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声作品集读后感

时间:2023-08-08 15:45:38 作者:李Y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梁晓声作品集读后感篇一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撒哈拉在阿拉伯语里是虚空无物的意思,被称为生命的坟场,而三毛在这里谱写了一曲爱之歌。

这本书里反映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充满异国风情的画卷。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贫瘠广阔的沙漠在他眼中充满了无穷的诱惑,三毛也尽一切可能走进浩瀚的沙漠探寻她真实的面目,她用相机拍下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随身带着药箱为贫穷落后的撒哈拉威人义务诊治,并将日用品等送给当地的人们……作为第一位涉足大荒漠的东方女性,她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和诙谐,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与侠义的精神传播着现代文明。同时,她也以现代文明的角度观看古老文明与沙漠旧俗,并生动地记录着她在沙漠的所见所闻所感。

前段时间,一位网名为“流浪的猫猫”被喀麦隆华人关注,看到同事朋友圈转发她的游记后,我也关注了她的公众号,被她的勇气与信念所震撼,其中一篇游记便是记录了撒哈拉;感受着三毛的传奇,“飞羊落井”“天台盗水”的情节、三毛曾经的生活、曾经刮过她生命的风。

三毛笔下的异域风情,她坚强而乐观的心态,她善良而敏感的心灵,还有她勇敢追梦的孤独身影,才是真正让人感动之所在。

梁晓声作品集读后感篇二

《三毛作品集》是一本由三毛著作,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串铃铛,一把故土,一份乡愁。

普通的牛铃。因为来自故乡,所以他的铃铛上沾染了乡土的气息。

一方水土,养育着一方人。人们喜欢停留在家乡的感觉。

“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家的草窝。”

乡村初涉大城市的人们不喜欢城市的华灯初上,灯红酒绿。刺眼的霓虹灯,喧嚣嘈杂的音响,习惯了乡村的朴素的生活的人们,是不能受城市的势力,尔虞我诈的。

故乡的记忆,定位于最高处,任何地域都比不了的。即使,那片土地客观上并不怎么样。

乡愁,怎么可能仅用这一片泥土就弥补?曾经沧海难为水。那怕是有一天,海枯石烂,大地腐烂,太阳停电,心中的这一份情怀也永远不会变。

其实作者只是明知顾问。泥土不过是一种寄托。千山万水,历经过的每一条河。。每一座山,都有乡土的情感。那种感觉来自四面八方。

四面八方,千山万水。

万水千山,八方四面。

层层推动,步步深华,乡愁愈发浓烈。

我们都有乡愁。

因为家乡有亲人,有朋友,有我们的年少轻狂,有我们的壮志未酬。

家乡也等待我们衣锦而归。

如果说这世上有一个让我喜欢、尊敬到扼腕叹息的作家,那就是三毛。与其说我是被她笔下肆意轻快的文字所吸引,倒不如承认我是彻底拜倒在她感性的灵魂脚下。我羡慕她有说走就走的流浪,也向往她的用心去活。三毛对于我这个读者来说绝不仅仅是一位作家,她是我对人生幻想的实践者,她对自己生活的描写强烈吸引了我这个牢笼里的人的眼球,我想要走近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女子,就好像越来越接近我真实而不自知的内心。

独一无二的三毛

我想大多数爱上三毛的人,都是从她的“撒哈拉”故事开始的,至少我是这样。和每一个爱听故事的人的心理一样,《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哭泣的骆驼》《温柔的夜》的叙述者三毛让我在青年时代重温了幼时对睡前故事的狂热情感。经过后来的了解,我很难相信那些我之前一口气看完的作品竟然是散文集,因为散文给我的信号向来是拖沓冗长的句子,意识流的自白后我的不知其所云和似懂非懂。三毛这个阶段的这些散文作品集确实是自我意识的表达,但她运用小说的创作手法来复制生活原型,使得作品虽然记叙的是身边的琐事,却轻快自然,纯真有味,从某种程度上称其为“私小说”也有一定道理。

三毛在流浪之前,也是有“意识流的自白”的。她那一时段的感想随笔收录在《雨季不再来》里。这本集子的文风和“撒哈拉”系列迥然不同,不像后者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它整个透出的是忧郁、迷茫、阴冷和些许空灵,简直判若两人。其实我们在成长过程中都有这样一个时期,没有到“强说愁”的程度,但就是格外敏感,那么一个青涩、幼稚的时期。就如我熟悉的散文随笔一样,《雨季不再来》中,三毛用隐讳的写作笔法,并不直言内心情感,而是将自己投影于书中人物,更多的表达个人化的遐想、伤感和初期对人生的思考,但文字反应出的那时三毛心境的成长,却比一般正常生活中的同龄女孩要敏感、早熟。印象深的有《惑》《极乐鸟》,内容苍白多幻象,充满对生命、真理固执的探索,它是三毛写作历程起步的回顾,是曾经失学、病痛带给她的直观印记,正如三毛自己所说,“它代表了一个少女成长的过程与感受”。

三毛最初决定出国游学,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因为自以为会说了几句外国话,所以一心要离开温暖的家,去看看外面那批黄毛碧眼青牙血嘴的鬼子们是怎么个德性”,她果然是一个像空气一样自由的人,当妨碍她心灵自由的时候,她的做法必定是“绝不妥协”。她之所以辗转各国,永远有看不完的风景,是因为对于三毛来说,旅行真正的快乐不在于目的地,而在于在它的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遭遇的奇奇怪怪的事。克服种种困难,听听不同的语言,在她都是很大的快乐。我们在旅途中,总是无法真正从所见所闻中体会到心灵深处的快乐,那些纷繁的游记总也传达不出亲切自然的感受,或许就是因为,每到一个地方,我们自始至终都把自己定位成一个过客,一个观光的人,而非像三毛一样真正的“走一遭”,如同面对故乡一样扎进撒哈拉。三毛的一些朋友将她的向往沙漠解释为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复返,三毛说:“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我是一个浪子,我喜欢这个花花世界”,浪子三毛随着年岁的增长,越觉得生命的短促,越觉得要做的事实在是太多。“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走一遭”,欧洲到非洲,经历的越多,她的情感世界就越丰富,而人的可贵,就在于因时光环境的改变而逐渐蜕变。创作初期忧郁而感伤的风格淡去,洒脱不羁的一系列“撒哈拉”故事受到了众多人的喜欢。面对众说纷纭的评价,三毛坦然道:“天赋努力不可强求,尽其在我,便是心安”,强调写稿真正的起因是宽父母心,也是兴趣所在,只是将个人的生活做记录。三毛确实做到了“尽其在我”,不同的环境给了她异样的心境,让她骨子里的热情得到释放,使她从感伤的“水仙花”,一变而为快乐的小妇人。她对游历、生活的记叙,对情感的记叙,不是为了创作而创作,她坦白的写出自己,让读者知道,世界上有人可以活的这样自然,亲切。虽然三毛自身对这种变化有过消极的看法,“我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伤感,我变了,我所写的,不再是我过去关心的人生,现在所写的,都是我的生活,技巧上不成熟,只是平铺直叙述说生活”,但文字中透露出的纯挚情怀,让人耳目一新,这种奇特的亲和力是独一无二的,它只属于三毛。我们透过三毛的眼睛,看到的异国他乡的生活是有声有色的,艰难的撒哈拉的日常被镀上了温暖的色调。精神上的苦闷抵不上三毛对漂泊的喜爱,我们看到的都是她深尝悲剧后沉淀出的喜剧,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三毛一生都在追求真,“不是我,我觉得很苦”,她的文字是这样,她的人亦是。从她给自己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三毛是一个最简单、通俗的名字,大毛、二毛,谁家都可能有,我要自己很平凡”。她在浪漫的流浪里展现出人性美,对婚姻的态度,对生活真义的认知。她能把很多凄怆的际遇,写得生动洒脱,不是她不知忧愁伤感,而是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那么一条狭路,怎么活,都应该是一场人生。

三毛注重通过对生命的体验来诠释生命的意义,形形色色的生活感受使得这些诠释不是无病呻吟,文章并不求其深刻,但总能让人感到别有意味。三毛内心的敏感和细腻在朴素浪漫的笔调中传达出动人的情感,一些不经意间流露的感情措不及防的和我们引起共鸣,一针见血的扎进心底,在她的作品中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独白,朴实而精确。“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着你们”,这是三毛在《背影》中对父母的告白。简单的一句话,几次和父母告别后转身潸然泪下的回忆闪进脑海,我曾经怀疑那一转身分秒不差落下的泪水是不是我言情剧看多的后遗症,直到后来,三毛让我明白,面对挚爱的人,欢笑还来不及,哪里舍得去悲哀。她的抒情和议论总是在无意间划过,顺其自然,却厚重有力,就像微凉的秋天里,突然落下的杏花春雨,温暖的浸润我们的面颊。

贾平凹曾经评价三毛,“艺术靠征服而存在,我企羡着三毛这位真正的作家”。三毛的真实表现在她不刻意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文字都是生活的积淀,是内心感受的自然流露,所以读来淳朴而平实。三毛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多进行正面、积极的描写,虽然描绘上多使用白描手法,但她敏锐而细腻的感知能力,总能准确捕捉住写作对象的特征,并融入自己独特的感受,使其具有生动的感染力。每一个篇章的表现手法相似而不雷同,笔调肆意,不同的叙述角度使得文章新鲜不单调。在《警告逃妻》中,用荷西的书信来叙述三毛回国探亲后发生的事情,以及《守望的天使》中,通过三毛与邻居小男孩的对话抒发感情,文章简单直白。即使是平铺直述,也适当掺杂对比描写,或者人物对话。俗语、古诗词就那么揉进句子中,或隐或显的出现,文白交杂,雅俗交汇,古文诗词的深厚功底可见一斑。描述异域风土人情时,她的比喻新奇生动,语言俏皮、诙谐,别具韵味的短句不仅没有带来纷乱的效果,反而生出一种内在的节奏感。无痕迹的铺垫,快速的收尾使得一个个篇章的主题鲜明而又真实的散落在每一句中,“形散而神不散”,读罢才恍然大悟。说艺术的魅力很大程度上存在于艺术技巧之中,但三毛这种写作手法,清淡到可以称之为“无技巧”,或者说,清新自然,本身就是一种鲜能达到的技巧。

三毛在《送你一匹马》的序言中曾说到:“坚持看守个人文字上的简单和朴素,欣赏以一支笔,只作生活的见证者。绝对不敢注释人生,让故事多留余地,请读者再去创造”,这样的坚守使得她的每一篇文章都逃不出她自己这个永恒的主人公。一派自然本色地去展现她身边的一切事物,绝不是单纯肤浅的再现生活,而是融入骨子里的情怀,浪漫,人性,她能把庸俗扰人的事情变成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也能将艰难困顿的沙漠生活过得温馨甜蜜,她淘洗了生活,也淘洗了自己。

三毛用她扑向生活的情怀向我们解释生命,解释人生。就像一位读者所说,“三毛的流行说明我们都曾爱飘逸的云,但终于我们爱上了雨,低低地,把自己贴向大地贴向人生的落了实的一滴雨”。

梁晓声作品集读后感篇三

“至于这五年以来白话文学的成绩,因为时间过近,我们不便一一的下评判。……但成绩最大的却是一名托名鲁迅的。”胡适先生曾这样说道。或云:鲁迅先生的作品是用刀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在木上的。或云:读鲁迅先生的文章给人一种很遥远,虚无缥缈的感觉。吾云:读鲁迅的小说,你走进了,它就离你很近,你走远了,它就离你很远。

在《鲁迅小说全编》里,我到过很多地方,到过“故乡”,到过“鲁镇”,到过“京城”,到过……。把这些个地方发生的事穿在一起,像是天然珍珠项链。现在,我就让它们大珠小珠落玉盘。

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先读的就是《兔和猫》,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当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猫毒手时,心里也是一阵担心,一阵怨恨黑猫,当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们都安然无恙时,我又一阵狂喜,一阵欣慰。小说简单的情节并未让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恶黑猫,为白兔报仇时,我看到了人世间最基本的爱与同情,我想那是当时的社会所缺少的珍宝吧。从这些可爱的文字背后,我同样看到了那个站在孩子们中间,以温暖,柔和的眼光观察小兔子,小小兔子,还有那些纯真的孩子的鲁迅。一触及这些幼小,鲁迅似乎很难将他手上的“刀”拿起来,他的笔端就会流泻出无尽的柔情和暖意。这是少有那个不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鲁迅将“生命之爱”注入人们的心中,告诉人们他“弱本位”的态度。我突然感觉鲁迅离我好近。

鲁迅的作品大都离不开“讽刺”二字。例如,在“风波”中,九斤老太反复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无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农村年老妇女形象,更道出当时持有这种无知、消极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还有七斤夫妇,赵七爷因为一条辫子的有无,几家欢喜几家愁,尽显小人物的悲凉。在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过“风波”一文,鲁迅先生想告诉当时的人:社会意识变革的单纯的政权更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进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国民性,否则就算成为了共和政体又怎样呢。在辫子风波中,旁观者的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龙庭,自己没辫子”一事心里备受折磨,到后来,皇帝不坐龙庭,不留发也可留头的如释重负,一针见血地披露了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

还有鲁迅模仿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而书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处在拮据的家庭却为谋生计赚稿费,凭空“捏造出一个住房宽敞,不愁衣食,处处现绅士风度的美好的家庭。鲁迅用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用满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无奈,让人们在笑中不免带着泪。

我觉得在阅读这些个小说中,鲁迅先生的思想离我越来越近,如果你来见识一下这本书的庐山正面目,相信你对当时的社会,亦或是鲁迅都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正如我所说的:读鲁迅的小说,一旦你走进了,它的一切就会离你很近。

梁晓声作品集读后感篇四

大学期间,第一次接触三毛的作品,回味无穷。这个暑假,再一次读了三毛的作品集,觉得三毛是个极有传奇色彩的女子。虽然从图片中看出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可亲可敬中透露出的气质之美一度让我赞叹不已。

然后我认识了荷西,那个等了三毛6年的男人!我一直以为荷西长了一幅娃娃脸,比三毛小4岁,带点稚气,然而从网上搜到的照片却是一个大胡子!后来荷西的死,让我心情沉重。原本多么浪漫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她的文字,她的精神,让我悟彻,让我悲痛。她真的深深令我折服!很真实,纯朴又不缺乏幽默。

她与荷西的爱情简单、朴实。也许是我还年轻,再也想象不出会有比他们爱的更疯狂的夫妻了!我真的惊异,六年来,竟日日如新婚,分离半晌就相思难耐。不是春花秋月,缠绵细语,而只是平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吹海风------两个人真想融为一体,永远都不要分离。这样深刻的感情,为什么要让一个人先走呢?为什么要留下一半去忍受活着的煎熬?我能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如此善良、温柔、和气、孝顺的三毛呀!

老天不公,为什么要让她去独自承担这切肤的绞痛,即使她说“愿意”......一如三毛的为人,简单是真,平凡是实,那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让人心底为之震撼:虽然它不轰轰烈烈,虽然它也没有什么浪漫可言。但是,打动人的就是为种平凡中所显露的真实。至于她对生和死的一些看法,曾经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经历一些生离死别的事件后,我才终于明白她所阐述的真正含义:生者的痛苦逝者无法体味到,所以宁愿自己死在爱自己的人之后,这样让生者独自承受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可是三毛最终的选择依然让我觉得有些难过,虽然她已去世多年,我依然喜爱她甚至于崇拜她。

她传奇的一生,没有人可以复制。看完她的精确细腻,原来人生可以这么精彩。再没有一个女人,可以像她那样。

梁晓声作品集读后感篇五

在梁晓声心目当中,父亲是严厉的一家之主,绝对权威,靠出卖体力来养家糊口。他是恩人,也是令“我”惧怕的人。因为家中绝对的领导地位,他的一言一行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轨迹。他的粗暴打骂曾使“我”口吃到中学,也使“我”懂得了什么是一个男人的尊严。宽容、坚忍的母亲在他面前总像一只温顺的羊。他强烈的自我意识,使他宁愿相信算命先生的“克女”之说,也不听医生的真诚忠告,最终延误了姐姐的治疗时机,导致姐姐幼年夭折。也是由于他的严厉、粗暴和无知,让一心奔前程的哥哥大学未竟就疯了……这些破碎的记忆甚至带有伤痛的感觉,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无法抹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尊重父亲,不敬爱父亲,他也有他值得敬重的地方。比如他本是壮士的山东大汉,不叹气,不抱怨,也不哀求,他的生活原则就是“万事不求人”。他的脊梁像大山一样的结实,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六口之家的生计。

就是这样一位矛盾的父亲,集威严、粗暴、无知、固执和责任于一身,让梁晓声又爱又恨,又同情又怜悯,也使得他们的父子关系比常人要沉重复杂得多。

书中曾这样说:“在父子关系中,其实质无疑于溶淡骨血深情的稀释剂。它将最自然的人性最天经地义的伦理,平和地扭曲为一种最为荒唐的债务。而穷困之所以该诅咒,不只是因为它造成物质方面的债务,更因为它造成精神上和情感上的债务。”也许这篇文章,就是梁晓声对父亲的那份债务的救赎吧!

但谁能说这是父亲的过错呢?虽说“人定胜天”,可要是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悲情特性赋予了这一历史时期的人们命运的悲剧色彩,纵是人为也是无法根本改变的。

辛苦了一生,也沧桑了一生,随着岁月光华的悄然流走,父亲的鬓角也逐渐显出了苍老的痕迹。“父亲,已不再是那个从前身强力壮的父亲了,也不再是那个退休之年仍目光炯炯精神矍铄的父亲了。父亲老了,生活将他彻底变成了一个老头子。他那很黑的硬发已经快脱落了,没脱落的也白了。胡子却长得挺够等级,银灰间黄,所谓‘老忠黄氏’,飘飘逸逸的,留过第二颗衣扣。只有这一大把胡子,还给他增添了些许老人的威仪。而他那一脸饱经沧桑的皱纹,凝聚着某种夙愿不遂的残影……”每每读此,心中不免闪现忧伤,生活,到底是不易的,而父亲,终究也是不易的。

丰衣足食的人永远都无法理解穷苦者的固执与坚韧,更无法理解他们的蒙昧与无知。然而正如作者所说,所有的悲情都是社会与环境给予的,我们唯一可以去坚守的.是剥去偏见的根本的爱、温柔和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