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灯具采购合同实用

时间:2023-08-24 17:50:42 作者:李Y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实用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篇一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___

合同编号:___

签定地点:___

第一条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注:上表中,“属性”为功率、色温等参数;“单价”为含税单价。

第二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一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5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梧州市路灯管理处

3、货运方式:汽车运输

第四条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

乙方(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篇二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

电 话: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 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款式、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1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 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45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 交货及付款方式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五.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篇四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订购产品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篇五

甲方采购单价是指乙方出售的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装卸费。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36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灯具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乙方负责更换。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1、乙方应于20xx年8月26日向甲方交付货物。

2、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依据为:甲方采购定单(传真件、扫描件有效)、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按质量合格货物数量支付乙方货款。如因乙方缺少结算依据而导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总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柒圆整)。

4、支付方式:乙方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实际到货数量5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100%。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

5、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货物交付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日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时间或供货量。

6、产品到现场后,由甲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质量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为准,数量以甲方提供led灯清单为准。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数量、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

2、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针对本工程的货物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等满足甲方竣工资料所必须的文件。

3、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换货或退货。

4、乙方保证其产品不侵害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5、乙方决定合适的运输方式。

5、货物在装货、运输、到场卸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前的一切风险。

8、货物交付甲方一周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由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

10、乙方接到甲方对于供货时间调整或者数量的通知后,应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数量交付货物,不得依此为借口提前或延迟交货,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对出入甲方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员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3、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所携带物资市场购买价的1。5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交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货款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其它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的损失。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取得公证机关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证明送交给对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一方不能证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篇六

乙方(卖方):

一、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

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如下表:

合同编号:

以上价格已含产品包装费。

二、付款金额与方式:

1.付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总货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后的x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余下总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逾期款总额的。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为 (cif、fob等 xx市/县) 。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完毕(交货地点:xx市xx区仓库)。

3.因乙方逾期到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收货物,并将“收货回执”回传确认通知乙方。

四、验收条款:

1.验收依照乙方产品出厂标准和安装标准,甲方应在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在该批货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通知乙方,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验收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验收合格意见,不作为乙方在保修期内免除对其所提供产品履行保修义务的理由。

五、技术条款:

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条约定之技术参数

1.灯具运行50000小时后光通量衰减小于30%;

2.整灯光效85lm/w;

3.功率因数;

4.防护等级:ip65;

5.防漏电保护等级:i级;

6.显色指数70;

六、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技术参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产品,因维修/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产品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若因乙方迟延或拒绝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损失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乙方拒绝维修/更换产品或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产品后该产品仍无法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更换该产品,且维修/更换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的,该费用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照明灯具采购合同篇七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参考合同附表。

2、计价办法:"雷士牌"灯具单价按附表单价执行,附表中没有的产品双方协商定价后进行采购结算;"天基牌"开关、插座产品按厂家年报价书下浮65%执行,"tcl罗格朗"开关插座产品按厂家年报价书下浮65%执行。并附"天基牌" "tcl罗格朗"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如甲方需发票,提供发票则按上述单价上调2%执行,乙方提供普通货物发票。

3、供应数量:订货数量以合同附表为参考依据,实际送货数量以甲方下单通知数量为准。

4、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税费及现场卸货等一切费用。实际结算金额已最发生数量及双方约定单价最终统计结算为准。

二、交货期限:常规开关插座类乙方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2天内送货到达现场,雷士牌照明产品于接到通知后15天内送达现场,部分未确定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产品的质量标准和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四、货物保用期限:

1、灯具的照明功能保用24月光源保用12月;插座、开关面板保用12年。

2、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质量投诉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负责查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并严格按照质量承诺的内容兑现。

五、质量检验

甲方从收到合同货物后直到装配过程结束发现乙方供货质量有缺陷,则甲方在发现质量缺陷后十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

1、验货方式:根据甲方事先提供的货物样品或双方签字在确认的样品为实物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2、验货标准:根据甲方事先要求标准或采用产品本身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先后采用部门标准、行业标准、同类产品的通用标准)。

3、货物交付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环保检验报告、质保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

六、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贰元作为预付款。

1、乙方在每批货物交付时,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七日内再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70 %。

3、乙方全部交付货物并经甲方检验合格,通电试用后7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货,则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逾期供货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供货质量有缺陷、供货不足或错发货等,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并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2、应甲方所订货品种、数量等在产生误差,乙方接受甲方灯具类该规格产品总量5 %内的退换要求;按受甲方开关插座类该规格产品总量5 %内的退换要求;超过以上数量乙方不负责退换。

3、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则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应的利息,利息按逾期付款金额的2%月计取,直到结为止。

八、由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请求,均提交由湘潭市仲裁委员会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表、附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表、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的内容为准。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丙方予以见证。本协议一式份,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