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分配协议大全(15篇)

时间:2023-12-01 06:30:51 作者:翰墨

合同协议可以是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更容易证明和执行。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合同协议的权威指南,帮助你理解和运用合同条款。

分配协议书

今有家庭成员中二子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为凭。

四、共同债务分配:家庭共同债务不分配,由徐新法、陈金娣二人偿还;。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经所有当事人签字并芝里社区盖章后生效,徐新法、陈金娣夫妇持一份,徐海清、徐海两兄弟各执一份,芝里社区备案一份。

协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分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投资经营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入股 经营项目。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参股款。该项目由甲方全权负责经营运作,乙方不参与经营与管理。

二、利润分配形式:采用固定分利的方式,即甲方每年(月)支付固定分利人民币 元给乙方,项目的其余利润全归甲方所有。

三、该项目歇业或停止经营后,甲方退回股金人民币 万元给乙方,项目的资产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参与项目资产的分割。

四、分利的支付时间为每月头 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里。

五、本协议自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之日起生效,并于次月开始分利。

六、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作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分配协议书

1.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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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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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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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协议书

合伙人1:。

合伙人2:。

合伙人3:。

第一条协议目的。

根据《个人合伙协议》的规定,合伙人经过协商,对分配年。

月日至年月日个人合伙利润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3: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第三条个人合伙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合伙人、和共同出资,以。

为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个体工商字号为,经营场所为,由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四条个人合伙盈利情况。

第五条个人合伙分配的基本原则。

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各合伙人在合伙中所占份额为标准进行利润的分配,各合伙人应分配利润数额如下:

合伙人姓名。

所占份额。

第六条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股东权益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人贿赂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人贿赂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分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丁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大写)。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3、公司住所为:

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

5、公司经营范围为: 桑拿洗浴。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 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

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分红。

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股东股份变更。

3、合作方式变更。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年,即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丁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及备注事项: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分配协议书

具体继承分配处理办法:乙方    自愿放弃对    名下全部存款的共有权利与权益的主张,自愿将    名下银行的全部存款均作为遗产,各方一致同意    名下所有存款按丙方    %份额、丁方    %份额继承,具体金额以银行存款实际金额为准。甲方、乙方自愿放弃对    所有存款的继承。

根据法律的规定,乙方名下婚后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    享有    %份额的权益,应当作为    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现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甲方、丙方、丁方均同意不就乙方名下婚后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1)    名下位于                【房地产权证证号:        ,房地证字第    号,房屋用途:商场,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具体继承分配处理办法:该套房屋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各方一致同意该套房屋由丙方继承。甲方、乙方、丁方均自愿放弃对该套房屋的继承。

(2)    名下位于                【房地产权证证号:        ,房屋用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具体继承分配处理办法:该套房屋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各方一致同意该套房屋由甲方继承    %份额、乙方继承    %份额、丙方继承    %份额、丁方继承    %份额。

各方一致决定将该套房屋出售,该房出售所得价款在支付税费、中介费、办证费、公证费、律师费、房屋管理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将剩余款项分配给各方。

各方一致同意该套房产按份额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公证委托    (女,身份证号码:        )办理该套房产后续的出售过户手续。该套房产出售的款项在扣除    垫付的房屋管理费、律师费等应当扣除的各项费用后,按照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将剩余款项支付到各方指定的账户。

(1)    名下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2)    名下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3)    名下位于                【不动产权证号: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具体继承分配处理办法:    名下以上三套婚后房产,乙方自愿放弃对    名下以上三套婚后房产的共有权利与权益的主张,自愿将    名下以上三套婚后房产均作为    的遗产,各方一致同意该三套房屋由甲方继承    %份额、乙方继承    %份额、丙方继承    %份额、丁方继承    %份额。

各方一致决定将该三套房屋出售,房屋出售所得价款在支付税费、中介费、办证费、公证费、律师费、房屋管理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后,余款由甲方继承分配    %、乙方继承分配    %、丙方继承分配    %、丁方继承分配    %。

各方一致同意该三套房产按份额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确定公证委托    (女,身份证号码:        )办理该三套房产后续的出售过户手续。该三套房产出售的款项扣除    垫付的房屋管理费、应支付的律师费等应当扣除的各项费用后,应优先偿还    名下对外债务    万元(目前仅知道的债务数额,若后续有发现新的债务,亦需要予以优先偿还),余款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进行分配,直接支付到各方指定的账户。

(4)除已经知道的    名下的上述房产,暂未发现存在其他房产。若后续    名下有发现新的房产或房产份额,属于婚后的,则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进行继承分配;属于婚前的,则按照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继承并分配。甲方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乙方和丙方、丁方共同指定的    (男,身份证号        )共同监管。

(1)    在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保险【保险单编号: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    】。该保单的保险利益的100%归属于    。

(2)    在        保险有限公司投保的        【保险单保险协议号码: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丙方    %、丁方    %】。该保单的保险利益的    %归属于丙方、    %归属于丁方。

(3)    在        保险有限公司投保的    【保单编号:        ,指定受益人为    】。该保单的保险利益的100%归属于    。

(4)    在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        【保险单保单协议号码:        ,身故受益人:法定。】。该保单的保险利益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享有并进行分配。

名下的粤    丰田车辆,各方一致确定由    继承。

目前查询到    名下持有上述股权,由于    尚未与上述相关公司最终确定    所持股权的股权出资情况及实际持有、归属、股东权益等事项,因此以上股权(或权益)是否可以继承以及继承分配的比例,需待各方与上述相关公司最终确定后,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继承    名下的上述股权或股东权益。

如发现    名下依法享有的其他财产(或财产份额),婚前财产按各方    %份额进行分配,如属于婚后财产,乙方自愿放弃对    名下婚后财产的共有权利与权益的主张,自愿将    名下婚后财产全部作为    的遗产,按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的比例进行继承分配。甲方继承取得的财产由乙方    和丙方、丁方共同指定的    (男,身份证号        )共同监管。

分配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男,72岁,群众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村民(父亲)。

_________________,男,43岁,党员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村民(长子)。

__________________,男,38岁,群众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村民(次子)。

___________________自感年迈,不能管理家务,且长子_______________,次子_______________都已娶妻生子,宜分家单过。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东院新房4间,庄基一处,及其附着物归_____________所有。庄基面积以《庄基使用证》为准。

2.西院旧房4间,庄基一处,及其附着物归_______________所有。庄基面积以《庄基使用证》为准。

3.因新旧房屋差价,家中的三马车一辆分给________________,再从家里的_________万元存款中取出__________元补贴给____________剩余的__________元,作为_____________分家后的生活零花之用。

4.平日里自己使用的家具、自行车等较小的用具,随分给自己所有。

5.对父亲_____________的赡养,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每家一年轮养,管吃,管住,管穿衣。先从______________家开始。如果老人得大病住院治疗,费用均摊。得小病,谁家养,谁家负责治疗。

6.未尽事宜,按照对等原则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4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交村委会一份备案。

空口无凭,立此为证,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立协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签章)(签章)。

分家人:__________(签章)。

见证人: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配协议书

1.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遗产继承、分割、分配时,如需要各方配合办理取款、过户等手续的,各方应予配合。相关手续费、税费按对应财产的分配比例由获得财产的各方承担。如由一方或多方先行垫付手续费、税费、律师费等款项的,则首先从处置财产的价款中优先返还。

2.甲方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其所分割或分配所取得的财产,各方均应予以保护,不得擅自处置或使用其财产。甲方分配取得的款项指定由乙方和丙方、丁方指定的    (男,身份证号        )另行开设共管账户共同监管,当甲方年满18周岁时解除监管,监管人将监管所有款项解除监管,并交付给甲方。为防止监管人出现意外给监管带来不便,    指定    (男,身份证:        )为预备监管人,    指定    (女,身份证号码:        )为预备监管人,当监管人出现不宜监管、无法监管的情形时,由预备监管人接替监管人继续实施对甲方分配取得的款项进行监管。

3.甲方跟随乙方共同生活,乙方应审慎的履行监护人职责。

4.    名下房产的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    代为垫付,待房产变现后,在变现款项中优先予以扣除返还。

5.根据法律的规定,乙方名下的婚后财产,    享有50%份额的权益,应当作为    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现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甲方、丙方、丁方均同意不就乙方名下的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6.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指定的接收财产分配款项的银行账户为: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因继承取得    财产所分配的款项全部汇入该账户,并由    与    共同监管,监管期间自监管账户开设至    年满22周岁为止)。

乙方,开户行:        ,账号:        。

丙方,开户行:        ,账号:        。

丁方,开户行:        ,账号:        。

7.本协议为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分配协议书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一、投资合作背景。

培训学校初期资本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后期资本投入按各人所占股份比例分担。

二、合作与投资。

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投资及比例。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乙方:____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丙方:____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比例。

三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指定账户,由甲方分别向乙方、丙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三方经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每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由谁核算,于哪天分配)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前期必须要把一年的财务预算做出来。并且保证在自然情况下的财务预算的变动范围)。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2个月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实行股份决策制,股份持平时以票数决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分配协议书

甲方(系被继承人儿子):

身份证号:

乙方(系被继承人配偶):

身份证号:

丙方(系被继承人父亲):

身份证号:

丁方(系被继承人母亲):

身份证号:

上述各方作为    的法定继承人,就    名下财产分割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分配协议书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中午,甲乙双方因车祸,现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必须约定在甲方支付了赔偿金后,赔偿义务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属于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四、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定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不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分配协议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交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田亩册)。该地四至,东邻;西背;南邻;北邻。

2、乙方地块位于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田亩册)。该地四至,东邻;西背;南邻;北邻。

二、交换方式。

1、甲方同意把该地块的部分土地以同等面积交换给乙方,交换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________亩)。

2、乙方同意把该地块的部分土地以同等面积交换给甲方,交换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________亩)。

三、附加条件。

1、乙方同意将另一处土地无偿送给甲方作为交换条件。

2、作为无偿送给甲方的地块面积该地四至,东邻;西背邻;北邻。

四、特别约定。

1、乙方使用该土地建民用住宅,并承诺房屋结构不能有门口朝向方向。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四条特别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协议书

(一)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二)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三)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分配协议书

立约人:____________男,______岁,____族,___市___区人,退休工人,现住___市___区_________)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王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_,籍贯、住地同上,系王__________之子。

王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岁,__________,干部,家住___市___区___小区___号。

见证人: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市人,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胡同__________号(与立约人__________邻居)。

立约人王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__________见证人。

(一)______随其长子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___间,归长子王__________所有,__________王__________随其丈夫另住。

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__________王__________。

(四)存款万元,由其__________王__________分得__________万元,长子王__________分得__________万元。其长子王负担其父王日常生活费用。

(五)__________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______和__________王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