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内容范文(22篇)

时间:2023-12-28 22:51:16 作者:影墨

生产过程中需要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实现绿色生产。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家的生产管理经验,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和借鉴。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史市长对去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作了客观分析,并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讲的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下去以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再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客观看待成绩,认真吸取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去年以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安全部门的严防死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事故大幅下降的工作目标,连续四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市。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从20xx年的311人下降到20xx年的183人,首次低于200人,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环境。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在看到全市经济快速发展良好势头的同时,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76起,死亡183人。其中,渑池县陈村乡“5·22”非法无证煤矿造成9人死亡。今年2月2日,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乡镇有证)井下又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4名矿工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2·2”事故的发生,从表面上看,说明我市一些地方及企业在经济发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从更深层次看,是一些基层干部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出现了偏颇,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违背了发展的根本目的。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逼人,问题仍然突出,我们必须要从思想上、机制上、措施上和作风上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要求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注重安全生产,越是在政治经济形势好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居安思危;越是在加快发展的情况下,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考验。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和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迅速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抓安全生产和抓其他工作一样,都要从抓根本、抓关键入手,突出重点,抓住热点,破解难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重点:

(一)要在落实“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措施上有新思路。20xx年是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和“攻坚年”。近年来,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总结出不少成功的经验,关键是要继续抓好落实。在今年“落实年”、“攻坚年”中,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攻坚上做文章,碰硬解决一些难题。围绕“落实年”,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要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围绕“攻坚年”,要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开展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快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第一杀手”和事故“重灾区”问题,下决心攻克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难点问题。要力争通过“落实年”和“攻坚年”活动的开展、措施的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技能明显提高。

(二)要在推进“百日安全整治”活动上有新成效。面对今年全市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已从2月4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真正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点解决安全整治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解决安全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前一阶段,各级政府、各部门相继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自查、抽查和暗访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2月23日,三门峡水工机械厂在节后刚复工就发生了一起挤伤死亡事故,死亡1人。这不能不促使我们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深刻的反思。在下一步的整治活动中,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组织好“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松懈思想。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对前一段的工作认真梳理,对各项任务进行列队,明确主攻方向,紧盯重点、难点工作,切实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得力措施,限期解决。

(三)要在防止重特大事故上有新作为。目前,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因素很多。要十分注重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以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为目标,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重,全面深化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推动煤炭行业重组和产业优化,力求从产业结构层面解决煤矿安全问题。对已经决定关闭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确保关严关死,不留后患,更不能死灰复燃。同时,要加大对停产整顿和已关闭矿井的现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二是要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整治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执法,将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向深入。三是要全面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安全生产必须防患于未然。小隐患不治理,就会酿成大灾难。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制度,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突出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对已查明的重大危险源,严密监控,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时间、经费“四落实”,严防失管失控。

(四)要在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上有新突破。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今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这不仅是一份责任书,更是一份军令状。既然签了字、画了押,同志们就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份责任,肩负起这个义务,决不能将责任书束之高阁,使责任制流于形式。其一,要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联合执法,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务必做到心中有数,抓紧整改,决不允许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其二,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有生产经营意识,更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经营决策中,落实到生产计划中,落实到生产组织中,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过程中,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其三,要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政府抓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就是强化监管。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要搞好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和日常监管,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官商勾结、身陷非法利益格局等腐败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

(五)要在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上取得新进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工程。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工矿商贸、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三位一体”安全工作格局的新思路,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精神。一要迅速掌握社区和农村安全的真实情况,尽快拿出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完善社区和农村安全监管体系、法制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二要完善“政府推动指导、部门监管服务、基层单位自治、居民群众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和农村安全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组织推动,促进协调发展。有关部门要将监管服务职能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下基层指导,做好重点帮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居委会、村委会要做好安全自治,把楼院、村民小组等基层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全方位加强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三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推广漯河市源汇区、郑州市管城区、济源市等试点经验,尽快建成一批安全示范社区和安全示范村镇,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利用政策引导、典型引路,迅速在全市推开,切实解决社区安全高风险、农村安全不设防的状况。

第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当前,在我市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领导不真抓、不敢抓、不会抓、不常抓的现象。不真抓,就是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工作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层面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不敢抓,就是怕触及矛盾、怕得罪人,不敢碰硬;不会抓,就是对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抓安全生产的办法不多;不常抓,就是满足于一年搞几次突击,没有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这些现象和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

一要真抓。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大事,没有安全做保证,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要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意识,选配得力的、有经验的干部抓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着力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做到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敢抓。瞻前顾后、不敢碰硬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敌。“治乱必用重典”,我们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吸取血的教训,硬起铁的手腕,坚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查处案件敢于碰硬,而且在整治隐患时敢抓敢管。坚决消除思想顾虑,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那些不认真负责、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会抓。经济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安全监管也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各自行业的特点,注重摸索和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新的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切实做到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强化监管。

四要常抓。安全生产是天,怎么抓都不过分,任何时候都是从零开始。全市上下要克服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做到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放松。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有长远眼光,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突击性工作与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事前防范与事故查处结合起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为国家保财产,为群众保生命,为企业保利益,为社会保和谐。

新的形势和任务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安监工作的投入力度,给予安监战线上同志们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让同志们心情舒畅地投入工作,放心大胆地严格执法。各级安监部门的同志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与时俱进,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忠于职守,尽心尽责,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强卫士,筑起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坚固防线。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而做出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继省、市煤炭工作会议之后,结合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实际,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的各项工作,并对在过去的一年里,为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20xx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落实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通力合作、齐力奋进,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简要回顾、客观评价过去一年的工作。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我们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县煤炭工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企业管理逐步规范有序,煤炭工业发展来势较好。

20xx年,我们进一步突出煤炭工业发展这个主题,确定了“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发项目、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强化安全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全年原煤产量18万吨,实现产值2973万元,虽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进一步深化整治,实施停产整顿,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合理整合资源,有序组织生产,全县煤矿初步进入了“合法办矿、依法治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规范有序、和谐发展”的良性轨道。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煤炭工业的发展步伐,我们通过招引资为国有均坪煤矿复产扩能项目引进资金3000万元,计划20xx年年底实现排水复产;同时根据我县资源分布情况,对全县煤矿开发进行规划布局上报,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有三对矿井(麻阳水、陈家湾、白沙);另外,国有铁溪垅煤矿的复产项目已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如以上项目顺利启动,预计到20xx年原煤产量可突破30万吨,我县的煤炭工业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先后组织开展了矿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并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了矿长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先后于20xx年6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瓦斯集中整治”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各煤矿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在这两次专项治理中,各矿均已安装了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对瓦斯进行监控,一旦超限能自动断电,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认真进行各方面的整改。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整治,椒板溪等12对矿井已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求,并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也办齐了“五证一照”。今年元月份经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这12对矿井已准予恢复生产,其他3对技改矿井正在进行技改施工,迎接今年6月份的验收。通过这一系统的整治活动,各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好转,抗灾防灾能力大大加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配置内部机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加大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根据上级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针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改变过去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一手抓的模式,专门设立安全监管股专抓煤矿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逐矿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帮助指导整改。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12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计600余条,其中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320余条,全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余份,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41份,下达《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通知书》23份。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市行管办及常德监察分局对我局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加强技术服务,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煤矿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延续、年检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随意改造、乱开井口、一矿多井等现象。特别是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生产技术工作管理规范化,从各矿井的技术资料整理到各类证照的申请、办理、审批都是全程跟踪服务。全县12对矿井因设计规范、布局合理、证照齐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而顺利通过复产验收。

(五)依法、依规从严治矿,煤炭生产经营有序规范。

针对煤炭市场供求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因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死灰复燃的非法煤矿及时予以关闭,对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了煤炭准销证的发放与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非法煤矿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为合法、有序、安全、规模办矿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按职能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6起,对违法和违规组织生产的矿井给予了处罚。加大了依法、依规治矿力度,使我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好转。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扎实工作和辛勤付出息息相关。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基础仍然不牢固,安全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是煤矿老板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经常,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xx年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非生产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重超标,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为建设和谐溆浦的不和谐音符。

二、立足当前,把握机遇,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是我国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煤炭工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个主题,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总体方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优质生产技术服务,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努力开创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是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职责,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机制要求,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今年我们决定加大安全风险抵押,各矿必须交纳一万元风险抵押金,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矿,风险抵押金如数返回,并作为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奖金。同时年底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验收,管理上存在重大问题的矿要给予重罚,凡发生事故的矿井,全年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处一万元罚金,确保安全责任真正得以落实。

(二)搞好资源整合,扩大矿井规模。

按照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要求,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在明年底将面临逃淘。我县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都达不到3万吨的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着手开展煤矿扩能改造和资源整合工作。根据湘煤行(20xx)4号文件规定,下列煤矿原则上进行整合:1、20xx年煤矿实际(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遗留问题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2、布局不合理、井田划分不合理、走向长度少于500米的。3、沿煤层倾向属“楼上楼”开采或安全上互相影响的。凡属整合煤矿原则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缺煤地区的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矿井,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资源整合等方式使矿井生产能力逐步达到3万吨/年,否则,一律予以关闭。对那些资源枯竭、整改无望、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要坚决予以淘汰。二是要按照煤炭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新开办矿井条件。省、市已经明确,凡储量在30万吨以下,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予审批。三是选择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矿区,在煤炭资源配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和原煤产量,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要把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做为重点,继续深化瓦斯集中整治和防治水工作。凡去年已安装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煤矿要坚持投入使用,绝不能做摆设。各矿要根据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工作面数量的增加也要相对增加瓦斯探头。通过几年的努力与改造,我县煤矿也要逐步建立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在防治水方面,各矿必须编制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购置探放水设备,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杜绝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班子,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短期行为;二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督促管理,煤矿企业具体落实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着手抓、具体责任人抓现场的模式狠抓安全责任的落实。矿级领导要深入井下,到现场带班作业,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把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强化督导。局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要帮助煤矿企业修订和完善措施、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强化现场管理,逐矿建立隐患台帐,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要保证资金投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湘政发[20xx]4号文件的要求,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和安全投入,坚决执行省财政厅、省煤炭局湘煤规[20xx]92号文件规定的吨煤提取10.5元维简费,返矿部分作为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

(四)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煤矿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各矿矿长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和复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一定保质保量送训,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四级培训站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作业。年内,将举办两期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班,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知识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搞好培训工作。

(五)全力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发展,确保系统内部基本稳定。

全面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兴煤”战略,进一步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步伐。一是用3年时间,打造国有均坪煤矿“怀化第一产煤大矿”品牌,努力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的稳步发展。20xx年重点抓好矿井的排水复产,年内启动生产;20xx年,加大矿井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扩大矿井生产能力;通过3年努力,力争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实现“怀化第一产煤大矿”的奋斗目标。二是全力抓好国有铁溪垅煤矿复产项目的启动。有效借鉴均坪煤矿的做法和经验,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煤炭资源、人力资源、场地、设备和设施,盘活国有资产,恢复煤矿生产,解决职工就业,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发展一方。三是继续抓好锰业总公司生产线的扩能改造和椒板溪煤矿的产量达标。力争20xx年全县原煤产量在20万吨以上,金属电解锰产量在10000吨以上。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家《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彻底解决监管体制混乱、行业管理弱化、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效果差等问题。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一通三防”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好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实际风量组织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做好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各煤矿必须主动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凡没有取得技术数据的煤矿,其生产许可证不予年检。二是强化技术管理,治理乱开井口、擅自施工、违法生产等问题。凡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报批技术改造方案,并严格按批复的要求组织施工。安全、生产部门要严格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违规组织施工的,要予以从重处罚;对借“技改、改扩建、联合改造”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技术改造项目,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治理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往往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就会酿成大的事故。因此,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十分重要。我们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同志们,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刚才,张恂同志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稍后,黄市长还要做重要指示,希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行业、个别部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近期,我市西峡、桐柏两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南阳张仲景山茱萸公司施工现场死5人,伤9人;桐柏县内蒙古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海晶公司采卤站技改施工现场死亡3人。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留有不少死角,不少盲点。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掉以轻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前夕,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大局稳定尤为更要。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和历史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市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点多、面广、线长、隐患多,一直处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的不稳定状态。近期,道路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伤亡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又要严格部门监督管理,更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又要依靠科技,加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更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只有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全面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才能推动安全生产整体进步。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更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张恂同志已讲了一个全面的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问题。

(一)实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各省市区,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前不久召开的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我省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刚才,我代表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认真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政绩、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年底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完不成控制目标、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监督考核,对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唐河县、新野县、卧龙区、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其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能少于15人。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县市区安监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交通通讯工具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企业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及时将专项整治的重心从治乱转移到治本上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城建、矿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许可证发放,根据评价和整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大力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报告制度,省政府规定:一类事故明确由一个部门报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急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水上事故由市交通局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其他事故一律由市安监局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报告省委、省政府,不得多渠道报告,越级上报,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对于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工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上事故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坚决执行国务院302号令,认真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责必查、有过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对瞒报、谎报、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继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改责任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对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上级已经批复的事故案件,组织、监察、人事、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有关追究意见,并加强对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后续性监督,既要抓刑事责任的追究,也要抓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对重大问题要现场办公,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个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以“一法三卡”为载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主要职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测、检验、培训、评价、评估、认证、咨询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也要深入剖析,以警示社会。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坚持常抓不懈。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拿出专用时段和版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要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严格纪律,认真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在会上海云同志通报了我市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情况,湟源县政府、城西区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分别交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这三个地区和单位都是我们今天受表彰的安全生产先进地区、先进单位,这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对安全成产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工矿商贸是除了道路交通领域以外,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20xx年,市规划建设局监管的所有建筑和施工工地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没有死亡一个人。湟源县、城西区工矿商贸领域零事故零死亡。两个地区和一个部门在工矿商贸领域零事故零死亡,实现“双零”目标,是十分不容易的。小民同志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对今年的工作做了简要全面的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成绩来之不易,任务依然艰巨。

去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几个特点:一是早抓持续抓。我们从年初就开始安排部署,从“两节”、“两会”、“春季开复工”,到夏季重大节庆活动、旅游旺季、汛期,再到下半年8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不间断地抓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共组织市级层面安全大检查13次,每一次检查、每一个阶段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没有淡季”。二是针对突出问题抓“重点领域”。紧紧盯住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聚焦事故多发领域,精准发力,狠抓整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4次,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我们坚持“四个清单”制度,落实整改责任,严格督促检查,一抓到底,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查出隐患2.7万项,督促整改2.64万项,整改率达到97%。三是查隐患真问责。我们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强力推行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敢于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责任人“开刀”,全年问责党政干部8名、企业干部11名、移送司法机关4名。

过去的一年,在全市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xx年,全省事故起数下降19.5%,西宁市下降30.73%,比全省多下降10个百分点。死亡人数全省下降8.9%,西宁市下降3.89%,比全省降速较慢。事故起数占全省30.5%,死亡人数占全省26%,连续7年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目标范围之内,连续7年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西宁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地区,西宁市安监局获得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安监系统的同志们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职,严抓监管、狠抓落实的结果。另一方面是企业履行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也是消防、公安、交通、规划建设、经信、市场监管、食药监、城市管理、教育、环保、旅游、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齐抓共管的结果。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党政同责的领导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尽职尽责,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家过去一年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热烈祝贺!

成绩来之不易,荣誉需要我们倍加珍惜,但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去年全省挂牌督办的3起较大事故中,我市就占2起,死亡人数,全省共13人,西宁市占到了9个。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上升,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还是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三违”现象还是严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分高危行业安全风险较监管力量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等。

另外,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整改还不彻底。比如在危化品方面,排查隐患493条,截至目前,只整改了402条,还有91条没整改;矿山、燃气方面,我们排查的隐患只整改了95%,还有5%没有整改;甘河工业园区排查出的288条隐患,还有41条没有整改;全市的整改率只有94%,还有6%没有整改。这6%有多少条隐患呢,还有480多处隐患没有整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还是很高,这些就是我们的隐患和不足。

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没有安全做保障,所有的生产都是零。从这些年发生的事故情况看,首要原因还是责任落实不到位,要么是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要么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要么是部门监管不到位,出现盲区和漏洞。这些都说明在生产过程中相关人员的思想深处还没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要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必须把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首先必须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事故的发生都和企业生产的过程有关系,都是在一线的操作岗位上发安全事故,所以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就在企业生产一线,必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和人头上,这是第一位的。操作人员重视了安全生产、重视了自己的生命安,事故就会大幅下降。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我们就会减少很大的损失。企业责任的第二点,就是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法规定,如果企业发生事故,就要追究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今天,有些企业的法人到了,有些企业的法人没到,希望今天参加会议的企业代表回去后,将此次会议的精神向企业法人进行汇报,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不顾安全生产的企业法人,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家。其次要层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行业管理的范围涉及到哪里,安全监管的责任就到哪里。第三要层层压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管辖区域有多大,领导责任就有多大。我们各地区、各园区的党政一把手一定要亲力亲为,严抓严管。安全生产就是“一把手”工程,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就得管安全。湟源县、城西区的经验充分说明,只要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就可以实现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双零”。第四要在事前问责方面敢动真格。重大事故隐患就视同事故,部署千次不如问责一次。今年要抓几个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典型,严肃进行事前问责,通过警示,进一步落实好责任。

三、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今年要召开党的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重大政治活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另外,要高度注意今年安全考核体系将采用“”的平均值进行考核,从去年完成情况看,完成今年指标任务非常艰巨。小民同志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的目标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从去年全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来看,检查排查隐患是我们的老手段,但也是我们安扎扎实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最有效的办法。今年,要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检查力度,持续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勤检查、勤消除、勤监督,确保各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都要比去年下降。我们已连续七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20xx年要继续保持,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在安全生产领域打造一支一支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精神状态良好的安全监管队伍,这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前提和基础。安全监管队伍的作风建设事关安全生产大局,必须把“两个绝对”作为队伍建设的思想方针、政治纪律、组织原则、实践标准,深入学习王国生书记“不打招呼”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好王建军省长在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督促全市上下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责任,时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认真贯彻王晓书记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要层层传递严的作风,不能失之以宽、不能做虚,一定要抓细抓实,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在媒体上发布的就让全社会都知道,该处理的一定要不留情面的处理。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我们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建筑施工、煤矿、道路交通等领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紧围绕正在开展的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突出易发生事故的春运安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为中央“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期,省内外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紧张。(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一企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8人死亡,13人受伤;12月15日,新乡市长垣县一ktv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1人死亡,24人受伤;12月19日,光山县一在建建筑发生坍塌,5人死亡,9人受伤)面对这种严峻形势,省市分别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主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连续下发了多份紧急通知,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会议及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刚才,刘敏县长通报了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世庚书记通报了近期发生的3起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县安监局、住建局等5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典型发言,学超县长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报告。请同志们务必学习好,落实好,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各类灾害事故发生。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一要常怀忧患之心。孟子讲:“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患意识是一个人安身立命、求得进步的观念形态,更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保证。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走一步、看两步,抓当前、想长远,对事故隐患早预测、早发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常思放松之害。古英格兰有一首著名的名谣:“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匹战马,丢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丢了一个国家”。这句民谣告诫我们“细节决定兴亡”,安全生产尤其要注重细节,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刚才,世庚书记通报了光山县幸福花园在建项目坍塌事故,由于某个环节的疏忽酿成了重大事故,教训深刻,令人警醒,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三要常绷安全之弦。安全生产连着政治,连着稳定,连着发展,也连着我们自己。因此,抓安全生产怎么严格都不过份,怎么强调都不过份,摆在怎样高的位置都不过份。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不但要在嘴里时时讲,在文件会议上常常强调,更要在脑子里刻刻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须臾不能放松。

二、必须一丝不苟。刚才,学超县长就抓安全生产已经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在此,我再强调一下。一要抓好重点领域防控。在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在交通运输方面,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和上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方面,县住建局要加大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好防范措施。在校园安全方面,县教体局要立即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和检查,从源头上做好预防。二要抓好隐患排查工作。要认真开展企业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会后,学超县长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油气管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排查,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责任前置”,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滞留、无漏项。县安监局要对各单位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监管人员到位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必须守土尽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在于责任意识的淡薄,思想上的麻痹大意。为此,我们要时刻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行政负责人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责任;其他行政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加今天会议的每个人都有特定的职责,我是县安委会主任,将带头履职尽责,请大家监督支持。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会后,要立即深入到辖区的企业、村组,严格进行一次细致的排查,切实把各种隐患排查出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把问题真正解决好。二要突出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第一线,把精力落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切实把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采取“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在排查中一旦发现隐患,立即停产整顿。三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政策、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安全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乡镇和单位,要通报批评、不留情面。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绝不手软。对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和渎职行为,坚决查办、绝不姑息。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履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

煤炭工作首先要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针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各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了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69.1万吨,同比增长4.6%;生产洗精煤29.7万吨,同比增长15.9%;实现煤炭工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39.3%,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11.4%;上缴税费收入1.05亿元。全年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县煤炭产业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发展步伐缓慢、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不断凸现。一是煤矿产业增效困难。近年来,煤炭行业遭遇了“十年黄金期”后的“寒冬”,煤炭进口增加,库存高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原煤滞销严重。20xx年,全县现有24矿27对井,只有20对矿井处于半正常生产状况,7对矿井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因有效生产时间短,全县煤炭企业处于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状态。二是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和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完善,机械化水平偏低,整体装备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三是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煤炭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且产业布局分散,装备技术水平低,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循环耦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我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煤层薄,倾角大,断层严重,现有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会议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危险要素、主动避险的能力较低,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极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稍有疏忽,稍有懈怠,就会使安全形势出现波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只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谈得上发展,必须时时处处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容不得半点松懈。认真研究煤炭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负起的重要职责。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的气魄,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安全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的xx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省市领导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治本攻坚措施,省、市也对贯彻落实“双七条”作出了具体安排。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为载体,以落实“双七条”为重点,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过去实行的是行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把党政同责看成一个简单的要求,要变为具体的行动,实实在在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放在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上来,时刻抓在手上,逢会必讲,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各产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重奖重惩。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失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要统筹安排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煤监局的标准和要求,市里已决定在全市产煤县(市、区)开展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xx—20xx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50%以上。目前,国家煤监局正在全国50个重点攻坚县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安排,云南煤监局在全省所有煤矿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确保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曲靖市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谈话对象、范围和要求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曲靖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和县长都将作为谈话主体,与矿长直接进行谈心对话,请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煤矿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高瓦斯矿井不少于2人,其他煤矿不少于1人”的标准,向每个煤矿派驻监督员,24小时驻矿,每天至少下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是履行监管责任最基层、最重要、最骨干的队伍,但目前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管理、激励约束力度不够,加之驻矿监督员培训少、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也不算高,导致作用发挥得很不好。县煤炭工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尽快拿出建立驻矿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模式,把监管力量放到厂矿、落在现场、沉在井下,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大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或抽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每旬必须开展1次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真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公安矿监队伍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力资源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纪委监察部门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科技兴矿、以科技保安全的意识,形成自觉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学习《七条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要按照《七条规定》及《曲靖市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安全生产的纪律、规程,矿领导必须真正实现下井带班,并履行好职责。除了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外,还要针对每个矿井的特殊性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符合各矿井实际的、管用的、特殊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要以人才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以职工个人的安全保班组的安全,以班组的安全保矿井的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煤矿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矿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矿工购买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实名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保障矿工收入有所增长、按时发放,落实有关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加速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储备救援物资和器材,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指定兼职辅助救护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是全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载体,煤炭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全县经济总量的扩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繁多,工作任务很重。必须以煤炭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井,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高效利用,通过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一)科学谋划煤炭产业发展。要把煤炭产业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中之重来思考和谋划,吃透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吃透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煤矿结构。实践证明,大企业、大集团的介入能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为煤矿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资金雄厚、采矿技术先进、加工增值效果明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兼并重组中,在资源连续(连片)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一个井田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生产系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保留矿井,要积极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要实施整顿关闭。对新建煤矿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政策,坚持建大关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质量,建成一批大煤矿、组建一批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要强制推行正规采煤方式,抓好机械化推广运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煤炭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要注重矿山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新型矿区。

(四)推进煤炭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洗选、焦化生产的能力和比重,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开展煤炭洗选,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等)、煤建材、煤电冶等一体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洗中煤、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延长煤炭产业链,实现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转化加工步伐,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与煤矿企业合作,促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在证照办理、年检、政策咨询、矿村矿群关系调处等各方面共同为煤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当前多数煤矿企业存在的投入大、负担重、欠账多、资金缺等困难,要坚决制止各种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矿村和谐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矿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化解矿村矛盾,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配备作为评价煤矿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标准。畅通涉煤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涉煤问题。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站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全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回顾总结1-8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喜伦同志通报了我县1-8月份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了成政发〔20xx〕11号文件,安排部署了中秋节、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面,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我县目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居安思危,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1—8月份,全县实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346起,同比持平,死亡11人,同比下降31%,受伤331人,同比增加65人,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58万元,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平稳态势。这表明,县委、县政府对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

但是,越是在形势平稳的情况下,我们越应居安思危,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慎言成绩,多看差距,要看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一面。总体评价是大事故没有、小事故不断,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行业事故仍然高发。交通、火灾事故占了全县事故总量的98%,死亡人数占了全县事故的100%。农用车载人现象仍十分突出,一旦酿祸,后果不堪设想。“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是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农村火灾高发也是一个突出现象,其中麦草、柴草乱堆乱放是引发农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结合新农村建设,麦草、柴草乱堆乱放的问题虽经多次治理,但多次治理、多次反复的现象比较突出。其引发的频繁火灾虽然损失不大,但影响不小。二是“九小”场所安全状况堪忧,小饭店、小宾馆、小旅社、小商店、小批发等九小场所安全状况较差,店面、仓库合一,店铺、食宿一体,门窗密封,安全意识差,逃生知识不足,不接受安全管理,侥幸心理严重,管理难度非常大。三是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县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一大批工业项目相继落地,但也带来了大量安全隐患,特别是新上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滞后,安全生产欠帐越来越多,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难以有效开展。四是因受经济条件所限,我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尚未建立。“政府搞监督,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的局面难以有效形成。以上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在有些地方、有些部位还比较脆弱,安全生产形势还有不稳定的因素。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心无旁鹜,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深入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十一”黄金周、中秋佳节将至,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换届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贯彻省市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虽是老生常谈,但其作用不容忽视。就安全生产工作而言,宣传教育是治本之策。宣传教育到位,安全事故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起来,则是舍本逐末、事倍而功半。德国磁悬浮列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就是明显的例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当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抓好职工安全教育,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进行一次安全思想、安全制度、安全规程的深入教育,使广大职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任何不安全的行为。

第二,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普查。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成安委字〔20xx〕10号)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复查。检查的重点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是查领导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三是查作业现场和设施的完好状态,四是查各类隐患的整改和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要抓好当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对车辆超速、超载行为的治理活动,尤其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纠正各类违章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学校学生宿舍、民工宿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歌舞厅、网吧等为重点,对消防设施不健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关闭。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各化工企业对原料、中间产品、制成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从严监管,防止发生爆炸、泄漏事故。四是建筑施工工地要确保脚手架、塔吊、配电房、施工机械、护栏护网的安全可靠。四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肉类、月饼等食品的上市资质检查,达不到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一律不准上市经营。其他行业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切实抓好各项防范事故措施的全面落实,强化现场管理,防患于未然。

第四,要做好节日期间大型活动事故防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举办大型活动不仅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必须具备与活动形式,参与人数相适应的安全条件。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必须严格申报、审批、备案程序。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大型活动方案和预防事故的预案必须齐全、完备和可行。对在乡镇举办的庙会、集市等活动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因发生人群拥挤践踏而引发的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节前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当前工作头绪繁多,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集中精力和人员切实搞好这次检查,确保实效。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严格依法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那些无视政府监管、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安全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公安、交通、建设、质检、工商等所有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各自负责的行业和领域,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的落实到位。一旦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格追究部门检查人员、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包乡镇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协住安委会做好所包乡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导所包乡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多项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生产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定要把安全责任明确到班组、车间、具体人,做到自查到位,整改到位,安全隐患清除到位。

第二,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我们多次进行了强调,但个别单位在落实责任制的问题上往往还是打折扣。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各级召开了多次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每次会议都要求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但从参会的实际情况看,单位一把手亲自参加会议的了了无几。从开会的态度就开始打折扣,我看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干部和同志们深思。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就是本单位、本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要有这个意识,否则就是不讲政治、不称职。各部门特别是各涉安单位一定要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落实责任,要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千万不能走形式。安监部门要充分履行好自身肩负的政府职能,不辱使命,奋发有为,积极主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督导到位、整改到位。

第三,要狠抓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落实。关于抓好落实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工作安排部署的再细致、再全面,不抓落实等于零。在抓安全生产任务落实上,一方面要做到“细”。安全生产检查不能留下任何死角,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深层次,不能漏掉一个部位、一个细节。另一方面要做到“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从严整治,不能讲情面,不能手软。放松了一个环节,就等于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成了儿戏。一旦发生了问题,造成的后果不可想象。在9月18日的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上,各级领导都对中秋节、国庆节“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今天也做了安排。特别是商场、宾馆、饭店、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怎么办,由谁去办,都要进行安排,都要落实责任制。黄金周前后的这一段时间,要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安全隐患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决不能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课题。安全历来就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煤矿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

责任书。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xx〕32号、鲁政办发〔20xx〕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xx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xx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

合同。

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4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各省区、各煤炭企业,紧急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坚决果断的硬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局组织9个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督察组,到重点省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现场督察执法,协助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下发之后,各地非常重视,迅速传达落实,认真做好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截止6月底,全国乡镇煤矿绝大多数已停止生产,停产矿井数28786处。全部停产的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其余省区,贵州为97.5%、湖北为97%、广西为88%、云南为80%。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截止6月底已全部下达关闭通知单,并已全部关闭的有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还没有全部关闭的有辽宁、河北、河南以及要求9月底全部关闭的黑龙江、山西、吉林等省区。国有煤矿经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594处,限期整改的矿井774处,分别占检查矿井总数的23%和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被限期整改矿井253处,停产整顿的矿井99处;国有地方煤矿被限期整改的521处,停产整顿的495处。最近一个时期,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5月27日至6月30日,全国煤矿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特别是6月份发生事故68起、死亡193人,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51起,死亡人数减少201人,分别下降68.9%和51%,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其它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也都有所下降。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79起、死亡2710人,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稳定,但是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小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就又发生一起冒顶事故,5人被埋,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又发生溃水事故,共有21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的希望。据查,这个矿原来是通化矿务局道清矿综合公司的矿办小井,今年6月18日以132万元转卖给当地保险公司后,又承包给个人经营。这是在6月13日国办《紧急通知》下发后没有立即停产和关闭,还转卖给地方的社保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损失惨重,不但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大矿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

最近,我们通过对部分省区的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是十分严重和突出的:一是一些县乡的领导同志,对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思想上不理解,态度上不坚决,未能认真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工作也不力;二是目前已经宣布停产的乡镇煤矿,有些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没有认真整改,只想风头一过,就恢复生产。甚至个别地区的小煤矿明停暗采,阳奉阴违;三是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的没有关死关实,有些地区出现了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四是随着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在一些国有煤矿出现了突击生产,重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这些都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排除阻力,克服松劲厌战的情绪,要一鼓作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下面,我代表党组提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对国办《紧急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是在新形势下,国务院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既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硬措施,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响应和拥护。事实说明,小煤矿的过多过滥,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绝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保障不了矿工的人身安全。各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江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定地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指标,坚决关掉所有的矿办小井和非法开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在前段排查的基础上,对小煤矿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把底数搞清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关闭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计划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把国办《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小煤矿关闭和整顿的检查认定工作针对目前小煤矿已经全部停产的现状,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参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检查认定的具体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煤矿逐一进行检查认定。

在检查认定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的规定,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要立即下达关闭通知单,使那些等待观望的矿主打消恢复生产的念头。“四个一律关闭”,即: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四证不全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关闭。

对于应该关闭的小煤矿,凡有证照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事先予以吊销。

二是对予以保留的小煤矿,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吊销各种证照,下达关闭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三是对予以保留、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合法小煤矿,要经过检查组检查认定,并由检查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参与检查认定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检查,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紧急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有煤矿矿办小井6月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立即停产整顿的时限要求,要加大监督监察的工作力度。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关闭、整顿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是否已经全部关闭,已关闭的小井是否做到关实关死,已停产整顿的乡镇煤矿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的措施。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盯住不放,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常搞“回头看”,杀“回马枪”。凡是该停没停的,该整没整的,该关没关的,都要严肃追查,问题卡在哪,就要追查哪的责任。对于关闭、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令关闭,顶着不关或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对矿主依法查处,而且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引导和促进各地、各企业以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为契机,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防止走过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在“一通三防”中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国家局将在前一阶段开展督察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会后将继续组织督察组,对乡镇煤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督察。

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真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依法查处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规定》公布实施之后,群众拥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国务院依据302号令对陕西三起特大事故的公开处理,在各地引起反响,对各级领导机关也有很大触动。

这充分说明,这个《规定》深入人心,是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规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贵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内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鹤岗局矿办小井的“5.8”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正式批复后,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通报宣传,以此搞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结案批复。特别对4月份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依据《规定》认真查处,并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对在煤矿安全整治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过程中小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需要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安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开展全国第11届“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以月促年,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在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关键阶段,更要宣传教育先行,要讲大局、讲法律、讲政策、讲整治,从工作需要出发,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形成声势和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在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高涨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搞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来,以江纪念“七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企业之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宣传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从现在起到九月底的这段时间,正是煤矿安全整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攻坚阶段。气可鼓不可泄。

煤矿的整治、小煤矿的关闭和停产整顿工作,要在各省、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江“七一”重要讲话为动力,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的有利时机,将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坚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20xx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xx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xx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xx70余处,设计能力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20xx年,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xx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xx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xx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信访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五)强化安全监督问责。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煤矿安全,只要一不留神,安全隐患就如下山的猛虎直面扑来,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从而确保一方平安。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严格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倒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凡一个乡镇发现一处煤矿非法生产、建设的,严格追究乡镇、监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驻矿人员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从严追究电力、火工产品的监管失职责任,在煤矿安全追责方面我们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表明,煤炭市场越疲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就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就越大。希望大家必须对此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美丽新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从“认真总结、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抓好当前工作”等方面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客观评价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20xx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系列活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态势,突出表现为“一个杜绝、两个稳定、三个下降、四个提高”:

“一个杜绝”:即杜绝了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县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两个稳定”: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个假期、元旦、春节和元宵等重点时段、重点节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个下降”:即主要安全生产指标同比明显下降。20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死亡x人,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总人口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三项重点指标均在控制指标以内。

“四个提高”:即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各项专项行动,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进一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杜绝和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各类安全宣传活动的举办,促进了全民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提高。安全应急救援水平进一步提高,成功举办了20xx年xx市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企地应急救援演练、xx小学防地震救援演练、xx镇山村淤地坝救援演练等活动,各类事故救援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别是2月9日,全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县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同时,我县又被省上授予全省平安农机县。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向战斗在安全生产一线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去年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其中死亡x人(市上下达控制指标为x人),受伤x人,直接经济损失x万元。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燃气使用事故、火灾隐患等事故,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

二是各类安全事故处于高发态势。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发展的步伐加快,全县新开工的工程多、新上马的项目多、新增加的车辆多、新开通的公路多,铁路、高速公路在我县境内交叉开工,施工过程中留下的遗留问题多。各种经济行为越来越活跃,随着生产周期延长,高危化工行业设备老化,发生各类事故的几率越来越大,防止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大事故发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三是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镇,且大多数从业于化工、燃气、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由于其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自保和互保能力差,使一些隐患转为事故的可能性增加。

四是科技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足。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监管技术装备落后,与现代企业管理相适应的科技化、自动化、标准化安全管理和监管方式尚未形成。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机遇,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全生产各项指标和任务,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今年,我们要以全县“安全信息化建设年”为契机,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位,到岗、到人,做到横向抓到边,纵向抓到底,确保不出漏洞,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具体要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发展”的理念,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放在同等位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二是要落实政府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通过了解,我们发现有些乡镇、单位,对待安全工作仅仅停留在签订责任书上,没有真正体现在行动上,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松懈,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铸成大错。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制度,真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三是要落实监管单位监管责任。安监局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和综合督查,促进各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杜绝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整治上要再深入。一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定时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查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隐患档案,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四定”要求,分类治理,限期整改。同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落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彻底整改到位。二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切实抓好危化品、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管道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我县境内天然气井口多、管道星罗密布,我们要加强天然气开采和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管线巡查力度,增设标桩和警示牌。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清理整顿“五小企业”(小矿山、小化工、小作坊以及小工队、小运输单位),广泛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活动,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去年,我们对昌盛水泥厂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了评审,今年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奖惩考核、责任追究等监管体系,继续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申报率达到100%以上,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率达到%以上,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以上。同时,对重点行业、企业和岗位要积极开展职业卫生隐患专项整治。

三是监管上要再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加强安全生产的源头监管,是防止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在这方面,我们越早抓就越主动,越晚抓越被动。这次会议后,大家要抓紧安排,抓紧落实,努力实现从被动整改向源头管理的转变。一要严把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关。对化工、民爆、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对现有的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关闭;对新办企业,未申办安全许可证的,不予办理开工建设行政许可手续,否则,严肃追究审批部门的责任。二要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关。在各类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各类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出现各类新的安全生产隐患。三要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更新设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四是培训上要再提高。桥河岔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赵所高,非常重视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自编了大量安全宣传标语,并将“时时想安全、天天查安全、月月管安全、年年重安全”、“生命最可贵、安全第一位”、“安全万事兴、麻痹人财空”等宣传标语编成顺口溜,印制成小册子,发放给每个学生,安全生产深入人心。“说一千、道一万”,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要靠人来落实,所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今年,全县力争建成安全文化示范单位个,国家级安全社区个。安监局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晚会、出版安全文化专刊、安监网设立固定专栏、印制《居民安全知识读本》、《安监动态》定期宣传报道安全文化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教育,使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注重培训质量,扩大培训层面,不留死角。

三、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如临深渊、安全生产如履薄冰、安全生产如坐针毡。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以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大事来抓,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和督促检查,真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力度。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和执法权威,形成上下贯通、层次分明、事权一致的安全工作合力,推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县乡道路交通事故,县上从农机中心和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队。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县、镇乡、社区、村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安监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实行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制度。努力打造一支专业技术精、作风过硬、能力强的安监队伍。

四要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

四、切实抓好当前安全工作。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来看,有安全意识的问题,有安全设施的问题,但更多的是安全管理的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狠抓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的重点,这方面交警大队管的很好、很到位,成为全县安全生产的样板。主要领导亲自上路,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农用车辆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对重点路段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危险点,采取增设防护墩、减速带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是切实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我县属北方寒冷地区,取暖时间长,涉及面宽,且很多地方仍采取燃煤小炉取暖,安全隐患较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区等重点部位的煤炉取暖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突出平房户、老人户、打工户、学生租房户等重点人群,重点检查用户是否了解取暖安全常识、是否使用安全炉具、烟道是否堵塞、是否安装通风换气口等问题。

三是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由于近期气候干旱,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加之我县房屋建筑密集,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消防知识欠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再过一个多月就是是春节,而春节前后是我们集中上坟烧纸,祭奠已故亲人时期,各乡镇和林业部门、消防部门一定要加大巡查力度,以防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事故。特别是对集体林、鲜枣林、山体防洪工程绿化带、两岸、国道沿线绿色通道林重点地段和重点区域,要制定防火预案,做到一有火情,及时出击,快速灭火。在这里我建议,各乡镇和林业部门、消防部门一是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尤其加大对中小学生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禁止春季在外面打野火。二是通过发布通告,告诫春节上坟烧纸者,要等点燃的纸张熄灭后方可离开。

四是切实抓好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春节后,各类企业相继开工复产,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复产前各项规章制度,严把企业复产关,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决不允许开工生产。各生产建设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防止麻痹大意,确保安全生产。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不辱使命,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十分重要。过去一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的取得,是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等一下,细水副市长将对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好。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我们肩上的担子重若千斤!我体会:最大的事是增收。既有财政增收的问题,更有老百姓增收的问题,但要确保增收异常地艰难,不加快发展、不招商引资、不改善环境,增收的目标就难以完成,就难以保持后劲。最难的事是计生。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行政首长要负总责,多生超生乱生,都是非管不可的事,是“天下第一难”事。最苦的事是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各方面力量的挑战,要把它做好,是一件非常艰苦的事情,也是“一票否决”的事情。最险的事是土管。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直接影响到我们发展的“生命线”。这是摆在我们行政“一把手”面前的大事。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国土资源管理年”,按照省里的要求,今后不仅批地要合规合法,用地也要合规合法,不是审批完了就没事,如果在用地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我们也要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绝不可忽视。最重的事是安全。如果在安全生产上出事,这就是大事,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把它看成是最重的事。希望我们各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都要有这种认识,不仅在工作议程上,而且在平时工作中,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最重的位置。我来宜春工作后,下县市区,首站就是到万载。在那个时候,需要我熟悉的工作实在是太多,但是我第一次对下面提要求,就是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总之,所有的“一把手”,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必须经常深入到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这“五个最”摆在我们各位领导的面前,尤其是各位行政首长的面前,希望大家能够分清轻重,把这个最重的事时刻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好。

第一,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警钟长鸣的意识。去年,我市经济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高的运行质量,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全市上下呈现出团结一致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的良好局面。在这个时候,我们更要认识到:越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就越高;越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越是要有百倍的警觉。这项工作,任何时候都丝毫马虎不得;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丝毫松懈不得。如果我们陶醉于良好的形势,满足于没有事故,事故往往就会找到我们头上。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违背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请大家务必警钟长鸣。

第二,克服侥幸心理,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央、省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市政府也三令五申,决心不可谓不大。各级领导在会议上说的、制度上订的、墙上挂的,都用到了极致的词汇、提出了最高的要求,但各类事故仍然不断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希望大家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变成实际行动,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名职工、每一个环节;希望大家站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吴新雄省长作为一省之长,能够下到煤矿井底,向干部和员工强调安全生产问题,我想我们没有理由不跟着学、照着干,没有理由不把这根弦牢牢抓住不放。所以,大家切不可因为这几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就有所放松,切不可因为新闻媒体没有曝我们的“光”而存有侥幸,切不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受到上级的批评就有所麻痹。

第三,克服厌战情绪,保持斗志昂扬的状态。回顾去年的工作,应该说成绩有,但问题也不小。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061起,死亡226人。虽然同比大幅度下降,形势也较平稳,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数字仍然触目惊心。我市的煤矿、烟花鞭炮等高危行业比较集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是很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还不是很强,安全生产基础还是很脆弱、还有隐患。特别是今年元月份,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用敏锐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如果熟视无睹,就不会发现问题,更不会解决问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永远不能有感觉良好的情绪,要永远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这种忧患意识要贯穿到我们工作的始终。大家一定要认识到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认识到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而保持昂扬的斗志和旺盛的精神状态,变压力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二、坚持恪尽职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一市之长,作为一县之长,作为一区之长,富一方百姓,首先是保一方平安,这是责无旁贷的,我将和同志们一道,义不容辞、义无反顾地朝着这个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各地、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科学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增强领导和驾驭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首先,“一把手”要认真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角色。把这个角色真正当好,关键在于“头脑要清、眼睛要亮、要求要严、工作要实”。“一把手”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一把手”,分管领导做不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领导,企业法人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法人。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定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宁当整治隐患的“恶人”,不当发生事故的“罪人”。强化责任,首先要强化领导责任,要抓领导、领导抓,抓头头、头头抓。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基层。目标责任状要签订到企业、车间、班组和机台,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头、船头、人头,消除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和空白点,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共同把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前面讲过安全生产是最重的事情,大家要意识到,我们是在和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业主博奕。比如说,有的煤矿矿主是在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让员工去采煤,甚至多采煤。企业家都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但是,对只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家,我们不仅不欢迎,而且要严惩。我们还要跟企业薄弱的安全生产意识博奕,甚至要跟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博奕。我们不仅要严惩不顾安全生产的业主,还要教育好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员工。

其次,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主体在企业、关键在现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千方百计抓住不放心的人、管住不放心的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监督执法、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安全生产自律机制。

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严了再严、细了再细、实了再实,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不能掉以轻心。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坚持严查重罚,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健全的监管网络,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部署和要求坚决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完善监管网络。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我市做得不错、成绩不小。市、县两级不仅单设了安监局,市和重点县(市、区)还成立了安监支(大)队,重点乡镇全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了2-3名干部专职抓安全生产,其他乡镇都明确了1名专职安监员。希望各地要继续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安监机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真正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有人抓、有人管,更要管得好、管得住。

二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依法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管理,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后才能上岗。吴新雄省长视察丰矿时,在井下问了员工很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员工回答得都很好。这说明上岗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做得很好。但是,丰矿毕竟是江西最好的煤矿。我市的小煤矿能不能学到?这需要我们把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做为一项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实地抓好。要通过岗位培训、参观学习、实践锻炼等各种形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他们精通业务,成为行家里手,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职责。

三是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少数企业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这就要求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严格执法,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方面要解决好鞭长莫及、打不到、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特别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的现象。对重大隐患,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通过检查执法,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整改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春节就要到了,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党的“xx大”也将在今年召开。所以说,今年又是一个特殊年,从年头到年尾都不允许松懈,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当前,已经进入了春运的高峰,人口流动大,运输紧张,加上冬季事故多发,也请大家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来对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公共聚集场所的监控和管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烟花鞭炮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同志们,20xx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的“攻坚年”。让我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迎接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

新年就要到了,借这个机会,也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百忘中抽时间在这里召开安全生产大会,目的是回顾公司今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如何落实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让大家充分认识公司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公司上半年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今年初以来,公司全体职工都能凭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顺利地完成了上级和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天数到今天已经超过了2个一百天的好成绩,这全靠大家的努力,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在这里还要特别多谢生产一线的同志,你们辛苦了,公司感谢你们。从年初至今反映的安全情况来看,公司的安全局面还是比较平稳的,但形势也不容乐观。公司通过与员工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现了安全生产目标的三级控制;公司通过开展“春节前”和“五一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将存在隐患及时进行了排除;公司通过开展线行下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扫除了危及电网运行的“定时炸弹”,还线路一个绿色通道;公司通过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公司通过强化监督,加大反违章力度,保证了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公司通过贯彻落实错峰轮休保供电工作,保证了居民生活用电和电网设备的安全运行。另外公司加强对线路设备的运行管理,完成了全镇杆塔的警示色编号工作;公司为防止外力破坏,对路边电缆分支箱加装防撞反光栏及围网;每月对各f进行一次红外线测温;加强对员工的自身保护,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自身防护,防高温、防中暑,做到劳逸结合,合理安排开、收工时间,防止意外发生;公司为了防止雷击对绝缘线路供电造成影响,准备安排在一定距离内进行加装避雷器安装工程。在通过一系列措施落实和活动开展,公司的安全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从而实现无重大设备、电网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了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电力生产的顺利进行。但,是否没有出人身事故、没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没发生重大电网事故,就是安全生产呢?我个人认为,隐患不除,不能说是安全生产;设备带病运行,不能说是安全生产;人员存在麻痹思想、安全意识淡薄,不能说是安全生产;违章时有发生,不能说是安全生产。所以,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公司安全生产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和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今年上半年以来,公司有些员工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说明这些员工还未能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我们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还存在漏洞,部分员工交通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2、人为责任事故仍然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前段时期,有些营业所在执行强制性错峰工作中,采取带负荷拉开10kv线路刀闸方法进行压负荷,结果发生了抢弧,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操作人员严重违反了《安规》关于“严禁带负荷拉刀闸”的规定,事件暴露了工作人员对规程认识不够和安全意识淡薄的现状。

3、电力设施被盗情况严重。今年1—6月份共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121宗,平均每月20宗,被盗电力线长度11802米,折合损失25.3万。电力设施被盗频繁,不仅造成大量财物损失,还严重影响到电网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这说明我们的设备管理者工作未真正到位,也缺乏一套长效的防范机制。

4、高压线行下违章建筑情况严重。在今年4—5月,公司开展线行下违章建筑整治期间,共处理违章建筑有40宗,情况十分严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在设备巡查过程中,一定要细致、留心,加强对违章建筑的检查整治及上报工作。

5、电力负荷增长迅猛,电力供应能力和用电需求矛盾突出。当前我镇两变电站的输电能力已接近极限,各条10kv线路也接近满负荷运行,实行负荷调整变得十分困难,使得电网安全风险更大。

6、临时工地和边远地区种养场,线路乱拉乱接非常严重,用小于62电线进行架空连接,和对地不够距离、用竹、木杆代替水泥杆进行架设十分普遍,严重危及人身电网安全。

二、针对公司当前安全生产情况,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我们在充分认识当前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下,如何采取强有力措施,实现真正、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1、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的工作理念,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我们要对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高度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要清醒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基础,安全工作搞不好什么也谈不上好的理念,加强“两票三制”管理,严禁无票作业,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电力企业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员工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务必抓好抓落实。

2、要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杜绝安全工作“层层衰减现象。就是说在日常工作中,要保证百分百执行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程规定要求,特别是在“两票”方面要做到“三个百分百”——即百分百有票操作,百分百正确填写,百分百正确执行。

3、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奖罚分明。各班组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开工前有安全交底会,收工后有安全总结会。只有责任到位,工作才能到位,因而对安全责任制落实得好的给予表扬、奖励,落实不到位的必须给予批评、处罚,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到人、落到实处。

4、抓好生产队伍素质建设。抓好班组建设,关键是领导,所以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改进作风,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安全工作。重点是放在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培训上,要结合具体情况,及时总结安全工作及经验,并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员进行责任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各班组要认真学习分析各时期的安全文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增强员工责任感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生产一线的安全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安全隐患发生。要知道安全工作得之于严、失之于宽,所以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工作带头人,培养出一支人人讲安全、人人爱安全、遵章守纪、战斗力强、招之则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安全队伍。

5、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行为。加大对各用电户的自发电检查力度,防止倒供电危及人身及电网运行安全。历来血的教训都说明,事故背后往往潜在较多的违章行为,违章违纪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往往出大问题就是由小问题引起。对违章作业的责任人,决不能袒护,造成事故的,更要严肃处理,否则不利于彻底吸取教训,不利于改进工作,不利于纠正违章,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是安全员。要做到有效控制事故,便要求我们做到事前不放过,在出现事故隐患、苗头时,要加大批评教育和改进力度,否则难以杜绝违章事故发生。

6、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安全法》已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各班组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懂法、守法。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三检”制度,禁止酒后开车、超速行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斗气车,做到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7、继续做好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工作。针对目前高压线行下违章建筑的普遍性和电力设施被盗的严重性,我们要继续加强《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宣传和加大整治力度,除各部门加强对线路的巡查外,还应多想办法,主动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当地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努力为电力线路创造绿色通道,以及做好电力设施防盗工作。

我们只要齐心协力、同心同德、本着对集体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踏踏实实地工作按照“完善、规范、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我相信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能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请同志们时刻记住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半年的安全工作拜托大家了。我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剖析“3.8”凉水泉顶板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狠抓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前面,凉水泉煤矿作了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xx〕x号、川煤重组办〔20xx〕x号和川安监函〔20xx〕x号精神,切实抓好节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我区决定,全区17家煤矿均按节后复产复工程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暂有6家煤矿(其中生产矿井5家,建设矿井1家)正在进行复产复工前的隐患整改工作。

二、正视问题,扭住关键,深刻剖析“3.8”事故原因。

3月8日晚10时40分,凉水泉煤矿在1202采煤工作面下出口约16米处,进行复产前隐患整改工作超前加强支护时,由于巷道片帮,将正在作业的韩某头部砸伤,3月9日凌晨5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痛定思痛,经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现场管理混乱。一是事故当班值班矿长对维修班没有跟班队干的现场管理,对存在的隐患没有采取应急措施。二是作业人员抢工图快,盲目乱干,在打设运输巷超前加强支护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空帮作业,在无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打设单体液压支柱,导致巷道片帮的岩石直接打到韩某头上造成事故。

(二)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1月28日春节放假时,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的超前加强支护距离仅有15米不足20米,煤矿就擅自扒开巷道上帮的金属锚网做人行小眼处,导致该处巷道围岩空帮失稳又没有及时支护,巷道危岩长期存在,处理不及时。二是单项技术措施不到位。煤矿隐患整改方案中,没有制定确保临时支护和加强顶板管理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缺失。

(三)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大。该矿是20xx年11月验收的年生产能力21万吨的矿井,一个综采面、一个炮采面,一个综掘进面、一个炮掘面。但由于煤质差、销售难,企业经营困难,矿井安全投入欠账,掘进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时,仅对巷道两帮煤层以上的围岩打锚杆并加挂金属网,致使巷道围岩裸露多,变形大,矿压显现严重。

(四)企业组织管理不到位。一是事故维修班跟班队干胡某于2月28日因胆结石住院治疗,煤矿领导同意请假,但没有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替代其工作,致使3月8日该维修班没有队干跟班,现场管理缺失。二是采煤一队仅有副队长一名,不能实现班班有队级领导跟班,不能有效的开展矿井日常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治理等工作。

(五)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自主保安、互助保安意识淡薄,冒险蛮干。

三、举一反三,压实责任,重塑推动发展的信心。

凉水泉煤矿3.8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充分暴露了我们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缺失,暴露了煤矿企业在现场管理中还存在问题。尤其是煤矿长期负债经营,保本及亏本运行,煤矿安全投入得不到保障,企业员工人心浮动,队伍不稳等因素导致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监管压力巨大。

(一)煤矿业主对企业发展没有信心。煤炭市场持续恶化,煤矿企业全面亏损,煤矿融资异常艰难,银行贷款和社会债务步步紧逼,煤矿企业处在垂死挣扎边沿。又逢当前煤炭行业去产能的大气候,煤矿业主忧心忡忡,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时刻都在思考退路,投资人之间矛盾重重,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信心,对煤矿的生产投入能省尽省,导致煤矿安全投入欠账越累越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初步摸底,目前我区有意复产复工的煤矿仅仅3家,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二)煤矿工人在煤矿上班不能安心。当前煤炭行业处于一个去产能的巨大调整期,投资人、业主、管理人员、职工人心浮躁、人心不稳、人心不齐,看不到希望,随时担心煤矿破产失去工作,随时担心拖欠的工资、社保无法兑付,势必将情绪带到工作中去,心不在焉,安全操作难以保证,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煤矿管理冒险蛮干的趋势严重。煤矿亏损严重,债务缠身,资金链断裂,为极力确保基本的生存资金,维持基本的煤矿运转,个别煤矿存在无视法规、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侥幸心理。煤矿工人为谋生存,盲目服从,只顾眼前利益,违法、非法生产建设情况随时可能发生。

(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流失严重。受降薪、欠薪影响,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流失严重,转行较多,已难以支撑煤炭行业发展要求和安全技术管理需要。从各煤矿反映,春节后熟练工人流失严重,新招工人难,且多是在外找不到事干的老、弱、病、残,又无技能,煤矿也面临招工慌的问题。

(五)煤矿应缴费用难以催收。因经营困难,债务繁多,煤矿应向政府缴纳的罚款、网传费、培训费等难以催收,目前已连续3年未收缴到位。

四、履职尽责,强化监管,着力抓好当前的重点工作。

为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全区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认真履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1.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过程监管。煤矿启动复工复产程序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xx〕27号)要求,由专业救护队员入井侦查和排放瓦斯,聘请专家排查隐患,整改方案必须明确隐患整改顺序和安全保障措施,严禁煤矿借整改之名组织生产。

2.严格煤矿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要按照《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xx〕10号)和川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

3.加强短期停产矿井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煤矿实际停产时间的监管核实。对停产不超过7天自行组织复产的煤矿,要开展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凡“五长五科五队”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的要坚决停下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要坚决停下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停下来;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

4.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管理。要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派驻矿安监员值守,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对停产停建需排水的矿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安全措施并向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备,严禁1人下井或不是原矿井职工下井实施排水工作,下井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齐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完好可靠,并严格实行出入井登记制度,确保安全。

(二)煤矿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自觉依法建矿依法管矿。

1.严格落实煤矿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川办发〔20xx〕80号要求,凡煤矿“五长五科五队”配备不齐、煤矿相关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少于4人(水文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必须配备地测专业人员),或者相关信息未录入四川省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技术人员信息系统的,一律不得启动隐患整改。

2.切实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高现场管理水平,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确保相关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也是井下现场管理反“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

3.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要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监控,完善各类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严格落实风电、瓦斯、电闭锁措施,杜绝无风、微风作业。要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凡是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涌出要立即停电、撤人,消除隐患,完善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井下停风区域、采空区必须设置禁止人员进入的通风设施,并揭示警标。

4.加强顶板管理。煤矿企业加强采掘作业点面临时、永久支护的现场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切实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管理,端头支护、柱排距必须符合要求,煤壁伞檐、放顶管理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加强机电运输管理。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检查、维护保养、检验检修以及报废淘汰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提升运输上下“一坡三档”和信号管理,保障运输轨道质量,确保运输车辆和连接装置符合规定。

五、及时传达,压实三个责任,进一步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3月24日下午,在市政府四楼常务会议室召开此次煤矿事故约谈会。

参加此次事故约谈会有分管副市长赵文峤、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主要负责人,旺苍县分管副县长胥勋雷,xx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旺苍、xx煤管局局长和分管安全副局长,碗厂河、凉水泉煤矿业主和矿长。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王定虓主持学习了省安办《关于近期三期煤矿事故的通报》(川安办函[20xx]18号)文件。接着xx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汇报事故原因、存在问题、及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等相关情况;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参会领导分别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赵文峤从事故约谈要求之高、针对性强、压力之大、意义重要四个方面为切入点进行了剖析,对事故县区的工作汇报和部门发言进行了点评。他要求:一是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这次两起煤矿事故教训是惨痛的,凸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部门对煤矿复工复产条件审查把关不严、煤矿安全监管跟踪落实存在漏洞、“打非治违”效果不明显。二是强化举措、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县区和部门要举一反三,变被动为主动,除抓好常规性监督检查外,要着力抓好“严肃查处事故,让全市煤矿业主受到警示、举一反三,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注重预防,加强停产停工和长期整改矿井的监管、化解产能,引导我市落后小煤矿有序退出”四个方面工作。

最后赵副市长强调指出:我们要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衣领子”“牛鼻子”,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方式,切实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到班组,确保责任落实到操作层面,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进一步提高认识,逗硬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逗硬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旺苍县、xx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川安委〔20xx〕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县包矿”制度内容,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和检查煤矿安全工作,集中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县包矿”流于形式,市安监局不仅要代表部门履职,而且要代表市安办对县区政府进行督导,对查出的问题该通报的就通报,该交换意见的必须及时交换意见,就是要督促县区政府履职尽责。二是逗硬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要沉下去,督促各项制度落实。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严格、稳妥、有序”的原则,合格一处,复产复工一处。要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严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处罚到位。三是逗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自觉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首先要抓好班子建设,决不允许搭“草台班子”应付监管部门,没有强有力的煤矿管理团队,安全就是一句空话。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来抓,务必做到隐患“零容忍”、管理“零失误”、操作“零三违”、设备“零故障”。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工作,绝不允许被动等待监管部门来帮助企业排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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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既是安排部署四季度全国安全生产的工作会,也是煤矿整顿关闭第二战役的动员会。建敏国务委员莅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通报全国安全生产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简要讲一些意见:

一、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确立和强调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温家宝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国务院确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化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所下降。据调度快报,1-9月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76715起、死亡82039人,同比分别下降10.2%和9.8%。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3%和23.2%,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9%和5.3%,建筑施工分别下降9.2%和9.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5%和7.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9.9%和33.4%,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4.5%和19.2%,渔业船舶分别下降40.2%和35.1%,农业机械分别下降49.7%和47.7%。

------重特大事故有所减少。1-9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664起、死亡6555人,同比分别下降10.9%和8.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0起、死亡1122人,同比分别下降21.3%和42.7%。

------考核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到9月底,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年度指标的65.4%,没有超过预期的控制进度。在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1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多数地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1-9月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煤矿同比分别上升4.9%和11.6%;烟花爆竹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8.3%;危险化学品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12.9%。国庆节以来,部分行业事故反弹。从10月1日到10月19日,全国煤矿事故总量上升,接连发生1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频率超过以往。重庆发生了一起30人死亡、11人重伤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总量上升。1-9月,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一些行业领域出现的情况不容忽视,民爆器材、旅游体育小型飞行器、油气井喷泄漏和铁路道口等发生了多起事故。

三是建设项目事故多发。1-9月,煤矿基建、技改和整合矿井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99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的31.8%和23.6%。在首批申请安全核准的15个煤矿建设项目中,有7个未经核准和“三同时”审批就违法开工建设。建筑施工发生64起重大事故,同比增加3.2%。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发生重大工程施工事故6起、死亡27人。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8人死亡。这说明一些行业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项目疏于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1-9月,工矿商贸企业因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其中非法煤矿重大事故45起,死亡209人,分别占煤矿这类事故的26.3%和27.2%;非法烟花爆竹厂点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烟花爆竹这类事故的32.7%和43.9%。道路交通非法载客问题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问题。

五是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1-9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化工、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民航飞行、消防、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

造成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原因,除了一些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之外,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不到位,煤矿整顿关闭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的冲动强烈,一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一些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和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对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潜伏的诸多危机,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进展不平衡,问题还很多。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去年8月,国务院作出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决策之后,各地政府按照国办《紧急通知》的要求,迅速采取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各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顿关闭第一阶段(即20*年下半年到今年4月份),先后在《人民日报》上公告了四批关闭矿井名单,全国共计5931处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取缔非法采煤矿点1万多处(次),消除了一大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危险源。第一阶段结束后,召开了部际协调会议,分析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2部委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了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调查摸底,按要求制定了三年关闭规划,提出了20*年度关闭2651个矿井、20xx年度关闭2209个矿井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展较快的一些省区,第二批煤矿关闭工作已经开始实施。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依靠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整顿关闭以及煤矿安全工作得以扎实推进,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较多问题。目前影响整顿关闭和煤矿安全工作的问题,从全国来看主要是:

一是认识有差距,存在松劲厌战等情绪。初战之后,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有所滋生。一些同志看成绩多,看问题少,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甚至以为整顿关闭工作时过境迁了;一些地方由于条件较差、困难较多,深化整顿关闭攻坚战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得力;一些同志对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缺乏信心,在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和资源、环保政策的煤矿,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上,底气不足,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

二是整顿关闭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条件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和非法矿井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由于一些地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采矿许可、生产许可等证照把关不严,一些本该关闭的小煤矿蒙混过关了一批。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瞒报事故,死亡56人。该矿表面上六证齐全,事实上“五毒俱全”,在资源、生产、安全、经营、火工品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关闭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特别规定》的五条标准,少数已关闭矿井擅自非法恢复生产,少数已取缔的小矿点死灰复燃。一些地方监管不严,无证非法采矿屡禁不止。

三是资源整合出现偏差。一些地方以资源整合为名,把本应关闭的煤矿保留了下来。一些地方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将数个小矿撮合为一个大矿,一证多井违法违规生产,潜伏着严重隐患。10月8日发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山西盂县东方振兴煤业公司,就是以资源整合为名,把4个坑口合并为一个煤矿企业。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先关闭、后整合”原则,纳入整合对象的矿井继续非法生产酿成事故,10月9日发生透水事故、7人涉难的河南郑煤集团二耐煤矿就是一例。

四是煤炭投资增长过快,一些煤炭建设项目隐患严重。上半年煤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比增长48%。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在建煤矿项目1563个,总规模达6.53亿吨,加上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合计约8.3亿吨,已超过煤炭工业“”规划确定的5.8亿吨的建设规模;现有煤炭生产能力和在建规模合计达30亿吨,远超过到20xx年煤炭需求量约25亿吨的规划目标。少数地区对煤矿拟建项目审查不严格,未按规定审批、核准;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就违法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有的将井下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边施工边采煤,放松安全监管,引发事故。贵州金元集团公司和能发电力燃料开发公司所属、位于毕节地区纳雍县的几处基建矿井,5-8月连续发生3次重大事故,先后造成22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十分深刻。

五是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煤炭行业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仍然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跟踪检查和抓落实不够。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认真、不负责,对事故教训没有深刻汲取,同类重特大事故重复发生。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20*年发生了孙家湾煤矿“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今年6月28日该集团公司五龙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所有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都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解决。

(一)国办《通知》的基本精神。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经国务院同意,转发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电监会、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通知》的基本精神:

一是从贯彻落实“”规划,调整结构,减少事故,保障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扩展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扩展到淘汰落后生产力,以及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

二是对地方政府提出了要求。明确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由省(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要求抓紧制定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整顿关闭三年。

工作计划。

把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县乡镇;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按程序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调。组织开展整顿关闭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切实掌握、认真贯彻执行。

(二)规定关闭矿井的法律政策依据。国办转发的12部委局《意见》规定了应予关闭的16种矿井,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资源、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五、六、七、八4种),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关闭的矿井。包括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拒不停产整顿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有效防治的;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

第二类(三、四、九、十二、十四5种),是违背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的矿井。包括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不同采矿权人,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影响安全的;资源接近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水体、铁路下面和在风景名胜、文物保护、重要水源、重要设施等区域开采的矿井。

第三类(一、二、十、十一、十三5种),是依据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应予以关闭的矿井。包括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年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年年底前关闭,其他必须在20xx年年底前关闭;资源整合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审批程序,未重新取得相关证照的矿井。

第四类(十五、十六2种),即依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或者地方政府规定应当予以关闭的矿井。

此外,12部委局的《意见》还对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提出了6条要求,规定了整合后的矿井规模,晋、陕、蒙地区不得低于30万吨,华北其他地区和东北、西北、华东地区不得低于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9万吨;“”期间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核准30万吨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三)下一步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今年下半年到明年6月底,是“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步走的第二步,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纵深攻坚阶段。这一仗打好了,就能够巩固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基础,基本建立规范的煤炭开采和煤矿安全法治秩序;这一仗打不好,则可能再度陷入被动。希望大家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国办《通知》要求,下决心打好这一仗。

一是要搞好宣传,形成声势。要象20*年三、四季度宣传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办《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那样,把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所有产煤县乡和煤矿,使县乡干部、煤矿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掌握了解国家政策;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争取各方面的广泛支持,为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抓紧公告关闭矿井名单。各地要对辖区内煤矿再次排查认定。关闭矿井数量不局限于原已上报的数量,凡属16种类型之一的,都要列为关闭对象。各地11月底之前,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分批公告关井名单。要把矿井关闭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建立整顿关闭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1月份将联合对各地贯彻国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责任主要在地方,同时又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在煤矿安全联合执法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对依法决定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要组织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吊销所有证照,按照《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的要求,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四是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各地要对纳入整合的矿井进行核查:一查方案,看是否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制订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并经省级政府批准;二查证照,看整合矿井是否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矿井;三查资源,看纳入整合的资源是否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四查程序,看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程序;五查规模,看整合后矿井规模是否符合规定。有问题的要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关闭。

五是依法清理基建、改扩建矿井。对现有基建、改扩建矿井组织进行核查:一查核准,看是否有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和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二查资质,看项目涉及监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查违章,看新建煤矿是否边施工、边采煤;四查措施,看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巷施工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五查管理,看是否按核准的设计和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在省区自查的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适时公布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煤炭建设项目名单,并依法做出处罚。

四、扎实做好四季度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事实表明,四季度通常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最近20xx年来全国发生的9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5起发生在四季度。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四季度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一是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加上四季度生产环境多变,困难较多,精力容易分散,更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二是经济发展速度偏快,宏观调控效果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四季度生产企业赶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生产;新建和改扩建工矿项目抢进度,容易出现管理松弛的情况。三是由于今年以来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实践证明,工作前推,事故后退;麻痹松劲,事故逼近。必须认清严峻形势和潜伏的危机,更加勤勉警觉、扎实认真,做好四季度的工作。

(一)深化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在深化整顿关闭的同时,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山西晋城现场会上的要求,坚持瓦斯治理与抽采利用相结合,继续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提高抽放率。抓紧落实国家今年30亿元的国债资金扶持项目,加快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尽快启动淮南、沈阳、松藻、郑州、淮北、阳泉、晋城、鹤岗等8个矿区的瓦斯治理利用示范工程。落实山东兖矿现场会精神,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所有煤矿都要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的配合协作,针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重点矿区、重点矿种,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实现源头治乱。全国已确定关闭而未关的4200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年内要关实、关死。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清理整顿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化工企业,坚决遏制危化品事故多发势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7.28”爆炸事故(死亡22人)、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8.7”爆炸事故(死亡9人)发生后,地方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江苏省决心集中一年时间,全面整顿全省化工企业,规范招商引资,防止盲目投资;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各地、各单位要引以为诫,加大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关闭。继续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建立区域监控系统,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深刻吸取去年“11.13”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的松花江污染事件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能排放的处置措施。

四季度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落实监管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格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强力推行用高氯酸钾等新型原料替代氯酸钾。

(三)切实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铁路、农业等部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已经作出的部署,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平交道口、农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交通部已将20*年度6.8万处、22.2万公里的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下达到各省区市,各地要抓紧落实。认真吸取重庆市“10.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运营秩序,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严肃查处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和非法载客运货等现象。推广四川经验,以长途和公交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为重点,推行道路运输gps和行车记录仪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对农用车辆、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防范非法载人造成事故。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

最近,由建设部牵头,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电监会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查;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国防科工部门,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重点,对全国约400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了督查。各地、各单位对这两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严格安全许可,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安全工作。电力、铁路、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和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安全整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遵守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法律规定,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要做各行业领域和全国安全生产的表率。

(四)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刑法》修正案(六)的贯彻执行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新的法律规定,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一个时期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和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煤矿“清纠”工作。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受到全党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安全发展”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锦涛、家宝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按照建敏国务委员在这次会议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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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5月8日下午,湖南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出席并讲话。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和生,副市长黎作凤、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谢春生等在岳阳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会议通报了株洲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并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敲响安全警钟,坚决贯彻中央要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排放行为,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深化认识,把齐抓共管落实到市县、到乡镇。要立即展开煤矿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排查,对非法设置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金属冶炼小作坊坚决查处,对去产能计划关闭的企业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抓到底。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立即开展化工冶炼行业违规排放问题整治,打好环境治理战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要一抓到底。

要举一反三全力抓好各种安全隐患整治,要盯紧煤矿、非煤矿山、烟花鞭炮、危化品、交通运输、在建项目中的安全隐患,拉条挂账解决,绝不能把责任当儿戏,把部署当耳边风,全省会议结束后,刘和生在岳阳分会场强调,全市上下要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各相关单位要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排查一次各类问题隐患,集中整治一次排查出来的问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副省长杨光荣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周德睿,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唐恒忠参加常德分会场会议。

许达哲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整顿,对停产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格问责,对达到关闭标准的'企业要坚决关闭,严禁变向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小煤窑、废弃井要按计划关闭。要开展化工冶炼行业违规排放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各种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株洲攸县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整顿;抓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责任,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际追究的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十七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20**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

煤炭工作首先要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针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各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了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69.1万吨,同比增长4.6%;生产洗精煤29.7万吨,同比增长15.9%;实现煤炭工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39.3%,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11.4%;上缴税费收入1.05亿元。全年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县煤炭产业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发展步伐缓慢、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不断凸现。一是煤矿产业增效困难。近年来,煤炭行业遭遇了“十年黄金期”后的“寒冬”,煤炭进口增加,库存高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原煤滞销严重。20xx年,全县现有24矿27对井,只有20对矿井处于半正常生产状况,7对矿井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因有效生产时间短,全县煤炭企业处于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状态。二是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和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完善,机械化水平偏低,整体装备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三是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煤炭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且产业布局分散,装备技术水平低,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循环耦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我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煤层薄,倾角大,断层严重,现有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会议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危险要素、主动避险的能力较低,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极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稍有疏忽,稍有懈怠,就会使安全形势出现波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只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谈得上发展,必须时时处处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容不得半点松懈。认真研究煤炭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负起的重要职责。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的气魄,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安全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的xx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省市领导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治本攻坚措施,省、市也对贯彻落实“双七条”作出了具体安排。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为载体,以落实“双七条”为重点,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过去实行的是行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把党政同责看成一个简单的要求,要变为具体的行动,实实在在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放在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上来,时刻抓在手上,逢会必讲,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各产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

责任书。

实行重奖重惩。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失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要统筹安排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煤监局的标准和要求市里已决定在全市产煤县(市、区)开展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xx—20xx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50%以上。目前国家煤监局正在全国50个重点攻坚县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安排云南煤监局在全省所有煤矿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确保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曲靖市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谈话对象、范围和要求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曲靖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和县长都将作为谈话主体与矿长直接进行谈心对话请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煤矿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高瓦斯矿井不少于2人,其他煤矿不少于1人”的标准,向每个煤矿派驻监督员,24小时驻矿,每天至少下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是履行监管责任最基层、最重要、最骨干的队伍,但目前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管理、激励约束力度不够,加之驻矿监督员培训少、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也不算高,导致作用发挥得很不好。县煤炭工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尽快拿出建立驻矿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模式,把监管力量放到厂矿、落在现场、沉在井下,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大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或抽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每旬必须开展1次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真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公安矿监队伍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力资源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纪委监察部门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科技兴矿、以科技保安全的意识,形成自觉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学习《七条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要按照《七条规定》及《曲靖市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安全生产的纪律、规程,矿领导必须真正实现下井带班,并履行好职责。除了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

规章制度。

外,还要针对每个矿井的特殊性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符合各矿井实际的、管用的、特殊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要以人才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以职工个人的安全保班组的安全,以班组的安全保矿井的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煤矿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矿工签订。

劳动合同。

为矿工购买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实名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保障矿工收入有所增长、按时发放落实有关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加速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储备救援物资和器材,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指定兼职辅助救护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是全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载体,煤炭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全县经济总量的扩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繁多,工作任务很重。必须以煤炭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井,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高效利用,通过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一)科学谋划煤炭产业发展。要把煤炭产业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中之重来思考和谋划,吃透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吃透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煤矿结构。实践证明,大企业、大集团的介入能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为煤矿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资金雄厚、采矿技术先进、加工增值效果明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兼并重组中,在资源连续(连片)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一个井田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生产系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保留矿井,要积极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要实施整顿关闭。对新建煤矿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政策,坚持建大关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质量,建成一批大煤矿、组建一批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要强制推行正规采煤方式,抓好机械化推广运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煤炭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要注重矿山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新型矿区。

(四)推进煤炭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洗选、焦化生产的能力和比重,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开展煤炭洗选,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等)、煤建材、煤电冶等一体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洗中煤、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延长煤炭产业链,实现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转化加工步伐,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与煤矿企业合作,促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在证照办理、年检、政策咨询、矿村矿群关系调处等各方面共同为煤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当前多数煤矿企业存在的投入大、负担重、欠账多、资金缺等困难,要坚决制止各种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矿村和谐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矿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化解矿村矛盾,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配备作为评价煤矿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标准。畅通涉煤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涉煤问题。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站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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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在省煤矿安全生产约谈会议上的检讨发言:安全生产约谈内容

(一)先停下来再说。要把辖区内所有合法的、非法的、拟退出的、拟保留的、技改的xx都统统停下来,先守住、管住,安全一家、验收一家、再恢复生产一家。

(二)坚决关闭到位。对这次检查发现顶风作案的珍珠岭、新坠冲、定里三个xx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要杀一儆百,形成震慑,让非法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让准备继续蛮干的闻风丧胆。

(三)必须盯住看牢。合法的保留xx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技改xx要重新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非突矿井能够实现正规开采、突出矿井能够实现机械化开采的才能予以保留,不能实现正规开采、机械化开采的要坚决予以关闭。绝对不能弄虚作假、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们矿工群众的生命和县委书记、县长的帽子绝不能挂在几个唯利是图的小xx主的裤腰带上。要与公安、电力、税务等部门联动,对xx的火工品、用电、税收情况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全面掌握xx的真实生产建设情况。

(四)必须严厉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千万不能轻轻放过,要立即启动先期问责程序,不能等出了事故后再来处理人。所属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先停职,分管领导、驻矿盯守等人员要先免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治乱用重典、去疴用猛药,一定要让法律、制度、规矩成为长牙齿的老虎。

四、要忠于职守,固本强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地方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执政根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三个坚决”,确保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对照“论述”武装头脑。xx县的所有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十大重要论述”,并且要组织考试,新时代不能老思维,首先要用安全发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把头脑武装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学懂弄通做实”。

(二)对照“文件”专项整治。要对标省安委办《关于切实抓好当前xx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xx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执行落实好文件各项规定动作,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对照“问题”立案查处。省安委办对此次省煤炭局、湖南煤监局查处的问题进行再交办,xx县除了先期问责以外,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立案查处,查处情况要上报省安委办,省安委办要向省领导报告。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让大家都知道安全生产红线是带电的高压线,不可肆意践踏。

(四)对照“规定”落实责任。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xx县可以先行先试,拿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细落小落到位。

(五)对照“行动”严格执法。省安委在x月x日部署开展了“强执法、防事故”行动。xx领域违法违规乱象很多,是执法的重中之重,要对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xx防治水等专项整治,狠抓监管执法,省级层面将通过“四不两直”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还xx安全生产的朗朗乾坤。

(六)对照“要求”从严治安。xx县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安,带出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良、作风顽强、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要与监委、公安部门加强衔接,按照全省前期已经部署开展的“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开展xx领域违规参股入股专项清理行动,对涉嫌在xx领域的黑恶势力要坚决予以扫除和打击,坚决斩断xx整顿关闭背后黑色利益链。

总之,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直面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问题,以“敢同恶魔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的意志、决心和勇气,不怕困难、敢于拼搏,“以得罪人的方式保护人”,坚决打赢这场xx安全生产攻坚战!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精神,以及省政府10月11日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和我省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以及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刚才,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讲话,绵竹市、什邡市政府汇报了整顿关闭煤矿工作情况,市政府向绵竹市、什邡市政府下达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

责任书。

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为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国务院颁布和实施《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决定对煤矿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短短半个月时间,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成云书记、小方市长对此也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市政府成立了xx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市安监局,公招两名公务人员,负责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和全市煤矿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上半年无伤亡事故,1-9月,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6人,降幅分别为66.7%和75%。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今年煤矿生产不正常,一些矿长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我市煤矿灾害较多,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瓦斯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还很差,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短短半个月时间,天池煤矿、马排子硫煤矿相继发生死亡事故。10月4日,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正在建设的龙滩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11人下落不明,学忠书记做了重要批示,中伟省长亲临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反思这些事故,我们必须承认,在如何以铁的手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方面,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方面,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一些煤矿企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

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五个始终牢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彻底解决小煤矿非法生产问题,实现我市煤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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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目前,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截止目前,全市56个煤矿中,32个煤矿已经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关闭矿井8个,停产整顿矿井20个。关闭和停产整顿矿井主要集中在什邡市。为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省政府向我市政府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刚才,市政府向绵竹、什邡市政府和天池集团公司也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逗硬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下17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对凡存在以下17项隐患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1、凡是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2、凡是瓦斯超限作业的矿井;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或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4、凡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5、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矿井;6、凡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7、凡是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8、凡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9、凡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10、凡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矿井;11、凡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矿井;12、凡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矿井;凡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13、凡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矿井;14、凡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矿井;15、凡是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矿井;16、凡是逾期未提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的矿井;17、以及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

特别是对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绵竹市、什邡市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应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已经组织专家组对市天池集团公司一号井冲击地压和水患进行了论证。

(二)以下11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1、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2、凡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3、凡一证多井矿井、非法挂靠矿井;4、凡证照不齐又擅自非法从事生产的矿井;5、凡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矿井和凡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6、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煤矿;7、凡在7月14日前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8、凡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9、凡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10、凡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11、凡在20底前没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以上11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对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省市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市煤管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二是按照“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严格规定,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对提请关闭的煤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