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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的管理制度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的管理制度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昭人社通【xx】110号、昭人社通【xx】11号文件及《xx年xx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通过院务会、股东大会研究一致通过,并在全院职工大会上宣读学习,现下发全院各科室,由各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室人员再次进行学习,并自xx年七月一日起遵照执行。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卡或医疗证(住院患者应核对户口簿或身份证)。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首诊医生应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卡、证上的身份进行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非病理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的,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证直接办理门诊或住院减免,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违者除自行承担所减免金额外,另处所减免金额5倍扣款。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证(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所在病区。
三、严格执行《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与患者签订《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患者自费费用。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业务院长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者承担。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登记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违者,每例处罚100.00元。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全院药占比(中药饮片除外)控制在50%以内(含50%),检查占比控制在20%以内(含20%),物理治疗占比控制在5%以内(含5%);每超过1%处罚1000.00元(三项指标累计相加,由门诊和住院医生共同分滩)。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承担,另处所发生金额2倍扣款;住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不得少余4天(以每位主管医生当月出院总人数平均计算),每少0.5天处罚500.00元。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提高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医院医保办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并记录存入医保专册档案,对查处情况每月汇总并记录存入专册档案,每少一次处200.00元扣款。
十一、医保办对医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确保畅通;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证就医服务;违者,每次处罚200.00元。
十二、数据维护。医保办要结合医保管理中心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维护医院系统数据,确保收费项目准确无误,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禁止将自费诊疗项目纳入减免报销范畴,禁止非系统管理员触碰医院系统数据库;违者每次处罚200.00元。
十三、配合管理。医保办要积极配合经办机构的稽查,及时提供真实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对患者投诉及时处理,对上级要求整改问题及时按要求完成,提供书面整改材料并存入医保专册;违者每次处罚200.00元。
十四、严格执行《xx年xx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要求,对违反要求者,每次处200.00元扣款。
十五、门诊管理。控制全院门诊月平均处方值不得超过45.00元(按处方医生个人处方每月平均计算,超过45.00元者,处超过总金额5倍扣款)、门诊每日处方重复率不得超过20%(按处方医生个人处方总数计算,每超1%处200.00元扣款)、门诊每日每人最高处方数不得超过2张(每超一张处200.00元扣款)、门诊每日每人最高处方值不超过100.00元(超过100.00元者,处该张处方全部全额扣款);严格把控全院门诊收住院患者住院指征,无住院指征收治住院者,每例处200.00元扣款。
十六、住院费用控制。住院患者日均费用控制在320.00元以内,住院患者次均费用控制在2250.00元以内,超过部分全部由住院医生按比例分担,按季度计算。
医保办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证,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证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知情同意书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参保病人,如果是参保病人要核对持卡、证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证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参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参保用药和非参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门诊刷卡工作人员职责
(医保管理部分)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交出纳。
一、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医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凡医保使用的药品处方须经有资质的医师审批后方可配发。
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3、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4、每张处方限三日量且不能超过五种药品,慢性病可开七日量,并实行处方限额管理。
5、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6、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7、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
8、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需自费的部分个人现金交付,需统筹支付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分先记帐,后由诊疗单位与所属区、县结算。
2、放、化疗和肾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严格按照xx省医保规定的用药范围执行,范围以外的药品及其他检查、治疗等按照普通门诊就诊,一律个人现金支付。
3、需血液透析的医保患者,透析室先检查特殊病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且手续齐全先透析一个月结算一次,费用按每人次470元计收统筹支付,其余费用门诊个人现金支付。
1、必须持有《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和处方,其医疗费用方可纳入特殊病管理。
2、医保特殊疾病按规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须到指定科室就诊。
处方量严格控制在30天以内的药物剂量。
5、违反规定造成费用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被保险人的资料后将病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4、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被保险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1、病案室、统计室工作制度
(l)做好病历保存工作,不得丢失。
(2)负责给每位就诊的医疗保险者病历归档,并在病历档案上编号,便于管理和查找。
(3)对检查医疗保险病历提供借阅支持。
(4)提供相应统计数据。
2、门诊部工作制度
(l)负责登记好每位医疗保险的门诊、住院患者就医信息。
(2)出诊医师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诊疗,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医疗保险、患者每次就诊的诊疗项目,要求门诊病历与处方相符合。
(3)门诊医师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作假情况。
(4)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结算人员工作制度
(1)临床各个科室结算人员必须对患者的住院费用与医嘱进行认真核对,在患者出院当日进行准确结算。
(2)医保办及住院处相关结算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与患者结算住院费用。
(3)住院处指定相关结算人员定期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结算信息及纸介,并负责查找未结算人员名单,使上级医保中心及时划拨已发生的住院费用。
4、药械科工作制度
(l)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处方,分别保存。
(3)药品单价费用超百元或每张处方超500元需到医保办审核,盖章批准方可领药。此处方要单独存放以备检查用。
(4)为检查提供相应处方。
5、医务科工作制度
(l)负责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质量。
(2)定期组织对门诊及住院病历进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检查工作。
(3)配合医疗保险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5)做好单病种诊断治疗、病历书写、费用限制等管理工作与检查工作。
(l)负责医疗保险网络的维护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软件的建设,包括预算、联系、软件的开发。
(3)负责全院网络的建设工作。
(4)负责计算机的培训、维修工作,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1、医保住院患者均需由主管医师、主治医师按医保管理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出院。
2、出院后的所有病历均由医保办再次审核,违纪者按院内医疗保险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医保办定期到病房检查医疗保险患者的诊疗情况。
4、每月对医疗保险处方进行抽查,按《处方管理办法》及《医保管理处罚标准》进行管理。
(一)门诊的费用结算
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的费用结算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1、政策宣传制度
(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证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每年进行2次全院性质医保专题解答活动;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装订成册进行发放,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通过院内导报及网络进行宣传;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开通咨询热线等。
2、培训制度
(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每月一次对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
(3)参加上级医保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医保病人就诊流程
(门诊)
(一)、病人持有效证件(医疗证、ic卡)前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二)、医生查验证件;
(三)、医生诊疗,开具处方;
(四)、收费室划价,刷卡或减免;
(五)、药房审核用药是否正确、经济、合理;
(六)、发药,病人遵医嘱。
(住院)
(二)、医生查验证件;
(三)、医生诊疗,符合入院条件开具专用诊断建议书;
(五)、患者入院接受诊疗,医保工作人员日常监督;
(六)、急危重症病人可先入院,两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七)、患者出院,携相关材料前往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二、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医保工作的财务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电脑自动生成的上月实际补助费用报表,扣除违规补助费用后,逐月向县合管办申报拨付补助基金。
四、每月公示一次本单位住院补助兑付情况。全方位接受职能部门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负责医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院内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补偿资金的运行安全。
七、负责院内发票、卡、证、表册的管理与监督。
八、配合做好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及时了解我院医保服务质量、预算、考核指标的情况,维护各相互之间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保办于每季度结束前,对本季度医保工作进行详细总结,重点分析医院本季度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采取的措施,指出下季度医保工作重点。
二、医院医保管理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本院医保工作进行总结,重点分析本院本季度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研究部署下一季度工作重点。
三、医保小组副组长每季度末对医保工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与上季度进行比较,指出本院及各科室应改进的工作重点。
四、医保小组组长报告本季度医保工作情况,分析、部署下一季度医保工作重点,传达医保中心的会议、文件精神。
五、医保办做好记录和监督、考核工作。
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为及时反馈医保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医院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处理,确保医保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反馈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1、医保管理中心的信息,如会议、文件等;
2、参保人员的反馈信息,如要求、意见、投诉等;
3、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的建议、报告、要求、意见等;
4、向科室发布的医保信息:①医保各项量化指标、数据、药占比、超指标定额等;②各种医保有关文件、政策、通知等。
5、医保中心的各种联系、沟通。
二、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向各科室发送信息反馈单,同时要求备有信息反馈登记本。
三、分管医院医保管理的院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回已由相关科室填好的信息反馈单,逐项审阅、登记处理,对重要问题的处理,要及时与医保管理中心联系、商议。
四、耐心听取医保参保者的意见和满意度调查情况,并做好医保参保者意见的登记、处理。
五、医院医保办公室要重视医保信息反馈工作,听取各科室、医保参保者的意见与要求,对重要意见要及时登记,认真改正。
六、对医保管理中心的要求,要尽力配合。
医保的管理制度篇三
;医院网络安全工作总结随着医院信息化发展,信息网络安全问题也日趋突出,特别是近年来网络安全事件频发,信息数据泄露等,让医院也面临重大压力。我院在医院信息化建设及管理过程中,也遇到过网络故障、计算机中毒等情况,但通过及时处理并未造成重大影响。但同时也给医院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提出警示。近两年医院积极按照省市卫计委的要求开展网络安全自查整改,通过力所能及的工作措施,确保了医院网络安全工作的稳定。现将我院网络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概况:我院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在院领导的重视支持下,自2008年开始信息化建设得以快速发展。目前医院设立单独中心机房,配备有服务器、存储、核心交换机、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ups、vpn等专用设备,价值达300万元。专兼职工作人员为5人,负责全院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系统维护、软硬件设备维护等工作。相继建设运行的系统有、his系统、lis系统、体检系统、oa系统、运营决策系统、超声工作站、电子病历等业务及办公系统。
(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情况:我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主要是业务类系统,负责全院医疗业务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医院日常办公管理。医院网站部署在云端,租用联通公司云服务器,制定较为严格的管理及访问规则,保证网站安全运行。
(三)医院网络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和培训宣传。我院近两年完善了信息网络管理及安全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定了网络及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开展了全员参与的信息网络安全培训,通过不断的宣传和督促,让员工树立信息网络安全意识,主动参与网络安全防护、防信息泄露,确保医院信息网络运行安全。
(2)健全组织,强化责任。信息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院领导十分重视。医院调整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信息技术专业人员为成员。明确了包括医院信息规划、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网络安全、网络应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职能职责。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强调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的要求,医院成立了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并明确责任。对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功能,不断提升信息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满足日益增加的信息网络技术服务需求。
(3)加强信息科管理。科室内经常性对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加以强调,安排人员参加每一次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培训。落实机房中心设备定期巡查制度,及时排除隐患。信息科组织专人到科室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巡查,提醒和纠正员工在日常操作中不规范行为,减少隐患。对医院重要数据库数据采用每日备份,和定期拷贝备份的方式,确保数据安全。
(4)多种防护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一是业务用局域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同时连接的有医保专网、新农和专网,与互联网一样通过防火墙设备进入。二是访问公网的计算机均为固定ip,并绑定计算机,且与内网隔离。防止外来计算机的进入,带来安全隐患。档案管理的计
算机没有连入公网。购置上网行为管理,进行策略设定,限制了上网行为。三是今年购置了一台新防火墙设备,严把入口,局域内网分区域分段管理,限制访问权限,避免病毒全网传播。四是院内局域网中客户端均实行域控管理,对客户端的采购和安装均专人管理,安装硬盘保护或系统还原,来预防病毒感染和威胁。五是重点部位重点管理,机房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系统数据库均设置复杂密码,专人保管。六是定期监控局域网内计算机是否异常,通过限制局域网内计算机使用u盘来防止病毒在网内传播。七是服务器区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和更新补丁,关闭非必须端口,提升防护能力。八是对办公使用的外网计算机,也都安装了免费防病毒软件。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和手段,我们依然感觉到网络发展之快,和现实工作对网络的依赖程度之高,给我们的网络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特别是随着业务的扩展和增加,以及上级各部门的工作通过互联网完成的趋势要求,网络及数据安全问题的压力陡增。通过自查及整改后防护有所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多系统通过互联网进入,对医院局域网带来威胁,存在安全隐患。医院的业务系统独成一体,在医院内部应用,通过内部局域网的管理和控制,基本可以保证安全与稳定。但随着各部门要求医院实时上报相关数据,但又没有专线来完成数据传输,而是通过公共互联网进行上报,对医院的管理和安全防护带来压力。医院目前的安全防护设备相对较少,仅靠人力被动处理,抵御能力有限。
(二)信息安全需要一定经费投入,对医院来说有压力。医院也通过购置硬件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设备对入院和出院的信息进行一定的管理,但这些设备需要不断的更新,需要费用不断投入,而且因为价格过高而没有单独购置主要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网络杀毒)的正版软件,对安全来说没有保障。
(三)安全防护本身就是一个难题,涉及的点面较多,普通应用人员对网络威胁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不高,也容易产生隐患。而目前医院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也是安全防护隐患存在的一个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通过上一次的自查,我们进行了整改,通过对制度的完善,加强培训,增购设备等,我院信息网络安全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们仍然会对照各级部门对信息网络安全的要求,利用有限的资金做好安全防护,逐步达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加强信息安全组织管理。完善信息管理组织的职能,坚持定期开展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信息网络建设及安全等各项工作。巡查常态化,通过督促检查,提升员工安全防护意识。
(二)根据实际落实和变化情况,修订完善细化各类规章制度,通过网络宣传、现场指导培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大家在网络环境中的安全意识。辨识虚拟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三)进行严格的访问权限设置,降低安全风险,严令禁止内网用户使用移动介质访问,杜绝病毒网内传播蔓延。
(四)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计划中要列入信息安全项目,通过分步分阶段建设,逐步达到等级保护要求。
信息化建设是各行各业实现高效服务的必要手段,医院也不例外,脱离信息化,整个管理将无法正常运转,业务运行将受到限制,病人服务感受也大打折扣。下一步我们也会根据工作需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尽量在信息安全方面做的更多。医院即将搬迁,新院区的建设,特别是信息网络建设,正在按照高标准、按照完整的等级保护目标进行建设,力争医院信息化上一个大台阶。同时我们也建议由上级部门给予经费支持,强化医院网络建设,或者由政府统一对行业进行专网建设,专网专用可以有效抑制病毒及非法入侵。统一建设医院信息化,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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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的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医院统计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纪律性,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具有统计数据工作的单位、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第三条 统计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四条 统计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工作。任何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五条 统计人员对各种统计工作数据依法严格保密,非本职工作所需禁止查阅。
第六条 统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过错追究。医院统计管理部门为绩效办,负责制订全院统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内部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编制统计历史资料。
第七条 各部门要明确数据来源及责任主体,规范统计数据台账,数据标准、技术规范,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第八条 医院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报表和对外统计报表2种。各种报表必需经主管部门主任、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上报。
第九条 各岗位工作职责。
财务科:负责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医疗费用统计月报表等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人事科:负责卫生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生人力实时报表)等人力资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医务部: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网络直报及医疗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保办:负责与医保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药剂科:负责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统计要求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改办:负责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求统计上报的医改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信息科:配合各部门从信息系统中提取各项统计数据。规范数据采集标准,统一采集路径,保证数据采集的一致性。
绩效办:负责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部门对外上报的数据。
上述未提到的部门,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统计上报。各单位、部门整理、归纳所管统计数据报表,按照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形式报绩效办备案。各种报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先报绩效办审核,再上报。
绩效办统筹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同时加强各种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审计,注重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和使用。
第十条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人口监测等常规统计,以及卫生服务调查、医改监测等专项调查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数据质疑,及时纠正”工作机制,对相关数据进行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质疑数据要及时查找原因,追根溯源,分析整改,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 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开发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针对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反馈机制,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第十三条 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开发、存储方式,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
第十四条 强化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运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展示方式,以科学、客观的统计数据反映医院发展现状与趋势,支撑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
第十五条 各种统计调查的原始资料与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多重备份、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保障统计业务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
第十七条 强化对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防惩问责制,加强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医院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一旦查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绩效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保的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 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 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 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 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 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
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 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 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 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 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五条 定期对业务及办公用pc的操作系统及时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 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替换任何计算机软、硬件,严禁安装任何非法或盗版软件。
第十七条 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文件,严禁浏览黄色、反动或高风险等非法网站。
第十八条 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业务或办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库。
第十九条 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条 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条 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 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
第二十五条 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
全。
附件: 数据变更申请表
第1条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信息数据丢失和外泄,保持信息系统库正常运行,特制定安全保密制度。
第2条 安全保障对象包括办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软件安全,系统库安全,计算机及通信安全;保密对象包括档案资料,医疗数据资料,信息系统库资料。
第3条 信息中心主任、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院里的有关制度,认真管理档案、医疗数据资料、数据库系统。
第4条 信息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院里的规章制度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医疗数据资料、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5条 未经院领导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控制机房,不得擅自操作系统服务器、镜像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控制服务器及控制机房的其他设备。
第6条 未经院领导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外提供数据。实行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作业流程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者在授权范围内按资料应用程序提供数据。
第7条 档案资料安全保密管理,遵循《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保密守册》、《档案室职责》、《档案资料利用管理规定》、《档案安全消防措施》执行。
第1款 资料建档和资料派发要履行交接手续。
作业流程把关、资料完整性检查、数据杀毒处理;数据处理员要严格按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库技术规范” 要求作业;专检员要严格按照“资料成果专检”规定把关;系统入库员、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要保证入库、出库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保密。
第3款 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备案,保证数据库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4款 未经许可数据库内的数据信息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更不能对外提供。
第5款 除授权管理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能动用他人设备,不得通过网络(局域网、vpn虚拟专网、内部网等)联机调阅数据。
第6款 医疗数据资料按规定要求进行计算机建档和处理,数据入库后要及时删除工作终端中的原有数据。
第7款 严格遵守信息中心工作流程,不得做任何违反工作流程的操作。
第8款 定期对数据库的信息数据进行备份,要求每增加或更新批次,数据备份一次,包括异地热机备份和刻盘备份两种方式;每月定期刻盘两套,异地保存。
第9条 软件开发要求功能齐全、操作方便、容错能力强、运行效率高、安全保密性好,建库技术标准规范、应用服务体系完善。
第10条 信息中心办公场所要建立防火、防盗、防爆、防尘、防潮、防虫、防晒、防雷击、防断电、防腐蚀、防高温等基本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第11条 权限管理是生产有序进行和信息资料合法利用的有效保证。任何法人或自然人只能在授权范围操作。
第12条 权限管理从安全级别上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从适用对象上分为高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高级用户、中级用户、一般用户、特殊用户;从操作承载体上分为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镜像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从设定内容上分为完全控制、权限设置变更废止、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其他操作。
第3款 高级管理员为最高权限人,设定权限为完全控制,即拥有对所有用户名及密钥管理,查看系统运行日志,拥有对服务器、终端的所有权限管理,即对绝密、机密、秘密资料拥有权限、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及其他操作权;系统管理员权限包括对工作终端用户名及密钥管理,拥有对服务器(不包括控制服务器)和终端所有权限管理,即对机密、秘密资料拥有权限、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及其他操作权;高级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系统服务器中的机密、秘密资料进行编辑、更新、运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中级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系统服务器中的秘密资料进行更新、运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 一般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系统服务器中的秘密资料进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特殊用户在本工作终端拥有对应用服务器中的机密资料进行读取、部分拷贝及其他操作权。
第13条 控制服务器中建立运行日志,以便记录系统运行痕迹。运行日志中至少包括各服务器开关记录及运行诊断情况记录;信息系统库运行情况记录;各终端访问系统服务器时的用户名、对象级别、访问内容、访问起止时间。运行日志中内容记录方式以时间为序。
第14条 强化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加强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因人为原因造成信息数据泄密及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
信息中心
2015.12
随着我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院现有信息系统共包括:his系统、l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物资管理系统、临床药学和合理用药等系统。这些系统已基本覆盖全院各科室,所有的业务系统积累和掌握了大量的患者基本信息、化验检查结果、电子处方信息及医院生产数据和运营信息。这些数据涉及到来院就诊者的隐私、医患关系、医院自身经营发展等众多方面。为减少由于数据泄漏所带来的就诊人员信息泄漏、医患矛盾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管理
1、内网管理:机房服务器除与医保中心、农合系统进行联网外,其他网络一律不准与服务器进行连接,机房服务器不准插u盘及无线设备。
2、人员管理:外来人员进出机房必须有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陪伴,并做好出入登记。
3、安全管理: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定时巡查机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数据库管理:
1、数据库加密:对his数据库进行加密,密码分三段由三个人分别设置,除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利用此密码进入数据库。
2、数据操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所有操作均利用维护工具进行,保证每一步操作都有记录。
三、终端管理:
1、科室所有终端均安装内网管理软件,对u盘、无线设备进行屏蔽。
2、科室所有终端安装杀毒软件
医保的管理制度篇七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的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医院统计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纪律性,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具有统计数据工作的单位、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第三条 统计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四条 统计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工作。任何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五条 统计人员对各种统计工作数据依法严格保密,非本职工作所需禁止查阅。
第六条 统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过错追究。医院统计管理部门为绩效办,负责制订全院统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内部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编制统计历史资料。
第七条 各部门要明确数据来源及责任主体,规范统计数据台账,数据标准、技术规范,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第八条 医院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报表和对外统计报表2种。各种报表必需经主管部门主任、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上报。
第九条 各岗位工作职责。
财务科:负责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医疗费用统计月报表等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人事科:负责卫生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生人力实时报表)等人力资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医务部: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网络直报及医疗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保办:负责与医保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药剂科:负责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统计要求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改办:负责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求统计上报的医改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信息科:配合各部门从信息系统中提取各项统计数据。规范数据采集标准,统一采集路径,保证数据采集的一致性。
绩效办:负责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部门对外上报的数据。
上述未提到的部门,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统计上报。各单位、部门整理、归纳所管统计数据报表,按照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形式报绩效办备案。各种报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先报绩效办审核,再上报。
绩效办统筹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同时加强各种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审计,注重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和使用。
第十条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人口监测等常规统计,以及卫生服务调查、医改监测等专项调查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数据质疑,及时纠正”工作机制,对相关数据进行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质疑数据要及时查找原因,追根溯源,分析整改,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 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开发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针对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反馈机制,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第十三条 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开发、存储方式,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
第十四条 强化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运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展示方式,以科学、客观的统计数据反映医院发展现状与趋势,支撑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
第十五条 各种统计调查的原始资料与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多重备份、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保障统计业务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
第十七条 强化对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防惩问责制,加强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医院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一旦查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绩效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根据慈溪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证、卡、人。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如实在规定病历上,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时,要提供医保卡,住院期间医保卡交给收费室保管。
三、严格执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住院部实行每日清单制,每日清单应交给患者签名确认,要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医保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