生研究生奖助学金、集友陈嘉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木兰基金会研究生助学金(面向航海类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等。

本科毕业生接收函通用篇二

1、2019年我校可招收应届本科生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商学院(除体育经营管理专业外)、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交叉科学学院和会计学院等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统计与管理学院、法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等已主要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请仔细阅读相关学院的夏令营公告,慎重决定报考志愿。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4、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8﹞32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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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生接收函通用篇三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参加复试。报考专业须跟推荐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校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2. 相关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1)集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4)相关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本科毕业生接收函通用篇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6.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并合格。

本科毕业生接收函通用篇五

(一)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报名从9月底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填报专业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参照教育部2020年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二) 学校发出复试通知(视报名录取情况于10月底之前结束)。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48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表演作品或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做好记录。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1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9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拟录取后,各相关学院须组织推免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合格者名单由相关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本科毕业生接收函通用篇六

1.9月28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推荐资格审核。

2. 9月28日起,推荐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志愿——西安理工大学。

3. 9月28日起,经学院、学校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学生需点击“同意复试”进行回复。

4. 9月28日起,(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拟报考的学院联系确定),“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学生的考核情况,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未能被我校接收的申请学生可向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继续申请。

5. 10月21日前,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将通过学校审议的拟接收推免生置为“待录取”状态,“待录取”学生应及时选择“接受待录取”,逾期我校有权利对学生的“待录取”资格进行处理。

6. 10月24日,经再次审议后,学校将“接受待录取”学生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经“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后,将由我校录取并占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