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建议优质

时间:2023-06-25 09:30:10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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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建议优质篇一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意见具体包括7方面内容:牢牢把握加强监督的政治性;把对“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聚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同级领导班子相互监督;发挥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压实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图片来源:新华社

(2021年3月27日)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建议优质篇二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强弱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个班子领导下的队伍素质的高下。要有一支过得硬的队伍,首先就要有一个过得硬的领导班子。在新的发展时期,班子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只有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才能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坚持政治家标准,才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研究解决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才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才能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只有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切实改进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清正廉洁,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适应今天快速发展的需要。要抓好班子建设,带出过硬队伍,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

新形式要求领导干部要注意学习新的理论,新的知识,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的要求。政治理论知课的学习需对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线且看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和十六大精神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研究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作到工作思路求新、改革理念求深,事业发展求特、管理举措求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能够提高服务本领和意识,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面对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业务知识水平高低成头直接影响队伍服务水平高下,服务质量优劣的试金石,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对队伍的满意度,直接影响到司法行政队伍对“三个代表”贯彻程度。要强化学习意识,千方百计创造学习条件,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提高队伍服务本领,班子和队伍才能在日常工作和诸如“非典”等突发事件面前经受住考验。终身学习应成为班子和队伍适应新形势、服务新发展、开拓新事业,创新新思路的必然要求。

二、要注意团结协作,发挥班子整体作用

个体的智慧和力量是有限的,快速发展的今天对团队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要有新突破,关键要靠班子带领全体人员去共同努力实现。在工作中,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才能形成一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大事小事互相沟通,才能形成一个尽职尽责,顾全大局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分析剖析自己,才能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三、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切实转变作风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作风建设关乎事业全局。领导干部只有带头转变作风,下功夫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才能应对发展机遇的挑战。领导班子只有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实践“三个代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少喊口号,不说空话套话,不做表面文章,讲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把生活作风建设放在同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管住小节,挡住诱惑,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抵制贪图享乐的生活作风,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才能为队伍做出表率。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建议优质篇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两责、纪检机关专项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和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仍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要,岗位越重要,监督越重要。要解决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问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夯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和加强一把手。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建议优质篇四

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一、深刻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报告的意见建议优质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夯实作风建设“压舱石”

始终坚持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上下功夫,把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等内容深入学、反复学、常态学,先后组织召开党委书记讲党课*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合理安排好每一次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做好示范引领,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底线

一是加强专题学习。把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狠抓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有关廉政规定,注重上好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三堂课”,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持续增强。二是加强典型案例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线上参观反腐倡廉基地、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清风**”美篇号为载体,先后推送漫画说纪、警钟长鸣、清风人物等文章*篇,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堕落轨迹和蜕变根源,以案说法,以案反思,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联系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以制度建设,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公司纪委及时督促公司各级党组织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党委班子领导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约束。不断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将述廉述职、民主评议、党内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抓手,根据集团公司纪委《谈心谈话方案》制定并印发《**公司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明确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与班子成员和所属法人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通过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管好“责任田”,做到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串联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强化纪委对党委的协助推进作用和对“一把手”和同级的监督,通过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深化“纪委书记带头谈”,以此推动“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主动谈”。督促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强化对分管部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一级谈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破题见效。先后与*家法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集体谈话*次,个别谈话*余人。充分运用廉政档案动态化管理,为全面把握领导干部有关状况提供了详实的“体检表”,让一把手及领导班子“亮出家底”,为精准监督提供了有效载体,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建立完善《**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以问题为导向,细化落实措施,理顺监督机制,做深做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四)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上紧作风建设发条

始终把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作为关键环节,努力使**上下充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始终把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准则,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修订《公司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公司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公司党委会会议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3项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重大事项,积极发挥党委会作用。截至目前共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次,研究决策“三重一大”相关事项*件,通过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目的,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

(五)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以《**公司中层人员管理办法》为标准基石,通过不断更新干部选拔的标准制度,确保规范程序的同时将符合时代发展、行业需求、能干事肯干事的人才选拔进入干部队伍。2022年以来,通过严格把关共选拔任用干部*名,从提名动议、意见征求、民主推荐、干部考察、沟通酝酿等环节严格程序流程,做到“凡提必查”。

(六)狠抓作风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抓细抓常

进一步强化贯通联动监督,由公司纪委统筹监督资源,打好监督检查组合拳,发挥协调各方监督合力,深入推进以党委为主体,纪委为监督,各支部、部室统筹协调的监督管理模式,做实做细专项监督。通过信息共享、协调合作时刻保持与各部门的沟通连线,推动系统监管抓日常、系统检查找问题、系统整改促长效,确保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从小问题反观大问题,用倾向性透视普遍性,多方发力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分析各类风险隐患存在和发生的规律,通过检查、整改、回头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年度先后开展所属六家法人单位及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疫情防控、规范安全生产等重要部署政治监督*次,累计发现问题*项,提出相应整改意见*条,专项监督*次,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2次,累计发现问题*条,督促各公司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措施*项,明确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成效的工作闭环,确保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的监督精准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市社科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筹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部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思想认识有偏差;
二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还缺乏针对性和实质性;
三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还缺乏可操作性。四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重集中性和自我性,缺乏外在性和日常性。

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紧盯“关键少数”在学习贯彻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督促“关键少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扩大会议的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严格遵循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一言堂”。同时,进一步完善健全办事公开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程序、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把选人用人关,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要位置进行多角度、多方位的考察,把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关口,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将真正有能力肯干事的干部选拔至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岗位上。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要坚持充分讨论,集体表决,坚决防止选拔任用工作的随意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程纪实监督,出现带病提拔的追究首推者责任。

四是全面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和法人单位责任人工作汇报,通过加强检查考核、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既是厚爱。

五是拓宽监督渠道。公司纪委和各支部、职能科室、法人单位纪委委员之间要相互交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工作中的长处,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织紧织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网。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家庭防范教育,通过开展“贤内助”、“廉内助”、“家庭送廉”等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配偶、子女反腐倡廉教育和防范工作,构筑监督管理辅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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