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时间:2023-05-27 12:55:36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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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一

1. 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 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

3. 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 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 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 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

8. 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

9. 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0. 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朱保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二. 参加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 培训时间 :每周一次。 

四. 培训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培训地点:我校食堂培训室。 

六.培训目标: 

3、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二

1、编制要点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2、范例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

6、其它需要的资料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设备,设施的改进,隐患整改情况等。

九、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新工人入厂必须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将体检情况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2、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的人员必须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的健康检查。

3、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公司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健康体检。

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如实、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8、生产单位发现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报告。

9、生产单位要根据公司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和保健措施。

10、公司、分公司职业卫生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传播,永久保存。

11、 各种记录材料要按规定及时存档,并进行分档归类管理。

12、档案的调阅应经单位负责人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批准。

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三

餐厅奖惩制度

1 、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帽,统一发型。

3 、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4 、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5 、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6 、 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7 、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

8 、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9 、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0 、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 5 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二 . 卫生工作制度

a 、 个人卫生

1 、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2 、 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3 、 大、小便后手要洗净、擦干。

b 、 区域卫生

1 、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2 、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盘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清洁。

3 、 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要干净、无污渍。

4 、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5 、 门窗、玻璃、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6 、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7 、 每天员工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一搞大扫除。

8 、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 5--20 元 \ 次。

三 . 劳动纪律

1 、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 10-20 元。

3 、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 5-20 元。

4 、客人来了前台员工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违者一次罚款 5-20 元。

5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 20-200 元。

7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 20 元 / 每次。

8 、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 5-10 元。

9 、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10 、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 5 元。

13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餐厅供应的食品及饮品、熟记餐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 5-50 元。

2 、 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风扇,违者罚款 5-20 元。

3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灯光、卫生间下水道、厨房设备、收银机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4 、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 20 元 / 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 、 餐厅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7 、 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餐厅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8 、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9 、 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餐厅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1 、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 餐厅 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

2 、 完成好上级安排的一切任务。

4 、 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5 、 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

餐厅礼仪

服务是为了给顾客提供一种满意的活动领域,良好的服务是自我形象的树立,顾客不满意等于我们的失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心尽力。

一、 餐厅常用服务礼貌用语:

1 、接送语

“您好,欢迎光临!”

2 、向客人提问时

您好!请问您一共几位?

3 、点餐时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4 、复单时

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您点的是……,对吗?

5 、询问时

对不起,我没听清,请您再说一遍好吗?

对不起,能否请你说慢一点儿?

6 、点单结束时

非常感谢,请稍等。

7 、当客人招呼时

打扰一下,请问有什么需要?

打扰一下,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

8 、服务过程中,需打扰客人时(非常重要)

对不起,打扰一下。

9 、上餐时

打扰一下,这是您点的……

10 、当受到客人赞美时或受到客人致谢时

非常高兴为您服务 . 别客气!

11 、向客人致歉时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原谅!

12 、当客人的要求你无法满足时

对不起,这个问题我去问一下再答复您,请稍等片刻!

请稍候,我跟 ## (厨房吧台)商量一下,尽量满足您的要求。

您提的这个问题我将马上向我的领导汇报,请稍等。

13 、当客人想发问却犹豫不决时,应主动上前:

您有什么需要 / 吩咐了吗?

我能为您作点什么吗?

我能为您帮上什么忙吗?

14 、 买单

( 1 )当客人提出买单时,应先询问有无优惠券 / 优惠卡(积分卡)。

( 5 )送客 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1、 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纪守法,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身体健康。

2、 通过卡机出售饭菜,严禁收取他人现金或打人情卡,发现一人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00 元并追究责任,第二次时当场开除工作,视自动离职处理。

3、 严禁食堂从业人员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有载物的工具进入食堂及操作室,发现一人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50元,扣组长 20 元,第二次扣除工资 100 元,扣组长 50 元,第三次开除工作视自动离职处理。

4、 坚持先尝后卖,保证食物的安全。严禁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的重大安全事故,否则开除工作,视自动离职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各种餐具要实现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天坚持清洁卫生,发现卫生状况极差的工作组,每人扣 10 元,组长扣 20 元的处罚。

6、 服从管理,文明经营,礼貌待人,不与他人争吵或斗殴,安全工作。

7、 严禁食堂从业人员将食堂一切物资带出食堂,发现或被人举报属实一次扣当月工资 100 元,扣组长 20元,发现第二次时就地解聘工作,且不享受工龄补贴补助。

8、 食堂操作室只允许食堂从业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进出,家属及其他人员的会晤和接待均在食堂外进行,否则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 20 元,扣组长 5 元。

9、 食堂从业人员应按时上班、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除工资 10 元。食堂从业人员有事必须先请假,待组长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职,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请假人负责,半天由组长同意后到食堂办公室分管主任批准,一天及一天以上到后勤处主任处请假,病、事假扣当日工资。每月病假半天不扣基本工资,病、事假半天以上至五天加扣日工资的 20% ,五天以上加扣日工资的 50% (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10 、凡上班后不坚守工作岗位,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事情者,一律按串岗、脱岗处理,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岗位工资 5 元,由此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当事人岗位工资 10 元。

11 、食堂从业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由当事人负责,与校方无关。

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四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企业申报检测、组织员工体检、委托医疗机构服务等活动的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诊断报告;

4、对职业危害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九、对员工要求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企业应予以提供。员工离开企业时,可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企 业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学校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五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 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 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 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 病症的,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待查明原因、 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 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 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 应记录。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 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 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 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 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 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