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

时间:2023-08-23 20:09:18 作者:李Y 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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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一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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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_____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_____‰、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_____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_____至_____按_____元/件、_____至_____按_____元/件。

七、乙方(_____)至:_____、_____到达时间为_____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三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有鉴于

甲乙双方进行货物运输合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说明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本合同为双方货物运输合作总合同,就具体货物运输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单项运输协议》,明确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质量、重量、包装要求、起运地、到达地、收货人情况、运输期限、运费及结算等内容。《单项运输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共同约束双方的具体货物运输合作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将货物运输到至到达地;

3.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二) 甲方的义务

2. 甲方应当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4. 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向其支付运费;

2. 甲方明确标示拒绝支付运费时,乙方对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

4. 货物无法完成交付且甲方拒绝处理的,乙方有权对相应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处理。

5. 对于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将货物运输至到达地;

3. 货物交付收货人前,甲方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的,乙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四条 货物交付及风险移转

3. 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以收货人在《单项运输协议》上签收为准,签收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虚报或隐瞒货物相关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2. 甲方逾期支付运费,应按照逾期支付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 因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约行为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六条 其他

1.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品种

乙方承运甲方,具体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货物运输线路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从 到 的运输服务。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货源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客户拒收货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5、乙方在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如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1、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方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由收货方在涂改处注明并签字,否则一律无效。乙方应于收货之日起30日内将收货凭证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单据丢失的,乙方应按50元/每单承担违约金责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货凭证给甲方带来其他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各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的次日起算,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3款。

第七条 运输货损货差处理及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发生甲方投保的货物整车被他人诈骗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每次均实行损失20%的绝对免赔1率;其他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因此,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规定扣收。

3、甲方货物保险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

4、如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险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

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损坏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

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赔额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贴费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输单》回执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

第九条 运输风险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 ___ __万元。

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直至补足。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3.2 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6、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为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2.2 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3、乙方违约责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按每车每天200元补偿甲方损失。

3.2 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拒运的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乙方承担。

3.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当次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3.4 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偿付给甲方,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5 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式见本合同相关规定。

3.6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及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结算的运费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2、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

2.2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

3、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改正。如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关于要求改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它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被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四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釆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釆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釆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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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五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 ,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六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 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 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 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 24 小时,一个月计 30 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 3 个小时计半天,超过 6 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 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备注:

吊车租赁合同出租车租赁合同出租车租赁经营合同

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七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___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________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_______天,加罚_______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份。

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八

地址: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总则

根据《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 汽车,车牌号码: 。(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2023年车辆售卖协议汇总篇九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三亚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