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模板17篇)

时间:2024-02-07 18:04:10 作者: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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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

旅游。

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

旅游。

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公平,鼓励优质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区安监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完整文档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我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以专项整治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要严格执行精简文件简报的各项规定,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要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加快公文交换信息化建设,降低公文处理成本,确保公文办理高效有序运转,尽量实行无纸化办公。要切实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要精简会议,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泛泛提要求的会一律不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清理减少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重点整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到位,审批项目、程序不公开,变换审批名目,擅自增加审批程序,拖延审批时间,不执行

“两集中、两到位”规定,行政审批事项不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等问题。

围绕“庸、懒、散、拖”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强化效能问责,集中治理工作履职和服务群众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不优、办事低下等问题,重点整治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敢担当,不深入群众、不调查研究,工作不下深水。集中治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落实、上下一般粗,服务不主动、服务质量不高,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道走。切实纠正接待办事人员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执法监管不规范等问题。围绕财经纪律,纠正财务账簿不健全、白发票入账、审批程序不严等问题。严格控制

“三公”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要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各类接待一律在食堂或者指定地点用餐,不得超出接待标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公费旅游。

围绕整治滥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超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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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的审批;对前期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评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围绕全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工程量变更、招标比选等领域的问题。要按照《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做到

“零持有、零报告”,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专项整治工作在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带头整治,下大力气推动要搞好上下联动,针对作风顽疾拿实策、出实招、见实效要结合重点整治任务,针对每一项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治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治的牵头领导、责任股室,使整治工作有任务、有目标,有责任人、有时限要求,有具体措施、有可操作性。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通过明查暗访、个别约谈、现场反馈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要建立作风建设经常抓、长期抓的常态化制度。建立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机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边改边建,把专项整治形成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形成从源头上防治

“四风”的长效机制。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对今后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有计划的文体。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深思熟虑,并从不同角度设计各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县编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创建完善的工作制度、创新管用的管理制度、创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使我办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要认真按照分解的专项整治任务,逐项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推进措施、监督手段、问责办法、完成时限和评估办法,制定好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出击,开门纳谏,不袒护、不回避、不将就,查准、查实确实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不等不拖,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要按照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目标落实好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把突出问题整治的内容、措施、时限和进展情况建立“台帐”制度,实行“挂号督办”,并逐一落实销号,扎实解决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

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返工”整改,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查处。采取自查、民意测评等评估方式,及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效果。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和总体评估,群众对整治工作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落实专项整治成果的运用和建立长效机制。

“贪图安逸,不思进取,慵懒散拖,迟到早退”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此项任务由责任领导牵头、相关责任股室负责实施,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扎实开展机关干部。

“庸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通过自查自纠、开展明察暗访、建立个人上下班时间互联网签到制度、请假书面报告制度等,确保整改行动顺利实施。

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

7

为保持工作延续性,专项整治工作从。

8

9

月底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1

8

22。

2

8

25。

日前,以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义,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

并上报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挂号督办”,并逐一落实销号,等措施进行督查。

组织各责任科室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

“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导,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进行“补课”、“返工”。

1

召开编办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初步总结,研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性规定。

2

专题会议后,就编办专项整治等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通报。

3

对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报请县委第四督导组审核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好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编办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抓紧抓好抓实专项整治工作的推动和突出问题的解决。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及时掌握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负责人配合上级部门、督导组的整治工作进度,高标准、严要求、不走样、不变形,坚持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主题教育活动始终,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抓好整治工作,力求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整治任务的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配合联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时段的安排,切实完成好整治工作任务。抓好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

“四风”突出问题,要从群众反映最迫切、最急需、最强烈、最反感的问题抓起,逐项作好登记“挂号”。对自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制定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评估办法。将整改工作方案和评估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将评估的运用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办法,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估实施办法。各股室要多沟通、多协商、多交流,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决杜绝工作中的空挡、缝隙。责任股室要加强督查,及时调度,确保整治方案准确、有序、协调推进。

编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将开门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通过开设意见箱、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民意的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效。

“四风”问题的制度机制上攻艰克难,贯彻“科学、管用、成熟”的要求,做到立足实际需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管用一个。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更注重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做到零容忍,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为充分利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4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单项工作方案的实施,全面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71557;邮箱:)。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中央、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审改办。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馆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遵守《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要求,5年内全市党政机关一律停止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6月底之前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委。

机关行政处、市政府机关行政处。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民政局。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7.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移民局、市工商局。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委610办。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郴州煤监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8.整治选人用人“三超两乱”问题。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规范村(社区)“三资”管理。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2.整治“混日子”、“守摊子”、“跑门子”、“乱班子”的问题,开展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3.整治“公众热线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二)强化监督,立行立改。在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三)开门整治,营造氛围。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新闻媒体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整治进展情况要开设“整改进行时”等专栏进行跟踪。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给干部以压力。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通过宣传引导,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帮助我们把“四风”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及时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集中反映群众最关心问题的整改成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建章立制,查究问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11日前上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组(联系电话:2880191;邮箱:。

[email protected]。

).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民意调查和总结评估.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四风是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是单位机关中重要的整治项目,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xx州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xx州工商局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州委第六巡回督导组的要求,现将我局开展21项专项整治情况(两方案一计划)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整治“四风”的基本情况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要求对行文的必要性及内容、规格、范围严格审核把关。

截止去年12月30日,州工商局2014年发文数量与2013年末相比(去年发文233份,今年发文177份),减少了56份,下降了24%。

同时我局全面启用了oa公文办公系统和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

做到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去年仅开展了一次,即对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表彰。

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格、规模和会期,提倡讲短话、开短会。

除去年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的13次各类学习会议外,全州系统(州、县市两级四个部门)业务工作会议仅召开了8次,分别是2013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和党风廉政暨财务工作会议,较去年的12次,减少了4次,压缩比例为33%,会议时间也缩短了20%以上。

我局党组班子对所议事项都采取集体协商、“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进行,不存在“一票否决”的事项。

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国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协会商会、市场巡查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

群众路线活动开展后,州、县(市)两级均制定和出台了机关纪律整治方面的制度和文件,两级纪检部门未发现和收到“吃拿卡要”方面的问题或投诉。

三是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班子成员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明令禁止在公务活动和节假日时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

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大吃大喝。

四是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

我局的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全部经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标准,不存在需要清退的情况。

群众路线活动中,州、县(市)两级局机关共腾退、调整办公室29间,清理整改建筑面积856.86㎡,清理后全部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五是整治群众办事难。

州、县(市)两级局均在机关显著位置公开了办事程序、责任人员、监督方式及电话,大部分基层工商所(分局)也对这些事项进行了阳光公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两级纪检监察部门未发现(收到)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问题或投诉。

六是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当前,工商机关已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收费项目。

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当中,我州两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走访座谈、查帐目、看案卷、听汇报等方式,对人民群众、系统单位、所属协会的有关执收执罚情况、会费收取情况进行了严格深入的检查,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情况。

同时两级局均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是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在开展“贷免扶补”和“两个十万元”工作中,采取广泛宣传、对象选定、材料申报、反复筛选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全部推荐给农信社,由农信社最后审定并放款,不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

八是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及购物卡。

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主动上交(清退)工作;全体干部均并填写《个人承诺书》,由监察室备案;组织监督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了《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

均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九是整治领导干部借机敛财。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趁机敛财的问题。

十是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经认真排查,截止今日,未发现(或接受举报)有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

两级局党组班子成员均做出了政治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按照州委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州纪委对公款吃喝、进出高档会所和“为官不为”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改进和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的打算

通过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回头看”,我局党组班子能够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多方面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分析剖析问题根源,切实落实边学边查边改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对照“八项规定”,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与州委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机关作风、社会风尚还需要长期的引导和监督。

下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深入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再教育,把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进行彻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要求,扎实有效地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以来的主要成效

1、制定机关考勤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值班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脱岗。

不得在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或上网玩游戏、聊**。

目前乡纪委已查处2起2人次工作时间擅离职守人员,对他们处以经济处罚,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进行表态。

2、成立督查组,对执法监管部门违“四风”的行为进行督查,发生一起的,对具体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实施经济处罚,并记责任档案一次,再次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对具体经办人调离工作岗位,对单位负责人实施诫勉,相关人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针对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乡实行各项工作公开、公示制度,特别是涉及低保、涉农补贴及农村草危房改造等工作,要求全公开实施,邀请老党员、部分“两委员一代表”、群众代表等进行监督,目前,未发现一起相关行为。

3、针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以及环境污染、农村建房等问题,乡纪委、乡督查办联合财政、国土、劳保、城管环卫、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查处活动,共查处一起拖欠农民工资行为,目前,该企业已付清拖欠的工资款。

发现农民私建房屋2起,均已停工。

4、对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岗位设置进行优化重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让各村办事人员少跑路、少签批、少花费时间。

办事要做到一次办理完毕,一次不能办理完的必须主动与办事人员保持联系,及时办理应办事项。

同时完善《万匹乡公仆代办人员考核办法》,加强对公仆代办人员管理,做到热度接待,按时办结,特殊情况特殊办理整治措施。

5、严格遵守《万匹乡公务接待标准和规范》,对正常的公务往来,一律在乡食堂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来客接待由党政办、财政所统一扎口,按照30元/人的用餐标准执行,纪委做好监督工作。

对招商引资等确肱在乡政府食堂以外的地方进行的公务接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同时报乡纪委备案。

6、制定《万匹乡领导接访制度》,在乡信访接待大厅设立领导接访处,由乡领导班成员轮流值班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排查出信访积案6件,按照“划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化解要求,确保办理质量。

7、乡纪委会同乡组织科,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配备干部及在编不在岗专项专治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结束,未发现有相关现象。

8、乡直各单位整合相关职能,全面清理、压缩村(居)的组织机构,减少村(居)挂牌及台帐过多现象,推行契约化管理等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动村(居)工作转型和作风转变。

9、乡农经中心在全乡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对“三资”进行登记造册,实行“三资”处理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严查村级在“三资”管理中和处置中的营私舞弊、获取私利的行为。

指导村民主理财小组正常运行,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惠农物资资金等行为设立举报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0、制定《万匹乡农村建房管理措施》,对农村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报批制定,统一规格,杜绝无序建房。

乡成立由分管人任组长,国土、城管环卫、工贸等部门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征地拆迁中安置和补偿不到位,农民集中居住区供电、供排水及保洁,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工业园区企业“三废”排放及处理,工地扬尘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目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龙庭小区水压不足问题已处理结事,居民已正常用水。

城管队新购买清运垃圾设备,对街道上的垃圾清理由原来的一天一次,增加为一天两次,大大改善了乡区的环境。

11、由党委副书记谈斌牵头,组织卫生院、工商所对全乡范围内的医疗点及餐饮行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以“黑诊所”为重点的非法行医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全乡的范围内的餐饮行业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等违法行为,让群众用上“放心餐饮具”。

12、乡民政股对全乡的低保户开展一次回头望,对低保认定中存在的拆户、拼户、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继续实行社会救助公开信息制度,实现救助对象全公示、救助内容全公开,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发生。

13、改进《万匹乡日常工作考核制度》,遏制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改进考核评比办法,精简考核项目,减控考核频次,硬化考核指标,切实提升考核评比的科学化水平。

14、严格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乡督查办实行不定期抽查,对工作日未经许可,不按规定住勤、离岗返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对不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不在岗位的;无故脱岗,出现突发问题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妥善解决问题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的。

不仅实行经济处罚,而且要在早会上进行书面检讨,领导班带头缺席的,要加重处罚。

15、乡组织科制定村(居)干部培训制度,会同纪委定期对村(居)干部业务培训,每月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干部学习一次,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参与学习。

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提升各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增强党员认识,明确村(居)干部岗位职责,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杜绝自由主义倾向;提升党员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素质和水平,对贯彻执行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及个人追究责任。

建立保洁人员基本信息和工资发放台账强化考核;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对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单位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拟定各村(居)垃圾中转站建设计划,引导农民树立优良的卫生习惯。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我办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紧扣文风会风、工作作风、公务接待、督办检查、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征集到的×大类×条意见建议,反复研究,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制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分解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处室和办理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重点,扎实开展。

根据征集到的×大类×条意见建议和文风会风、工作作风、公务接待、督办检查、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研究,逐项整改,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一)×大类×条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通过组织培训会、办培训班、“老人带新人”等形式,办文办会、督查反馈、信息报送、公务接待等办公室业务水平持续提升。通过进一步理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室战斗力显著增强。目前,×条意见建议已整改落实×项,正在落实的×项,其余×项正在加紧推进中。

(二)改进文风会风方面。制定出台《关于精简规范会议的若干规定》,精简了会议数量,简化了会议程序,严格了会议经费管理,切实做到了严控数量,严控规模,严控支出。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制定出台《关于精简文件简报的若干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证文件质量。今年以来,发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10%,没有发生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的现象。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制定出台《关于办公室干部岗位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全办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增强了公仆意识。加强效能督查,针对“不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慵懒散慢浮”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没有发现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炒股、聊天等问题。

(四)规范公务接待方面。严格公务接待纪律和标准,出台《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简化公务接待形式,控制陪同人数。今年以来,全办公务接待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五)加强督办检查方面。出台《关于督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对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管委会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时确定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采取发督办通知、电话催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并不定期采取平时随访、明察暗访、实地回访、专项调查等方式,加大对各单位贯彻执行的督查力度,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严格控制办公用品损耗,没有发生“长流水”、“白昼灯”、“长明灯”等浪费现象。

三、深入推进,力求实效。

总结。

整治经验,加大推进力度,逐项整治、逐个突破,确保我办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区委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建立完善防止和抑制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使全区干部思想有新提高、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有新进展,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形式主义。

1.大力整治文风会风。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加强会议调度和统筹,严格会议审核,细化会议有关措施,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规模,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格会议经费管理和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坚持发短文少发文,不超规格发文,减少联合行文,普发性文件总量要下降10%以上;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公文运转效率。(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2.大力整治评比达标表彰。集中治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上级明确要求我区比照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必须按规定向市委或市政府提出专题申请并同意后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

3.杜绝盲目跃进。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从审批、核准、备案的源头上杜绝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遏制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

4.杜绝弄虚作假。认真梳理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披露、网络反映和案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问题;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自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和纠正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财政收入等统计方面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查处一些地方和单位制造假数据、虚报工作业绩的行为。(牵头单位:区统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

一、忽视个性、凡事搞一刀切、片面追求形式美;不准只为应付上级检查而只栽“路边花”、不管“乡旮旯”;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

-2污、私分、骗取资金、优亲厚友等行为。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区农牧局、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直各涉农单位)。

4.着力整治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把化解工作做细做实。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严肃查处涉法涉诉中执法不公、办案不力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5.着力整治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以道路交通、煤矿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肃查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强化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直有关单位)。

6.着力整治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医托”行为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恶性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区卫监局、区纪委〈监察局〉;责任-4公务用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制度、“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公务用车油耗和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与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运行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执行,切实降低公务车运行费用。(牵头单位:区后勤中心、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

3.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严禁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楼堂管所。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

4.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和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和区直部门)。

(四)整治奢靡之风。

1.狠刹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严禁接受、参与各类高档消费及娱乐活动,严查因公出入高档会所、ktv娱乐场所等行为。强化对现有展会和民族节庆活动的分级管理,压缩规范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严格对展会和节庆活-6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和“四风”方面的相关文件精神,通报区内外各地关于作风方面的典型案例,触及党员干部思想,使其充分认识改进“四风”的重要性、紧迫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正视问题、端正行为,自觉查找、自觉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四风”整治深入人心。

(二)精心组织,集中整治(3月-7月)。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自查自改,先查先改,做到早打招呼、提前预防、重点监控、及时制止,切实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二是集中开展整治。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作风整顿组(以下简称区活动办作风整顿组)将采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依照严格、严厉、严肃的原则,就“四风”方面的各项内容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不论贡献大小,不搞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强公众监督。区活动办作风整顿组设立“四风”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并长期公示,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对党员干部“四风”方面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在全区形成“四风”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区活动办作风整顿组、区委宣传部要利用电视、报刊、手机报设立“曝光台”,对四风方面违规违纪的一律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切实让全区党员干部不愿、不能、不敢违反“四风”各项规定。

-8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落实要求,信息反馈要到位。各牵头单位要会商责任单位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四风”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并于3月28前报送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相关单位要将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在专项整治告一段落后,各单位要对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在7月底前向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专题报告。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自评报告

长期以来,自己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更为每一名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行为准则。对于中央的八项规定、__省委和__部转变作风十项规定,以及我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办法,都认真进行了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严守底线。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必读书目,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近一阶段的学习和实践,对教育实践活动有了更深的认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不仅在于知,需要通读熟读党法党规和经典文献,更注重身体力行,不断查找和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足;不仅是各级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实践活动,更是每一名党员干部自我超越、改善心智的难得机会;不仅是一次阶段性的集中教育整顿,更应该成为持之以恒的修养工夫。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照对照党章及关于改进作风的一系列要求,自己还存在诸多不足,现对照“四风”逐一剖析如下:

(一)在形式主义方面

倡导开短会、说短话,减少文山会海,提升机关效能,是反对形式主义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厅党委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围绕严格会议管理、精简文件简报,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则,特别是新一届厅党委组建以来,大伟厅长率先垂范,历次重要讲话均突出短、时、新的特点,强调言之有物、解决实际问题,厅党委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紧凑高效,而且把许多会议合并召开,会议内容更为丰富,会议时间也更为精短,效率大大提高,可以说是给全省__机关带来了新的文风、新的会风。周左盾主任也多次要求我们“多走直线,少绕弯路”,直奔文件会议的主题,把更多精力放在把握领导意图上,而不要拘泥于文法句法表达等形式上。作为负责综合文字的副主任,我与所分管的科室同志们也直接承担着大量的办文办会任务,与厅党委更高标准相比,与周主任的具体要求相对照,自己在这方面还存在欠缺和不足。在起草文件、承办会议过程中,常常出于思维惯性,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形式主义,具体表现为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实质,重过场、轻实效,特别是在起草文件过程中,对文章结构、句式、修辞研究得多,对文章中的思想、创新理念和务实举措研究得少,有“为创新而创新”、“为高度而高度”的形式化倾向;在办会过程中,习惯套用以往的会议模式,缺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领导开会意图把握上有待深入,对会议的实际效果关注不够。

(二)在官僚主义方面

综合文字工作涉及__工作的方方面面,而且许多办文办会任务都是时间紧、任务重,都要求我们把会议文件涉及的__业务吃透、基层现状摸透、存在的问题点透,但我在实际工作中更多满足于看材料,对__业务和基层一线的许多情况掌握还是浮在面上,有些领域甚至可以说是一团漆黑,心中无数,无形中助长了自身的官僚主义不良倾向。比如在“十二运”安保期间,只是到沈阳奥体中心进行过一次实地调研。与具体业务部门和基层同志虽然也有座谈交流,但更多属于面对具体任务、临阵磨枪的补救性措施,联系基层、联系群众不广泛,缺少实地调查研究。同时,思想政治工作做的不够深入和细致,和分管科室的同志们政治思想交流不够,对同志们工作要求多,生活关心不细致,自我反思,这些都是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不强的表现。此外,自己在研究材料过程中,提宏观要求多,具体思路少,审阅修改多,直接动笔少,这些都是自己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克服的问题。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

虽然前一阶段与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辛苦付出,也逐渐适应了这种连续作战、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方式。但是从思想深处剖析,“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没有彻底根除,还存有一定的厌战畏难情绪和贪图安逸思想。一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欠缺创新意识,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做什么;对于涉及到多个部门共同负责的任务,虽然也能主动承担、主动沟通,但也有适可而止的想法,怕干的越多,责任越多,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消除贪图享乐的思想隐患。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

虽然办公室是一个相对清苦的部门,实事求是地讲,自己和同志们都没有机会和条件去奢靡,自己也没有消费奢侈品的能力和偏好。但在思想深处,遇到奢侈消费、炫富等社会不良现象时,还是没有彻底剪断贪图攀比的思想根蔓。在公务活动中,还有公家不差钱的错误认识,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勤俭节约做得还不到位,环保节能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养成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的良好习惯。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放松了严格的政治理论学习。由于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常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变成软任务,总认为自己是做实际工作的,不是政治理论工作者,没有必要去深钻细研,懂得一些基本观点、基本原理能适应工作就行。“经验主义”的思想导致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自以为凭已有的社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应该没有问题,经验主义作怪,缺乏学习理论知识的强烈愿望,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够强。

(二)放松了严格的主观世界改造。世界观的改造抓得不够紧,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薄,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对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彻底,容易受到世俗各种消极思潮影响而随波逐流,甚至一度认为形式主义等积弊是当前工作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存在,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

(三)放松了严格的党性修养锻炼。反思自身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近些年来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力气不够多,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还不够,对个人的荣辱进退考虑还比较多。致使工作的专注性不够,个人思想有时还受到少干少出错、少说少惹祸等消极被动想法的干扰。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从主要着眼于改造客观世界转变为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结合,加强理论学习。突出学习重点,学习和掌握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同志关于群众的路线的重要论述等,重点是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为深刻地认识和准确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时,认真学习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从各种文史知识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从中获得启发,为我所用。

二是强化党性修养。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积极主动地参加党内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充分尊重和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发挥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和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是提升履职能力。立足__实践,从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为了工作的“要我学”转变为提升自己专业素养的“我要学”,重点是向领导同志们学习、向各科室的同志们学习、向各警种部门学习、向基层民警学习、向实践学习,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履行领导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的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在此基础上,始终把岗位职责放在第一位,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把领导意图高标准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做实调查研究。充分尊重一线民警的首创精神,从基层发现、挖掘和总结经验,采取实地调研、网上调研相结合,走出去考察与请进来座谈交流相结合、全面调研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等方式,主动了解掌握基层鲜活经验,捕捉__实践创新发展的前沿动态,汲取来自基层的营养,积累更多的专业知识储备,用于辅助领导决策,推动__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加强廉洁自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规党纪、法纪政纪,自觉遵守《__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和__部“三个决不允许”的纪律要求,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结合综合文字的本职工作,多为领导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建立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提升厅机关的廉政建设水平。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时刻把为民务实清廉放在心中,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此也恳请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多批评、多指正、多提宝贵意见!

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党组《2022年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冀环党组〔2022〕27号)和市委《关于全市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安排部署,市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22年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及“转树讲促”活动成果,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强力推进,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锤炼过硬作风,大力弘扬“务实、团结、高效、争先”的环保精神,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坚决贯彻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

(二)以重点突出问题为导向。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紧盯“四风”顽疾和隐形变异问题,从自身查原因、联系实际补短板,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事见人,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改实。

(三)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扎实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干部作风由群众监督,工作标准让群众评判。

(五)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公开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一)深化作风纪律整治,重点在以下三个层面,深入查摆剖析,持续整改提升,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着力打造热情周到、高效运转的文明窗口,着力打造秉公办事、一心为民的生态环境环保铁军。

1.领导机关整治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市委及省厅党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主动、不到位、不在乎、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说一套做一套。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2)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思路举措不当,指导推动措施不力;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骨气、事争一流的豪气,不敢直面问题、触及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在生态保护、疫情防控等方面不担当、不尽责,虚于应付、弄虚作假,应景造势、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敏感、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周全,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消极拖沓、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文山会海问题突出,督察检查考核不务实、过度留痕、多部门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6)争先进位意识淡薄,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工作上满足维持现状,上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长期没有实质性变化,影响高质量发展等问题。

(7)对职责范围内应担当的工作不担当,应研究的不研究,该决策的不决策,该办理的不办理,该推进的不推进,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贻误工作、影响事业。

(8)班子不团结、不和谐、凝聚力、战斗力较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领导干部工作激情不高,责任感、使命感不强,脱离基层、脱离群众,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

(9)宗旨意识不强,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制定政策、出台措施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够,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2.窗口单位(含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单位)整治重点。

(1)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权力寻租,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增添表格材料,群众办事受刁难等问题。

(2)政务服务举措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只重表面作秀,不深入解决问题,办事群众被推来推去或反复跑办等问题。

(3)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指定“红顶中介”、环评机构,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

(4)行政审批窗口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前店后厂”、程序繁琐,表格材料多,审批周期过长。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缺乏群众立场和务实作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有畏难、厌烦情绪,服务不优、效率不高。

(6)在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时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生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欺诈、胁迫、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7)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的合法权益。

(8)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不到位,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彻底,“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伤害群众感情。

3.基层单位整治重点。

(1)面对矛盾和困难绕着走,有难度的事缓着办,有压力的事拖着办,对工作失误推脱逃避、撇清干系,不敢担责、不愿担责。

(2)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工作中拈轻怕重、挑肥拣瘦,计较个人得失和部门、小集体利益。

(3)监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任性执法、逐利执法、弹性执法、运动式执法问题,尤其是“旅游执法”、“观光执法”问题突出;落实“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非现场监管执法不到位,“一刀切”、乱罚款问题突出,与民争利、扰民渔利,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搞乱摊派,侵害企业利益,影响营商环境等问题。

(4)碰到困难往上交、遇到矛盾往下推,落实责任往下移;对工作失误逃避推脱、不主动担责负责等问题。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作风懒散。

(5)对群众诉求只考虑“不可行”,不考虑“如何行”,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协调的不协调;遇事“踢皮球”,让群众来回跑、转圈圈;为群众办事草率敷衍、消极懈怠,造成不良影响。不关心群众疾苦,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方法简单粗暴;落实惠民富民安民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该决定的事情不决定,该行使的职权不行使,该承担的责任不承担,推诿扯皮耽误工作;工作上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审批事项逃避责任,只画圈不表态等问题。

(二)深化正风肃纪,重点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方面全过程。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走形式、搞变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2.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重视、查处力度不够,治理“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3.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违规收受礼金和其他礼品等问题。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5.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楼堂馆所问题、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组织或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等问题。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引导党员干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把讲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矢志不渝拥护“两个确立”、坚持不懈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巩固“转树讲促”活动成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培养锻炼干部、在应对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历练考验干部、在工作实践的先锋模范中甄别遴选和提拔使用干部,大力弘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营造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提高环境质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2022年我市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pm10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优良天数达到270天,同比增加6天。全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22%以上,国省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任务,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四)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在2021年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次数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天数,进一步减少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做到能不开的会不开,能不发的文不发,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印发的文件一律合并执行。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真正把有限时间、有限精力用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紧盯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推行“廉政监督卡”监督模式、强化廉政纪律监督的同时,大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一查彻底、首微不罚、屡犯严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五)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持续做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继续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两个省级正面清单”和“部、省绩效a级和引领性清单”,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让更多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不限产、不停产,开足马力全力生产,助力企业高效绿色发展。深入做好执法帮扶工作。坚持“寓执法于服务”的工作理念,全面开展企业生态环境问题“一次清大帮扶”行动,依托全市执法监管网格责任制,着力帮助企业发现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深入开展“亲属办企业我当治污监督员”、“我为群众办实事”、“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环境问题,帮助排污企业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制定解决方案,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走上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快车道,大力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企业,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照重点整治问题查摆短板不足,深刻检视剖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同时对近年来开展的“双创双服”等系列活动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未整改到位的一并列入台账。2022年3月21日前,建立自查自纠“四个清单”及工作台账。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要建立群众公开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平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程序移交查处。开展暗访式、跟踪式、体验式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深入开展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明确整改方向,落实目标任务,确保有力有序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发挥表率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不折不扣推进落实。要明确一名专项整治联络员,强化工作联系,密切工作沟通,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反馈机关党委。

(二)健全领导体系。市局党组成立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具体具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并设置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考核评价组和宣传报道组具体推进相关工作,对接上级各项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强化专项整治主体责任。

(三)强化日常调度。各县(市、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分局,廊坊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要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向市局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分级调度机制,建立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制,分领域、分重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四)实施群众评议。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注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下沉基层一线,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交办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完成整改任务,当下能改的,马上整改到位;需长期落实的,明确目标、完善机制、持续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政策,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新闻宣传,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面展示专项整治成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加强政策解读,及时跟进回应社会关注,营造深化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效解决“四风”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根据区党政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行动,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会海,切实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

我局大力精简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严格压缩会期,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今年上半年除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的班子学习会外,我局召开的局务会议、工作会议、传达会议、支部会议的次数明显减少(共9次),每次会议时间都不超过半天,并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直接相关的人员参会,切实压减参会人数。

二、整治文山,切实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资料。

我局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减少各类文件简报资料。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管委会要求报送各类文件简报,对报送的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如上半年我局印发的简报有7期,虽然期数与去年持平,但严控了篇幅,严格了程序,提高了发文的质量。今后,我局还要继续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不断提高文件简报运转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

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今年来,我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切实加强干部职工自身作风建设。通过认真细致的自查,我局无发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没有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行为,不存在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不存在“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问题。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按照整治要求,并通过认真自查,我局没有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无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情况,也没有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情况发生,没有发现奢侈浪费现象,践行群众路线,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五、整治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切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房改制度。

我局领导干部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房改制度,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我局没有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情况。

六、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切实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经自查,由区统一调配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作为我局公务用车,我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违规现象,严格公车经费支出,无放任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增长,采取措施控制该项经费增长。

经自查,我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局20xx年度预算规定,无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严格会议费和公务购车用车经费;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

我局20xx年5月止“三公”经费为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4%。

八、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3/4。

一直以来,我局都是严格按照区党政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的公务接待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未出现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等变相名义安排公务接待情况。

九、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确保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经自查,我局没有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也没有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现象。

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维护财政形象。

根据我局职能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没有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如果一经发现,将坚决予以纠正和严格查处。

今后,区财政局将一如既往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继续按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的重要内容,加强问题排查,主动将各方面、各类型突出问题纳入整治任务,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25”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丰都县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聚焦“四风”、立说立行,从群众身边的事改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改起,在统筹推进中央“七项专项整治”、市委“十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查找出的“气虚病”、“冷漠病”、“漂浮病”、“畏难病”、“梗阻病”、“享乐病”等“六种病”和突出问题,创新实施“十二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五大民生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县委建立常委领抓制、定期研判制、通报排名制等“三项制度”,即所有专项整治均由县委常委牵头,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专项整治推进情况报告、研判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对所有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实行打表推进、定期通报。做到了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解决了一批民生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平时定期检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执法检查、收取欠薪保证金等形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加强财政资金筹集、畅通拨付渠道、优化简化程序等方式,及时兑现政府拖欠群众款项。截至目前,已清理出6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3732万元,已兑现1970万元,对两家拒不支付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兑现长江两岸森林工程过渡性补偿资金803万元,涉及群众11595户。

实行县领导挂帅、责任单位和参与部门联动化解的集团包案机制,以规范组织体系、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办事流程、规范工作行为、规范信访秩序“五个规范”为抓手,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化解。目前,市联席办交办的8件信访案件已化解6件,化解率为75%;共查找出群众关心的突出信访问题224件,已化解或办结169件,结案率达到75.5%。1件群众反映长达2019年的移民拆迁安置集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通过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分级负责、责任倒查、无缝巡查、有奖举报等方式构建立体防控网络,对违法建设依法采取停电、停水、停气和冻结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等措施,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加强联合执法,对县城规划区内的一非法占地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的在建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xing拆除。

针对执法监管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问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核实收费许可证237个,查处“三乱”问题3个。对60件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查,纠正办案程序不规范17起。对树人中学向学生征订资料读本、认购“翼校通”和学生暑假作业本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退还费用2万元。

五、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

推行“首接首问、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等机制,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增设“阳光丰都网络问政”信箱、开通“114政务热线”,拓宽监管渠道。办事环节由2056个缩减到872个,办事时间由15.6天压缩到5天,当时可办妥件由56.3%提高到85.4%。1479名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政。

承诺书。

主动上交红包礼金87900元轮岗调整中层干部23名。受理各类投诉31件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19人次处理违规行为2起。

通过规范制度、明察暗访、专项审计、鼓励举报、严肃查处等措施加强监控。开展暗访23次,发现并纠正问题25个,处理责任人7人,免职2人,清退违规收费4.8万元。对平都中学2名教师违规补课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和降低绩效工资的处罚。

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加强处方管理,解决挂号难、检查难、开大处方等不合理治疗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医托”等行骗行为。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1起,查处损害医患利益问题案件2件,问责2人,实现了排队挂号检查时间次均减少10分钟、看病住院费用次均减少100元,医患纠纷同比减少15件,患者满意度提升10%。

综合运用电话督促、实地检查、跟踪督查、邀请友邻区县组建联合暗访组等手段,对各单位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进行暗访。在《丰都报》、电视台等开辟曝光平台,对查处的纪律涣散等行为予以曝光。对21名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的干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成立会风会纪督查组,在对全县党建工作大会等重要会议上缺会、迟到、打瞌睡、随意打接电话等12名领导干部给予书面检讨、诫勉谈话等处理。

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采取巡逻防控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茶楼、宾馆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突击检查。出台《严禁国家工作人员违规请客送礼的暂行规定》,通过申报备案、谈话提醒、强化监督等方式,狠刹大操大办敛财之风。目前,查处参与赌博公职人员7人,制止违规操办酒席19起,对参与赌博的城发中心原主任予以免职处理并立案调查,对参与赌博的4名丰都二中教师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大操大办的十直镇原纪委书记和许明寺镇培关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分。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突出问题,筛选审核出存在落实惠民政策打折扣、为群众办事收“辛苦费”、冒领截留惠民资金等6项问题的基层干部599名。目前,处理办事不公行为128起,撤销支部书记职务4人,村主任劝其退职1人,村民小组长3人,清退惠民资金23.6万余元。

通过台账管理、电话追踪、重点指导细化措施,通过实地督查、电话督查、社会监督强化督查,以公示全面到位、返岗督查到位、销号管理到位促进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制定《丰都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病假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吃“空饷”问题。目前,已返岗上班77人、申请辞职(辞聘)、辞退(解聘)60人。

集中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行为,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每月不少于1次上路督查。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目前,全县共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428个,拟调剂超编车113辆,收缴超标车5辆,查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行为11起,免职3人。

通过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倒排施工进度、优化施工方案,加快建设统建安置房。目前,高家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安置房、龙河东安置房等在建项目正有序推进,已建成统建安置房16.19万平方米。同时,通过团购商品房的方式,向市场购置商品房解决拆迁群众住房问题。

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特事特办、让利于民”的原则,采取并联审批、优化程序、依法督促等方式,加快办理移民划地建房产权证。目前,已办理移民划地建房产权证1575件。

编制了城区市政设施改造方案,完成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选址、地测工作;大力推进城市支次干道绿化、亮化、硬化等升级改造工程,共栽植、补植苗木70000余株;拆除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各类亭棚145个,取缔违章占道经营摊点86个;推动县城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开放临街单位内设厕所43座,解决了群众如厕难的问题。

投资6000多万元,大力实施恒都公司5所养殖场、1个屠宰场的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已启动试运行。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生产高科技有机肥、生物发电等方式,加大牛粪资源循环利用力度,有效破解肉牛产业发展“瓶颈”。

加大资金投入,启动新建(改扩建)丰都中学扩展区、龙城小学、高家镇中学和水天坪小学4所学校,新增班级260个,解决1.3万名学生入学问题。截至目前,四所学校建设项目均正在开展地勘、环评、完善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整治措施及时间要求。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xx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

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根据《中共新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要求,为扎实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坚持着眼激发基层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泛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解决对基层多头考核、层层加码问题;坚持着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坚持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对积弊已久的问题力争取得突破。坚持以严明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九条规定的行为,为完成“大干新三年”的目标任务,推动郴州加速起飞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新野县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方案》(新纪文〔2015〕101号),重点围九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住建局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表(附后)。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把所负责“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本单位(股室)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成效的标准之一,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各配合单位要积极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对照9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股室)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股室)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部分当前已经在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牵头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对重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各牵头单位(股室)要经常组织力量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股室)的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股室)要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为开展好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平江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教育时间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整治任务,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整治“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坚决纠正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着力解决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坚决纠正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新官不理旧事,工作相互掣肘等行为;着力解决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等问题;着力解决不想事、不干事、混日子,当“太平官”、“逍遥官”等问题。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过滥现象。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苏根丽、杨峰。

(三)整治“庸懒慢浮奢”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按照“五去五求”要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效能提升、明察暗访、作风评议、作风问责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拖拉疲沓、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严肃处置工作纪律涣散、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办私事;通过“清网”根治工作时间上网娱乐、购物、炒股等行为。

牵头部门:作风办。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苏根丽。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牵头部门: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杨峰袁兵。

(五)整治超标多占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项目和标准,深入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监察室。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余团秋杨峰。

(六)整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全体中层干部。

(七)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通过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检查核实等方式,清理长期旷工、超病假、事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以各种理由请假外出经商;多报、瞒报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套取临时工工资的人员。

牵头部门:党政办。

整改责任人:翁方平张淑华。

(八)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超标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不予公款报销。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肃财经纪律。

牵头部门:乡纪委财政局。

整改责任人:曾要军余团秋杨峰袁兵。

(九)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侵占群众利益、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克扣群众财物、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牵头部门:党政办安全办国土所水管站。

建管站民政办联校。

整改责任人:兰课耕翁方平杨晓东陈迎春。

2、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

配合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十)整治陈规陋习、借机敛财。坚决纠正和遏制党员干部借生日祝寿、职务升迁、子女升学、添子添孙、乔迁新居、生病住院、开工开业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收敛财物。

牵头部门:乡纪委。

整改责任人:余团秋杨峰。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下发,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整治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集“四风”问题,针对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乡教育实践活动办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高、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各单位对照整治方案进行内部评估验收,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总结验收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

1、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余团秋同志任组长,杨峰同志,邹实强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同志任主任,张淑华任副主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2、严格工作标准。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州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真查实改,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正风肃纪,注重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抓常抓细抓长,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扎实抓好“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问题得到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要对已经开展了的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强化整治成果;对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铺开、抓紧实施,扎实开展立行立改、立改立成的整治行动,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尚未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握重点、做好对接、迅速启动,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在继续对接、落实“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11项问题的专项整治,6月下旬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完成安排部署;7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集中整治;9月底前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开展民意调查,排名情况在全州进行通报并进行电视问政。

(一)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事好办。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肖保林。

联系人:张文;手机号:139xxx。

xxx;手机号:137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州审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二)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137xxx。

(三)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作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用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责任领导:xxx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农办、州减负办;。

负责人:xxx、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137xxx。

xxx;手机号:135xxx。

(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

(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暗访督查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朽行为等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和曝光。

责任领导:xxx副厅级干部、州委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州委办公室;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纪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

(六)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实行权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方式,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七)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制定出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结合“疑难积案公开听证化解”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努力实现“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下降50%以上”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逐案建立管理台帐,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特别是近三年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逐项建立由各级领导干部包案的责任制,确定办理进度时间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一批信访“钉子案”、“骨头案”。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创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八)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9〕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

(九)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工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

责任领导:欧阳旭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配合单位: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十)整治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县市交流任职、挂职、扶贫等县级领导和干部驻县市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交流任职、挂职、扶贫干部、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从制度层面防止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对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调整。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加大对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纪委、州委办公室、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十一)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腐挪用问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快“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农办、州经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专题研究部署,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任务落实。“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方案,带头抓好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不落实、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及时通报并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州委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列为督导重点,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或是华而不实、大而化之、作表面文章的,严肃批评,促其改正;对因涉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问题,导致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督促其上级党组织专题研究,责令限期整改。

(二)突出分类整治,抓好工作统筹。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在完成好省委、州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确定好“自选动作”,注重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分类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问题和整个面上的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上下“一般粗”,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传导到“末梢神经”。各县市区对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自行确定的整治内容,要分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6月30日前上报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专项整治方案,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检查。特别是要结合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的工作,带着问题查问题,对照问题抓整改。要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并主动认领。要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抓到底;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四)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开门整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监督和震慑作用,使专项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专项整治的方案、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在本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要带头向群众公开并作出承诺。通过继续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请群众来监督、评判专项整治成果,用倒逼加压的方式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五)强化协调配合,抓好上下联动。建立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联动整改机制,对于基层单位反映强烈的问题,逐级梳理分析;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政法、教育、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林业等行业系统,要针对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整治具体任务,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逐级向下延伸,真正落实到基层。

(六)强化责任追究,抓好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滥用权力、吃拿卡要,变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中执法不严、执纪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牵头履职不负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