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证工作总结 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通用

时间:2023-08-23 10:52:09 作者:江sx

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住房保证工作总结 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通用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_________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一、等额偿还法: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________,财产________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________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_____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_____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_____、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专用章)

(质权人)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约地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房保证工作总结 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通用篇二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一、符合山东省住宅建筑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通过市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为__________等级。

三、通过市、县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小区(组团)配套设施齐全,达到_____标准,具备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

1、房屋防水5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电器管线2年;

10、水管线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

1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情况下,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定设计寿命年限承担保修。

12、烟道一个采暖期;抽气孔两个月。

13、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住户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的签订日期。住宅保修期限自本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__________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处理。

六、对住户报修的答复和处理时限,详见本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见附页。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建设部[1993]第2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凡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住户可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凡因住宅配套质量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八、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我们的宗旨是给住户提供优良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使广大住户舒适、满意。

祝您安居安乐业!

开发单位(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市或区(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电话:__________

是房地产开发管理机构投诉电话:__________

住房保证工作总结 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通用篇三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个人住房贷款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住房保证工作总结 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通用篇四

(一)规范操作,有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

到今年底,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74套(包括安置灾民和预分配),占20xx年底前建成的3599套公共租赁住房的90.97%,为市级下达3231套任务的101.33%。其中,有购买意愿的44户。全年共收取保证金1873.49万元,租金201万元,其中:收取购房款366.27万元。

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组织、代表监督、司法公证”,“公平、公正、公开”,“分类编号、按幢投放、租售分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全年共进行了7次联审,组织了5次公开抽签配租。

(二)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事项

《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2620套由于基础设施滞后导致截止20xx年底未及时分配闲置2620套。

1、三个佳阳小区2620套已整改1783套(含安置灾民临时居住500套),剩余837套。

2、达丙惠民小区由于户型改造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闲置的9套已整改。

(三)加大投入,全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套(翁堵镇16套、鸡飞镇24套),总建筑面2240平方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基础浇筑,下拨上级补助资金144万元(其中,翁堵镇58万元;鸡飞镇86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其中,翁堵镇20万元;鸡飞镇30万元);20xx年公租房(昌宁摩尔农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工近一年后,于今年12月正式复工,拨付项目资金102.28万元;20xx年代建项目已启动回购程序。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数据审核,按项目进度及时、精确、安全的拨付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年内共拨付上级补助6213.56万元。其中: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002.26万元;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493.74万元;卫生系统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2万元;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59.2万元(教育系统56.92万元,工信局102.28万元);发放租赁补贴680户171.36万元(其中新增120户);20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249万元。资金结余301万元,为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五)积极工作,主动参与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参与9·16自然灾害灾民安置工作。为灾民提供临时安置住房500套,其中,田园镇:180套(全部在形象佳阳小区);漭水镇:320套(形象佳阳小区140套,金色佳阳小区180套)。

2、办理了时代佳阳、金色佳阳、思源实验小学等3宗土地使用证。

3、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种工作事项。

在一年来的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实践中,逐渐暴露和突显出一些问题。一是房源特别是城区体量过大,入住率不高。目前城区已建成和基本建成的房源有3205套,到20xx年将达到5881套,租售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二是承租保证金过高,一般住房需求群体难以承受,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短时期内难以筹集这笔资金;三是保障房户型结构不尽合理,一室一厅无法满足三人及以上家庭的生活需求,一室一厅房源极难租售,一室一厅结构房源占剩余房源的85%以上;四是物业管理难度大,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对象范围广,层次多,管理成本高,物业管理企业未引进,管理难度大;五是公共租赁住房租售程序繁杂,办公成本高,工作人员少,工作效率不明显。

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事关社会公平和群众福祉,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昌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切实深化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联系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协管项目的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和出现的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落实、早解决,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住保中心将积极采用电视、广播、发放宣传单、led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尽可能的让全县每一个家庭都了解保障房相关政策及申请条件,并在入住对象中广泛宣传户型合并的相关政策,做到公共租赁住房的最大化租售。

(三)扩宽入住对象。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目前由于两室一厅房源相对较少,一室一厅难以配租,建议允许入住家庭申请相连一室一厅房源,并免收承租保证金。

(四)尽快引进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目前保障性住房小区均已有人入住,根据住户反映,佳阳公司承建的三个小区内卫生、安全等问题急需解决,提请佳阳公司应立即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各小区以解决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等问题。

(五)创新运营管理。

一是由于目前两室一厅房源和申请对象相对较少,建议下步申请对象在手续完善的情况下,不受批次限制,住保中心将分栋投放房源,申请对象随到随抽。

二是在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组建运营公司,剩余房源交由运营公司可向社会其他有住房需求的群体出租并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可转变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

三是对引进的人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周转住房,并灵活确定周转期。企、事业单位,由单位代表符合条件的职工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住房保证工作总结 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通用篇五

为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品准入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保证书。

一、 本保证书所称商品售后服务跟踪制度是指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三包”及商品销售的规定,建立专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专人负责受理消费投诉的制度。

二、 建立专门的`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调解;由专人负责受理、处理投诉工作。

三、 及时反馈顾客对商品质量的意见,对投诉较多的商品,进行暂停销售或下柜制度。

四、 积极履行商品“三包”责任和不合格商品退货义务;

六、 做好投诉记录的归档保存。各项投诉记录应该记录完整并归档,由专人负责保存。

住房保证工作总结 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通用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让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