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社会保险审计方案(案例13篇)

时间:2023-11-01 21:04:18 作者:文轩 优质社会保险审计方案(案例13篇)

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活动,它以标准化的方法对财务信息进行搜集、验证和分析,最终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写需要准确和简明,让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情况。

审计方案

1、货币资金管理。

岗位职责是否分离?

1)会计与出纳是否为同一人?(出纳是否登记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等账户的登记工作?)。

2)银行账户保管与密码是否分离?(一般会计保管存折、出纳保管密码)。

3)空白票据与印章是否分开保管?

4)网上银行账户是否建立相互牵制机制?(一般会计保管u盾等安全验证码,出纳保管用户名和登陆密码)。

参考资料。

1)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责说明。

2)存折、空白票据、印章、密码和网银u盾等的保管情况。

2、货币资金账实是否相符?

1)监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关注是否账实相符?

参考资料。

1)现金日记账;

2)银行日记账;

3)银行对账单;

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是否存在白条抵库现象?

白条:包括盘点日以前的借款、费用等单据仍未进行账务处理的,在现金监盘时检查。

1)现金日记账;

2)相关的单据。

4、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

3)关注是否有存在长期未使用的银行账户,并核查保留银行账户的原因。

4)关注是否存在账户出借他人使用的情况,如有,关注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参考资料。

1)银行账户。

2)审批记录。

5、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1)检查驻外机构是否分别设立了费用支出专用账户和收入专用账户。

2)检查费用支出账户借方,查看是否其资金来源中,是否有货款收入,如有,询问原因并关注是否经审批。

3)检查货款账户贷方,是否存在上划阀门公司以外的记录,如果有,应该检查单据,查看用于什么支出,了解坐支是否存在特殊原因,是否有特批文件,并做好记录。

参考资料。

1)资金账户的用途设置。

2)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相关的`原始凭证。

6、账务处理是否做到日清月结?

参考资料。

1)现金日记账。

2)银行日记账。

3)相关的会计凭证。

7、出纳人员是否每日填写资金结报表交会计?

参考资料。

1)现金日记账。

2)银行日记账。

3)每日资金结报表。

8、资金支出是否规范。

参考资料。

1)现金日记账。

2)银行日记账。

3)相关的原始凭证。

审计方案

1、审计准备阶段:一要取得离任审计委托,应及时取得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或委托书,依据集团企业的有关制度开始实施审计工作。集团企业董事会和领导层对审计任务的布置与大力支持,是顺利实施离任审计的前提。二要做好审前调查,要分析任期内历年审计资料及结论,以便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制定审计方案,方案要把握目标,突出重点,对具体步骤、人员分工及审计方法,以及是否延伸对被审企业下一级企业进行审计等内容应当明确。四要下达审计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向被审企业说明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方式(送达或就地审计),并提出需配合工作的具体要求,例如准备好财务帐册、凭证、报表及相关合同资料等。

2、审计实施阶段:一是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情况介绍,并取得被审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所作出的书面承诺。二是组织审计查账,在审阅、核对、调节、盘点和调查的基础上,将账面审查的结果与收集的账外证据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3、撰写离任审计报告:在整理工作底稿、征求意见后要撰写好离任审计报告,并向委托方及有关单位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撰写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一样,区别在于离任审计报告反映的审计客体是“企业负责人”,其作用是为集团企业考核、任用管理人员提供依据。报告中要高度重视对离任者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合理评价,这部分内容对于被审计企业和离任者来说较为敏感,也是离任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如何恰当进行审计评价,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法规制度为准绳,以资料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对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不能简单地以表象论功过、断是非,并注意有无潜亏和短期行为。在审计报告中应尽量使用量化指标和对比的方式说明企业经营状况,用写实的表述客观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偿债能力等方面情况,不用感情色彩浓的词语,切忌做无审计依据的随意评价。

(2)谨慎性原则。审什么就评什么,要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项不要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措辞要恰当,有分寸。

(3)责权分清原则。对所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与政策影响面,实事求是地剖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明确前任与现任责任,分清直接与间接责任,主观与客观责任,集体与个人责任。

(4)突出重点原则。要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评价,事无巨细、评价过长,会影响审计报告的效果。

二、离任审计内容。

1、检查内部控制:检查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既是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的必要前提。检查一个企业是否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参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该企业内控制度模式,二是检查该企业内控的现状和健全性,三是测试该企业内控的有效性(即符合性测试),四是根据测试结果对企业内部控制予以评价。

2、审查任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一是审查财务收支及遵守财经法规和集团规章等情况,关注有无隐瞒收入、偷漏税行为,有无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的不法行为,有无按规定程序办理投资决策、重大采购、股权变动、经济担保等事项;二是审计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其分配,关注有无弄虚作假、潜亏挂帐、虚盈实亏、转移损失等问题;三是审计资产、负债和损益,关注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有无呆坏帐及其他经济遗留问题。

3、审查任期内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企业负责人作为资产的受托经营者和管理者,必须履行其托管责任,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对企业存量资产进行审计核实,能划清前后任的经济责任归属。一要谨慎地检查各类资产的真实完整性、合法合规性,例如,对现金、原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或抽查,对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进行证实;鉴别资产报废依据等。二要审查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情况,将企业纵向变化的相关指标和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对比与分析,如投资回收期、资金利润率、设备完好率等,有利于考察企业发展前景和生产后劲。

4、重点审查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着重评价企业负责人是否完成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利税、固定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等内容。实施审计要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并适当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例如审核固定资产投资时,将项目计划、合同与实际投资支出进行对比,分析取得的投资收益。对任期经营业绩的分析与评价,由于企业实际情况不同,可以因地制宜,选取一些最能反映经营活动真实情况的经济指标来进行。

因受时间和人力安排等条件的限制,离任审计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科学地选用审计方法。在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结合”:

1、企业自查与审计检查相结合。对资产规模较大,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可先由企业对实物和资产进行盘点,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由审计人员进行重点抽查核实,以提高审计效率。

2、检查会计资料与检查内部控制相结合。较好的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关键,能预防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检查会计资料与检查内部控制的有机结合,可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3、账簿审查与实物核对相结合。对重要的资产除对账表进行审查外,还要核对实物,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4、账簿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审计中除审查账簿外,还可通过调查,如与有关人员进行交谈,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为合理评价打好基础。

5、离任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延伸审计下属企业及有经济往来的企业,是全面有效评价经济责任的一个有效途径。

6、离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等日常审计相结合。能充分利用以前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审计,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审计方案

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负责人:罗辑。

撰写人:罗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零一二年四月一十日。

目录。

一、审计项目…………………………………………………。

二、编制依据…………………………………………………。

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四、审计目的…………………………………………………。

五、审计范围和内容…………………………………………。

六、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七、审计时间、组织安排与预算费用………………………。

八、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

九、审计风险评估与防范……………………………………。

十、审计纪律与要求…………………………………………。

20xx年s省商业银行次级信贷业务。

s省a市商业银行20xx年次级信贷业务审计。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s省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手册》编制该审计实施方案。

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a市商业银行是一家地处我国中部城市的零销商业银行,成立于,现有在职职工3000余人,16个支行。截止10月30日,全行总资产达560亿元,各项存款达23.5亿元,信贷达到18亿元,存款规模和市场份额在某省处于前列。

近年来,随着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新型金融产品层出不穷,a市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不断快速发展,信贷风险在某种程度上也难以全面控制。

银行作为一个社会经济体第一要务是发展,面对各种信贷风险,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看待金融中信贷风险与发展的矛盾,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确保银行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保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a市商业银行在办理各项信贷业务的流程中,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信贷风险。正是基于上述背景,对本行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核。

四、审计目的。

本次审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信贷管理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20xx年的`次级信贷业务进行审计,并对本行次级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发表审计意见,以评估本行的次级信贷风险。

五、审计范围与内容。

根据本行各支行的次级信贷业务情况、市分行内审部门人力资源状况以及次级贷款等的综合考虑,市行内审小组拟对市分行01分行、04分行、08分行、12分行、13分行、14分行和16分行进行重点审计,采用就地审计的方式。与此同时,对未确定为重要审计领域的其它支行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审计方式:(1)就地审计:01分行、04分行、08分行、12分行、13分行、14分行和16分行。

(2)送达审计:其他抽查到的分行。

在对上述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审计过程中,主要检查:

(1)次级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情况;。

(2)客户信用评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全面性;。

(3)检查重点次级贷款单位贷前的审批情况;。

(4)担保或抵押物评估的合规性;。

(5)成为次级贷款后有无继续合理追回;。

(6)贷前是否严格审批贷款单位信用,是否对贷款单位作出合理的资产评估;。

六、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

(一)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本次审计根据以往我们对次级信贷业务内部控制了解及其对次级信贷业务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审计相对于上一年而言,信贷余额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次审计的重要性标准依据次级信贷的0.5%计算约为0.9亿元(即9000万元)作为本次审计的重要性标准,本次所有单独或汇总起来后对本行信贷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调整或重分类不超过上述标准。

即本次审计重要性标准为:人民币9000万元。

达审计相结合的分支行最终误差超过1500万元的要开展进一步审计程度,进行详细审计。各分支行的重要性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1s省商业银行各分支行重要性标准分配情况单位:万元。

(二)审计风险评估。

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底稿对内部控制有较多的了解及评价测试,结合本次对次级信贷业务情况及管理控制制度的了解,我们将重大错报风险综合评价为20%,结合影响检查风险的因素我们将本次的检查风险确定为4%。

七、审计时间、组织安排与费用预算。

本项目的预计审计起讫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至5月30日,根据审计进度,时间可提前或延长,时间服从质量安排。

(一)具体审计执行时间安排。

就地审计的具体执行时间如下所示:

2、20xx年4月20日-20xx年5月20日进行现场审计;。

3、在20xx年5月22日-20xx年5月27日,汇总现场审计结果,最终完成审计报告,并出具管理建议书。

送达审计的具体执行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3、在20xx年5月22日-20xx年5月30日,汇总审计结果,最终完成审计报告,并出具管理建议书。

本次审计时间约为50天,其中现场工作时间约为30天,结合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经费情况,本次信贷审计的费用预算为20万元。

具体费用预算表。

审计小组构成及审计执行人员分工。

审计组组长;罗辑。

审计组成员;大毛、二毛、三毛、四毛、五毛、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

三十元标准,结户后由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结算;。

对本行次级信贷业务的审计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账簿、次级信贷内部控制制度、抽查次级信贷案件、实地调查、分析核对等方法进行审计,其具体步骤如下:

(三)汇总阶段。汇总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征求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的意义,将审计结果报告给本行总部。

九、审计风险评估与防范。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小审计风险。

(一)对次级贷款分类不准确可能存在的风险界定。

次五级贷款分类的界定问题。

(二)次级信贷业务审计评价不当可能存在的审计风险。

1、对非评价审计事项进行评价。

2、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进行评价。

3、对审计证据不足的审计事项进行评价。

4、审计评价的措词不当。

(三)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审计方法采用不当、审计抽样样本选取不科学等等。

十、审计纪律与要求。

1、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坚持依法审计;。

2、坚持原则,正确运用法律法规;。

4、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和特殊招待;。

5、不准收受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在收受礼品一个月内,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连同礼品一并上缴局人事教育科。

6、不准收取被审单位的奖金、补贴、加班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现金和实物;。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公款旅游的邀请;。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9、不准泄露工作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10、秉公执法,不准为违纪单位或责任者隐瞒违纪问题和讲情开脱;。

11、下户审计期间工作餐每人每餐政反馈表制度,审计结束时,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执行廉政情况签署意见。

审计方案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构建反腐倡廉体系中的作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考核、管理和任用领导干部,促进其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廉政建设和惩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情况。当前特别要关注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中廉洁从政的情况。

三、项目安排和审计内容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积极稳妥地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式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多,则不安排任中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少,则按照组织部要求,有计划地安排部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

审计内容:一是以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途径,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二是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贯彻落实苏区振兴发展有关政策是否坚决、有力;三是部门、单位内部是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四是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专项资金是否合法合规并有效利用。

五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否得到有效地控制等。揭示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不合法、资金使用效益差、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着重从制度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审计的具体要求

(一)认真做好审前的调查工作。了解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有关的情况,听取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相关资料。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审计组织、审计方式、延伸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事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三)组成精干的审计组。挑选业务精通、有责任心、事业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的审计人员任审计组长,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四)认真履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审计进点前的公示,变闭门审计为开门审计,实行“一谈二会三制”:即背靠背,个别谈话、进点时召开座谈会和要情分析会、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认真负责地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五)提高审计评价质量。审计评价应坚持明确具体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领导干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执行情况、经济事务管理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为重点,严格区分现任和历史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工作失误与渎职及贪赃枉法的界限,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六)充分发挥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利用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信息资源,经常向联席会议汇报情况,征求意见,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及时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和解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进行和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打好基础。

一、离任审计程序

1、审计准备阶段:一要取得离任审计委托,应及时取得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或委托书,依据集团企业的有关制度开始实施审计工作。集团企业董事会和领导层对审计任务的布置与大力支持,是顺利实施离任审计的前提。二要做好审前调查,要分析任期内历年审计资料及结论,以便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制定审计方案,方案要把握目标,突出重点,对具体步骤、人员分工及审计方法,以及是否延伸对被审企业下一级企业进行审计等内容应当明确。四要下达审计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向被审企业说明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方式(送达或就地审计),并提出需配合工作的.具体要求,例如准备好财务帐册、凭证、报表及相关合同资料等。

2、审计实施阶段:一是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情况介绍,并取得被审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所作出的书面承诺。二是组织审计查账,在审阅、核对、调节、盘点和调查的基础上,将账面审查的结果与收集的账外证据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3、撰写离任审计报告:在整理工作底稿、征求意见后要撰写好离任审计报告,并向委托方及有关单位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撰写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一样,区别在于离任审计报告反映的审计客体是“企业负责人”,其作用是为集团企业考核、任用管理人员提供依据。报告中要高度重视对离任者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合理评价,这部分内容对于被审计企业和离任者来说较为敏感,也是离任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如何恰当进行审计评价,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法规制度为准绳,以资料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对问题要结合客观条件进行分析,不能简单地以表象论功过、断是非,并注意有无潜亏和短期行为。在审计报告中应尽量使用量化指标和对比的方式说明企业经营状况,用写实的表述客观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偿债能力等方面情况,不用感情色彩浓的词语,切忌做无审计依据的随意评价。

(2)谨慎性原则。审什么就评什么,要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项不要做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措辞要恰当,有分寸。

(3)责权分清原则。对所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与政策影响面,实事求是地剖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明确前任与现任责任,分清直接与间接责任,主观与客观责任,集体与个人责任。

(4)突出重点原则。要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评价,事无巨细、评价过长,会影响审计报告的效果。

二、离任审计内容

1、检查内部控制:检查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既是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的必要前提。检查一个企业是否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参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该企业内控制度模式,二是检查该企业内控的现状和健全性,三是测试该企业内控的有效性(即符合性测试),四是根据测试结果对企业内部控制予以评价。

2、审查任期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一是审查财务收支及遵守财经法规和集团规章等情况,关注有无隐瞒收入、偷漏税行为,有无利用职权便利谋取私利的不法行为,有无按规定程序办理投资决策、重大采购、股权变动、经济担保等事项;二是审计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其分配,关注有无弄虚作假、潜亏挂帐、虚盈实亏、转移损失等问题;三是审计资产、负债和损益,关注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有无呆坏帐及其他经济遗留问题。

3、审查任期内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企业负责人作为资产的受托经营者和管理者,必须履行其托管责任,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对企业存量资产进行审计核实,能划清前后任的经济责任归属。一要谨慎地检查各类资产的真实完整性、合法合规性,例如,对现金、原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或抽查,对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进行证实;鉴别资产报废依据等。二要审查各项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增值情况,将企业纵向变化的相关指标和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对比与分析,如投资回收期、资金利润率、设备完好率等,有利于考察企业发展前景和生产后劲。

4、重点审查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着重评价企业负责人是否完成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利税、固定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保值增值等内容。实施审计要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并适当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例如审核固定资产投资时,将项目计划、合同与实际投资支出进行对比,分析取得的投资收益。对任期经营业绩的分析与评价,由于企业实际情况不同,可以因地制宜,选取一些最能反映经营活动真实情况的经济指标来进行。

三、离任审计的方法

因受时间和人力安排等条件的限制,离任审计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科学地选用审计方法。在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结合”:

1、企业自查与审计检查相结合。对资产规模较大,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可先由企业对实物和资产进行盘点,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由审计人员进行重点抽查核实,以提高审计效率。

2、检查会计资料与检查内部控制相结合。较好的内部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关键,能预防差错和舞弊行为的发生。检查会计资料与检查内部控制的有机结合,可减少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3、账簿审查与实物核对相结合。对重要的资产除对账表进行审查外,还要核对实物,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4、账簿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审计中除审查账簿外,还可通过调查,如与有关人员进行交谈,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为合理评价打好基础。

5、离任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延伸审计下属企业及有经济往来的企业,是全面有效评价经济责任的一个有效途径。

6、离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等日常审计相结合。能充分利用以前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审计,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审计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人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配备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备开展审计活动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职权滥用、徇私、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防范潜在舞弊的意识,特别要对可能影响公司目标、营运或资源的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存在利益冲突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要求该审计人员回避的申请。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律和本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的后继教育时间,可通过参加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或公司内部业务培训等,以保持专业的熟练性。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监察审计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含主要干部的离任审计);。

(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审计;。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为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监察审计部如下权限:

(一)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根据需要委派审计人员对公司所属单位或特定事项实施内部审计;。

(三)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各种会议及各类事项,包括: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四)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对其审查。

(五)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查阅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

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

3、客户档案、业务操作记录、系统数据等业务资料;。

4、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记录、工程预决算资料;。

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

6、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六)在履行职责时,监察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审计对象。

(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的下列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的决定,提出纠正、处理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1、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拒绝提供资料行为;。

2、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

5、截留、挪用公司或客户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侵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部门(子公司)和个人进行调查;。

(二)盘点被审公司全部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等;。

(三)要求被审部门(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四)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或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审计部经权力机构批准,有权对重大紧急事项立即采取封存账簿、资产等临时性措施或申请其他部门采取保全措施后报有关领导。

(六)对被审部门(子公司)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八)可以随时调阅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

审计、结算审计等,涉及业务、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审计种类包括:。

1、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2、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3、基建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概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认为重大的合同,审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前期审查。

5、责任审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属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任期的履职情况、经济活动及个人收入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审计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副总裁以下需要审计的由总裁授权人力资源部委托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原则上应于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6、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包括:。

6.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6.3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4职工保险福利收缴支付审计。

7、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及管理层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测试和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交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裁授权的其他审计。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被审公司审计区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四)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五)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六)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七)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八)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自审计区间向前追溯或向后推迟,被审部门(子公司)不得拒绝。被审部门(子公司)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二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

1、报送审计: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审计部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处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

2、对公司基础建设项目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开工、竣工审计;。

5、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

6、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审计;。

7、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

8、对公司重要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审计;。

9、联营、合营、子公司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效果审计;。

10、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11、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12、向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3、监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监察审计部根据监管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计划在报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认可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监察审计部应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行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所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细则》,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议颁布,监察审计部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时应严格执行。监察审计部在组织具体内部审计工作时,其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制定、非现场审前准备、现场审计实施、报告提交、后续审计等。具体如下:

1、审计计划制定: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

2、审计立项:内审部门应根据批准后的公司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及其大致时间安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3、组建审计工作组:按照审计方案,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其成员不得少于两人),拟定工作程序并进行详细分工,进行审前准备。

4、根据审计事项确定被审计对象并编制审计具体方案,同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至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等审计事宜。特殊事项审计经审计委员会或总裁授权后可实施突击审计,而不需送达审计通知书。

5、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收取审计证据等措施实施审计。内部审计部应制定规范、适用的审计底稿和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6、审计证据应当经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的,工作组应当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工作组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7、审计工作组应汇总审计证据形成内部审计底稿并拟订内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正式内部审计报告,由总裁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审批后的内审报告按公司相关规定送交被审计单位。

8、被审计对象应当及时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情况由内审部门审查后报总裁或审计委员会。

9、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超过三日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的,不予受理。复审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执行。

10、内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开展后续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曾出现过的问题,并将审计结果报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监察审计部应通过实施审核、观察、询问、函证、检查和分析性复核等多种审计方法,采取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突击审计、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多种方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监察审计部在审计计划阶段,应当利用非现场手段,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第二十八条监察审计部应对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分级督导审核制度,以保障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

第五章内部审计质量监督。

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应得到恰当的监督以确保审计目的得以实。

现、审计质量得以保证、审计人员得到发展。

第三十条监察审计部应定期对已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评价,

检查其质量与制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

效果。

第三十一条公司可组织其他部门或人员,在了解内部审计实务。

标准的基础上,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开展定期检查,进行内部评。

价。

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合格的外部独立机。

构对监察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外部评价。

第六章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行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特制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正直、勤勉。

第三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廉洁;不得职权滥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三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要正确应用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三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公司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和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三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在履行职责时,要按规定使用所获得的资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四十条内部审计人员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若有不能胜任的审计任务,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好公司内外相关单位和人士的关系。

第七章内部审计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监察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由公司移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监察审计部应对拒绝接受审计及以各种方式逃避、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处罚,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罚;公司对拖延和拒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从重进行处理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对象,根据情节轻重由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7机关依法处理。

1、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干扰、抗拒审计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5、打击、报复、诽谤、陷害审计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举报人的。

第四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职权滥用、玩忽职守、徇私、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审计人员进行从严处理。

第四十六条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隐瞒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3、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

第四十七条对揭发、检举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监察审计部可以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八条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审计操作规范、审计底稿规范、审计流程规范和审计报告方式及后续整改监督记录。

第四十九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五十条审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公司保密制度等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第2页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2、鉴证意见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在单位损失经济鉴证工作中,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单位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勘察业务现场和设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与核实;对单位故意不提供或提供需加会计资料和相关损失证据的,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对相关损失不予鉴证或者不发表鉴证意见。

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016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各省(区、市)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区、市)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2016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方案

摘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为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着社会保险在国民经济中能否发挥其稳定安全的作用,是我国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关键词:社会保险稽核问题对策

中途分类号:f840.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本文就目前的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了如下分析:

一、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稽核机构不健全,稽核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社会稽核机构的健全是其有效展开社会稽核工作的重要保证。当前各个地方的社会保险稽核机构的建立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保险稽核机构却形同虚设,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定时开展保险稽核工作,对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是良莠不齐,稽核队伍不健全,稽核机构的独立性较低,这些都直接制约了稽核工作的开展,影响了稽核工作的质量。

(二)个别企业对稽核工作不配合,阻扰稽核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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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准格尔旗

为了搞好对各类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各劳务代理公司中介组织等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提取和缴纳情况的稽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稽核目的

为社保局提供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准确的征缴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稽核范围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本旗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均为稽核范围。每年度由旗社保局根据参保数据库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确定稽核单位名单,按照企业行业类别抽取一定比例的被稽核企业,2015年抽取量20家左右。根据以前年度稽核经验,应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由社保局稽核审计股和单位参保管理股以及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发起,并具体领导实施。社保局安排1-2人业务骨干,负责稽核过程中与个参保单位沟通协调工作,主要负责被审企业名单、参保基数等数据的传递,审计中个性问题的处理与汇报,审计结论的反馈,审计资料的催送等工作。

四、稽核方式

实行送达审计、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送达审计的审计地点:社保局403办公室。审计过程为封闭方式,由审计人员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计,需要提问时通知相关人员解答。所有取证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存档。

就地审计:由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五、稽核程序及步骤

1、确定被稽核企业名单,稽核工作具体人员,稽核文书及资料等的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在5月底前。

2、向各类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1

及各劳务代理公司中介组织等单位,下达书面《稽核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审计要求提供资料、接受审计(送达或就地审计)。对拒绝提供资料或审计的单位,依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惩治措施。时间安排在6月份。

3、实施稽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应保守被审计对象的商业秘密。计划工作时间为6、7月份。

4、提出稽核审计报告:在审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据实提出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对象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在接到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报社保局,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没有异议。

5、稽核处理处罚:社保局根据审计报告内容,对被审单位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六、稽核的内容

(一)工资支付情况

2、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4、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否有书面记录;

(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1、用人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补缴情况。

七、稽核审计人员纪律

在稽核中,参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做到:执业谨慎、严格,对企业礼貌热情,对结果慎重、客观。

准格尔旗社保局稽核审计股

二零一四三月十日

附件一. 被稽核企业名单

2

附件一.

被稽核企业名单

3

4

为了搞好对各类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中介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社会保险基金提取和缴纳情况的稽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稽核目的

为社保局提供各类企业、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准确的征缴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的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稽核范围

《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本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均为稽核范围。

每年度由社保局根据参保数据库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确定稽核单位名单,按照企业行业类型抽取一定比例的被稽核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稽核经验,应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由社保局稽核股、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及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发起,并具体领导实施。局里安排1-2名业务骨干,负责稽核过程中与参保单位沟通协调工作。

四、稽核方式

实行送达稽核、就地稽核相结合的稽核方式:

送达稽核的集合地点:县社保局稽核科办公室。稽核过程为封闭方式,由稽核人员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稽核,需要提问时通知相关人员解答。所有取证资料均以书面形式存档。

就地稽核:由稽核人员到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

五、稽核程序及步骤

1.确定被稽核企业名单,稽核工作具体人员,稽核文书及资料等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在5月底前。

2.向各类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下达书面《稽核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稽核要求提供资料,接受稽核(送达或就地稽核)。对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惩治措施,时间安排在6月份。

3.实施稽核: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稽核,稽核结果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应保守被稽核对象的商业秘密。计划工作时间为6、7月份。

4.提出稽核报告: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据实提出稽核报告,送达被稽核对象并征求被稽核对象的意见。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稽核报告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报社保局,逾期未突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没有异议。

5.稽核处理处罚:社保局根据稽核报告内容,对被稽核单位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六、稽核内容

1.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用人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补缴情况。

七、稽核人员纪律

在集合中,参加稽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原则,并对在稽核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做到:谨慎、严格、对企业礼貌、热情。

审计方案

从企业治理结构的视角来看,在企业内部,发挥审计职能的主体资源包括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等负有审计职责的主体。那么,将这3种主体进行整合的可行性在哪里呢?本文认为至少有以下3个方面的理由:

1.职责目标的一致性。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2年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的职权是: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等。这与内部审计的终极目标是高度契合的。在审计目标上,内部审计不仅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本部门或单位经营管理的效益性更是其首要目标。也就是说,内部审计在目标上与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基本一致,只是侧重点各有区别。有了这种职责目标上的一致性,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在整合审计资源时就有了目标基础。

2.技术手段的同质性。从本质上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都是代表所有者或管理者,对其所辖制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记录进行监督的活动。这种活动所采用的技术手段都包括对审计对象的财务资料及其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询证,收集各种证据以形成并支持评价结论。在审计程序安排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都遵循大体相同的规律,从工作计划(包括审前调查、方案制定等)到实施、直至出具报告,三者大同小异,只是名称和侧重点不同而已。尽管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因具体目标、工作环境等不同,造成技术手段具体运用上各有侧重,但技术手段上如此众多的同质性,已经为整合企业内部审计资源提供了广阔的技术平台。

3.资源利用的互补性。从内部审计发展的历史来看,内部审计部门的关键优势表现在业务技能上。而审计委员会熟悉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了解审计对象的运行规律,因而也具有相当的项目管理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监事会具有以法律授权和公司章程为保证的高度独立性,则是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无法企及的。在企业内部审计项目实施中,依托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行政权威,通过优选整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的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其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从而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只要组织协调得当,资源的互补性将带来可观的整合效益。

二、整合方案设计的假设前提

假设是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在一定的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某一事物理想状态的一种设定。它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人为设定的主观性,是建立理论模型和进行实务工作的必备基础,且不需要证明。整合企业内部审计资源的假设前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独立性假设。独立性即内部审计主体独立于被审计对象,能够排除干扰和个人利害关系,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并提出报告。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假设要求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对象的活动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显然是无法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待被审计对象的。该项假设的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内部审计主体独立性的特征,它也是内部审计主体审计行为的基本依据。

2.正当怀疑与可确认假设。正当怀疑是指由于没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的受托人的责任履行过程是全面有效的,没有充分的理由完全确信受托人提供的说明其责任履行状况的财务会计信息都是真实、公允和可信的,就有必要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表达的信息的可靠性进行审计;可确认是指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表达的信息的可靠性可以通过收集评价相关证据、验证相关信息而得到确认。该项假设明确了企业内部审计的直接原因,为内部审计标准的制定和审计程序实施提供了依据。

3.审计有效假设。即指假设审计主体与被审计的对象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利害冲突,即使有时存在,也可以避免或不至于妨害内部审计行为的有效实施。该假设是有效实施内部审计的基础。

4.不同内部审计主体具体的差异性。即指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等内部审计主体的具体审计目标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其行使的审计监督功能也存在差异。从组织属性上看,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是寓于经济管理活动之中的监督,而监事会是企业内部专门行使监督职能的组织,比较而言,在所有的企业内部监督主体中,只有监事会的独立性最强。从功能上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大多具有专业特长和丰富的商业经验,能够为企业带来多样化的思维,有助于实现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因而审计委员会并不囿于监督功能,还具有一定的战略功能;监事会的功能则限于单一的监督功能。从审计方式上看,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内部控制机制,其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这是一种事前的审计;而监事会则是董事会之外、与董事会并行的企业监督机构,主要是一种事后监督,因为监事虽然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其对董事会决议没有表决权,不可能事前否定董事会决议。

三、整合企业内部审计资源的方案设计

站在企业治理结构的视角,深入分析公司内部多重审计主体,会发现监事会的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又有所不同,它是站在主营业务执行机构外部客观地对其进行审计,能够对业务执行进行客观地判断,能够克服董事会自我监督的“短视”效果,调整董事会“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于一身”的尴尬地位,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回避的弱点,所以,对企业内部不同审计主体进行整合,做到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等其他审计主体之间相互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才是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机制的根本之道。理论上,对资源的整合方式主要有三种:集中(centralization)、分散(decentralization)、共享服务(shared service)。“集中”可以带来效率上的优势,但是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使其让步于“分散”,以便有更大的灵活性,然而“分散”又容易滋生重叠和相互之间的孤立,造成资源的浪费。要想既取得集中所带来的成本上的优势,又获得分散所具有的灵活性,就有必要对企业内部不同的审计主体资源进行“共享式”的整合管理,这种整合管理的特点表现为集中管理、分散控制。在整合过程中,要从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模式、企业内部审计资源组织方式、企业内部审计方式方法、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等方面进行考虑,各部分要素之间要配合得当、和谐运转;要尊重企业内部审计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围绕企业内部审计机制总目标有序进行。

1.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模式的安排。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合理设置是内部审计资源整合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机构设置上看,目前企业内部审计通常有3种制度形式:一是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工作;二是内部审计机构设在监事会,向监事会报告工作;三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领导。此外,还有的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财会部门,也有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

从主要职能上分析,企业内部审计是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检查,发现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以确保揭露企业自身存在的潜在风险,使企业逐步形成一个自我防范的机制。那么,内部审计只有独立于被监督者,才能获取客观公正的审计证据以做出评价,从而真正履行监督的职能。所以内部审计的制度形式应选择能够保证其独立性的制度形式,具体应为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的模式。如图1所示。

2.企业内部审计资源组织方式的重新架构。现代企业往往以集团公司的形式存在,拥有众多实际控股和参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布在各地的分公司,这些公司的内部审计队伍资源汇总起来往往是很庞大的,这就涉及到了企业内部审计资源组织方式的整合的问题。一般来讲,企业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有集中管理性和分散管理性两种,其中集中管理性,即总部垂直领导性模式有利于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而分散管理,机构设置不统一,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审计队伍的工作缺乏指导和监督,整个审计队伍难以形成合力,审计资源就会存在浪费的情况。所以,对这类内部审计机构整合的方式可以按照下述思路进行:对于集团控股的非上市公司,其审计部门一律直接划归集团审计总部,财审合一的子公司,其审计人员则剥离给集团审计总部。对于事业本部或其他非法人机构中的有关审计人员和审计职能,也同样划归或剥离给企业集团审计总部。总之,在整合过程中,各企业、各管理部门要互相配合,尽量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3.企业内部审计方式方法的选择与配合

(1)制定中长期审计计划。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往往缺少全盘统一的规划,临时任务较多,审计计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明确审计职责的前提下,根据现有审计资源,采取中长期规划的方式来克服审计资源不足的影响,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将重点审计单位全部审查一遍,并以固定的间隔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定期重复审计。中长期计划要采取滚动式编制方法,每年加以更新,通过制定中长期规划,一方面可以克服短期审计资源不足的影响,防止审计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临时性,保证在一定期间内全面完成任务;另一方面,中长期计划制定的比较合理,也有利于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内部争取新的资源。

(2)开展定期审计。这是提高内部审计资源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具体思路是,第一,制定审计计划,对确定的重点审计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其余单位作为一般审计,这就保证了将有限的内部审计资源用在刀刃上;第二,实行定期审计,由于每次审计都积累了许多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审计档案等,可以大量节约审计前的准备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三,做好准备工作,以便于分析潜在风险,可以积累较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会计数据,便于实施实质性测试;可以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更有效的沟通,获得更多的信息,提高审计效率。

(3)加强内外部审计协调。这是节约内部审计资源的重要措施。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颁布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中建议,在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时,内部审计负责人应确保内部审计工作不与外部审计工作重复,内部审计可以利用外部审计成果来保障内部审计的覆盖面。内部审计应当加强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在制定审计计划时,充分考虑到外部审计因素,尽量避免工作重复,最大限度地节约内部审计资源。

4.企业内部审计职能的拓展。内部审计系统必须对企业的增值与长远战略有所帮助。从传统意义上看,内部审计的职责仅限于在管理及规章制度方面的监督,正因为如此,许多内部审计团队在风险管理方面经验严重不足,同时无法在改革工作程式、推广先进经验方面向企业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企业中新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应用以及对“多快好省”目标的迫切追求把内部审计推到了风险管理和运作程式改革的最前沿。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要求其内部审计部门突破传统的.管理和规章制度范畴,承担更加广泛的职能。对许多内部审计人员来说,这一变化过程既艰巨又充满了各种不稳定因素。成功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可以概括成一点:职能整合。内部审计的资源与技能只有与多数股东的预期和企业经营战略相结合,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整合后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在很多方面为实现企业增值做出巨大的贡献。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重庆市巴南区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以及区政府交办审计事项的要求,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按审前调查情况填列。此部分应包括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及投资计划、招投标情况、合同约定情况、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情况、工程开竣工时间及实际建设规模、送审结算(决算)情况及建设单位初审情况等,决算审计项目需调查项目总投资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等。

三、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揭示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招投标规定、高估冒算、挪用建设资金等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

四、重要性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一)确定重要性水平

本次审计采用固定比率法确定重要性水平。被审计单位此次投资项目应是非盈利性质的,根据资料调查情况,选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 元作为判断基础,选用敏感比率1.5%,根据固定比率法的计算公式:重要性水平=判断基础×比率,确定重要性水平为 元。

(二)审计风险的评估

本次审计将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确定为5%。

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初步调查了解和查阅有关资料,对该单位的固有风险评估为中度风险,固有风险水平取值为75%。

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测评,该单位的控制风险评估为中度风险,控制风险水平取值为50%。

根据计算公式:可接受检查风险=可以接受的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计算出可接受检查风险为13.33%[5%/(75%×50%)]的低度风险,保证程序为86%,则实质测试的性质为余额测试为主,测试范围为较大样本和较多证据。

对审计风险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对工程造价及投资额准确性的影响;

2.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工程造价及投资额的影响。

五、审计范围

对xx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并可延伸审计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

六、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审计内容

1.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履行国家规定的立项审批、规划许

可、施工许可等等基本建设程序。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实行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现场签证的程序和权限设置是否合理、合规。重点审查工程招投标情况,审查工程是否执行了招投法,招投标工作是否公正、公平、公开、其过程是否合规、合法。

2.审查建设项目工程直接费用(造价)的构成是否真实、合规。重点审查项目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审查构成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工程的计价是否遵循了建设和施工方约定的原则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无多算重复计算工程量、高套定额、提高取费标准和材料价格、重复计算费用等问题。

3.审查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审查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挪用与项目无关的救灾、救济、移民等其它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利用“小金库”非法帐外资金修建项目的情况;审查项目工程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合法,是否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竣工决算审计应重点审查工程待摊投资支出(工程前期、间接费用)归集是否合理、正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将不应纳入的费用纳入了待摊投资。

(二)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1.招投标程序审计

符合有关规定,招标标底是否进行过审查,有无招标前泄露标底的情况,招标过程的依据是否充分、合法。

2.工程结算审计

首先收集工程的招标、施工合同、竣工图等等工程相关资料,并踏勘现场。然后根据收集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确定审计的核心原则和方向;之后计算工程量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对有疑问的工程量,采取现场测量进行核实、确定。工程量应边核对确定边签字认可。待工程量最终确定后,再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明确的计价原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套价、取费,确定工程的结算造价。最后,将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结果和有关问题形成审计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并附上涉及问题的主要证据。

3.待摊投资费用审计(竣工决算审计)

收集勘察、设计、监理等需要以协议或合同形式确认的费用的相关资料,通过审查这部分合同或协议,确定其费用额,审查项目相关会计帐簿中各种待摊费用的实际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是否有尚未支付的费用。最后,确定待摊投资的费用总额。

七、审计工作时间

(一)审计准备阶段

包括进行审前调查、编写审计实施方案和送达审计通知书三个阶段的时间。

(二)审计实施阶段

包括审计实施、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审计报告征求

意见稿、征求意见及召开交换意见会的时间。

(三)审计报告阶段

包括审计报告审理会、审计报告(送审稿)、出具最终审计报告的时间。

(四)档案整理阶段

归集、整理审计资料及装订档案的时间。

八、审计人员及分工

审计组组长:xxx

审计组成员:xxx xxx(含聘请中介机构人员) 审计分工:

九、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

2.严格按要求做好审计日记和审计取证等原始资料积累工作;

4.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

审计组长: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报告[范文]

6生育保险基金—就是妇女劳动者在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和国家得到保健服务和物质帮助所需要的资金。公积金基金—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存,记入个人账户,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基金。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年龄而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当劳动者因非本人自愿原因失业,从而丧失收入来源时,由社会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的项目。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由保险机构或保险组织按规定支付其医疗费和生活费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需支付的费用的预算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一般不留余额。

需要,另一部分采取积累方式,以满足未来支付需求的增长。

第四章。

第五章。

18缴费确定型--是指参保人按照一定的缴费率来缴纳保险费,保险金存入个人账户,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的积累额确定。待遇确定型--(给付确定型):根据预先设定的养老金领取水平决定缴费率,即“以支定收”“新人”--建立新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城镇从业人员。“中人”--建立新制度前已经工作但不到退休年龄的城镇从业人员。“老人”--建立新制度以前退休的城镇从业人员。

第七章。

体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的工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实施社会保险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对预算期内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所做出的,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得到法律认可的财务计划。

审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审计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局机关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人人讲节俭、事事讲节约”的良好风气,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主题实践活动,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倡导节能、增效为目标,从局审计工作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勤俭节约光荣,铺张浪费为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控制和监督,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浪费现象,提高资源使用效能。

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深入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主题实践活动,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严格内控管理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一)宣传教育阶段。

充分利用局域网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学习领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效益理念。在全局大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氛围,积极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主题实践活动。树立从小事做起的观念,形成人人崇尚节约、人人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开展节约用电。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防止“长明灯”现象。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消耗,下班后切断所有电源。加强对空调使用的管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2、抓好节约用水。科学设置公共区域绿地和景观环境灌溉用水周期。注重一水多用,坚持重复和循环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正确使用节水型龙头、冲洗阀、水箱等节水设备和器具,养成随用随开和用后随关的用水习惯,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发生。

3、搞好公车节能。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编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维护,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一统三定三公开”制度,即统一招投标,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公开维修费、公开里程数、公开用油数。

4、节约办公经费。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提倡文稿双面用纸和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控制纸质公文印刷数量。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用品,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采购、领用制度。

5、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年度经费细化安排使用资金,各项经费开支严格履行审批、审核、报销程序。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支出。开支经费结算方式,严格实行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制度。

6、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建立接待清单,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安排接待。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得公车私用以及使用公车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项。进一步严格公务出国(境)管理。

7、规范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会议管理要求办好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大力减少会议文件、简报的印制数量。

8、提倡文明用餐。继续开展以“节俭饮食、减少浪费”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形成“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良好风尚,合理安排缮食,以食取量,杜绝浪费。

(三)总结提高阶段。

勤俭节约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是在任何时期都应该倡导、践行的重要行为规范。为深入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勤俭节约融入到具体工作中,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是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单位要积极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主题实践活动,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把勤俭节约的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使勤俭节约工作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是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具体行动,各科室、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每个岗位细节入手、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到人走灯灭、人离水停、人走机关。从“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大意义。

(三)求真务实、注意实效。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具体要求,各科室、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做好勤俭节约工作,抓住重要环节、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认识更加深刻,使人人节约、时时节约、处处节约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进一步促进勤俭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审计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xx项目严格规范水平,根据安排,结合要求,审计部门组成审计组,对xx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施目的。

通过此项审计的开展,梳理相关资料,增强项目开展的规范、节约力度,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三、审计期间及审计范围。

四、审计依据:

五、人员安排。

审计组长:

四、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时间:

五、检查内容1、xx项目开工至今的所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项目管理的各项流程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2)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包括暂估价项目和暂估价材料)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标。

(3)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一致,合同是否经过xx部门的审核,签字是否齐备。

(4)合同条款中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支付进度和方式是否实际执行到位。

(5)项目各参建方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进行工作。

(6)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方式执行。

2、开工至今的所有变更、签证的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程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2)签证是否有拆分从而规避审批流程的;。

(3)是否有书面约定计价方式的,约定是否合理;。

(4)变更签证是否经过监理、跟踪审计、审核,是否对变更签证的过程造价进行了测算;。

(5)变更、签证是否有重复申报的;。

(6)变更、签证是否真实有效。

3、xx项目投资控制情况。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各单项项目合同金额的支付情况,占合同金额比率;。

(2)所有项目发生费用占批复投资额比率,是否有超概算情况。

4、xx项目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情况,重点关注成本项目分类的合理性及入账金额的准确性。

5、xx项目资料归档是否及时、完整。

七、检查要求:

审计组将依照各项相关制度和规定,依照本方案独立的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并在检查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征求各方意见,保证检查结果真实有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审计实施方案

2、专项审计1项(详见附件2);

3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项目抽样审计3项(详见附件3);

4、审计回访31家(详见附件4)。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分别按照《暂行规定》确定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审计。

2、专项审计由监察审计室、财政分局组织人员进行审计。

3、审计回访工作,按照“谁审计、谁回访”原则,由原负责审计的单位实施回访。

2月将方案报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3月初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3月中旬至10月按照计划开展审计;11月、12月完成审计报告,向工委、管委会汇报结果。

紧紧围绕全市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开发区中心工作,依靠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法》和《暂行规定》的具体程序和步骤。通过审计,摸清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资金、财务收支、经济合同执行等情况,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评价;要历史地、客观地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及时督促整改。各个审计项目均要明确负责人,完成书面审计报告。

审计工作方案

各股室:

一、工作目标。

本次审计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三资(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坚持审计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审计目标为:在把握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评价市财政和有关部门发挥预算管理职能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揭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重点抓好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环保资金、卫生计生、就业资金和国企改革“六大块板”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为汨罗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市财政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二)市地方税务局:度地方税收收入征管情况审计。延伸审计地税分局和部分纳税企业税收解缴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20市财政局、市供销社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总体把握市本级财政20预算执行结果,反映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结构、预算执行进度、资金实际支付情况、管理绩效等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的总体特点,全面评价预算执行的总体效果。

2.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以及相关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否保障到位并及时投入使用情况。

3.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性、规范性。掌握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资金规模;关注各类预算收支划分及功能定位情况,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揭示年初预算不完整、代编预算不规范等问题。

4.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总体掌握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年初预算安排、预算变动、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预算分配和执行是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财政收入管理情况。掌握收入规模,分析收入结构,了解营改增对市级收入的影响;检查全部政府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关注非税收入核算不清晰,多征、提前征收或者违规减免,划缴不及时等问题。

二是预算分配情况。检查年初预算到位情况,计算年初预留资金的规模和比例,以及各部门系统财务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预算总额的增减变化;检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合理,基本支出是否满足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分配方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混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的问题。

三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摸清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种类、规模;审查专项资金设置的必要性,是否建立整合和退出机制;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重点审查拨付民营企业各类奖补资金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是否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性作用。

四是预算批复、变动情况。审查财政是否及时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财政超收收入使用是否合法,调入资金、调整预算等财力性调整安排是否按程序报批,接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是否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确定当年预算不能执行的项目,是否及时调整预算。

五是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着重反映资金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迟缓、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终结转或结余过多等问题;审查民生支出等重点项目支出的规模和增长变化情况,评价财政推动“一极三宜”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分析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及其他行政运行性支出规模和结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

5.转移支付情况。掌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总体规模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占比情况。重点揭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结构不合理,项目设置过多过散,投向雷同,下达不及时,用于国务院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等问题。

6.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政府决算草案的真实性、收支活动合法性、资金使用效益性进行总体评价。

一是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查总预算会计报表是否详细完整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和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决算(草案)报表调整过程是否合规,依据是否充分。

二是检查决算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关注政府性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列报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已征收的各项收入挂往来、未按规定的科目纳入决算报表反映等情况。决算与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三是核实决算支出列报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检查是否存在决算(草案)列支标准不一致、擅自扩大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未如实反映市级预算执行结果的问题,重点反映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的事项未完整规范地在市级决算(草案)中反映并加以说明等问题。决算与预算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7.财政管理情况。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市财政贯彻落实市政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情况,检查是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否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是否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分配依据;考核结果是否按要求公开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管理情况。分析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与资金支付比例,重点审查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看有无不按预算和程序支付或利用集中支付为某些部门开方便之门;有无一方面集中支付,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又分散管理,致使“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中心”有名无实等问题。

三是政府采购情况。检查财政履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职责情况,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结果的控制机制是否完善、政府采购审批事项是否合规等情况;关注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采购资金是否纳入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是否恰当等情况;关注政府采购商品的定价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层层转包、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掌握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和结构,摸清预算净结余、预算结转资金、财政专户结存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偿债准备金,以及通过虚列支出、收支挂往来等形成的存量资金总体规模,分析存量资金结构和形成原因,了解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8.政府性债务情况。掌握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及置换等情况。检查是否将政府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检查是否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等问题;审查经批准举借资金的使用情况、债务偿还情况,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9.预算公开。检查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表是否按规定全部公开。专项转移支出预算是否公开到地区、具体项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是否按规定公开,公开时是否将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10.其他有关事项。关注国库资金往来与调度、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揭示存在的问题,促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同时,关注以往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市地方税务局组织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以促进税收政策执行到位、税收征管规范有效、税务检查制度执行有力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查地税部门贯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缓政策、退税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审查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养老服务业等税收优惠,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制定执行减、免、缓税政策,越权办理减、免、缓税;是否存在应退未退和违规退库等问题。

2.税收征管情况。

一是税务管理。审查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重点审查企业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匹配情况,防止无故漏登漏管和因纳税登记变化导致税源流失的问题;抽查企业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防止不报、少报、漏报的问题。

二是税款征收。审查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税收征管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审查税收征收范围、入库级次和税款所属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反映当前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机制。

三是税务检查。审查税务检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应处罚未处罚、应加收滞纳金未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稽查结论的执行是否到位,防止以罚代税、无故减轻处罚等问题。

同时,汇总2016年度其他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税收征管方面问题情况。

(三)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紧扣部门职能职责履行,认真开展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部门预算管理与执行的主要问题,分析预算执行的效果效率,推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管理绩效。重点审计以下方面:

1.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党和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关注各类规划制定和修订工作是否按期完成且符合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政策落实直接相关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并投入使用等。审查是否存在懒政庸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更好的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2.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主要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各项收入预算是否完整,支出预算是否科学,重点关注:上年结余未全额纳入预算、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编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标准过低、项目支出不具备实施条件或明显超过实际需要、系统财务预留规模过大,未细化到单位、项目等问题。

3.部门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审查市本级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揭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重点关注:违规征收非税收入;违规减、免、缓征非税收入;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巧立名目或利用虚假经济业务,套取预算资金,划转到特设专户或其他实有资金账户。

4.分析部门预算执行效率。审查部门预算资金的下达、拨付情况,揭示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环节和原因。重点关注:预算批复时间和指标挂网晚;结余结转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系统财务的转移支付计划下达晚,造成项目当年不能实施等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5.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情况进行审计。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资产的权属关系、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是否存在占用下属单位资产,违规担保,违规出借、侵吞、贱卖、损失国有资产等问题;关注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经营收入和处置收入是否全额缴入国库。加强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的审计。

6.决算(草案)及存量资金。审查预算部门单位的决算(草案)是否真实、完整。重点关注:资产的计价等会计处理等情况;往来款的真实性及其账龄结构;收支确认的准确、完整性;净结余和结转的总量和结构;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是否真实、完整。

7.预决算公开情况。关注部门预算是否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公开是否按预算公开事项,同口径进行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重点揭示账面核算数、决算数和决算公开数不相符,人为调整决算公开数及其他公开信息不真实的问题。

8.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履行情况,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切入点,重点摸清部门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含上级财政资金)的种类、规模和管理方式、效果等,掌握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制度,检查是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检查专项资金的种类整合与退出机制是否健全。

9.内控制度健全性与有效性。包括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是否安全,有无失控点或薄弱环节,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资金账外核算情况。

10.厉行节约情况。

一是全面检查公务支出预算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使用情况;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

二是审查滥发奖金和津补贴情况。重点揭示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利用会议、培训、加班等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或实物等问题。

三是审查评比表彰情况。重点揭示自立评比表彰项目,擅自调整或者变更项目名称、主(承)办单位、评选周期,评选范围、奖项设置等,表彰超规模、奖励超标准,收取或变相收取参评单位和个人费用等问题。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局长胡满林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黄栋梁、陆让谦、张清湘等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事业股负责审计工作方案和“两个报告”的起草;各审计小组负责所分工审计事项的`资料审核、督促审计整改和有关资料汇总;指定专人负责审计案卷的整理归档。

具体分工见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分工明细表。

(三)实施步骤。

1.计划准备阶段。

(1)2月10至20日,各审计组进行审计调查。

(2)202月10日前,财政事业股确定审计对象、工作重点,财政股起草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4)2017年2月15日前,各执行审计组下达审计通知书。

2.现场实施阶段。

(1)2017年2月20日前,各审计组完成审计进点,并组实施现场审计。

(2)2017年3月30日前,各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并经业务办公会集体审定。

(3)2017年4月10日前,各审计组向财政事业股提交审计表格、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报告正式稿纸质和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

3.“两个报告”起草阶段。

(1)2017年4月30日前,各业务股室将2016年完成的有较大影响可供工作报告采用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的审计报告和综合报告纸质及电子文档提交财政事业股。

(2)2017年5月20日前,财政事业股做好审计结果综合汇总、分析、归纳及“两个报告”起草工作。

(1)2017年9月10日前,各审计组向财政事业股提交经审核后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和电子文档。

(2)2017年9月20日前,各审计小组做好审计整改结果综合汇总、分析、归纳工作。

(四)考核管理。

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成果将进行单项考核评比,评选出优秀审计组和先进审计个人予以表彰,并实行工作奖励。考核方法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

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在坚持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全覆盖的前提下,各审计组要围绕审计目标统筹安排审计力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强组织实施中的协调配合,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内容表格化,以利于审计实施、结果汇总和利用;各审计组之间要及时反馈信息,互通有无,发现重大问题应举一反三,查深查透;认真填制方案中规定的表格,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取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防范审计风险。

(二)创新审计,提升质量。

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各审计组要主动把握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财政管理改革和提高财政绩效的高度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高综合分析水平,审视和把握审计事项,紧扣主题主线,延伸审计所有二级预算单位,客观全面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与效果,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做到程序合规、取证充分、定性准确、确保质量、限时办结;要提高综合分析水平,找准问题症结,提出一份有分量、有价值的审计要情(专报),从机制、体制、制度上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审计建议,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三)问题导向,审深审透。

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审计组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反映现行政策制度存在的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规定;关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以及民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揭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案件线索一起,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四)强化管理,保守秘密。

要严格现场管理。各审计组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对审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事项,审计报告要按规定征求被审单位的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要用良好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工作成果提高审计的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