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工作计划

时间:2023-08-10 04:35:53 作者:李Y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零售业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生产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 (地区) 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向___ _ _____提供优质种子及种植生产的技术咨询和收购。

二、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统一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根据乙方需要代购专用农药、生产设备,并协调生产,提供适宜的技术支持。

三、乙方______ __(地区)的种植面积为_______ 亩,该地区要求无霜期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_____ ___公斤的产品。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收购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甲方指定的农艺师指导培训 。

第二条 商品的收购:

一、在收购期间公司的最低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大豆价格的10%,以质论价,优质优价。

二、回收标准: 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gb 18406-20__《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等内要求;大豆干燥、无霉变。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病斑、无异色、无半粒、无虫蛀。

三、 乙方产出的产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将负责全部收购。

第三条 产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种植期间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生产者自行承担。

二、如乙方在种植期间由于(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在灾情发生后向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双方对灾情进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货指标。在灾情发生后七日内不报者按合同原有数量履行。

三、产品收购时间:产品收购时间由甲方确定,在收购时由甲方专业回收人员进行收购。

兑付。

五、自产品回收之日起至本年12月1日止,乙方必需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

第四条 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依据本合同收购产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及合理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甲方按市场行情出台收购价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综合费(包括信息费、咨询费、合同违约金等)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以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零售业工作计划篇二

协议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 月 ____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销售商品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双方商定的合作方式为代销方式,即由甲方指定区域以代销形式销售乙方产品,并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甲方所属服务区包括:少林服务区、沁阳服务区、修武停车区、获嘉服务区、凤泉停车区。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天池神泉。(结算价为每瓶2元)

货。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甲方及时反映随时调货,但须保证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2、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对所代销商品进行月底盘点,如发现货品缺少或人为损坏,双方确认情况属实,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1、经营资质:签订本合作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签约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乙方公章作为确认保障。如有单位名称、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开户行、税务证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要求;外包装无破损、品相良好;同时,根据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等资料。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致使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积极做出反应,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视具体情况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妥善解决。如有媒体报道或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给甲方造成声誉严重受损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对代销商品应保证全部调换或退换,并按时按量配送到位。

4、当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供货价格上调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5.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册、宣传海报等物料。

6、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v^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产品应当使用正规条码,以便以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产品应当在供货单中明确注明。

1、甲方授权其所属服务区与乙方进行产品结算。

2、双方每1个月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一次。乙方按甲方所属服务区要求提供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甲方所属服务区核对无误后在 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货款划拨到乙方账户。

3、双方的结算价格为含税配送到位价。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电汇或转账。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约定(没有约定为法定)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政策因素、行政干预、公司政策改变等)致使本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需提前解除本合作协议的,双方免责。

3、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保留四份、乙方保存两份。

甲方: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抚松县泉阳宇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零售业工作计划篇三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校园超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v^、教育部关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依法经营的原则,特订此供货安全协议。

一、甲方必须遵守^v^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采购准入制度。严格按乙方的要货计划及时配送所需货物。

二、甲方所供商品的价格,必须按本地同期一级批发价格供应给乙方,货款支付实行月结制。

三、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有正当的渠道来源,能如实提供正规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日期、合格证、质检报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四、甲方在供货期间必须向乙方提示保质期短的商品,并指导其储存、销售等管理方法。

五、甲方在供货期间,因运输等原因,导致商品破损,加工导致的不合格商品,校园超市在保质期内不能完全售出的商品。甲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的退货。

六、若甲方提供的食品、副食品,造成乙方师生的食物中毒,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即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医疗责任等。

七、乙方接受甲方供货后,有义务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商品,有义务告之甲方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以便甲方及时退货处理。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商品过期、变质、损坏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配合甲方的销售,为甲方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根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解决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零售业工作计划篇四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利用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制定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利用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零售商品的销售以及对其进行计量监督,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

其他以重量结算的商品和以容量、长度、面积等结算的商品,另行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经销以及对其的计量监督应当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

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当场称重商品,必须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保证商品量计量合格。

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每次当场称重商品,在本办法附表1、附表2称重范围内,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该表规定的负偏差。

(三)等准确度称重计量器具核称法:用另一台最大允许误差优于或等于所经销商品的负偏差的计量器具直接核称商品,商品的核称重量值与结算(标称)重量值之差不应超过商品的负偏差的2倍。

本办法附表1中食品类尚未列出品种名称的,按照食品类相应价格档次的规定执行。

被核称商品的含水量及含水量计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零售商品经销者不得拒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

(一)零售商品经销者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二)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的商品,经核称超出本办法附表1、附表2规定的负偏差,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实行行政处罚,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技监局发[1993]26号)同时废止。

零售业工作计划篇五

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_,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