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协议书写好(精选13篇)

时间:2023-11-24 15:43:30 作者:XY字客 房产纠纷协议书写好(精选13篇)

合同协议可以明确交易的付款方式、交付时间、品质要求等关键信息,为交易提供明确的指导。在起草合同协议时,可以参考一些成功案例,提升合同的质量和效果。

房产纠纷协议书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房产纠纷协议书

王盛,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

周钦,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二里。

……。

被告一:王福,男,汉族,身份证号:,王基次子。

住所:联系电话:

被告二:王旺,男,王琛之子,在厦门市公安局无户籍信息。

住所: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的两幢共计444平方米的房产;。

2、判令以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的方式进行分割;。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8年7月19日,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在查证的基础上出具了(98)厦思证民字第号、号两份《继承权公证书》,两份公证书认定:王琛于1961年1月19日死亡,死后留有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两幢房产;王肇琛生前娶妻四人,即林媛、李芙、何珍、崔莲,其中林媛、李芙、何珍已死亡;上述死者生前均无遗嘱,上述房产由王琛之妻崔莲,子女王钦、王基、王源、王盛、王盈、王端、王旺共同继承。2002年4月29日,公证书所指八位共同继承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诉争两幢房产登记在该八人名下,所有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被告二王根旺为王琛之妻林媛生育,1948年即离开大陆前往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2007年1月19日,王源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2009年4月1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0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由王源女儿王娟一人继承王源在诉争房产中的产权份额。1999年12月14日,王基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2009年4月2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0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登记于王基名下的诉争房产产权份额为王基与陈莲共有,其中一半为王基的遗产,应由王基的继承人本案原告陈莲、王霞、王义、王寿及被告一王福共同继承。

2005年7月14日,崔莲死亡。其生育的'子女为王盛、王盈、王端。经向厦门市公安局查证,公安局户籍资料中能够体现的崔莲所生子女为王盛一人。崔莲子女尚未就被继承人崔莲的遗产办理公证。

原告各方一致同意各共有权人按照以下份额比例分割两套诉争房产:王盛、王盈、王端各占1/6,周钦占1/8,王娟占1/8,陈莲占6/80,王霞、王义、王寿、王福各占1/80,王旺占1/8。

本案诉争房产共有权人很多,关系复杂,各权利人份额不一,且部分原告年事已高,只有尽快分割析产方可明确各方权益份额,也避免以后发生更多争议、隔阂亲情。而且,即便各共有权人份额清楚,也很难实现对诉争房产有序的共同管理,而且随着时间延续只会更加困难。各共有权人各自建立家庭,并未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也已经不存在。更重要的,被告一王福长期以来独占诉争房产,出租收益,全体原告既未占有、使用,也无法插手管理,也从未分得任何收益;王盛等原告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也曾将此事诉诸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基于上述事由,原告均一致认为应当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诉争房产,并将所得按照各位共有权人份额予以分割,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签字)。

日期:2016月日

写好的离婚协议书

男方:

女方:

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登结字xx第xx号。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a.(儿子)女儿由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b.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方负责,方应每月支付抚养费元,应于每月1日付清当月抚养费用,汇入帐号:,直到(儿子)女儿完成大学教育阶段止。

c.方的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上涨,应适当增加。大学及以后、高中、初中教育阶段期间的有关费用日后由双方另行协商。

d.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方可随时探望方抚养的孩子。在孩子寒暑假期间尊重孩子的意愿,可由方抚养40天(寒假20天,暑假20天)。

三、离婚时男女双方无共同财产。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离婚时男女双方无债权。

五、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六、离婚时男女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女方未怀孕。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啊啊啊。

房产纠纷协议书

原告:。

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

周某,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二里。

……。

被告一:王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王基次子。

住所:联系电话:。

被告二:王某,男,王某之子,在厦门市公安局无户籍信息。

住所: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的两幢共计444平方米的房产;。

2、判令以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的方式进行分割;。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xx年7月19日,厦门市思明区公证处在查证的基础上出具了(98)厦思证民字第号、号两份《继承权公证书》,两份公证书认定:王某于19xx年1月19日死亡,死后留有厦门市思明区石照巷v号、w号两幢房产;王肇琛生前娶妻四人,即林媛、李芙、何珍、崔莲,其中林媛、李芙、何珍已死亡;上述死者生前均无遗嘱,上述房产由王某之妻崔莲,子女王钦、王基、王源、王某、王盈、王端、王某共同继承。

20xx年4月29日,公证书所指八位共同继承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诉争两幢房产登记在该八人名下,所有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被告二王根旺为王某之妻林媛生育,19xx年即离开大陆前往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20xx年1月19日,王源死亡。

在查证的基础上,20xx年4月1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xx)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由王源女儿王娟一人继承王源在诉争房产中的产权份额。

19xx年12月14日,王基死亡。

在查证的基础上,20xx年4月2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20xx)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登记于王基名下的诉争房产产权份额为王基与陈莲共有,其中一半为王基的遗产,应由王基的继承人本案原告陈莲、王霞、王义、王寿及被告一王某共同继承。

20xx年7月14日,崔莲死亡。

其生育的子女为王某、王盈、王端。

经向厦门市公安局查证,公安局户籍资料中能够体现的崔莲所生子女为王某一人。

崔莲子女尚未就被继承人崔莲的遗产办理公证。

原告各方一致同意各共有权人按照以下份额比例分割两套诉争房产:王某、王盈、王端各占1/6,周某占1/8,王娟占1/8,陈莲占6/80,王霞、王义、王寿、王某各占1/80,王某占1/8。

本案诉争房产共有权人很多,关系复杂,各权利人份额不一,且部分原告年事已高,只有尽快分割析产方可明确各方权益份额,也避免以后发生更多争议、隔阂亲情。

而且,即便各共有权人份额清楚,也很难实现对诉争房产有序的共同管理,而且随着时间延续只会更加困难。

各共有权人各自建立家庭,并未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也已经不存在。

更重要的,被告一王某长期以来独占诉争房产,出租收益,全体原告既未占有、使用,也无法插手管理,也从未分得任何收益;王某等原告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也曾将此事诉诸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基于上述事由,原告均一致认为应当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诉争房产,并将所得按照各位共有权人份额予以分割,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字)。

日期:20xx年月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

原告:×××,男,汉族,xxx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xxx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xx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xx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20xx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延展阅读:

关于购房合同的常见疑问。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

(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地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关于房地产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房地产权益提起的行政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样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协议书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人: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

上诉人罗xx(原审原告),女,1979年生,苗族,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操作工,住南京市xx区秣陵街道殷巷诚信大道xx号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

被上诉人陶xx(原审被告),男,1980年生,汉族,个体户,住南京市xx区江宁街道xx号,电话:xx。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依法改判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漏查重要事实。

一审判决对被上诉人违约不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事实没有调查和确认,回避了引发讼争的矛盾纠纷的焦点,径自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错误的。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原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那么配合上诉人将房产变更至上诉人一人名下是被上诉人的附随义务,但是被上诉人怠于履行该义务。而没有被上诉人的配合,上诉人一人无法完成产权变更手续。这就形成了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上诉人所有,但产权证书上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共有的尴尬局面。所以上诉人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1、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错误的。

首先,被上诉人怠于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使上诉人应当享有的完整的'房产所有权不能通过法律认可的登记方式得以确认,即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处于对外没有对抗力的不明确状态,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确权诉讼,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一审判决所阐述的“《民法通则》就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的做出了规定,该规定旨在赋予公民或法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有纠纷需要解决时,享有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但当当事人在设立民事法律行为时,一方未就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进行主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审查缺乏必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观点,不能成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理由。

其次,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民诉法第108条、109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确权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2、一审判决的判决依据与判决结果不能对应。

一审法院既然认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离婚协议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订立离婚协议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应当遵守和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得到法律强制性的纠正。这与《民法通则》57条规定相一致的,即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一审法院却又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五十七条却做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判决,让人难以理解。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判,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

写好的离婚协议书

甲方:

女方:

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男女双方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照《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与女方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____,取名____,离婚后____直接抚养生活,由____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1500元,在每月1日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婚后购有________,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夫妻双方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离婚后归____所有。

四、债权债务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离婚后,由____补偿____人民币____元。

六、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资料如有隐瞒、欺骗,职责自负。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__。

啊啊啊。

离婚协议书好【】

立协议人: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日前支付共计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路弄号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元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女方:

好离婚协议书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内容固然重要,但是离婚协议的形式却往往被当事人所忽视。

想必大家都知道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就要有一份合格的离婚协议,如果你写的离婚协议不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他们是不会给你办理登记手续的。

比如说,有一个当事人找我给她看离婚协议,我只看了她离婚协议的标题我就告诉她,这个协议民政机关通不过,为什么呢?她的离婚协议的标题写的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写为什么不行。

首先离婚协议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光光是财产问题,还涉及到你们夫妻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孩子有谁抚养等很多婚姻家庭的问题,你这个协议的标题限制了你这个协议的内容,民政机关怎么能够通过呢?所以大家在起草离婚协议时,不要单单重视了内容,而忽视了形式,从而在民政机关吃闭门羹。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大概分一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是否对离婚达成共识;。

2、婚生子女由谁抚养达成合意;。

3、夫妻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合意;。

4、夫妻的债权债务达成合意;。

5、其他。

起草离婚协议可以从以上5点开始入手,有则写上,没有则可以不用写。

三、离婚协议的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

写离婚协议除了可以按照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来起草,值得注意的是协议还必须要具备可操作性,这个可操作性可以分两个方面来说:

首先,离婚协议应该是夫妻双方的合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一方起草离婚协议,让另一方签字。

既然离婚协议应该是双方的合意,那么在写离婚协议时也应当尽量考虑一下对方的可接受程度,否则如果对方不在离婚协议中签字,这个协议也就是一纸空文。

曾就有一个当事人拿着起草好的离婚协议找我咨询,我看完后感觉这个协议对她十分有利,夫妻几处的共同房产都归女方所有,而且孩子的`抚养费用每月也十分可观,我就在细节上给这位当事人做了一些咨询。

她听后跟我说她前面也咨询了很多律师,那些律师都建议她这也争取,那也争取,这样有利那样有利的,但是你为什么就这么简单的几点?我说,这个协议从大方向上来说对你已经十分有利,如果你还在细枝末节的地方和对方斤斤计较,很有可能把对方弄烦了,而不签这个离婚协议,这样你什么都得不到,如今男方着急和你离婚所以可以在财产方面不和你计较,但是如果你还步步为盈一点儿也不让,很有可能对方反悔,这样很难说今后谁的利益最大。

我说的这一点也是很多当事人很容易疏忽的地方,在离婚时刻意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反而得不偿失,对方拒绝签字。

这就是我们要强调的内容需要有可操作性,否则离婚协议就是一张白纸——无用。

其次,离婚协议要在法律层面具有可操作性。

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的内容上写的很详细,很完备,但是往往忽视了离婚协议生效后的法律可操作性,从而造成对方在不履行协议时法律的无法介入,这个时候就算有天大本事的律师估计也很难挽回你的损失,所以我们建议你最好能够带着你的离婚协议去找专业律师给你把把脉,以免以后造成你无法挽回的损失。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

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

具体到实践中,用不用兜底条款,用什么样的兜底条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表达形式了。

很多人认为起草离婚协议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然而实际上要在法律层面上写好离婚协议真的是一门艺术。

但还有几个点也想在这里跟大家谈谈,算是经验吧: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

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

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

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

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

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介绍了这么多离婚协议的写法和注意事项,不知是否对您有所帮助。

作为一名专门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在文章的最后我想再次提醒打算离婚的朋友,如果您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那绝对不仅是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那么简单。

可以说,协议离婚的整个过程,您千辛万苦讨价还价的结果,都直接体现在了这份小小的离婚协议书中,甚至有些法院还将诉讼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所以对写离婚协议不加重视的话,只会后患无穷。

男方:李先生,男,汉族,1981年7月8日出生。

住址为江西省抚州市组。

身份证号码:36258.

女方:王小姐,女,汉族,1981年3月2日出生。

住址为江西省抚州市组。

身份证号码:3625.

男方与女方20**年4月5日在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20**年9月4日,生于女儿,取名李莹莹。

20**年3月10日生育儿子,取名李豪豪。

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李莹莹、儿子李豪豪均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负责。

由男方李先生每月支付女儿李莹莹抚养费1500元,抚养费按年支付,直至李莹莹年满18周岁为止。

由男方李先生每月支付儿子李豪豪抚养费1500元,抚养费按年支付,直至李豪豪年满18周岁为止。

男方有权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男方在探望之前与女方联系,女方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并妥善接送安排。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

1,坐落于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路801房,登记在双方名下。

该房屋产权及按揭贷款均归女方,贷款还清之日起一个月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坐落于中山市坦洲镇界705房,合同编号为htn66666,该房屋归女方所有,按揭贷款归女方承担。

2,粤skh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粤s85歌诗图牌小型轿车一辆,粤s50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以上车辆均登记在男方名下。

粤s50宝马牌小型轿车,该车辆按揭贷款由男方承担。

粤skh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归男方所有。

粤s85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过户手续。

3,东莞市大朗玫瑰花店,此店铺一切财产权利和收益及负债均归于女方。

4,东莞市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男方李先生在工商登记占100%的股权,实际占50%的股权。

现在约定李先生在该酒店实际的50%的股权归女方,在签订协议一个月内变更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男方退出经营。

四,特别约定。

因第三条第4项的约定,酒店的股权及经营权均归女方。

女方无需支付男方任何股权转让款,男方也无需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同意此债务抵消。

但男方若拒不变更股权转让、实际退出酒店经营,女方有权追索全部子女抚养费。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能写好

男方:____,汉族,___年___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月日生,身份证号码。男方与女方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因感情破裂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一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有由谁抚养),固定房屋(房屋位置)市区县一处属于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独自还清),别克牌汽车属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写好后怎么办

离婚。

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又反悔的不在少数,反悔的内容,既有可能对离婚本身的反思,或是对离婚后生活的恐惧不想离婚,又或是对财产分割方式反悔,希望多分得财产。

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的反悔,对另一方而言都可能揪心的懊恼。这边在财产、小孩抚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让步,而对方却胃口更大,要求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在诉至法院后连以前作出的让步都不算。

这种博弈,笔者一定程度上赞同,因为权益的争取往往就是一点点的努力而得来。no.1离婚协议网提醒:在离婚商谈中做出了对己方有利的离婚协议书,特别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可由于工作、时间安排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者能根据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的意思,另行签订一份财产约定。这样,即便对方事后反悔,不肯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已经有了对己方有利的方案,并且受法律保护,就不用担心对方反悔了。

2.财产归小孩名下。

很多离婚当事者在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会要求将财产归于小孩名下,名为从小孩利益着想,实际是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一般来说,男方要求将财产归于小孩名下,而不给女方,往往是想以此来牵制女方再婚,要求女方一心一意地将孩子抚养成人;而女方要求将财产归于小孩名下的,则是想通过孩子分得财产来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当然,亦不排除就单纯是为了孩子保护出发的情形。

就前两种目的而言,其实在法律上都无法实现。以协议的形式限制另一方再婚,显然是违法的;而小孩名下的财产,只能是归小孩所有,直接抚养一方只能有代管的权利。要处置如房产一类的不动产的,在手续的办理上,又必然会受到阻碍。

而从小孩的教育方式来考量,过早地赋予小孩大量的财物,很有可能助长小孩的惰性,不利于培养其吃苦耐劳的品质,拼搏的精神。这显然又与一切为了小孩出发的初衷相违背。

所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将财产约定归小孩所有,并非是一个好的方式。还不如好好地就小孩日后的抚养、探望作出细致、平和的商谈,给孩子提供相对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这才是最为重要的。

3.离婚不离家要慎行。

离婚不离家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并且导致离婚不离家的状况大多是由于小孩的照顾为借口,当然还有的是因为住房条件的不允许,只能住在一个屋檐下。

离婚不离家的情形虽然有可能促使双方又重新走在一起,但对于一方,特别是对于女性的人格伤害会非常大。并且,常常发生的一个后果是,两人虽然重新在一起生活,但迟迟不办理复婚手续,在法律上还是同居关系。而在这个期间,双方又共同购置了不少的财产,待到哪一天又因故要分开时(其实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的“复婚”最终离开的案例非常多),必然会有一方的权益会因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制的保护而受到极大损害。

另外,离婚不离家的状况,也不利于当事者从离婚的失败经历中获得有益的教训。一个正确的婚姻关系相处模式应该是怎样的,夫妻间应如何地互相理解与接纳,都不能得到有益的改善。这也会使得双方都不能从离婚中获得成长。导致的结果是,要么双方都不好走出去另行组建家庭;要么是双方仍在打闹中度过。

男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

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__与女方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元,在每月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路__号__小区__栋__单元__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路__号__小区__栋__单元__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__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__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内付清。

2、机动车辆:__年__月__日购有__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

女方住:____________。

五、其他协议事项:____________。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签章)女方:______(签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好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又反悔的不在少数,反悔的内容,既有可能对离婚本身的反思,或是对离婚后生活的恐惧不想离婚,又或是对财产分割方式反悔,希望多分得财产。

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的反悔,对另一方而言都可能揪心的懊恼。这边在财产、小孩抚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让步,而对方却胃口更大,要求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在诉至法院后连以前作出的让步都不算。

这种博弈,笔者一定程度上赞同,因为权益的争取往往就是一点点的努力而得来。no.1离婚协议网提醒:在离婚商谈中做出了对己方有利的离婚协议书,特别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可由于工作、时间安排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者能根据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的意思,另行签订一份财产约定。这样,即便对方事后反悔,不肯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已经有了对己方有利的方案,并且受法律保护,就不用担心对方反悔了。

2.财产归小孩名下。

很多离婚当事者在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会要求将财产归于小孩名下,名为从小孩利益着想,实际是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一般来说,男方要求将财产归于小孩名下,而不给女方,往往是想以此来牵制女方再婚,要求女方一心一意地将孩子抚养成人;而女方要求将财产归于小孩名下的,则是想通过孩子分得财产来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当然,亦不排除就单纯是为了孩子保护出发的情形。

就前两种目的而言,其实在法律上都无法实现。以协议的形式限制另一方再婚,显然是违法的;而小孩名下的财产,只能是归小孩所有,直接抚养一方只能有代管的权利。要处置如房产一类的不动产的,在手续的办理上,又必然会受到阻碍。

而从小孩的教育方式来考量,过早地赋予小孩大量的财物,很有可能助长小孩的惰性,不利于培养其吃苦耐劳的品质,拼搏的精神。这显然又与一切为了小孩出发的初衷相违背。

所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将财产约定归小孩所有,并非是一个好的方式。还不如好好地就小孩日后的抚养、探望作出细致、平和的商谈,给孩子提供相对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这才是最为重要的。

3.离婚不离家要慎行。

离婚不离家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并且导致离婚不离家的状况大多是由于小孩的照顾为借口,当然还有的是因为住房条件的不允许,只能住在一个屋檐下。

离婚不离家的情形虽然有可能促使双方又重新走在一起,但对于一方,特别是对于女性的人格伤害会非常大。并且,常常发生的一个后果是,两人虽然重新在一起生活,但迟迟不办理复婚手续,在法律上还是同居关系。而在这个期间,双方又共同购置了不少的财产,待到哪一天又因故要分开时(其实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的“复婚”最终离开的案例非常多),必然会有一方的权益会因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制的保护而受到极大损害。

另外,离婚不离家的状况,也不利于当事者从离婚的失败经历中获得有益的教训。一个正确的婚姻关系相处模式应该是怎样的,夫妻间应如何地互相理解与接纳,都不能得到有益的改善。这也会使得双方都不能从离婚中获得成长。导致的结果是,要么双方都不好走出去另行组建家庭;要么是双方仍在打闹中度过。

二.范文。

男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民族:__族,工作单位:______,现住址:______。

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______与女方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元,在每月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路__号__小区__栋__单元__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路__号__小区__栋__单元__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__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______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内付清。

2、机动车辆:__年__月__日购有__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

女方住:____________。

五、其他协议事项:____________。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签章)女方:______(签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