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4 16:55:25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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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初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废寝忘食,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地又为书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给了我无限的遐想。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他给了我春暖花开的美丽世界!。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王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地写出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剑伤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那天上月。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看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一句“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记忆里,那有些泛黄的水粉盒被我偷偷从书架高处拿下,急迫的打开,痴痴的望着那四十八个色块。这小小的盒子承载的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是那份对艺术的痴迷。

从小便热爱画水粉,一抽屉的奖状和别人羡慕的表情,赞美的话语都是我的“获奖品”。可上了初中便被迫放弃绘画,以学业为重,抱着那些我的“老朋友”,水粉盒、笔盒、颜料,将离开画室,我分明看出老师的无奈失望和同学的不舍,心情沉重的迈出画室。

水粉盒被母亲偷偷藏在了书架上,我便开启了初中夜以继日的学习生活,没有了绘画的生活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毕竟那份痴情我始终戒不掉。几次央求母亲让我回到画室受到的却是无情的拒绝,一天夜里我实在按捺不住,踩在椅子上,踮脚将我那老朋友轻轻地放在地上,我蹲下了身,痴痴而小心翼翼地将那盒面上的灰弹掉,打开盒子,我看到的是我曾经多么熟悉的四十八个小精灵,不知怎么的鼻子忽然酸了,想起我曾为朋友偷偷定稿,想起不顾我们反对拿起写生的苹果就吃的怪老头老师,想起曾经不顾手上粘满颜料痴痴望着成品笑的我,一滴眼泪落在了那白盒上。

就这样过去了一年,假期母亲突然跟我说想不想再回去画画,那一刻我似是在做梦,嘴巴不由自主的大声说了个“想”字。我已经顾不上母亲为何突然变卦,就又重新抱着那些“老朋友”返回画室,我敲敲画室的门,打开,还是原来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布满铅灰的墙,地上排放着各种石膏像的样子没有变化,就像是我对艺术始终不变的痴迷。找到那我曾经喜欢坐的角落,怪老头老师欢欢喜喜的扔给我个桔子吃,同学们还像原来这么亲密,我潸然泪下,那眼泪很甜很幸福。

我就这样持着那支画笔步入了初四,虽学业紧张我却依然秉持着那份对艺术的痴迷,继续做着我所热爱的事情,做到学习与爱好双飞。怪老头老师总爱称我为“大艺术家”,和他当年一样痴气,我呵呵笑了。

临毕业,我和母亲在小路上散散步,放松一下心情,我忽然想起当年的事情,问母亲为何变卦,母亲说:“那夜里我看见你瘦瘦的蹲在地上的背影,我想我又有什么权力去阻止一个孩子坚持自己的梦想,那小小的身躯会因那份痴迷迸发无限力量。”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作文

从我第一次踏上旅途的那一天,至今为止已有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我不断的成长与收获,心灵变得成熟。一些源于自身的习惯与爱好已经改变,唯独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美景的痴迷。

当你伤心难过时,苦恼烦闷时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我与你们可能不太相同。我想做的事,是出个远门,去看看山川美景,旅游放松。每当我来临于山水间,我总感觉人是如此渺小,大自然是何其雄壮,自然也会不自主的沉醉于山水之中。在游山玩水间,我不仅能放松身心,却也时刻懂得了一些道理,并且铭记于心。

当我第一次登上山巅,一览山顶风光,我才明白,坚持就会胜利,坚持就会够走得更远。当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才方知海的辽阔,正如人的胸怀。当我第一次踏入动物园,我才了解动物是人类的知心朋友,我们应该尽力保护它们。但我第一次遨游历史博物馆,我才感到战争的残酷,过去人们的痛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在游山玩水间,我可以穿梭历史,可以遨游梦幻,甚至它给予了我方向和动力,这就是我对它那份不变的痴迷。

寄情山水,不仅使我懂得为人处世的些许道理,也能很好地激发我的兴趣。就拿学竹笛这件事来说吧,这还是我看到有人白衣翩翩,站在山巅之上,迎风吹奏。笛声悠扬,回荡于山谷之中,使我心驰神往,一回来就缠着爸妈给我找了老师,希望有朝一日也可以到达出神入化的程度,然后站在山中吹奏,来表达我对山水的痴迷。

游山玩水不仅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希望我可以像山那样高大,像海那样胸襟开阔,像那鸟儿那样搏击长空,展翅翱翔。

时光不老,人心不变。对于我心而言,不变的是那份对山水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作文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信念是鸟,它在天亮仍黑暗之际感受到了光明,唱出了歌。

我坚持最久的事,除了学习之外,就是画画,是什么让我坚持这么久?是热爱、是迷恋、是痴迷。

我生来就喜欢画画,这约摸要追溯到十几年前,年幼的我因父母几句夸奖就越加喜欢画画。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冰凉的天空中云层层叠叠,尚有几点星子依稀可见,秋日被云掩住了脸庞,几丝秋雨如银针般落下,紧接着便是一场倾盆大雨,霎时间天地昏暗,水汽氤氲。

我手持画笔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画纸,哪管此刻窗外的滂沱大雨。手肘挥动,下笔如有神,利落的起行,定大关系,笔尖擦动画纸的声音为雨声伴奏。点动成线,线动成面,从容不迫的找明暗交界线,耐心地一遍遍铺调子,加深暗部动作一气呵成,连最后的细化都小心翼翼的去刻画,去勾勒,倾尽我所有的热爱与痴迷……这种万物皆空的状态任何人都打扰不了,我去完成我热爱的事。

最后收了尾,我才察觉到窗外的雨不知何时潲到了肩膀上,持笔的手早已冻僵到无法屈伸,我缓缓站起,尾椎和膝盖传来的酸痛刺激着我的.打包神经。

时过境迁,白驹过隙,许多事情都发生了莫大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这渗进我血肉,铭刻在我灵魂之上的信念。

家里大大小小的证书奖章落满了灰尘,唯一崭新的,是我这一腔热血。

渐渐的,雨停了,一束光透过薄雾洒在地面上,水洼中映出五彩斑斓的颜色,恰似我此刻的心情,完成一副作品的喜悦,真美!

鸟儿在黎明前的黑夜唱出了歌,于是打破了黑暗,那是信念,那是不变的痴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作文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最初,是一支小小的蜡笔,让我与你相识;后来,石膏优美的形体让我走近你;再后来,便是画廊里的一幅幅惊世名作让我彻底爱上你。学画十年光阴如梭,不变的唯有那份对你的痴迷。

打幼时起,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可唯有你能让我安静下来,甚至一度沉浸在你的世界里,一画就是一下午。小时候,最爱的便是《查理和萝拉》的漫画,这对有趣的兄妹俩装点了所有有关我童年的彩色回忆。一盒五彩蜡笔和一支黑色马克笔,简简单单,放纵恣意,就能勾勒出属于查理和萝拉的整个世界。在这里,土豆泥可以是太空中的云,胡萝卜可以是外星人的最爱,就连番茄也可以是美人鱼的减肥餐……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时,小小蜡笔就能俘获我的心,涂鸦让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九岁那年,我接触了素描,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学艺之路。起初,那一个个立体的几何石膏让我感到了无生趣。但渐渐地,随着它们一个个磨去棱角变成玻璃瓶、罐子、水果,再到后来变成人的手、嘴、耳朵,最后组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维纳斯、伏尔泰、大卫.科波菲尔……哦,朋友,假如你真的碰触过他们的身体,打磨过他们的棱角,你会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把如此完美的东西赋予人类。

那时,石膏铅笔就能澎湃我的心,素描让我看到了万物的魅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会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不只一味地模仿,而学会欣赏大家的作品来启迪新的灵感。我曾为泼墨漓江的山水画所惊叹,为张大千、齐白石的惊世绝技所震撼,但最令我不能自已的是西方印象派的油画。莫奈的笔触浓重却不失唯美朦胧,最令我仰慕的梵高,用色大胆明艳却不失细腻传情。旁的先不提,单说《向日葵》,那是一株要枯萎凋零的向日葵啊!怎的能似着了火一般热情洋溢呢?这该是对生活有怎样孩子般的淳朴和热爱啊!

那时,水粉颜料就能揪住我的心,油画让我有了热爱生活的勇气。

一路走来,从三岁那年拿起画笔,便再没有放下过。无论是你的明艳动人,还是朦胧凄美我都爱。绘画――你是我一生不变的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中考作文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