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年度约谈的内容 年度廉政约谈工作计划(模板5篇)

时间:2023-09-23 06:56:51 作者:HT书生 最新年度约谈的内容 年度廉政约谈工作计划(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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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约谈的内容篇一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催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

情况、指导催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催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及早预防,催促改良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

〔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

〔六〕效劳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

〔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如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

〔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情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那么,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参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催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第三条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那么。

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的诫勉约谈,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加以整改。

第六条上级纪委要求进行约谈的,直接启动约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启动警示约谈或诫勉约谈: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干部或者师生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

〔六〕对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九〕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年度约谈的内容篇二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公司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公司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约谈,是指公司党委及纪委针对所属单位及机关部门贯彻落实_、省纪委等上级组织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与其负责人进行的谈话,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问题、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约谈工作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深度分析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预防,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促进工作的原则。

2约谈人与约谈对象

约谈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视情况,党委书记可委托党委其他成员,纪委书记可委托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实施约谈。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约谈对象一般为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也可约谈该领导班子其他人员。

3约谈形式

约谈一般以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个别谈话为主的形式进行。涉及领导人员个人的问题,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涉及领导班子的问题或者普遍性问题,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约谈分类

主要分为常规约谈、重点约谈和问题约谈。常规约谈

需要了解以下情况,可实施常规约谈: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以及学习贯彻_、省纪委、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的情况。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约谈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身建设,特别是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和反对“四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约谈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

存在以下情形,可实施重点约谈:新任职的公司所属单位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需要进行相关教育、提醒、指导的。承担公司重大物资采购、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运作及重大改革任务的单位、部门,需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重点安排、指导和沟通交流的。承担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专项任务的单位、部门,需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把关的。配合、参与公司纪委重要信访举报件调查核实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单位、部门,需要明确工作要求、提醒注意事项、加强信息交流的。其他需要重点约谈的情形。

问题约谈

存在以下情形,可实施问题约谈: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贯彻落实_、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上级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安排部署,或者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致使落实不到位的。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致使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出现擅自设立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用人失察失误,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需要了解情况、提醒纠正,或者已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四风”等要求不力,有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或者发生其他廉洁自律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纪委班子及其成员不敢担当、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本单位、本部门领导人员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发现没发现的,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的。对本单位、本部门暴露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对上级批办案件查办不力的。对本单位、本部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对公司党委、公司纪委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其他需要问题约谈的情形。

5约谈程序

约谈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制定计划。每年年初,公司纪委牵头,会同党委办、组

织部,根据掌握的相关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信息,制定年度约谈工作计划,明确约谈对象、约谈类型、约谈时间、约谈人等,并按程序报党委书记批准。日常工作中发现需要及时约谈的情形,可制定专项约谈计划,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通知约谈。按照约谈计划,公司纪委提前1周将约谈安排通知到约谈对象,并要求约谈对象做好准备。实施约谈。约谈人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由公司纪委安排专人负责,准备专门的约谈记录本做好谈话记录和相关协调等工作。谈话结束后,约谈对象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督办落实。对约谈人提出的需约谈对象或所在单位落实、整改的事项,约谈对象或所在单位应按约谈人提出的整改期限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对约谈整改事项实行挂账管理,公司纪委负责跟踪督办,并及时向约谈人报告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同时,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对切实可行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采纳。材料存档。约谈材料存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并抄送公司组织部备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年度约谈的内容篇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分公司党委管理人员“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二条约谈对象为公司部门正副职,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部门正副职,县(区)分公司、分(区)营销中心正副职。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约谈是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定期约谈下级纪检主要负责人,请其对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做出评价;是对下级班子成员在落实重大决策、发展改革重要工作、党建、党风廉政_署等方面存在问题或不足,以及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警示,督促责任落实,加强各类风险防控的一种监督措施。第四条实行约谈应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约谈形式和范围

第五条约谈一般采用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为见面约谈。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公司纪委书记约谈分公司班子成员及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公司纪委书记约谈县(区)分公司、分(区)营销中心正副职及分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司纪委_主任(副主任)约谈公司部门副职、分公司纪委_主要负责人;分公司纪委_主任约谈分公司部门副职、县(区)分公司纪检委员。

第七条公司纪委书记、_主任和副主任根据分级约谈原则,每年约谈一定数量的下属单位及本级监督管理的管理人员,约谈比例不少于30%。

分公司纪委书记、_主任的约谈人数可参照公司执行。第三章约谈内容

业情况及存在问题;

(三)各级党组织和个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及接受监督情况;

(四)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决策部署、专项活动,创新体制机制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第四章约谈程序

第十条约谈前,由纪委_负责向被约谈人告知约谈时间、地点及约谈的事项。约谈对象按照要求接受约谈。

出建议、意见和工作要求。第十二条约谈后,约谈人及约谈对象需在约谈记录表上签

字,由纪委_留存。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约谈人指定有关人员参加并做好必要准备,对约谈对象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建议应做好记录,由纪委_负责保管。

第十四条约谈人在谈话中应尊重约谈对象,认真听取约谈对象的意见;约谈对象应如实反映情况,明确表态。对约谈中提出问题和工作建议,约谈对象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写出整改方案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纪委_。

第十五条纪委_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可依照本制度执行,也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纪委_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度约谈的内容篇四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纪挺法前主动监督,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增强约谈对象廉政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我市《济源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要求,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本制度。

廉政约谈是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

情况、指导督促工作、与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一、指纪检组织通过对约谈对象进行廉政方面的谈话,督促约谈对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醒,与早预防,督促改进错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廉政约谈对象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重点为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

(二)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

(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强,,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

(五)不认真履行“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

(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

(七)存在“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

(九)其他认为应该约谈的事项。四、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情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如实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认真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

(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情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实事、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九、严格遵守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身份与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与其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中国_章程》、《中国_党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法规,参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廉政约谈,是指约谈人与特定的对象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与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第三条廉政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五)廉政责任围的干部或者师生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六)对廉政责任围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七)对廉政责任围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认真配合调查核实,问题久拖不决的,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八)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的;(九)一定时期、一定围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十)不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和学校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反对铺浪费、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纠正“四风”执行不力,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十一)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但错误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能与时改正错误,免于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十二)其它涉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需要与时进行约谈的。

年度约谈的内容篇五

(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履职不到位,致使出现工作隐患的;(五)不仔细履行_管行业必管行风纠风责任,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六)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力的;(七)存在_满浮散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不高的;(八)不仔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遏制_四风不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九)其他认为应当约谈的事项。4、廉政约谈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五、主要是以个人约谈为主,个别状况下可以集体约谈或座谈。六、廉政约谈要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向约谈对象发送约谈通知,通知包括约谈内容、时间、地点,以便使约谈对象做好相关预备工作。(二)在正式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少于2名。约谈人员要照实陈述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三),要做好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要仔细阅读约谈记录,对记录不精确的地方,有权要求改动。对约谈记录无异议的,要在约谈记录上签字摁印。(四)约谈结束后,要向局党组汇报约谈状况,并将约谈有关材料存档保存。

七、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的廉政承诺或整改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八、在约谈时,要坚持_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面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相关纪律,敬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判提示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九、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留意爱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状况。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联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间的约谈;

(三)校纪委书记与特定个人或集体间的约谈。

的;(六)对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

不报、压案不查的;(七)对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仔细协作调查核

(九)肯定时期、肯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任的;(十二)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需要准时进行约谈的。

(三)纪委、监察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就约谈对象的整改事项、整改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

(四)约谈对象应定期或不定期的主动向约谈人汇报整改落实的具体状况。

个责任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承诺;对发觉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觉、早提示、早纠正,早查处,准时进行约谈。

线,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不廉洁行为进行提示,及早预防,催促改正错误,教育、挽救和爱护干部。

未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依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诫勉约谈。

(六)容错约谈。对改革探究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进行纠错谈话。状况特别的,可实行现场约谈。约谈程序:

(一)约谈预备。区委和区纪委实施的约谈,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和区纪委相关承办室拟制谈话提纲。

(二)约谈通知。区委和区纪委实施的约谈,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和区纪委案管室统一登记、编号、制作约谈通知书,送达约谈对象由本人签收。

(三)约谈实施。约谈要坚持问题导向,指出存在的问题,讲清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听取约谈对象的解释和说明,约谈对象要对比党章写认识,必要时要写出书面检讨,需制定整改措施的,限期整改。约谈由专人记录,约谈对象签字,存档备案。

约谈纪律:(一)坚持依纪依法约谈。实施约谈时,约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约谈参加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对约谈内容严格保密。泄露有关状况的,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对象。(三)职工在工作中履职状况、遵守纪律状况,是否存在软、懒、

散的状况。(四)干部职工在坚持_八项规定、反_四风方面的状况及拖拉慢

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可请纪检组长参与,纪检组长约谈相关人员可请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参与。约谈领导为约谈主持人,党务干事为约谈记录人员。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员对约谈内容核对确认后签字。

六、线索移交:在约谈过程中,如发觉被约谈对象有违纪违法的线索,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