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时间:2023-07-29 08:18:56 作者:江sx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一

今年入汛以来,受极端气候的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县国土局的安排部署,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全乡10个村进行逐一排查。针对现状乡政府与各村委会统一思想,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险为主”的三线方针,明确相关责任人,建立地质灾害群防群测网络监测点,进一步完善了群防群测体系,为构建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步伐作出了努力。

我乡自然地理环境、地质构造复杂,因此,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性造就我乡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我乡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06处,其中滑坡102处、不稳定斜坡2处,崩塌2处。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迅速组建排查队伍,乡上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国土办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为成员的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小组,主要负责全乡辖区内的隐患点排查,按照“包村到户,落实到人”的原则,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排查并落实防灾措施。

(二)加大宣传,做到群测群防

采取干部实地走访排查等方式,加大对地质灾害排查紧急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乡群众对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的认识,让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点灾情监测。

(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

各村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按照辖区负责制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和巡查,经过排查,在原来1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排查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红岩村3处、亭子村1处、安山村2处,滑坡及崩塌,受威胁39户150人,威胁资产826万元。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点及时就地确定防灾责任人及监测人。

我乡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了年终考核,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下达、同考核。汛期以来,我乡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均按要求落实了责任人、监测人,发放了“两卡”,并制定了相关预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落实责任,深入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对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加大排查的广度和深度。

(三)继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深入落实防灾预案,落实“两卡”到监测人和人民群众。

(四)加强汛期地灾值班。严肃纪律,坚持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收集地质灾害灾情,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二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三

重点: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2、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情况;

3、抗菌类药物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

4、药师或驻店药师配务对抗菌类药物处方是否审查。

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6家,从检查来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分类管理情况良好,抗菌药物类不凭处方销售现象仍较严重,专项检查期间发现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违法行为6件,已全部进行处罚。

重点:

1、是否从持有有资质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

2、批发企业销售时是否随货附加盖公章的资质;

3、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

4、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否索要、留存供货方资质。

5、中药饮片购进发票是否合法有效。

经营企业中未发现从事饮片分包装、必换标签的行为,未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的行为,索要、留存的资质也较齐全,购进发票合法有效。

重点:1、城关防疫站、乡卫管站购进渠道是否正规;

2、资质是否齐全;

3、票据是否真实;

4、有无购进验收记录;

5、疫苗是否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

共检查乡卫管站10家,经营的疫苗购进渠道正规,均由上级主管部门调拨,也能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四

市司法局目前下设4个行业协会,分别是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律师协会:成立于1995年12月26日,前身为地区律师协会,1997年撤地设市后改为市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属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和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市律协现有会员444人、律师事务所36家。按照协会《章程》,20xx年5月15日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完成了新一届理事会的选举,经市司法局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及大会选举通过,由市司法局正县级调研员李昂担任会长。

公证员协会:成立于20xx年7月5日,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属公证行业自律组织,市公协现有会员40人。20xx年8月8日,经市公证员协会第二届理事选举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

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于20xx年6月21日,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市基协现有团体会员76个、个人会员276人。20xx年6月21日,经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

司法鉴定人协会:自20xx年11月19日核准登记,20xx年3月9日召开成立大会,20xx年12月28日经第二届司法鉴定人大会选举并报组织部同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担任会长。协会目前有单位会员9个,个人会员162人。

按照“三分离”工作的要求,市司法局针对4个协会的实际情况,分别研究落实了整改措施。

律师协会:协会办公室系借用酒都律师事务所办公场地,不存在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协会设立了独立的财务账号,做到了资产财务与行政机关分开。鉴于律师协会的特殊情况,从上到下均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会普遍由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担任协会会长,按照《通知》关于“如特殊情况需要兼职的必须重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的要求,由李昂继续担任会长正在办理报批手续中。

公证员协会:过去由于经费困难,公证协会的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市公证协会代省公协办事处收取和支出会费,自身无任何财务收入。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将尽快召开公证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会长。

司法鉴定人协会: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协会自成立以来就设立了独立的账号,聘请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做到了财务资产与行政机关分开。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庚即召开鉴定人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会长。

基层工作者协会:因经费困难,办公场地暂与市司法局合署办公,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30日前将搬到新的办公场地。基协自成立以来就设立了独立的银行账号,实行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基协第二届选举工作已经启动,协会会长将由选举大会产生,副局长即将辞去会长职务。

市司法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局纪委制定印发了《市司法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对法律服务行业的专项治理作为我局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领导干部担任协会会长兼职不兼薪、不兼酬。各协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

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专项检查工作报告篇五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我镇于4月12日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听取了销售商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其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社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自20xx年11月开展商审商付政策以来,我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台,财政所向商户兑现财政资金99536.97元,通过专项检查核实,销售商向购买者全部兑现了补贴资金,没有发现截留和挤占财政补贴资金现象。

(一)存在非农家庭借用农业户口本获取财政补贴的行为。

(二)未对销售网点提交并确认的已兑付补贴农户名单进行公示。

(一)通过公示、电话查询等方式加强购买人信息核查力度,确保国家资金补贴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村组干部查询制度,组织村组干部定期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准确掌握补贴兑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