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典当合同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9 15:14:54 作者:QJ墨客

合同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益保障和合作细则等内容。如果您对合同协议的具体要求有任何疑问,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

典当行股权转让合同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蔡游欣。

身份证号码:

目标公司:福建融信典当有限公司。

鉴于:福建融信典当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系一家于4月9日在晋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从事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房地产抵押等典当业务及相关服务,目标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

有权转让方于201月22日与目标公司全体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已实际享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作为福建融信典当有限公司的实际所有人,有权转让方愿将该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1、目标公司现有工商登记注册的全部股东及实际股东林世钢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共计100%股权(“标的股权”)及该股权对应的全部资产转让给蔡游欣或其指定公司及个人。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蔡游欣或其指定公司及个人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第二条转让价款支付与股权交割。

转让方与受让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18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其他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日内,转让方应按照受让方的要求将目标公司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证照、印鉴、合同、文件资料、财务账目、资产清单、营业场地及开展典当业务必要的设施设备等)移交给受让方。交接之日,本协议各方共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目标公司全部印鉴的更换手续,目标公司自交接之日起即启用新的印鉴。双方书面确认的交接完成之日,为本协议项下的交割日,交割日后,由受让方负责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管理事务。

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按照受让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转让方应要求目标公司签署各项办理股权转让所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用于办理转股事宜;由转让方及目标公司配合受让方将目标公司49%的股权变更审批及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各方同意,剩余股权的转让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完成。具体进度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及目标公司需全力配合,各方均不得恶意拖延。

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即人民币150万元。

受让方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书面指定帐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在受让方依据本协议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转让方同意将目标公司的经营权、决策权、管理权、收益权等所有权益移交给受让方,并向受让方出具股权出资确认书。

各方同意,转让目标公司最后一批股权的申请批准之日,在转让方完成各项手续后,受让方应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万元付至转让方。

第三条过渡期条款。

本协议项下,过渡期是指本协议生效之日至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持续期间。

典当行阴阳合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立案查处了一起税务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担任青浦区税务局某税务所副所长并被派驻青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征收窗口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法操作:一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纳税申报手续过程中,串通房产经纪公司规避税收:在明知房产经纪公司做低房屋转让价格的情况下,仍予以审核通过。在此过程中,张某多次收受房产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贿赂款;二是在审核环节,自己受理、自己审核、自己审批,违规操作,通过纳税申报。

无独有偶,2013年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也查处了一起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和知名房地产经纪公司相互勾结逃避税收的案件。为了少缴税费,房产经纪公司将两栋原价2000多万元的别墅房价做低到六七百万元,又找到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房产登记受理员刘某及审核科终审员王某,请他们帮忙通过审核,并许诺分别给予好处费万元和31万元。在利益的诱惑下,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了两份本应被退回的交易材料,使买房者顺利拿到了房产证。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科终审员王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另一名受理员刘某同样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这两起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们反映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中介参与、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勾结规避税收的问题非常值得注意。

“阴阳合同”现象普遍。

房屋中介为了获得客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在二手房税收中采取不法手段,与房产交易当事人、税务人员勾结规避税收。

房屋中介偷逃税款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对新购买的住房未办理产权证就再次转让,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重新签订合同,使二手房转让变成新房销售,不仅使原购房者未缴纳契税,而且逃避了再上市转让应纳的其他各税。二是房屋中介唆使买卖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为实际成交合同,另一份为办理相关税费的合同,从中逃避税款。三是对不足两年进行上市交易的房屋实施“以租代售”,即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代理时将原购房合同改签为租赁合同等。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现象普遍。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做低房屋价格申报纳税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为了达成促进交易和少缴税费的目的,房地产经纪组织与上下家恶意串通,申报纳税价格与实际成交价相差甚远,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究其原因,一方面,二手房交易是以交易金额为计税依据,买卖双方合同价格的真伪直接影响税收收入。但是,目前,二手房的交易价格没有明确的标准,二手房的成交价格也很难核实。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收,合谋降低合同成交价格。房地产经纪组织为促成二手房交易成功,最大限度地压低纳税申报价格是有效的手段。

中介与税务人员串通逃税。

按照法律规定,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因此,具体负责的税务人员就成为被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形成中介与税务人员串通偷逃税款的现象。

按照规定,征税有受理、审核和审批三个环节,分别由三个岗位办理,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人受理、审核,事后由他人在纳税申报表上补签意见的现象。由于二手房交易的价格不需要房管部门审核、备案,卖方在保证实际成交价格的前提下,在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多数愿意帮助买方压低纳税价格,偷逃税收。税务部门在审核上流于形式,或省略审核环节,或颠倒审核顺序,极易引发渎职犯罪。

另外,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也给了税务工作人员权力寻租的空间。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了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税收执法人员千差万别,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的不同会导致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偏差,从而产生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执法风险。当前,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二手房交易税收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房产交易的价格处理存在任意性。由于目前相关法律的内容操作性不强,在价格认定上标准不明确,给税务人员以可乘之机,或与中介机构、房屋买卖双方串通压低价格、或者放宽区域价格的最低标准适用。导致房产交易中课税对象价格失真,影响国家税收,而工作人员却利用房产交易机会获得非法利益。

二手房交易反避税建议。

严格审批流程,健全监督机制。

为防止人为操作擅自减免税现象的发生,应制定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严格审核程序关和事后监督也是重要环节。程序公正是行政行为公正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最有效的手段。应建立房屋交易链条体系,“先税后证”。实行稽查约谈和重点稽查,帮助和促进纳税人提高自核自缴的能力和纳税遵从度。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虚假交易。

对合同销售价格与测定价接近的实行查验征收。对合同销售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又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核定征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将税收征管信息和房产部门的权属登记信息进行比较、分析,防止漏征漏管。

此外,还可以加大群众的举报力度,并对举报人实施一定奖励。

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管。

目前,对房地产经纪组织的监管,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还是由行业协会进行的自律性监管,都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为了打击“阴阳合同”,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_就发布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房地产经纪人操纵“阴阳合同”就要被处罚1万元,中介机构3万元;早在2010年9月,统计部门宣称,一旦发现房屋销售虚报价格的行为,最高将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我们可借鉴国外的做法,设立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并提出正规化执业的具体要求。行业协会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不正当的中介行为进行处罚,如在本行业内部公告严重违规或严重缺乏资信的中介机构或人员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执业以及开除出协会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协助偷逃税收的行为。

解决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问题,仅仅依靠房产中介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有效的反避税机制,包括避税的发现机关、处罚机关、监督机关三部分,它们之间的相互运作使反避税机制得以正常运转。在机制设计中,发现机关由处罚机关即税务机关担任,监督机关由检察院担任,其有检查损害税收行为的权力,一旦发现避税行为,有就避税行为监督处罚避税者和发现、处罚机关的权力。另外,创新管理手段,还可以规定反避税的激励机制,对实现以上反避税环节中的任何一环的机关都可以获得此次避税金额中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青检)。

典当行借款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字第号________,共有权证:________字第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字第号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_。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

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________%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

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行阴阳合同

2010年底前后,楼市平地里忽然吹起“暖风”,二手房交易市场异常火爆。为逃税漏税,阴阳合同又活跃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业界普遍存在的潜规则,已是公开的秘密。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为达到逃避二手房交易税费或骗取银行贷款目的,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一份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实际交易价格签订的真实合同即“阳合同”,同时,买卖双方签署另一份假合同,是买卖双方以相对较低的价格签订用于产权过户以及相关税费的缴纳,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交易登记的“阴合同”。

张志存,河北人,自2005年在北京经营一家小吃店。由于善于经营,近些年攒了些积蓄,打算买个小店面,一是考虑投资,二是也有个安身之处。但是北京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手里的钱不够买店面,他便有了在北京周边做生意的想法。通过某中介公司介绍,张志存在燕郊某处繁华地段以万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处35平方米的小店面,总价款为63万元。

看房当天,张志存付了2万元作为定金。双方还约定,张志存于2010年4月30日,将63万元一次性支付给卖家王元,王元需在2010年5月10日前,配合张志存一起前往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2010年5月之后,王元迟迟不与张志存办理过户手续,并表达出房子卖便宜了要涨价的意思。经中介公司过多次协商劝说,王元同意配合过户,如期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原来房价一直在涨,尤其是王元得知还要承担20%个人所得税后,王元后悔不已。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成功,获得佣金,便建议张志存与王元在房屋交易登记时,签订了一个阳合同,这份合同上房产的交易价格只有42万元。这样,王元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少缴,张志存同样的可少缴印花税和契税、营业税等税费,双方便欣然同意。

在搬进新家之后3个月左右,张志存发现该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本无法安全使用,在和原业主王元及中介多次交涉要求退房未果之后,张志存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开庭庭审时,被告王元在法庭上拿出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答辩说,张志存起诉的“购房款63万元”与事实不符,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房屋价款为42万元,并主张《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后,是对《房产买卖协议》约定的63万元价款的变更,房产总价款应按42万元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出现的针对同一标的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当事人相同,房屋价款不一,显系阴阳合同。其中,原告提供的合同经原、被告及居间方签字,内容完整,交易价格接近于市场价格。被告提供的合同贴有印花_,且合同约定交易价格与发票一致,可见系用于向房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但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房产管理部门的评估价。双方在《买卖合同》中将购房价格约定为42万元,其实是为避税而设。事实上,房产的真实成交价是63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张志存有权退房,但在认定购房款的问题上,实际成交价格是万元/平方米,法院判决依据万元/平方米的价格返还房款。

更让王元始料不及的是,他还可能因逃税受到惩罚。因为,法院还将向税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追查王元出售这套房产时的逃税行为。

阴合同具有效力。

本案中,原告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无疑也支出了大量时间、精力等成本。得失之间,其实也很难说得清楚。

阳合同系房屋买卖中,由双方签订后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份合同,价格一般都很低。阴合同则是双方当事人私下签订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价格一般都符合市场行情,充分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购买价格。现实中,法院一般都确认阴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可成为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蕴藏着极大风险。对于想偷、逃税的房产交易当事人来说,会根据偷漏税款数额的大小,要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后,虽也可能侥幸蒙混过关,但这类合同大多未经登记,很不规范甚至约定不明,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

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已经属于公开的秘密,但买卖双方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为此行为埋单。

对于购房人来说,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将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费可能大幅增加。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也极易引起纠纷,导致交易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重大经济损失。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从《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来看,以逃税为目的的阴阳合同,显然是无效的。

同时,《合同法》在第五十六条又规定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看出,阴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它并不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司法实践当中,为了维护交易稳定,法官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来判定是整个合同无效,还是价格条款无效,处理结果会有差别。

买卖双方均有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通常是卖方均不承担房价之外的中介和国家税费等任何费用。这些费用均由买主在房价之外额外承担,买方更倾向于签阴阳合同。

签订阴阳合同买主承担了非常大的风险。一是买方想再次将房子转让时,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税。二是买方如果日后涉及民事纠纷,由于申请查封方没有义务为房产进行评估,该房产的查封价值可能只是在国土部门的登记价,而不是一般远远高于登记价的市场价,这将使房产所有人利益受损。三是阴阳合同中买方存在偷逃契税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可能将和卖家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阴阳合同看似卖方省下了相关税费,少掏了钱,但是卖方也有很大的风险。通常很多阴阳合同是以装修或者家具补偿名义补足总房款,但如果房屋成交后过户,买方翻脸不认账,以家具有问题等各种借口反悔,这种补偿协议将有被判无效的风险。

典当行借款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房地产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_字第号,共有权证:________________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_______字第号。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二零零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

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

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典当行阴阳合同

摘要:为了少缴纳税金,二手房屋买卖中盛行阴阳合同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本文将探寻阴阳合同的存因,并参照《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着重分析二手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冀以此为基础,为解决二手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问题做出些许法律思考。

关键词:阴阳合同;法律效力;救济。

阴阳合同自古有之,大量见诸于媒体还是在《招标投标发》颁布之后,原指为了规避政府的管理,招标方与投标方在签订形式合法的合同后,再私下签订与原合同大相径庭的施工合同。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指买卖双方签订两份价格迥异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高者为“阳”合同,用于借贷、抵押;价格低者为“阴”合同,用于过户登记,缴纳税金等。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合意,以其效力可分为有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在考察阴阳合同效力时,常常将阴阳合同区分对待。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三观点:

(一)、一种观点:阴、阳二合同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第二款: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之规定,故均无效。

(二)、另一种观点:阳合同不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不具效力;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合意,在不考虑《合同法》第53条,即在私权救济过程中,因认定为有效。

(三)、还有小部分人持第三种看法:对于阴合同的认定,基本与第二种看法吻合,即有效;对于阳合同,除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关于价格的条款内容部分外,其余条款可为阴合同的买卖条款佐证,避免审判中出现孤证,即,应该被认为有效。

笔者认为,合同法属于私法范畴,合同也是双方的合意,故介入太多公权力以一票否决阴阳合同会引发市场的混乱,导致二手房屋交易市场出现投机之徒:先签订阴阳合同并将房屋登记过户,再以合同无效为借口,拒绝支付全部或剩余购房款。如果一票否决阴阳合同的效力,那么便无法据此向其追偿合同之债。然而,房屋的所有权已随变更登记而改变!故第一种观点实不可取!

再者,以阳合同不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由一票否决阳合同,也不是十分高明:其一,合同是由若干条款组成,一个条款存在瑕疵,不能排除其他条款是“真实意思表示”的可能性。以希特勒是德国人,便认定所有的德国人都是凶恶之士岂不会滑天下之大稽?其二,如果阳合无效,那么其构成的条款自然也无效,双方即无买卖房屋的合意。如果双方连房屋买卖的合意都不具有,又如果敢认定阴合同有效呢?故第二种也不可取。

我较为支持第三种观点,毕竟除了阳合同的价格条款有所瑕疵外,阳合同的其余条款、阴合同皆是买卖双方的真实合意。其实,就其本质而言,阴阳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分开私法与公法,买卖房屋时一回事,税务处分是另一码事。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合同的当事人是买卖双方,合同的中间人是房屋中介单位、中介推销员,过户登记、收费是房管部门。三方中缺了哪一方,阴阳合同都不可能成为房屋买卖市场中的不死鸟。

双方当时人:一个想卖的高、一个想买得低,最终便将贪婪的双手伸向了本该归于财政的税金。

房屋中介单位、中介推向员:本着服务买卖双方的原则,揣着更多更快提取佣金的信念,怂恿、协助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

方管部门:审查不得力,不了解房市行情,可能存在的权力等。

对此,笔者认为要解决阴阳合同问题,需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改变现有交易税形式,取消二手房买卖中的交易税。

现行高昂的交易税旨在控制炒房,降低房屋扭转的频率。然在二手房屋买卖中一次性收重税的做法增加了使用阴阳合同的收益。如果将税改为新房征重税、旧房反贴钱的方式,即:从新建房屋开始征税,第一年征收房屋款的2%、第二年征收、第三年征收…逐步减少并在8年后开始逐年反补贴未扭转的房屋(补贴款为前八年缴纳款除去交易税之余额及其孳息),这样,便断了阴阳合同的根源,亦保证了财政之收入。

(二)、对阴阳合同的双方中介进行惩罚性处罚。

如果成本大于收益,那么便不会有人去做这样赔本的买卖。现行刑法对个体偷税的处罚还仅停在留罚没所偷税金额的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层面(人身刑不在此考虑内),考虑到被处罚的几率,买卖双方都觉得无所谓,如果将惩罚变为惩罚性处罚,我想顶着购房款或卖房款被罚没的风险作案的人应该会不多吧。

(三)、加大对中介的监管。

阴阳合同的盛行,很大一部分是房屋中介去迎合买卖双方,并在其中分得了一杯羹。然而,司法实践中,中介因为阴阳合同被处罚的例子寥寥可数。故因明文规定中介人员和买卖双方当事人,对阴阳合同负同等责任,并对其所在的中介公司重罚。以此杜绝中介人员协助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

(四)、房管部门因更积极。

六、小结。

阴阳合同的存在时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要想根除,非一朝一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阴阳合同确实是增加房屋买卖欺诈,侵害国家利益,造成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之一,必须正视问题、严肃对待、迅速处理。

参考文献:

[1]胡江宁.阴阳合同的罪与罚[j].光彩.2010(10)。

[2]初丛艳.“阴阳合同”问题浅析[j].北京仲裁.2005(01)。

[3]李全云.“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j].建设监理.2005(02)。

典当行借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19日在北京万融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房山区阎村镇绿城·百合公寓天风苑9号楼3层4单元302。

建筑面积:138。34平方米。

房屋、土地用途:住宅。

房屋结构(类型):钢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陆拾元整(协议)。

月利率:0。5%,月综合费率:2。7%。

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6月19日,(借款具体期限及金额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当票或续当票确定的借款终止日到期5日后,乙方仍未按照约定还款或续当,则视为绝当,甲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共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乙方承诺当无法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对其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2%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2%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续当凭证》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并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如债务人/担保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得,债权人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可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担保人承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本条款优先于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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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申办委托合同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申办典当行批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负责提供申办典当行所需的资金、验资、场地等硬件设施和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1.2保证申报资料的齐全;

1.3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负责寻找申办典当行所需的鉴定评估人员;

2.2代理甲方准备典当行章程、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所必须之资料;

2.3代理甲方呈报申报材料到_________市主管部门,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门的批文。

第三条代理费用。

3.1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方法为:

3.1.1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3.1.2在向省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如乙方将申报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门,经核准,再上报省主管部门后,本第3.1.1条、第3.1.2条费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还。

第四条申报期限。

从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门之日起,争取在_________个月内有结果。

第五条履约保证。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条、第3.1.3条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须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向乙方及时支付。

第3.1.4条费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保管。保管人应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及时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约保证金时一并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向主管部门呈报材料后,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请,否则,乙方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6.2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提供必要的申请资料,按时支付应付费用等),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行阴阳合同

摘要:文章在分析的建筑工程“阴阳合同”的签订形式的基础上,重点探析了建筑工程“阴阳合同”签订的两个出发点及其表现,最后提出了杜绝和减少“阴阳合同”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阴阳合同”;出发点;对策。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主要出现于《招标投标法》实施之后。“阳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它经常是使用_的示范文本订立并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这种放到阳光下的合同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一般是合法的。“阴合同”则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阴阳合同”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而后者则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

“阴阳合同”是为了规避相关部门的监管,建设单位表面上和施工单位签订一份合理的施工合同(阳合同),背地却在压低价格后与施工企业另签一份合同(阴合同)。“阴阳合同”大量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施工企业供大于求,企业急于承揽工程项目,只好接受建设单位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市场尚不规范,竞争秩序还很混乱,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现象还十分突出,因此为了加大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的力度,许多地方政府对《招标投标法》未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也以行政方式实行强制招标。“阴阳合同”违反了有关规定,极易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同时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一、建筑工程“阴阳合同”的形式。

建设工程中“阴阳合同”现象比较普遍,从“阴、阳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形式来看主要有三类情形:

第一种,在正式招标前,先进行“私下招标”,在确定了施工单位和“施工合同”(阴合同)后,再由此施工单位邀请几家施工单位陪标,走走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的程序,并签订一份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施工合同(阳合同),备案登记。

第二种,招标投标人均按《招标投标法》和各地关于工程招投标的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将中标结果备案。但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或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往往要求中标人私下与自己再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承包人中标后进行一定程度的让利或垫资等等对招标有利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双方直接在私下合同中约定中标合同仅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使用,一切双方权利义务均以私下签订的“阴”合同为准。

第三种,招标投标人均按《招标投标法》和各地关于工程招投标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将中标结果备案。但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或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往往要求中标人私下与自己以补充协议等形式,修改“阳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承包范围、工程价款、工期、质量等级、给付款项期限等。修改的这些主要条款,就构成了“阴合同”。

二、建筑工程“阴阳合同”签订的出发点。

包人身份的单位所得到的数据,如表1所示,虽不尽全面,但也能说明问题。

由表1可以看出“阴阳合同”主要出现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下面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角度分析“阴阳合同”签订的出发点,大致可以分成这两类。

(一)发包方为避免投标人围标、陪标、抬标、串标。

这是指全部投标人或其中部分投标人之间相互勾结,互相结盟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先内定一个中标人,内定中标价格,其他投标人陪标,从而达到抬高投标报价,抬高中标价格,然后再进行利益分配。从承包商角度看,这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状况下的一种承包商自我保护的手段,但实际上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而且,从实际工作中看,相互勾结的往往是那些所谓的“工程贩子”,正是这些人,扰乱了市场秩序。而房地产开发人虽然相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交易市场的经验要稍弱些,但也是长期从事于开发项目,也经常进行招标活动,所以就有条件以所掌握的熟悉的、合作过的承包商中先进行私下合同谈判,从而确定有利于或至少反映市场公平交易情况的施工合同条款。以防由于进行公开招投标,掉入投标人围标、陪标、抬标、串标……的陷阱。这也是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

(二)发包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逼迫”施工单位签订一份“不平等”的“阴合同”

在进行正常公开招投标过程中,发包人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与潜在中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谈判”。这样所签订的阴合同往往表现为如下情况:

1、合同总价远低于“阳合同”。发包人要求潜在中标人就投标价格进行较大幅度的让利。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形,这种让利的程度如果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很可能被评为“低于企业成本”而废标,所以发、承包双方只能以“阴合同”的形式来规避。

2、工程款支付方式:垫款施工。这种情形出现的情况也多,主要是现在开发企业较多,也有部分是资金实力不强的开发企业,手头上只有一块地,开发资金缺乏,就会要求承包人带资施工、垫款施工。而垫款施工在有关法律法规中是不允许的,发、承包双方只能以“阴合同”的形式来规避。

3、指定分包。开发商同意建筑公司将一部分主体工程指定转包给第三人,“阴合同”是三方一起订立的。而在《建筑法》中明确规定不得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发、承包双方只能以“阴合同”的形式来规避。还有其他如压缩工期、提高质量等级等等一些苛刻而对于施工企业不利的条款出现在“阴合同”中。

通过上述分析,“阴阳合同”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该从发包人、承包人以及建筑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法规着手进行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规范业主特别是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守法意识,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水平,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和完善工程履约担保制度。

作为市场的一个独立经营主体,不管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在追求自身最大经济利益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别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而目前情况是,当事人一方或政府管理部门对违规行为很难进行适当的追索和惩罚,或者追索和惩罚的成本太高。引进工程保证担保这种全新的经济手段,将带动索赔机制的作用,有利于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使各方对自己的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从而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状况,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提高行业素质,有助于解决拖欠工程款之类的问题。虽然我国目前也建立了相关的工程担保制度,如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但并没有一套完整、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担保市场不成熟以及风险意识缺乏等。可以将工程招投标活动与工程担保结合起来一起管理,将工程担保监督管理作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一部分,由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每一项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及工程施工过程的所有工程担保。这样既加强了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也落实了工程担保制度,将从根本上解决招标人、投标人的违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应着重完善投标人投标担保、招标人支付担保、投标人履约担保。

(二)推行履约报备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合同履约期间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管理。

除办理合同终止备案、合同解除备案、合同重大变更备案和合同履约基本情况备案外,应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杜绝“阴”合同的签订和实际履行。加大执法力度,对是否签订合同、合同是否备案、付款情况如何进行跟踪管理,从合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杜绝“阴”合同的实际履行。

(三)加强对发包人的监督,特别是对“阴阳合同”多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

从源头上的堵住漏洞是最有效、最经济的。_《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的调研报告》指出:“建设单位(业主)违法违规的问题占检查出问题总数的70%。因此,可以针对“阴阳合同”多发的发包人,如上文所述民营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大经济行为:工程发包,能够受到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而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这样将很大程度上杜绝“阴”合同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成因分析与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04(6).

2、周泽.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1).

3、王利新.关于“黑白合同”的思考[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7).

4、李全云.“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j].建设监理,2005(2).

典当行工作总结

xx年我涉足担保业和典当业。我在领导、同仁们的关怀及自身的努力下,在业务的视野、业务的拓展、业务的理念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业务水平上也有大的收获和大的进步。xx年我周旋的担保及典当两个平台,使我感到工作本身所带来的快乐。下面就这一年的工作做一次总结及反省。

xx年我主要负责典当行的风险控制、风险审核工作。典当业务是我在xx年开始正式接触,为了能使自己尽快熟悉该项业务,我除了认真学习浙江中财典当行的典当制度及xx年4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外,我还从网上、图书馆等查阅典当行的相关资料,做读书笔记。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首先制定了典当风险审批的工作职责。第二、根据典当风险审批的工作职责,在自制了非传统业务的审核及备案表格上对典当业务进行逐笔登记跟踪,并与典当业务员对大额业务进行实地了解。第三、对减免服务费、滞纳金及其它内容进行了备案、核账及归档。第四、编制典当风险关注类月报表。第五、参加了典当业务的一些培训。

2、做好中间业务的审核、备案及核账工作。

今年短平快的中间业务,给我公司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它体现了操作人员优良的心理素质及对工作高度的责任性,它同时也反映出操作人员所具备的敏锐正确的判断力、银行非常优良的关系网及对资金有着娴熟的调度能力。我作为其中的一员深感责任的重大,特别是自身经办的业务更觉压力无限、责任无限。在中间业务方面,我主要负责审核、备案、归档及与财务部的对账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基本做到了每笔落实跟踪,每月与财务部核对账务,以确保每笔资金的账账相符。

1、起草了xx年风险部工作职责。

xx年初根据领导的工作布置,起草了xx年风险部工作职责。在风险部工作职责中,制定了担保的不同业务类型、不同金额的风险评审进行了相应的风险审批制度,对典当业务首次增加了的风险审批的相关制度。同时明确了风险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风险部日常工作等内容。

2、设计了工程担保的相关操作办法及规程。

xx年4月底,根据领导的安排,我参加了在北京为期二天的有关工程担保的业务培训。这次培训虽然期限很短,但却让我对工程担保的有了初步的感性认识。我突然感觉工程担保,这种商业性担保有着无限的商机,对此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经过在图书馆、网上查询资料,到书店购买相关书籍,记大量的工程担保的学习笔记,关注工程担保的最新消息等渠道,对工程担保中不同类型的保函包括业主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内容,设计了浙江中财担保有限公司商业性担保的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对不同类型的保函设计了不同内容的调查分析。为了能让业务员进一步深入该担保领域,提高调查分析的能力,我还设计了“工程建筑担保业务担保的调查内容要点”及对不同的保函对象所提供哪些相关资料等。工程担保我认为是一项风险较大,回报较高的一项商业性担保。它的成本就在于担保公司人员的成熟性、经验性。它的风险在于如何对担保客户在担保期间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为此,我目前已写了对承包商履约担保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的管理的相关内容。为了提高中财担保业务人员能尽快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还举办了第一期工程担保的培训班,对建设部颁布的各类保函进行了初步的讲解,对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探讨。

3、设计了浙江中财担保公司转按揭业务的操作规程。

为了能顺利地开展我担保公司的转按揭业务。根据合作银行的不同要求,经过与合作银行的业务相互探讨与多次协商及转按揭的业务特点,我设计了“浙江中财担保有限公司房屋买卖期间担保业务申请表”、“房屋买卖期间担保业务操作办法(一)、(二)”、“银行撤销担保责任回执”、“划款通知书”、“具结书”及与律师合作的“担保协议”等,为我担保公司该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4、积极开拓担保及典当合作领域的新途径。

(1)xx年根据中国银行审核担保的结构调整,我积极与省中行进行沟通和联系。经双方的共同努力,我担保公司最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2亿担保额的合作协议。这一合作协议大大提高了中财担保在省中行担保领域的重要地位,为我担保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合作平台。

(2)xx年10月至11月间,我与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关于转按揭业务进行了双方的的相互沟通与联系,就招商银行住房循环转按揭业务的特点,对担保的内容进行了调整。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在xx年11月浙江中财担保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定了《个人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这一合作协议为我担保公司在招商银行业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开端,为今后的业务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xx年面对典当行对资金需求量的进一步增加,我利用深发展杭州分行高层领导及支行高层领导的关系,积极为典当行的融资创造条件。因这笔贷款是深发展总行对全国典当行的首笔贷款,较为曲折。但经过双方数月的努力,中财典当终于取得了深发展1000万元的贷款额。这笔贷款的意义不仅部分解决典当行对资金需求,更重要的是增进了中财金融广角的高层领导与深发展银行高层领导的互信互任,为中财典当及中财担保与深发展银行的进一步扩大合作,创造很好的合作契机。

5、进一步拓展风险部对担保、典当风险的量化统计工作。

从事担保、典当行业,就是从事风险的行业。对担保公司及典当行来讲,对可能造成直接风险、间接风险的告知及预知,是掌握风险、预防风险的重要手段。为此,我逐步探索出对担保风险类、典当关注类风险的每月及历史的统计工作。对担保业、典当业来讲,我认为对经营效益及营运质量等内容的统计与分析,对于较准确评价该行业企业的发展业绩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方面的工作有待于今后不断地研究及探索。

回顾xx年的工作经历,我有不少方面值得反省。

因主要是:

一、我还不具备对工作的那种执著精神及毅力,没有化压力为动力的精神。

二、与同仁间虽有沟通,但沟通不够、不深。

2、对典当行业的'学习钻研不深。

xx年,我在负责典当行的业务审批过程中,常认为典当行的业务审批内容比较简单,所以没有化精力去深入分析、研究、开发。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对典当业务知识掌握的匮乏和对典当业务发展缺乏敏感性。同时我深入典当行的工作还不够,特别是对关注类客户各笔的情况与典当行业务员的沟通不够,跟踪不够。没有真正发挥主观能动性到配合典当行的工作,对典当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的调查没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3、近期对学习有所放松。

近期我对学习有所放松,对业务知识、银行动态及行业变化的学习、分析有所松懈。究其原因是自身缺少学习的动力,处在一种徘徊、困惑阶段,身上一种惰性也乘机开始生长。

1、xx年年我将继续在做好本职工作,做好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对业务要不断地学习,要使自己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上有一个新的提高。

2、我将继续利用空隙时间,对担保业务、担保品种进行深入研究,对担保行业的经济指标、经营效益及营运质量等内容进行研究及分析,并加以运用。对典当行业的研究要有所作为,配合典当行在降低典当风险上要有所作为,在保障资金安全、控制典当风险的工作要前移,对典当前的审核工作要更细、更实,对审核内容及要求要进行总结、归纳。对典当行的业务发展要利用自身的一些优势,为拓展典当业务的发展尽一份力。

3、对中财金融业的一些建议:

(1)中财金融业要向更广的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必须要研制和开发统一的网络平台,有统一的标准格式,统一的操作办法,统一的规章制度,要形成可复制的网络管理系统。

(2)增加中财金融业行业的考核指标。行业指标的考核,就是根据不同行业自身的特点、内涵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行业指标的考核能使考核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可比性,更贴近该行业的发展规律。行业指标的考核也能使中财金融业对行业有更深的了解,促进中财金融业健康的发展。

(3)对员工的考核奖励,应采取多元化奖励策略。企业的成功除了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策略外,主要来自企业的营销成果、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及市场对企业的认同度。对中财金融业来说,员工的工作业绩、新产品的开发和运用、银行对中财金融业的认同度及控制、降低风险的能力都应作为中财金融业发展的重点,并以此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依据。

典当行工作总结

20xx年对于典当行业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头,典当监管职能转至金融监管局对于典当行业来说是一场优胜略汰的角逐,更严格的监管尺度、更宽泛的监督范围、更细致的监管要求成为典当行业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在各位领导的监管之下,我公司向着更严谨更规范的行业队伍中前进。20xx年全国疫情的肆虐,使得各行各业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在全民停工的时刻,在金融监督管理局及河北省典当协会各位领导的协调下,各位行业代表克服困难开展线上培训,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我公司员工通过培训更加深入到到了解典当的各项业务学问,对我公司后续的业务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我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以《典当管理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防范和规避风险,严格履行各项手续,保障资金的.平安回收,至今无绝当事例发生。20xx年上半年业务类型主要为动产质押与财产权利质押。共开展续当业务六笔,其中动产质押两笔,财产权利质押四笔。

受疫情影响,秉着经营风险最小化原则我公司业务拓展进行缓慢。业务种类单一,首先因民品等其他专业学问薄弱、鉴别力气较差、未开展民品等业务。其次因房地产抵押登记无法顺当进行,业务缺少必要登记环节,无法顺当开展。

1、员工培训学习。

随着典当行的经营进展,我公司迫切需要开展民品等具备专业学问的业务,我公司会派遣员工进行专业的学习、考核,使我公司尽快开展其他业务。

2、移动办公。

经过此次疫情,我公司充分意识到利用线上平台开展业务的重要性,我公司会特地进行线上模块的争论学习,争取早日实现线上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模式。

典当行的广告语

1、手续简便拿钱快,燃眉之急xx解。

2、雄资做后盾,当物最便利。

3、典当在手,生活不愁。

4、手续简单变现快,xxx典当行。

5、实物“当”信,手到钱来。

6、急君之急,轻松典当。

7、xx典当行——变现魔法师。

8、融资无止境,典当赢天下。

9、急大家所急——xx典当行。

10、信用财产,即刻变现。

11、珠宝名表,救急头寸。

12、融资千万里,典当零距离。

13、调寸应急,雪中送炭。

14、典当全方位,融资零距离。

15、典金车房卡,当简便快捷。

典当行借款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典当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典当物状况。

1.房地产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证:字第号,共有权证: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字第号。

2.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积:,使用性质:

4.乙方向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明晰,无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第二条典当内容。

1.估价: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此估价,双方予以认可。

2.抵押典当金额:甲方按乙方认可的估价______折当,折当后的典当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典当期限为:_____个月,即自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零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抵押典当期满前乙方如欲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当手续,本合同对续当合同继续有效。超期续当或赎当每日加收典当金额0.5%的综合费用。

4.典当利率:甲方月利率为____,乙方续当或赎当时按日计收。

5.实付金额: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典当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当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当实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乙方如在典当期间提前赎取当物,甲方不退还综合费。

6.绝当:典当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续当或赎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甲方有权对该抵押典当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的抵押典当物、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后,甲方应将典当物及契据证件交还乙方。

3.典当期间该典当物发生毁损或灭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负责赔偿。本条款适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当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当物除外。

4.典当期内,乙方欲将房地产出租,除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同时乙乙方须与承租人订约由承租人出具承诺书,阐明乙方违反本抵押典当合同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内承租人即须迁离该典当房地产。

5.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权利时,有权要求该房地产使用者(不论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内迁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补偿搬迁费用,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典当物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典当贷款期内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典当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修建、扩建;抵押物如有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当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典当期内,乙方必须缴交有关部门对典当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如遇国家征地拆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典当抵押合同。

4.典当期间,乙方如发生当票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办理挂失手续和承担手续费。挂失前该典当物被他人赎走,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诺声明:本合同抵押典当物一旦发生绝当,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的契据证件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图、抵押房屋设计平面图、抵押宗地平面图;。

4.甲方要求的有关其他证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偿还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在典当期满不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有权按绝当处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说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记单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典当行工作总结

20xx年对于典当行业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头,典当监管职能转至金融监管局对于典当行业来说是一场优胜略汰的角逐,更严格的监管尺度、更宽泛的监督范围、更细致的监管要求成为典当行业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在各位领导的监管之下,我公司向着更严谨更规范的行业队伍中前进。

20xx年全国疫情的肆虐,使得各行各业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在全民停工的时刻,在金融监督管理局及河北省典当协会各位领导的协调下,各位行业代表克服困难开展线上培训,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我公司员工通过培训更加深入了解典当的各项业务知识,对我公司后续的业务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受疫情影响,秉着经营风险最小化原则我公司业务拓展进行缓慢。业务种类单一,首先因民品等其他专业知识薄弱、鉴别能力较差、未开展民品等业务。其次因房地产抵押登记无法顺利进行,业务缺少必要登记环节,无法顺利开展。

1、员工培训学习

随着典当行的经营发展,我公司迫切需要开展民品等具备专业知识的业务,我公司会派遣员工进行专业的学习、考核,使我公司尽快开展其他业务。

2、移动办公

经过此次疫情,我公司充分意识到利用线上平台开展业务的重要性,我公司会专门进行线上模块的研究学习,争取早日实现线上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模式。

在今后的的典当业务中,我公司会坚定贯彻执行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各项领导方针,遵纪守法、积极开展业务,尽量扩大业务范围,发挥典当行的竞争优势,加快开展黄金珠宝、钻石名表、车辆等业务。扩大信息交流渠道,加强抗风险能力,为典当行业贡献一份力量。

典当行薪酬制度

企业员工分成3个职系,分别为管理职系、营销职系和专业技术职系。针对这3个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季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销售业绩相关的提成工资制。

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对象为行长和副行长。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是企业内从事例行管理和支持工作的员工,包括管理职系(除行长、副行长以外)和专业技术职系的员工。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员工是负责营销工作的客户经理和综合柜员。

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第九章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天合典当行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并根据不同岗位作业方式、工作特点、技术含量高低等进行不同的组合。

(一)岗位浮动工资,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技能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由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上的差异确定,是与考核结果挂钩的的浮动工资单元。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对岗位的责任、任职人员的能力素质、岗位特性和环境优劣等方面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岗位浮动工资等级的依据,在职系内岗位分等、等内分级、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员工的岗位浮动工资等级,充分体现各岗位对本企业经营贡献的价值差异。

(二)业绩提成,专指营销职系的客户经理和综合柜员根据实际完成的业绩进行提取的酬劳,是营销职系人员主要的收入组成部分。

(三)奖金,是依据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业绩确定的工资单元,包括年度奖金、单项奖及其它形式。

(四)其它补贴,是天合典当行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补贴、保险、劳保、津贴等。

确定岗位浮动工资的原则

(一)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以岗位价值为主、技能因素为辅,岗位与技能相结合;

(三)针对不同的岗位设置晋级通道,鼓励不同专业人员专精所长。

岗位浮动工资的晋升通道

为给不同岗位员工提供合理的晋升空间,根据岗位性质将岗位划分为管理职系、营销职系和技术职系,员工可以通过三条不同的通道进行晋升。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典当行薪酬制度。

申请设立典当行

典当行亦称典当公司或当铺,是主要以财物作为质押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典当公司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融资手段,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繁荣了金融业,同时还在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物换钱是典当的本质特征和运作模式。当户把自己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交付典当机构实际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从而换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使用,当期届满,典当公司通常有两条营利渠道:一是当户赎当,收取当金利息和其他费用营利;二是当户死当,处分当物用于弥补损失并营利。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一、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二、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三、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后,还要进行完成以下步骤: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商务部批准文件后5日(工作日,下同)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通报情况通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规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