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实用

时间:2023-08-26 18:00:46 作者:李Y 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实用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篇一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1、发放材料按材料单计算;

2、押金数额由双方自行商定;

3、租赁设备返还时结清所有租赁费用。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货地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租赁设备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附属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至租赁设备全部返还、租金等费用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出租方(甲方):________承租方(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篇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工商银行x市信托部设备租赁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 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 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包括手续费 %),分 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 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

负责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全称) (公章)

负责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经济担保单位(全称): (公章)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篇三

时间___________

人数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空中拍摄影像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空中拍摄影像服务。拍摄地点:

拍摄内容 ,拍摄计划见附件,拍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2、为确保航拍飞行器性能可靠,空中影像拍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飞行平台每天可进行10个有效起落,每个起落飞行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6分钟为飞行器全负载安全续航时间)。

3乙方使用飞行平台,搭载 摄影机,为甲方提供空中影像拍摄服务,画面质量为 (full hd)全高清画质。

1、乙方在不具备起飞或危险情况下有权拒绝飞行。危险情况包括:

1)飞行器与遥控器直线距离超过200米;

3)降雨、降雪、冰雹、5级以上大风、沙尘暴等不良天气;

4)起飞降落点半径15米内有无门人员停留;

5)超低空飞行(高度5米以下);

6)航线下方有密集人群、能见度低、阻碍物较多等;

2、 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航拍飞行许可文件并通知乙方备案申报航线后,乙方方能执行飞行任务,如没有相关获批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1)城市禁飞区(如北京天安门30公里范围内);

2)军事管制区1公里内;

3)机场周边航空管制区内;

4)其他政府、机关、保密单位等禁飞区域;

3、在市区道路、公路、高速公路起飞作业,必须有相关部门人员协调进行拍摄,须由甲方承担协调工作。

4、以下情况进行飞行拍摄时,甲方需额外支付拍摄风险费用,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如执行拍摄任务时造成机器设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期间因甲方的过错或过失引发的不良后果,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小雨、小幅降雪、雾霾、大雾天气起飞作业;

3)gps卫星信号不稳定的地点(如室内、桥下、山区、楼宇间等);

4、水面、人群上方飞行;

5、近距离跟拍追拍贵重道具(超级跑车赛车、豪车、豪华游艇等);

6、如在知晓上述情况,并且强制要求起飞导致飞行器损坏,相关损坏费用由甲方负责。

2、支付方式分两笔支付:

第二笔:拍摄完成经甲方有效负责人确认无误,乙方将拍摄影像资料文件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甲方承担空中拍摄摄像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因拍摄产生的即时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产生的费用。

4、合同期间,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航拍任务,甲方应根据乙方已付出的劳动及提交的拍摄成果支付相应费用。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拍摄前至少一天安排乙方考察拍摄现场,如条件不允许应提供拍摄现场的地形地貌信息以及实景照片视频。

2)正式拍摄前,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拍摄现场进行清理和人员规划安排。

3)拍摄当天,甲方须派有权的专业人士前往拍摄现场监督协调,以及确认拍摄结果。如果拍摄效果不满意,甲方人员必须现场立即提出重拍。航拍设备或主要操作人员一旦离开拍摄现场,即表明当天的航拍拍摄效果验收合格。如甲方再次提岀重新拍摄或补拍,拍摄费用需另行计算。

4)拍摄期间,甲方应做好飞行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警戒,如强行要求在高危区域起飞,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安排车辆运输或转场期间造成的人员和设备损伤,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因履行本合同完成的最终拍摄成果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保有其使用权。如甲方提出影像资料的保密,须双方协商另行签订附加条款。

2、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拍摄现场考察结果,制定航线图及分镜头脚本,完成拍摄计划。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拍摄计划确定出最终拍摄方案(见合同附件),合同签订之时即代表甲方认同乙方的拍摄方案。

2)乙方应严格按照制定飞行计划、航线图、分镜头脚本执行飞行任务。如果甲方临时要求更改拍摄方案,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拍摄。

3)乙方在飞行器起飞作业前应严格按要求检查飞行器各方面的性能,确保飞行器正常工作。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符合要求的拍摄影像交付甲方。

6)甲乙双方须提供详细的现场拍摄人员联络单,以供拍摄现场及时联系沟通。

1、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要求取消合同,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2、在拍摄工作期间因甲方原因、天气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拍摄,乙方相应延期提交工作成果。甲方须按照停工天数支付乙方元/天的误工费。如果一方提前要求放弃航拍任务,提出方须按未航拍天数的50%支付另一方违约金,每天支付 元整。

3、当乙方进行拍摄后,因甲方原因,天气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影响拍摄效果,导致甲方不能使用乙方拍摄素材,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劳务费。

4、如甲方诞期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多支付总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协议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拍摄方案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确认有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有权签字人: 乙方有权签字人:

盖章/签字: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篇四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做为乙方的^v^师,有拍摄乙方的权利,并享有拍摄作品的肖像权。

2:甲方只能将所拍摄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只可用于参展,出版和在专业摄影媒体发表。

3:甲方需保护乙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随意透露乙方的有关资料。

4:甲方需支付相应的劳务费给乙方每( ) 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拍摄前支付50%,拍摄后再支付50%,以收据为凭。

5:甲方以下人员享有合同中的权利:

(共计 人)

6:在拍摄过程中,乙方的吃、穿、行以及往返路费由甲方支付。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篇五

承租人(甲方):(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单位全称)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1、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

2、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预计使用时间月,租赁费用总额约)。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设备进场到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之日为安装期间,设备租赁费用计算从检测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至报停日塔吊租赁不足四个月按四个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截止日期为设备停止使用之日。

如设备停止使用后不具备拆除条件,则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计取闲置费用,具备拆除条件后,不再计取闲置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开始计算租赁费。甲方工程项目必须保证合理的安装条件。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备案、使用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必须配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2、甲方工程项目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须保证合理的拆除条件。

3、如果甲方停止设备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设备,或无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设备,将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不再计取租赁费用和闲置费用。

第五条: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

1、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和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操作、指挥和安拆人员,并对设备及配置的机组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设备在安全、正常技术状态下运行,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时: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转、小车的大故障)不得超过12小时。如12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免收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甲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机故障不得超过2次4小时以上,若超过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台班,每月超过一次24小时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个台班。

3、双方约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项目与乙方管理人员商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要求乙方正确安全地操作和维护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

4、甲方应当为租赁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6、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7、不得违章指挥建筑起重机械和机组人员,不得强令机组人员冒险作业。

8、承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人塔机进出场三通一*,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

10、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过20点,超过由承租方付超时工资,每人每小时15元。

11、为机操工和指挥人员提供食宿环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塔机本身性能原因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安装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提供塔机使用的相关资质及装拆资格说明,并保证进场塔机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内(____________年08月01日后出厂的设备)。

4、乙方应向甲方当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等资料,负责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塔机驾驶室应加质量好的锁,加强管理)。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设备的自检记录;操作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钢丝绳、滑轮、料斗(每台一个)、长短吊绳。吊绳三副以旧换新,丢失赔偿每副80元,塔吊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出租方自备,场地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承租方承担。

7、乙方指派的机组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操作经验,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保证每班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工资及机械租赁费。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的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机械的,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赁机械进场后停工或停工后延迟出场,甲方应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闲置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机械设备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不当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该机械日租金100%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乙方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裁定:甲乙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特指定以下人员为履约联系人。

甲方项目经理:乙方业务联系人:

拍摄宣传片合同 标准拍摄合同篇六

2、乙方受甲方之委托对“视频工作”的制片工作(以下简称“制片工作”)

此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视频制作服务费用总价为: 人民币:(小写)

(大写) 此费用包含拍摄,制作所有费用,无任何附加费用。

1、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委托拍摄服务费用的%作为预付款,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到乙方账户。

2、拍摄开始当天需将%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到乙方账户,乙

方收到后开始后期制作工作,如果因甲方拖延结款带来的后期交片延时,甲方自行承担。

2、尾款:甲方保留此次拍摄服务费用的 作为尾款,自乙方完成交片任务后结清。

1、乙方制作周期,从

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成片样稿(带乙方水印标志)后应及时验收确认。

3、在甲方确认影片无误,并将余款付给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将无水印标志的影片交付给甲方。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视频拍摄”期间内在对视频制作提出建议。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拍摄参考;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视频制作”期间内,应采纳甲方针对“视频”的制作建议,并及时做出修改。

5、乙方应保证其拍摄的视频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但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的侵权责任除外。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解除方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应当负责赔偿。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委托费用的 10 %。

4、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即告终止。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