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通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范文

时间:2023-06-21 17:42:53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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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通用篇一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__集团暨中国交建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手册(试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__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__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

1.3.2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依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

1.3.3公司各单位必须组织所属项目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应将自有船舶、外租船舶和分包协作队伍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纳入,明确应急措施。

1.3.4 公司各自有船舶根据所在项目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不在项目施工的船舶由船舶隶属单位统一组织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 工作原则

以防为主,常备不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排查,密切关注相关疫情信息,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范应对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公司各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工作。

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水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落实监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群专结合,科学防控。发挥公司系统管理优势,规范员工卫生习惯。同时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工作。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两级集团各项工作部署,完成疫情防控相关任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领导和指导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副组长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疫情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疫情发展等实际情况,提出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指挥部。

各单位要在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应对工作,并全力做好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的协调、配合工作。

2.2 日常管理机构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动态跟踪掌握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收并传达指令;负责疫情应对期间公司相关宣传、媒体沟通和舆情应对工作;协调有关应急资源和相关部门应急联动,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公司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公司办公室:

公司安监部:

2.3 主要工作部门

公司办公室:牵头协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疏浚办公室和值班室;负责与疏浚应急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开展有关沟通工作;指导涉事单位和配合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参与重要措施方案的拟定,该方案报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跟踪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进展情况,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联系疏浚宣传管理部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媒体沟通、协调与应对工作;组织应急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情引导,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工会办公室:根据疫情情况,为职工统一购置符合要求的医疗防护用品及预防物品;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内部义务捐献等活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提出合理化建议。

财务金融部:跟踪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进展及处置情况,并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应对工作和应急资源保障设施所需资金。

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开展疫情总体防范工作;参与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制订。

市场投资部:统筹协调公司各国内经营机构、项目公司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各国内区域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国内各地政府、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海外事业部:统筹协调公司各海外驻外机构、项目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密切关注公司境外相关疫情信息,保持与公司办公室信息畅通;负责与外交部、商务部、境外当地政府、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公共卫生专业技术机构等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其他各部门:跟踪掌握归口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进展情况,并及时开展本业务板块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公司办公室保持信息的互联互通。

2.4 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

各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2.5 项目部/船舶应急组织体系

各项目部/船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部/船舶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

3 预防与预警

3.1 疫情预防

3.1.1 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有效控制人员出差及出行,减缓人员换班,避免交叉感染。

3.1.2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足量配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型)、洗手液、消毒喷壶、84消毒液、酒精、红外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做好人员个体防护,对各场所及时采取消毒措施,加强人员体温检测。

3.1.3各单位、项目部、船舶要对人员外出或出差、施工人员返场提前进行审核,密切掌握人员动态,避免疫情高发区人员入场,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防范工作。

3.2 信息监测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测信息,并按照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职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主动监测,包括:疫情监测、主要症状监测等。

在境外,海外事业部应当密切关注驻在国(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动态信息,做好风险评估,并加强与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的信息共享,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苗头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向各相关方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3.3 预警

公司应当密切关注政府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公司相关单位、部门和员工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公司的网络、电话等多渠道进行通报预警。

3.4 信息报告

3.4.1疫情解除前,公司各级单位实施疫情防范信息日报机制,各单位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疫情防范信息和人员动态,按相关要求向公司办公室、安监部报告。

3.4.2公司内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工作,同时按照《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报送疫情信息,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4 应急处置

4.1 响应启动

4.1.1 公司内部出现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1.2 响应国家和省级政府应急联动要求的。

4.2 响应程序

4.2.1 公司应急机构启动程序

1.报告程序

公司办公室收到相关疫情信息后,立即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组长,由组长决定启动公司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上级集团、卫生防疫部门等相关方进行报告。

各单位、项目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本级应急通讯录。除明确企业内部通讯方式外,应识别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项目部应识别所在区(县)及所在市的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联络方式。

2.首次应急会议

启动命令下达后,公司办公室主任筹备召集首次应急会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参加。

3.后续应急会议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召开后续的应急会议,研究解决应急处置有关问题。

应急办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事项。

4.2.2 主要负责人的应急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行动

(1)宣布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2)主持首次应急会议;

(3)批准重大应急决策;

(4)确定是否派工作组赴事发现场;

(5)决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落实国家领导人指示及政府部门要求;

(7)授权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告疫情情况,审批对外公布的材料;

(8)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9)宣布公司应急状态的解除。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应急行动

(1)协助组长工作;

(2)根据授权代理行使组长应急职责;

(3)组织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

(4)组织召开后续应急会议,部署应急工作;

(5)调动应急资源;听取专家建议,完善应急救援方案;

(6)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行动;

(7)及时向组长报告突发事件发展态势。

4.2.3 应急办的应急行动

1.协助并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组织应急状态下24小时值班;

3.保持与各方的信息畅通,及时汇总疫情情况;

4.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5.保存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记录;

6.应急状态结束后组织编写总结报告。

4.3 应急处置

4.3.1 应急处置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企业为辅。边远地区或境外地区企业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如果当地政府应急范围难以覆盖或者应急响应晚于企业,以企业应急为主。

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内部的,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减少危害和影响。新型冠状病毒事件发生在公司外部的,要及时做好通知,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3.2 应急处置措施

1.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地区的相关信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通过信息发布等各种渠道与相关各方保持联系。

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后,积极开展预防预警工作。

(6)开展公司内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公司及各单位要积极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等工作。

5.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在建项目要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决定和要求,并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

(1)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值守,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6)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6.各单位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到所在区域定点医院检测、确诊和治疗。同时,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将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情况报送公司办公室;并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和统计,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时间不少于14天。

7.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受灾区域员工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员工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境外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涉事单位应当及时对受灾人群转运回国医治。公司外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公司境外机构或各单位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疫情区内或受波及范围内的,且当地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医疗药品、医疗设备等援助申请。

4.4 应急结束

当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境外机构和项目所在国或者业主的要求,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解除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解除命令,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5 后期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疫情感染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抚、安置和善后处理等工作,配合专业卫生机构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污染扩大。

对因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隔离情况以及所采取其他措施及经济损失情况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积极配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6 应急保障

各单位应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所需人员、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下,积极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疫情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7 附则

7.1 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通用篇二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通用篇三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xx市xx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通用篇四

为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妥善有效应对局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确保全局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工作要求,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把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做好重大疫情的监测和预防,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科学预防和应对的原则。各单位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动接受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坚持有情必报,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单位在开展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安全质量监督部、局行政管理部及相关单位。当发生重大疫情时,各单位立即开展响应工作,全力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将重大疫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依据《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行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xx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及应急预案》、《xx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2014版)》、《xx市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建设房管系统管理实际,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在建施工现场和办公、物业等区域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本预案中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以下简称重大疫情)是指由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的重大传染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成立局应对重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局总部其他各部门和派出机构负责人各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质量监督部。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依职责落实属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局重大疫情应对工作措施;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督促办公、物业按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2、组长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局在建工地和办公、物业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3、副组长职责:在组长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督促分管系统、部门和各单位开展和落实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4、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机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办公、物业配合属地政府和疾控机构做好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疫情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完成小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安全质量监督部职责。组织系统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各单位安质系统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6、行政管理部职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后勤保障系统、物业,按要求采购和发放相应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范围内重大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7、行政办公室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按照施工现场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信息收发传递。行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办公机构、各在建项目办公室做好后勤服务落实工作;各单位、派出机构、各在建项目未设置行政管理部的,由办公室承担采购和发放相应防护用品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8、工会工作部职责

负责监督落实医疗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9、党委宣传部职责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舆论应对机制,严格按照《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要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10、各单位安全质量监督部、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5)完成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11、各单位、派出机构职责

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及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并实施辖区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做好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12、专业分包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职责

严格落实卫生疾控机构和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要求,制定工程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预案(方案);具体落实企业分包范围内重大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对务工人员重大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务工人员自觉采取措施加强自我防护;积极配合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重大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施工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知识,自觉按照卫生疾控机构的要求和标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根据需要落实个人健康管理医学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和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

依据属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大疫情响应级别设置,将重大疫情应对工作分为戒备、严重和紧急三个响应级别。

(一)戒备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境外持续传播蔓延,国内无感染病例,或我国境内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播。属地无感染病例,但病例传入属地风险显著加剧。

(二)严重响应级别:重大疫情在国内持续传播扩散。属地发生输入疫情,疫情呈局部散发或有限传播,但疫情广泛蔓延风险显著加剧。

(三)紧急响应级别:重大疫情病例在国内持续增加,维持在较高水平。属地疫情流行,呈持续扩散蔓延趋势,对属地和全行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一)戒备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1、局总部、各单位、派出机构。更新完善本单位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做好在建项目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内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实时掌握动态;在建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值守;做好施工现场的围挡,对在建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入现场登记制度;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内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消毒,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厕所、浴室等。严格落实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及食品卫生部门关于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督促、检查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对职工开展重大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在施工现场内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材料。施工现场设立隔离观察室以备使用,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去往疫区国家(地区)往返人员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办公、物业响应

随时收集办公、物业范围内的重大疫情信息,并将重要情况及时报上级单位和物业项目属地卫生疾控机构。根据属地政府、卫生疾控机构及业主委员会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小区人员进出登记、来访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及时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清运,对二次供水设备设施加强管护并做好相应的消毒工作。做好重点部位和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主要包括电梯轿厢、楼道、公共卫生间、会所、垃圾站(楼)等。加强对重大疫情知识的宣传,在公共宣传栏张贴重大疫情知识相关宣传材料。做好消毒药品和相关物资的储备。按照疾控机构的标准,制定并落实疫区国家(地区)往返人员健康管理方案,待风险排除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3、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响应。更新完善本企业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机构。新进场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应配合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对重点人员隔离观察。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健康状况每日检测和问询制度,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人员,督促其立即就医检查,并进行病情跟踪问询。建立与总包(专业承包)企业的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每日将本企业所属场内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如有突发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做好对所属职工重大疫情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严重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1、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对进场人员体温进行检测,体温测试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组织、协调各分包单位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措施,必要时,开展对现场相关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遇重要情况立即报市区两级建设系统和卫生疾控部门。必要时建立安全通道,减少施工人员与外界的接触。

2、分包单位做好所属员工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做好对在建工地的封闭式管理。每日收集作业人员健康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施工现场人员一旦出现疫情症状,分包单位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并联系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经医疗机构已确诊的病例,应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配合项目积极做好施工现场内密切接触患者人员的隔离或封闭观察。深入做好作业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3、办公、物业部门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和标准,配合属地政府和街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三)紧急响应级别应对措施

1、在建工程各进场人员,严格落实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积极做好在建工地重大疫情的应对工作。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一旦发现疑似人员,应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领导小组。必要时,在建工程停止施工。

2、办公、物业部门,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要求和措施,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重大疫情应对工作。

(四)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根据属地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全市调整或终止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时间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逐级通知到所管所辖单位,领导小组各单位同时按照调整后的应急响应级别开展响应工作或终止响应。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办公和物业部门应逐级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延伸信息网络,提高信息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重大疫情信息的报告应当严格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办法》、《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疫情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预防和应对重大疫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应对埃博拉出血热应急预案》的要求,由属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应对,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对外发布信息。

(一)宣传培训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开展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

(二)演练

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重大疫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全局重大疫情预防和应对能力。

本应急预案由局安全质量监督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各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通用篇五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一)报健康状况。

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

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

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勤通风。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间隔用餐。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设隔离留观室。

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健康教育。

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九)强化人文关怀。

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监测应急预案通用篇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乡境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乡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个别乡镇或全县范围内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高坪返乡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遂昌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需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一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对活动轨迹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对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需要县级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1)调整响应等级。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市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3)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行政村、自然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5)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6)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本地暴发疫情,并构成全县扩散蔓延风险。需要省、市、县级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全县其他乡镇(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省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扑灭目标。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省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对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以及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遂。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行政村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乡域持续性村级传播,并形成全县扩散蔓延局面。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1)调整响应等级。由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省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国家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完善乡镇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乡镇管控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乡镇局部区域或整个乡镇划定为疫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人员、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县道、乡道、小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离乡通道可暂时关闭。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商店、农家乐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针对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随时组织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