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货品采购合同书(热门15篇)

时间:2023-12-20 09:02:42 作者:飞雪

采购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从供应商处购买需要的物质、设备、劳务等的活动。如何防范采购风险并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建议。

政府采购物品合同书

需方(采购人):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吉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承诺书、“关于吉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二、保修期:依据吉安市级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________。

1、装箱单;。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

供方开户名称:________。

帐号:________。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供需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投诉到永新县政府采购办,或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需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永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政府采购家具合同书样本

使用方(甲方):合同编号:

供货方(乙方):签约地点:

甲方与乙方根据___的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招标项目中所需标的采购适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履行:

一、采购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

二、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乙方应随货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其中包括:标的样本、出厂检验证书、合格证、使用。

说明书。

维修手册等。

三、货物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使其正常运行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安装调试费由乙方承担。

四、备品、备件的供应。

1、乙方交货时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规定的随货易损件和附件;。

2、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附件及配件,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交货。

1、交付使用时间:20xx年月日。

2、交货、安装地点:

3、甲方在乙方供货期间,要为乙方提供货物堆放场地,并配合乙方做好交货和验收工作,不得进行刁难或提出协议、合同外的其它条件。

六、质量保证、验收及异议。

七、售后服务。

2、在货物的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保修;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四小时内积极有效响应,在2个工作日内免费修好(包括零配件的免费更换),否则乙方须提供同类货物替代使用,直至乙方将货物修复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3、培训:乙方提供必需的技术给学院,并且免费对院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八、货款支付。

九、违约责任。

1、在履约过程中和保质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地震、台风、灾害、战争等)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约的,乙方应将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履约,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甲方可给予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它未尽事宜服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十、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衡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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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物品合同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_________________由于甲方请求中止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采购合同”,及与该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一并解除。解除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2、合同解除的效力: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将甲方支付的预付款扣除违约金后返还甲方,“采购合同”及与其有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不再履行。合同按约定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3、退款安排: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人民币__________元预付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按原“采购合同”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开具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收据给乙方。除此之外甲乙双方没有发生其他往来款项及货物、发票等事项,故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相互无其他补偿。

4、退款指定账户说明: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向,由乙方退回关于“采购合同”的定金__________元汇入甲方账户。

5、甲、乙双方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商品价格及优惠政策等)而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因该合同的解除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其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乙方提供的各种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种、价格、销售政策、销售渠道等)以及甲方在与乙方合作过程总知悉的乙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告知任何第三方。

6、双方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别无其他权利义务要求和任何纠纷。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广西政府采购合同书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_____(金额单位: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免费配送物品:_____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_____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_____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_____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_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广西政府采购合同书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小组综合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之一。

一、定点印刷的服务单位。

为需要印刷的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印刷单位”)。

二、定点印刷的业务范围。

包括指定信封印刷品。

三、定点印刷产品的价格。

(一)指定信封印刷品价格表,见附件一;。

(二)常用纸张的实际进价及最高限价(注:_____实际进价可随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见附件二。

四、定点印刷时间。

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定点印刷方法。

由印刷单位在确定的定点印刷企业中自行选择。

选择乙方时由双方签订“定点印刷合同单”(一式四份),明确印刷的具体要求和印刷费用等,乙方提供免费接印、送样、送货等一条龙上门服务。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印刷单位在“定点印刷验收单”签字盖章,货款支付按双方在合同单上的约定,由乙方凭“定点印刷合同单(财务联)”、“定点印刷验收单”和正式印刷发票向印刷单位结算,由印刷单位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

舟山本岛外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如乙方需收取适当运费的,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单中明确。

七、质量保证。

乙方要确保印刷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

印刷单位对印刷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

八、乙方承诺:_____。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印刷业法规。

(二)按经营范围接受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

(三)确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印刷的计价,确保准确无误。

(四)做好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台帐。

(五)根据印刷单位要求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六)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定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印刷单位特殊用纸的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可与乙方商定,乙方将随同统计报表报甲方备案。

(九)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

九、违约责任:_____。

(一)因乙方所交印刷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要求的,印刷单位可拒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其作如下处理:_____。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印刷计价方式和规定标准计价的;。

(3)在定点印刷期间,有弄虚作假、多计费用、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

(4)为非定点印刷企业代开印刷发票的;。

(5)因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印刷业务或将承接的印刷业务转包的;。

(6)未履行印刷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印刷单位有效投诉的;。

(7)未履行《投标人承诺书》中的其他承诺的。

(三)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2、3、4项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甲方记录在案并收取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协议期内第二次查实的,发函通报并收取4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第三次查实的,甲方有权没收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同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协议期内被查实二次以上或同时违反多款内容的,甲方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定点印刷招投标活动。

(四)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5、6、7项内容之一的,甲方将视情提出警告并记录在案,仍未作改正的,甲方有权没收其10%以上履约保证金的处理,并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可书面提出,甲方经调查核实可提前终止。

十、甲方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印刷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次定点印刷企业资格考评的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_____。

(一)以下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_____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出具的承诺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

(二)_________的定点印刷政府采购协议由_________采购办(财政局)与乙方签订,其中有关印刷单位的确定、付款方式等由_________采购办(财政局)在签订协议时确定。

(三)若本市所属其他县(区)采购办(中心)愿意比照本定点印刷方案实行的,乙方同意按本定点印刷方案的原则与需方协商相关事宜。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协议生效:_____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政府采购家具合同书样本

合同。

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即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之间存在对待给付义务,且当事人一方取得权利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对于政府采购家具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采购家具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向阳镇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向政采竞【20xx】001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及《成交。

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竞标文件》、《最终报价及承诺》、《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为向阳镇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0岁以上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共计470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均每人300元/年,合计金额14.10万元。根据每个老人需求进行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及工作量确定单次服务费,直到每个老人服务费用完为止,人均服务次数不得低于5次,服务质量为良好。

第二条。

合同期限。

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11月止,共12个月。

第三条服务内容、单价与质量标准。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项目单价之中。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乙方在每月结束后10日内,将本月的服务情况及补助资金方案汇总上报,经镇民政办核实、广汉市民政局审批后,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划拨给乙方。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4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8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具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乙方保证产品所使用的所有油漆及胶水产品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国家或相关部门的检测。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乙方对家具提供五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客户的验收标准,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价款。

四、交货时间:20xx年月日。

五、交货地点:

六、合同总额(5800):伍仟捌佰元整。

七、货物明细:货架20xx*600*20xxh。

八、付款方式:货物总款为人民币5800元。先付总款30%给乙方为定金,甲方在乙方交货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70%货物总款。

九、维护承诺:五年包修(备注:环保皮革坐具,麻绒坐具保修5年,真皮坐具5年保修。因家具泡水和高温、使用不当引起的开裂、鼓包、起皮与乙方无关。)。

十、包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结算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按时结算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十五、合同附页、报价单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七、附件:报价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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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托相关采购合同书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

三煤炭运输时间:_________。

四质量要求(以_________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_________。

2.挥发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

五价格及金额。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_________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_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据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政府采购供货合同书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1.付款。

1.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_%;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3.乙方的货物经甲方授权的县(市、区)____________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集成验收完毕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

2.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

1.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见证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3.其他。

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此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电、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甲方”系指_________。

(5)“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单位”系指_________。

(7)“见证方”系指负责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标的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技术规格和标准。

2.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专利权。

3.1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使用方指定场所。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采购程序。

5.1合同签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采购数量、设备配置和交货地点,由乙方直接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提供服务至使用单位。

5.2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汇总后,交由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6.伴随服务。

6.1除服务承诺外,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3)在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6.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货物价格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7.2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性能或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7.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检验。

8.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8.2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同意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由县级教育主管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验收,货物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及完好情况由系统集成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价格与投标文件相符,并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门及系统集成施工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应及时办理货款支付给乙方;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甲方并可报请本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8.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9.索赔。

9.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9.2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单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9.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0.乙方交货延误。

10.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注明的或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单位验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

10.2如果乙方交货延误,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误期赔偿。

11.1除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2%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0条、11条和18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除甲方和使用单位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时,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13.1货物交付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4.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1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江苏省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

14.2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城西支行,帐号:)。

14.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4.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仲裁。

15.1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5.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5.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5.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视乙方违约情况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a、给予乙方通报批评b、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c、向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发出乙方违约通知书,要求银行无追索权地支付给见证方不超过合同总价30%的金额d、在1-3年内不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3)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规定;

(4)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履行的;

(5)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6.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破产中止合同。

17.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8.转让。

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及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见证方执二份。

19.3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具体采购方面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

19.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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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xx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纸品加工机械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5.1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双方的共同责任。

6.1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签署日期:

买方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合同书。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2中标通知书。

1.3协议。

1.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1.5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卖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5“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相关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

9.1付款条件见。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

12.检验和验收。

12.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

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卖方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索赔。

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相关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迟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计收。

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自协商开始之起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

调解不成的(只能选择一种):

18.1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8.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4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

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9.1.3.1“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受贿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26.3.1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26.3.2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壹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各执份。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份,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份。

机关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书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日期为20xx年1月15日前。

四、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付款,待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付清。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友谊路支行帐号:5。

七、管辖。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话: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地址:

电话:

机关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书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商(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附清单: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三、货款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四、履约保证金(如有)。

款的保证。

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货物包装与交付。

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

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4、交货方式:供货方负责送货。

5、收货人:

6、收货地址:

六、安装与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七、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个小时内响应,12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12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7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或向采购中心反映。

乙方指定协调人电话: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柳州市本级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机关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书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机关政府采购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_电梯_。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成交通知书;。

(二)谈判采购文件及其图纸(如有)、补充文件(如有);。

(三)供方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四)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价格与支付:

(一)本次谈判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捌仟元整,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要求现场项目施工单位配合安装施工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付款步骤: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额的5%履约保函;乙方开始生产后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使用正常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在经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合同签订满壹年,甲方确认电梯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合同价的90%。合同签定满贰年维保期后,甲方确认电梯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合格的付款申请、《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及正式的财务收据。

3、安装调试完毕,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货款的支付最迟不超过安装调试完毕后4个月。

(四)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转帐支票。

四、质量与验收及其他:

(一)乙方应按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材料(设备)及服务;。

(二)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验收通过为准;。

(五)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

五、交货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六、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按采购文件和乙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执行。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三)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四)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