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范文(18篇)

时间:2023-11-07 00:06:18 作者:影墨 全国模范法官心得体会范文(18篇)

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接下来是一些值得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素材。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事迹心得体会

1月16日,湖南省长沙市阳明山殡仪馆。天气一改之前的阳光明媚,阴霾重重。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周春梅的家人、同事、朋友,在静谧、悲伤的大提琴声中,与她作最后一次告别。压抑的哭声,回荡在冷冷的大厅。

1月12日一大早,周春梅因拒绝“打招呼”,遭同乡向慧报复,被残忍杀害。

这一消息宛如晴天霹雳,震惊社会。

“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凶手有多卑劣和残忍。”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原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悼念文中直抒痛心与愤怒。

记者发现,在采访过程中、在大家怀念的字里行间,有一些词语总是反反复复出现,它们共同构成了周春梅的生命底色。

“勤奋”

在湖南高院怀念周春梅的视频里,几张照片闪回了这位女法官的童年岁月。穿着朴素布衣的小女孩,眼神里透出一股坚定。

来自湘西的周春梅,从小学习刻苦,1995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湘潭大学,成为了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

周春梅读本科时,黄德华担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在他的印象里,这个普通工人家庭出身的学生勤奋好学,除了上课,就是在教室或者图书馆看书自习,年年拿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周春梅毕业那年,工作不再包分配。彼时,父亲下岗,母亲没有工作,弟弟正在读中专。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本想继续深造的周春梅选择回到湘西,应聘到吉首大学。

然而,心中的法律实务理想总也无法忘却。一年后,周春梅考取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再次回到校园。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宇鹏是周春梅的同门。“导师带了我们三个学生,两男一女,春梅很争气,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总是很优秀,倒是我们两个男生以‘看淡些’为由,不与她‘一般见识’。”

毕业时,周春梅获得了湘潭大学奖励优秀学子的最高荣誉“校长奖”,并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我和春梅同一年进院工作。”湖南高院民三庭法官陈小珍是和周春梅相处了17年的同事,在追思会上,她含泪回忆着属于她们的过往。

两个年龄相当、同样热爱审判事业的姑娘,因一个被分到纪检组,一个被分到研究室,常常凑在一起交流不能在审判岗位工作的苦闷。

陈小珍回忆,周春梅那时候在纪检组负责内勤,其中一项工作是接收信访信件,并分门别类,这好像和她们想象中专业的审判工作相去甚远。“但春梅总是说,这也许是最好的安排。”

陈小珍说,法院本就是矛盾尖锐的高地,而那些信访信件是高地中的高地,常常充满着成见和偏见,而周春梅作为同事、朋友,总是给她很大鼓励,让她相信每一段经历都是最好的安排。

3年后,周春梅调入民一庭工作。这是周春梅业务能力成长、审判经验积累的黄金期。民一庭的案件争议大、标的额高,需要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利益平衡的功力。

2005年,湖南常德桥南市场发生火灾。“当时这个案子案情较为复杂,光卷宗就有100多卷,用大推车推着进来。当事人情绪激动,社会关注度也高。”民二庭法官王莉回忆,“这个案件分到了春梅手上,当时她的孩子还年幼。春梅接下案子,每天加班加点,不叫苦、不畏难、不敷衍。她说,到了业务庭,就是想办案子。”

有一起电厂建设工程施工案,历时多年,承办人几经更换,非常棘手。分给周春梅后,她顶着30多摄氏度的高温,亲自带团队到永州工地现场勘验。

当沉甸甸的122页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时,当事人说:“周春梅办这个案子,我们心服口服。”

“善良”

“你的这份法律文书写得很不错!”

有一天,法官助理申昇被周春梅叫住,得到了一份笑意盈盈的夸奖。申昇惊讶于周春梅的敏锐,因为这份文书上面并没有署名。

“你们每个人的文书都有自己的风格,我一看就知道。你超出了我的预期。以后要更大胆一点、更自信一些。”周春梅笑眯眯地说。

“那天,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的脸上,笑容是金色的。”申昇的眼眶里含着泪,“那一刻,还是法院新人的我,感觉到了这份鼓励带来的力量。慢慢地,我的工作和思维也染上了她的影子。”

谈到周春梅,每一个人都会提到“善良”。大家说,她总是在考虑别人、关心别人。

作为湖南高院“爱之光阴”团队的积极分子,热心公益的周春梅每年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和患病儿童。

在2015年《中国审判》的报道中,周春梅这么说:“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但我们希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能让孩子坚定战胜困苦的信心;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法官助理刘寄清始终忘不掉,那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周春梅哭了。因为需要照顾两个小孩,周春梅早上必须送完孩子才能赶往单位,导致经常踩点到岗。她为此而深感不安,“感觉拖了庭里的后腿”,并表示一定会克服自己的困难,多办案子、办好案子。

“当时,春梅姐的手腕上还带着医院的手环,却还担心拖我们的后腿。”刘寄清浓重的鼻音带上了哭腔。

善良的光芒,总会照耀到当事人。

周春梅对当时还是书记员的龙菲说:“菲儿,审判工作不分大小,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岗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案卷虽然冰冷,但最后形成的裁判结果足以影响到每一个当事人的冷暖人生。”

周春梅喜欢用名字的最后一个字称呼熟悉的女性,柳,菲,艳,冰冰……一字一字,极尽温柔。甚至对杀害她的同乡向慧,周春梅在微信里也一直称她为“慧”。

“原则”

温柔善良的周春梅,也有刚强的一面。

“读研时,她经常和我交流学术问题。”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熙海是周春梅读研究生期间的导师。据他回忆,周春梅平日里温柔随和,但讨论学术时却不会轻易退让,“因为她认为那是她经过了独立思考后得出的结论,除非你的观点可以说服她”。

彭熙海说,学生时代的周春梅很有原则,看不惯不良社会现象,对弱者怀有一种天然的同情和悲悯。“她痛恨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东西,这种强烈的是非观、荣辱观一直贯穿始终。”

“柔中带刚,刚中有柔。”彭熙海用八个字评价爱徒。

2015年,武生律师代理的两个案子由周春梅受理。第一次接触周春梅,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时案子判赢了。第二个案子,又遇到了周春梅。

“我当时想套套近乎,说‘上次感谢您判我们赢了’。周法官打断我,说‘你不要感谢,不可能每个案子都判你赢,我们只根据案件中的事实来判’。”周春梅的回答,让武生汗颜,但他同时也十分真诚地感念周春梅的专业与对原则的坚持。

段小强律师则关注到了一个很小的细节。

“十多年来,我们当地律师圈甚至不知道周法官和自己周围的人有同学和朋友关系。除了案件交集,我们和她没有任何人情联系。”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是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曾经有过在律所执业的经历,为了任职回避早早辞去了这一身份,同门师兄胡宇鹏是律所合伙人,更不用说还有许多成为律师的法学院同学。

段小强给记者展示自己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微信群,“直到看到胡宇鹏律师的悼念文章之后,大家才知道这一层关系”。

“朴实”

大山里走出的周春梅,把朴实刻到了骨子里。

2013年,向英从军校转业到湖南高院,遇到了当时还在民一庭的周春梅。时隔8年,她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周春梅的样子——戴着眼镜,扎着简单的马尾,衣着不起眼。

“女同志谁不爱美啊?但春梅总是埋头办案,没有时间打扮。尤其在年底结案的时候,为了争分夺秒,她总是怎么舒服怎么穿,头发乱了也顾不上打理。”

和很多人一样,周春梅会为了优惠价在“双十一”凌晨下单,会在商场逛到好看的衣服时,打开网购平台“价比三家”。

面对总是网购衣服的妻子,丈夫陈文曲有时候会开玩笑:“你啊,又买便宜货。”

这个时候,正在试穿衣服的周春梅就会开开心心地边照镜子边反驳:“怎么啦,我穿这一身‘便宜货’,不是蛮好看的嘛。”

1月5日是周春梅的生日,陈文曲每年都会为妻子准备礼物,今年也不例外。

同办公室的刘柳是周春梅无话不谈的姐妹。据她回忆,当时,周春梅看中了一枚戒指,但犹豫了很久都无法下定决心。

“戒指好贵啊,干脆并作两年的生日礼物吧。”

但这一“并”,就再也没能送出。

如今,周春梅的遗像端正地摆在陈文曲书房书桌对面的柜子上方,曾经令人艳羡的全家福倒扣在桌面上。从青春年少时一路走来,两人不仅是夫妻,更是彼此的良师益友、精神伴侣。

“春梅与我交流审判实践的心得,我从学术和理论的角度与她探讨办案。我还会把她审过的案子结合理论,作为授课的范例,学生们都很爱听。”

念及此,陈文曲低头沉默片刻,拼命压抑着痛苦:

“我好想再和春梅说说话啊。

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

英魂虽逝,精神永存。仔细聆听鲍卫忠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他用真心真情将秉公办案与司法温情完美融合在一起,践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我不禁陷入了思考,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同样的岗位,我们怎样彰显司法的温度呢?鲍卫忠用他的一生给出了答案。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这是鲍卫忠写在他笔记本扉页上的一句话,是他至死不渝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他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到心中最高位置,俯下身子办案,掏心窝子干事的工作动力。他用行动告诉我,法律不应该是冰冷冷的,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从他脱下制服不开警车办案,只为照顾当事人的自尊心的司法格局,从他为小标的案件先后多次奔赴现场实地办案的司法情怀,从他帮助当事人推销土鸡的司法温度,我看到了他用“以人心换人心”的工作方式,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看到了他在忠诚履职尽责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他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担责任于心,履职于行,为我树立了榜样,激发了我的职业荣誉感。执行工作不好干,“辛苦”二字实在太轻,但是他紧握勤勉尽责的标尺,用精耕细作为司法带来笃行不怠的司法温度。新时代对我们提供了新的更高标准,我时常反思自己离院党组的要求和国家对青年人的期望还存在多少差距,而鲍卫忠的先进事迹,为我如何更好的履职尽责提供了一个学习蓝本。做为新时代的青年政法干警,我们应该在见贤思齐中设立更高工作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用点滴平凡提升司法温度,传承和延续鲍卫忠“以百姓为中心”的赤子情怀,在刚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坚守初心、磨砺品质,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在忠诚履职尽责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

党员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受

根据湖南高院的通报:2021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法官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初步调查,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同日,_网等权威媒体纷纷转发上述通报,并就此案发表评论。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平安、快乐地活着,享受着人生的美好。不管是律师因病离世,还是检察官、法院疲劳殉职,抑或是如马彩云、周春梅等法官不幸被害,基于人性的善良,我们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到心痛、惋惜。

在难过于周法官无辜被害,行为人早日受审,得到公正裁决之余,作为法律人,不免对本案产生了一些思考。

本案案发之后,因被害人的特殊身份,从普通命案就迅速上升为新闻舆情。作为周法官的工作单位,湖南高院自然有责任对舆情进行及时地回应。显然,我们普通人对本案都唏嘘不已,湖南高院中诸多领导、同事与周法官相处多年,对其为人处事颇为了解,义愤填膺也是情理之中,我们对于湖南高院在通报及后续新闻中折射出的悲痛心情足以感同身受。

但是,我们还是要关注到本案中舆情应对主体与受众的关系。

一方面,作为舆情应对主体来说,除了作为被害人所在的工作单位之外,湖南高院还是湖南省层级最高的审判机关,其所发出的通报、新闻稿件无疑应当具有相当的准确性、真实性,在新闻通报中,湖南高院仅以侦查机关在案发当天初步调查的事实为素材,难免不够真实、准确。

另一方面,就新闻受众来说,除了少数法律工作者(含法科学生)之外,新闻的绝大多数受众都是普通百姓,他们对于官方媒体有着较高的认可度和信任感。当阅读到诸多官方媒体就本案的通报、新闻稿件时,他们很可能选择性地遗漏“初步调查”这几个字眼,本能地认为这就是本案的真相。毕竟从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到法治日报,这些媒体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可是,就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来说,办案机关需要收集证人证言,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要对被告人的住所等处进行搜查,对必要的物证、书证等进行扣押等,还需要对提取的检材进行鉴定。此外,侦查人员还要多次提讯犯罪行为人,了解其作案动机、犯罪过程等,固定讯问笔录。

总之,公安机关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固定证据,才能逐步还原真相,查清案件事实。就本案来说,办案人员要了解被害人与犯罪行为人何时开始就相关案件进行接触,接触频率如何,被害人是如何拒绝行为人的过分要求的,行为人有无事先准备作案凶器,如何滋生行凶动机的,作案经过如何等等。

所以,在笔者看来,对于被害人具有特殊身份的案件中,其所在工作单位,特别是公检法部门,应当在援引侦查机关通报材料的同时,表示尊重、配合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工作,不宜过多介绍、讨论案件的事实、定性等等。此外,视情况需要,来酌情报道被害人生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及遇害后的相关安排。至于案件真相,留待日后的庭审直播及相关新闻报道进行披露,则更为妥当。

本案发生以后,在不少法律微信群中,群友们都在讨论本案是否需要适用回避制度。

笔者极为主张,本案应当适用刑诉法的回避制度,在异省审理为宜。

本案存在着需要回避的法定情形。刑诉法第29条规定了回避的四种情形: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就本案来说,周法官在湖南高院工作多年,想来,湖南三级法院熟悉她的法官不少。而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结合当下披露的案情,本案极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一审自然是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抑或是复核审极有可能是湖南高院,如此一来,就会出现周法官的下属、同事、领导来审理这个案件,自然符合上述规定的第四种情形,也是违反了朴素的正义规则——“任何人不能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

与程序设计相背离的是,国人一向不太重视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更加注重、追求实体公正。最近一审判决生效的原湖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一案便是如此,其在海南高院工作15年之久,其职务犯罪一案由海南之外的法院审理更好,但该案中未出现指定管辖、异省审理的情形。

我们既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朴素正义观念,及时、依法惩处行凶者,也要尽可能地追求程序公正,实现程序正义。在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湖南的推进过程中,周法官遇害案无缝是一个鲜明的法治样本(尽管我们本意上不希望有人遇害,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惨剧),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当决定对本案指定管辖,在湖北、江西等与湖南邻近的异地审理,唯有如此,才能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示给社会公众,给我们所有人以生动的法治教育,昭示刑事法治的进步与人权的充分保障。

在命案中,不少辩护人就被告人的精神状态提出鉴定的动议,认为行为人在作案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如在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损财物一案中,二审庭前会议时,辩护律师就对张扣扣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被陕西高院依法驳回。

在本案中,向某的辩护人没准也会提出精神病鉴定的申请,部分公众也可能推测犯罪行为人向某有可能精神不太正常。

在笔者看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三家未对行为人进行精神病鉴定,未必就是违法办案。特别是侦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为人举动、言语异常,作案动机不符常理,往往会主动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而到了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对于行为人刑事责任能力存疑的案件,谨慎、稳妥起见,检法办案人员都会先行提审、讯问行为人,了解行为人的精神状态,了解其能否回忆起作案经历,回述作案动机,更有细心者,会了解行为人的疾病史、家族史,从而产生相应的内心确信,继而作出是否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决定。

因此,我们就会看到在诸多案件中,法检机关依法驳回了辩护人要求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这样的做法并非就偏离了正义的轨道。

笔者建议,就本案来说,办案机关可以根据在案证据材料自主决定是否要对向某进行精神病鉴定。如果到了人民法院审理阶段,仍未启动过相关鉴定程序,人民法院最好的做法就应当是进行庭审的图文直播,必要时应当插播一定时长的庭审录像片段,或者是在庭审结束后,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将向某接受讯问时、参与庭审时的部分同步录音录像予以公布,这样充分展示她的精神状态,来充分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有效提升刑事法治的透明度,增进公众对刑事司法的信任感。

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悟

周春梅,是永新县文竹镇大崦村的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永新县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乐观开朗,乐于助人,积极向上,充满阳光正能量的女人。她2013年加入永新志愿者协会,现担任该协会理事、秘书长。在这7年多的光阴里,她一直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该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骨干参与者,每年策划组织并亲自参与大大小小几十余次公益活动,每年累计志愿服务达400余小时。济贫扶困、慰问看望帮助孤寡老人、帮扶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等。

困境儿童身边的“母亲”

她经常组织并参与贫困助学活动。每月都会不定期的挤出空闲时间去看望贫困学生和孤儿,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排忧解难,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孩子在保证有书读的前提下更能身心健康的成长。

周春梅重点结对帮扶了两个困境学生。把她们当女儿,象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去关怀呵护。经常买新衣服,学习用品和食品去看望她们,鼓励她们,询问了解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孩子排难解惑,舒解内心压力。暑假或节假日,接孩子来家里,聊天谈心,教她们生活常识和日常生活技能,让她们感受家庭的温暖,两个孩子都亲热的管她叫“阿姨妈妈”。

高桥楼镇的李同学,是个从小失去父母双亲的残障孤儿,肢体残疾的小女孩,性格内向自卑很腼腆孤僻。周春梅经常召集志愿者,带上自己的女儿,买菜买食材到小女孩家里做家庭聚餐,给她过生日,一起学做永新小吃,教女孩洗衣做家务,小女孩渐渐打开心扉,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她说:“很喜欢阿姨妈妈,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陪她关心她,一大家人吃饭开开心心的,很幸福。”

芦溪乡困境学生李同学家庭情况极为特殊,她从小父母离异,靠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母亲一人抚养,无生活来源的母女二人靠低保艰难度日,李同学由于家庭各种特殊情况,家庭教育残缺,经济上困顿,学习和生活举步维艰,周春梅主动靠前帮扶,结对帮扶这个困难家庭,竭尽所能去帮助这对困难母女。周春梅经常趁着周末和寒暑假等空闲时间带李同学到自己家里同吃同住、买衣服等生活用品给她,比“亲母女”还要亲。今年女孩初中毕业,眼看孩子要失学,周春梅心急火燎,来回往返奔波,想方设法解决孩子问题,帮李同学联系中专学校就读,买好所有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季节换洗衣服,帮她筹措学费和生活费,解决其后顾之忧。今年9月,周春梅为使李同学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更多关爱,特意联系学校老师同学和其他志愿者一起,组织“神秘”生日晚会为她庆生。李同学从小到大,没有做过生日,第一次这样过有大蛋糕有生日歌祝福的生日,这一份惊喜激动,让孩子眼含泪,脸上笑开了花,开心的一个扑怀拥抱,一句“阿姨妈妈,谢谢您”,周春梅欣慰地笑了。

孤寡老人身边的“女儿”

每月都会利用周末休息,组织志愿者去各乡镇慰问看望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为他们打扫卫生等等。每个传统节日都会积极参加组织去养老服务中心看望敬老院和福利院的老人,为他们表演文艺节目,陪他们聊天,逗他们开心,和孤寡老人一起愉快度过佳节。

一次在乡下的朋友家,偶然听到旁人说起当地村里一个困境孤寡老人的情况,周春梅听在耳里记在心上,当即上门去看望,询问了解情况。老人叫段康仔,是永新县高溪乡一位失能孤寡老人,身体残障,行动艰难,别人五分钟走的路程,他要走四五十分钟,家居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个人卫生更是不能自理。看到这个悲凉情景,周春梅心里非常难过。于是,申请把老人纳入了协会的帮扶对象。虽然路途远,每月坚持送去米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周春梅还经常召集志愿者一起,给老人送去临缺的生活用品,为老人打扫家居卫生,给老人理发剪指甲,给老人洗澡洗脚,把脏乱衣服换洗干净。几年如一日,和志愿者竭力帮助照顾这个孤寡老人,给与老人不是儿女胜似儿女的照顾,陪伴老人度过了生命中最快乐的岁月,直到老人安详逝世。

朴实村民身边的“益友”

周春梅带领当地妇女一起开展健康的娱乐活动,无偿教大家跳广场舞健身锻炼,成立了文竹镇大崦村舞协,借助广场舞联谊的平台,来做一些主题汇演宣传活动,开展了多场倡导乡村文明的公益活动。为了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美德,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精神文明,策划举办“爱驻夕阳,关爱老人”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有意识的把一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搬上舞台节目,唤醒群众对善的共鸣共识,不动声色来劝导,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文明传播效果。在她组建的舞协的带领下,大崦村11个自然村的妇女,一改闲时打牌赌钱的风气,有空就一起跳广场舞,经常轮流组织联谊会,既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又增强了体质,在集体娱乐活动和联谊交流中,增进了村民之间的感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她还带领舞协队员,多次组织发动村民和学生开展“爱我家园”“清洁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宣传活动。村干部和舞协队员,学生分组串村走道到各自然村去捡垃圾,发宣传单,倡导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理念。这样的公益活动影响很大,事后,许多村民尤其是参与活动的村民都说,在周春梅的组织带动下,村民们养成了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同时这些活动既锻炼了学生孩子的沟通交流能力,也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增强了他们的劳动观念和文明理念。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争做创文创卫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实践者。

志愿同伴身边的“大姐”

周春梅总在说,她只是做了一个普通志愿者该做的事。殊不知,一滴普通的水早已汇流成一片海洋,一棵不起眼的小树早已长成一片绿林,在她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她还关心关爱协会的志愿者,经常组织团建活动带动志愿者的公益热情,志愿者谁家有困难,就尽己所能去帮助,用自身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正因如此,她被人尊称为公益路上的“好大姐”。

奉献与锻炼同行,行动与喜悦相伴。

周春梅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她常笑着说的一句话是:累并快乐着。她说:有爱就有希望,让爱无限传递,作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每次公益活动哪怕只影响一个人,而这个人再去影响一个人,善善相传,文明传递,就能播撒文明的种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通过今天上午对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的学习,让我有很深的感悟和体会。一是忠诚于党,信仰法治。鲍卫忠同志作为一名少数民族法官,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作为奋斗目标融入本职工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阿佤人民心向党、心向国家的光荣传统,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忠诚坚贞的优秀品格。二是一心为民,勇于担当。鲍卫忠在跋山涉水的执行路上,既为申请人考虑,也为被执行人着想,在执行的过程中捂热人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三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在办案过程中,鲍法官抛小家顾大家,一心只为人民公义。英模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我深刻明白,必须要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像鲍卫忠同志一样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用平凡的坚守诠释司法为民担当。

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

1月12日7时30分许,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是一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高度关注。各方人士表示,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要求严惩凶手。法治社会绝不允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暴力不能撼动正义;正义永不低头。

周春梅用生命捍卫原则、捍卫正义、捍卫法治的底线的事迹,引起强烈反响。许多政法机关干警表示,法不能向不法退让,杀戮吓不倒公正司法的决心!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追求司法公正。

伤害法官,最终伤害的是法治。法官手握法槌,捍卫法律,却也屡屡被误解、被侮辱、被谩骂,乃至被中伤、被跟踪、被威胁。带给大家安全的人,也需要安全;守护正义的人,更需要正义好好地守护。周春梅法官遇害,再次唤起全社会对司法人员安全保障的关注。

近年来,保护司法人员的相关法律政策不断完善。

2016年7月,两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各地各级法院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对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威胁恐吓、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定会依法受到从严惩治。

这是一起悲剧,舆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呵护法官对司法公正的坚守。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加强防控措施,把保护网织得再细些、再密些。我们呼吁,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关配套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法官人身权益保障工作得到更加全面的落实。全社会都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尊重法官,法治中国的愿景才能稳步实现。

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院人的毕生价值追求,如何真正俯下身办案,实现“三效统一”,鲍卫忠法官为我们作出了表率。他跋山涉水、穿乡过寨,不仅为申请人考虑,也为被申请人着想,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尺度和司法的温度。

生活中的浪漫、工作中的坚定,让我们更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名普通人的鲍卫忠和作为一名不普通的法官鲍卫忠的精神感染力。榜样的力量是震撼的,听取了报告会后我对司法为民、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守底线、无私奉献等精神品质有了更深的认识。执行虽难,但鲍卫忠法官却勇于挑难案,办难案,展现了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一个个案件当中,落实到一言一行当中,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

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

1月12日早上,湖南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其昔日好友向某涉嫌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按警方通报,嫌疑人向某是周春梅的老同学。因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向某试图让周春梅“打招呼”,但被拒绝。向某心生怨恨,在地下车库持刀对其进行报复。警方到场时,周春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案件发生后,向某的家人尽量避免谈论,他们既痛心于向某的行为,也痛心于周春梅的死,更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评价,周春梅的离世,“对我们造成的冲击是空前的。”

湖南高院的法官们在朋友圈回忆着周春梅,一位法官写道,“继续坚守的我们,更加不会妥协。”

周春梅生前是湖南省高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图片来源:湖南高院。

让人羡慕的家庭。

1月14日中午,周春梅的家门敞开着。客厅被布置成灵堂,桌上摆放遗像和祭品。

照片里的周春梅穿着法院工作服,打着红领带,面带微笑。

几位亲友在客厅负责接待。看到来宾,亲友便递来一枝菊花,再点上三根香,指引他们祭拜。

周春梅的丈夫陈文曲穿着羽绒服,戴着眼镜,头发无暇打理。面对前来慰问的人,他语气温和,主动握手,并表示感谢。“实在是忙不赢了。”

知情人说,周春梅和陈文曲结识于湘潭大学,毕业后,陈文曲到中南大学任教,周春梅则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春梅的家庭被人羡慕:夫妻俩一个从教,一个当法官,还养育了一双儿女。

民二庭法官周洲在朋友圈回忆,周春梅怀上二胎时已是高龄产妇,但还是加班加点工作。生女儿前,她连夜参与一起调解工作,因身体劳累导致女儿早产。周春梅在去医院的途中发了朋友圈,说对不住孩子。

“她遇害这件事对我们的冲击是空前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回忆,作为师兄师姐,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周春梅夫妇一直是他们的榜样。

在同学眼里,这是一个有书卷气的家庭。

早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前,周春梅已经发表过10余篇论文。先后发表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

“她得过校长奖,那时候,这个奖可以算是湘潭大学最高荣誉。”蒋海松说。

有湖南高院法官在朋友圈中描述,15年前到周春梅家中做客,看到她家只有两间狭窄的房间,摆放着婴儿床、尿片、奶瓶和书。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对新京报记者评价,周春梅夫妇行事风格都很温和,日常生活中,“任何人与周春梅接触,都会感觉很舒服。”

蒋海松曾与周春梅参加过一档名为“钟山说法”的节目。蒋海松说,这样的“分外事”,很多法官不愿意做,但周春梅“有强迫症,做了很多功课”。法院组织的一些普法书籍写作,周春梅也都亲自参与、认真完成。她写的裁判案例,入选了2018年最高法首届优秀裁判文书。

有同学记得,陈文曲在任教之余也做律师,但为了避免与妻子业务产生交集,也主动放弃了很多案件。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常与陈文曲探讨法律学术问题,了解他们夫妻俩在底线问题上很有原则。“她就是一个湘西很朴素的女孩子,有底线,也不怕什么。老公也是很正直的。”

律师伍贤华撰文称,陈文曲曾将侄子介绍到其律所实习,后来,侄子没能留下。侄子告诉伍贤华,周春梅多次教导他,“做律师要靠自己的本事,千万不要指望她去和别的法官打招呼。”

疑犯曾持棒殴打同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太可惜了。”周春梅走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向某的妹妹如此感慨。她见过周春梅一次,感觉对方“特别优秀”。

周春梅去世后,向家人避免谈论此事,她们感到“太痛心了”,更怕言辞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在向某家人眼里,向某曾经也是优秀的,她“要强、聪明、认真”。

但在湘邮公司同事的眼里,向某有些偏执。

知情人介绍,向某性格“很怪”。有一次,她与一位同事聊天,突然说了句,“你不会跟这些同事都联合起来杀我吧?”这句话让同事感到诧异。

向某生于1977年,比周春梅小一岁。她俩都来自湘西龙山县,并从这里考取了湘潭大学。向某读机械工程,周春梅读法律。

毕业后,周春梅在吉首大学短暂工作,向某则在岳阳工作。一位同学记得,向某和周春梅初中就是同学。最后,她们都来到了省城长沙。

2003年,在吉首大学任教并读完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

机械工程专业的向某,2000年8月入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在湘邮科技先后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等工作。2012年12月10日,向某拿到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

有知情人介绍,向某在湘邮公司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但她逐渐被边缘化,后来被调到了负责专利的部门。

湘邮科技董秘告诉新京报记者,向某不擅长与人合作,所以部门调整时,各部门都想把她淘汰。公司对员工有绩效考核,如果不达标,就会面临岗位调整或末位淘汰。

2019年,在湘邮公司工作了18年10个月后,向某被单位解聘了。

向某妹妹表示,2019年,因不满公司把她降格为最底层的物业员工,向某在自己的工作间,用一根擀面杖打了分管财务的副总祝建英。“那根擀面杖是她放在办公室放松按摩用的。”

向某与湘邮公司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1日9时许,向某因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6楼办公室内手持木棍(长约40cm、直径3cm)对公司副总祝建英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湘邮科技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这件事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事后,向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向某的妹妹说,向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公司强制辞退,刺激了她。

向某妹妹称,向某情绪不稳定是众所周知的,公司还曾经与家人交流过此事。

湘邮科技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陈述,向某“毫无缘由的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情节严重,性质及影响恶劣”等。

向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工作,未获支持。之后她在长沙市、区两级法院起诉,也未能挽回。随后,向某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向某家属认为,湘邮科技的国企光环让向某着迷,即便被降职、停职、调离工岗,她也不愿离开。

湘邮科技则表示,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公司已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工会,并征得了工会的同意。

一审时,岳麓区法院判决,湘邮科技支付向某工资43541.84元;湘邮科技支付向某未休年休假工资9425.28元;驳回向某其他诉讼请求。

向某和湘邮科技均不满此判决,向长沙市中院提出上诉。

向某与湘邮科技的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向某上诉期间,希望法院判令湘邮科技向她支付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克扣或拖欠的工资6万多元,其中一审已经支持4万多元,湘邮科技还应支付2万多元。她还希望判令湘邮科技单方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违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由湘邮科技支付她2019年5月后的正常工资以及餐费、餐补、年假工资等。

向某妹妹认为,向某不愿放弃的是国企身份。“她就是想不开了。我给她开工资,一个月好几万,她不要,都退给我。”

向某在劳动官司庭审的视频中,她几次给领导致歉,泣不成声。法官打断过她,她表现出尊重和服从。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解聘一事,法院认为,向某作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并且已签收了员工手册,理应知晓并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某对公司领导实施殴打,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同时还在公司相关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湘邮科技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无不当。

了解此事的知情人介绍,湘邮科技曾私下与向某达成协议,湘邮科技同意多给一点补偿,但是后来这笔补偿没有落实。

知情人表示,一直到下判,周春梅才告诉主审法官,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她老同学。

一位湘潭大学校友撰文称,在一次饭局上,周春梅提到了向某请求说情的事。她说,向某是她的同学,但“法律摆在这里,法官的纪律也摆在这里,虽然两人曾是同学,她也帮不了向某。”周春梅还说,“向某缠着她了,用尽各种手段,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她感到很无助。她说向某跟她说的案件,在法律与道德上,是完全不占理的。”

向某劳动争议案的再审审判长蒋琳对媒体表示,为了这起劳动争议案,法院还举行过听证。向某曾要求二审法院调查取证,但她申请的调查内容不明确,所以法院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

湘邮公司代理律师李萍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本案以生效文书为准,不再另行说明。

疑犯案发前5日应聘遇害法官小区保洁员。

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决定报复同乡周春梅后,向某做了充分准备。

向某在案发前5天应聘了周春梅小区的保洁员。该小区所属物业公司总经理林松表示,招聘细节不便透露,但“给向某的月薪肯定比长沙(保洁员)平均水平高一点。”

周春梅家附近有一家粉面馆。面馆老板回忆,案发前三天,向某每天早上都会来吃一碗牛肉粉。

他记得,这名保洁员“40多岁,很少说话,穿保洁制服,戴太阳帽。”1月10日早上,向某第一次到粉面店,点的是12元的“红烧牛肉粉”。1月11日早上,向某又点了一份木耳肉丝粉,但没吃完。

1月12日早上,她仍然点了木耳肉丝粉,但“看起来心事重重,没有吃完。”

知情人介绍,在小区地下车库防盗门附近,向某持刀捅伤了周春梅的脖子。后者最后倒在距防盗门十几米远的两根柱子旁边。

蒋海松表示,周春梅的遭遇让他在法院工作的妻子感到害怕,下班时间也不敢独自在家。

他建议,法院应该禁止律师私自或单独会见当事人,也应做好隐私信息保护;对于矛盾过度激化、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的案件,法官要及时汇报。此外,法官还应该接受必要的防卫常识训练,重点掌握心理疏导方法。

党员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受

只要是人,就难以在芸芸众生中摆脱人情的干扰,特别是在熟人社会理念根深蒂固的当下。

而法官,则更是在来自周遭的各种干扰中夹缝求存。

作为法官,

你拒绝了同事的打招呼,你可能从此和你的同事形同陌路,且同事可能随时会揪住你的小辫子,在某个关键节点将你套路。

你拒绝了亲人的打招呼,你将从此或被亲人摒弃,甚至死后可能埋不进祖坟。

你拒绝了朋友的打招呼,你将从此在朋友圈恶名远扬,成为朋友们茶前饭后唾弃的对象。

在他们眼里,你是法官,给你打招呼是理所应当,打了招呼你从中照顾是天经地义。

在他们眼里,你是法官,你有着无上的自由裁量权,将事情摆平是你的分分钟的事。

在他们眼里,你是法官,你不照顾他们便是胆小鬼、没出息,或是架子大、六亲不认。

而作为法官,

你接受了打招呼,你可能在将来坠入万劫不复之深渊。

你接受了打招呼,你的亲朋也不会为你保守秘密,而是会在他人面前大肆显摆:我的事是法院某个熟人搞定了。

你接受了打招呼,向你打招呼的人会越来越多,大家都认为你是个“会来事”的“好法官”。

这或许是最高法院出台“三个规定”的原因所在,其不仅是为了司法公正,更是为了保护法官。

为何周春梅法官会因为好友打招呼被拒而被害?

因为:

在凶手的眼里,他们是闺蜜,周法官应当接受她的请托,理应给她办事。

在凶手的眼里,他们是同乡,周法官应当接受她的请托,理应帮他摆平。

对于凶手这样一个负能量满满的偏执狂。

她将最后的宝压在了她百般放心的周春梅法官身上。

这是她所谓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然而,周法官让她失望至极。

凶手或许认为。

别人不帮我可以。

你不帮我不你比别人更该死。

于是,凶手在愤恨之下将屠刀指向了那个坚持原则的周春梅。

是的,即使你友好的对待所有人,

到头来还是被伤得体无完肤。

是你忘了人性本恶。

对于周春梅法官遇害事件,我们根本无用无端揣测。

呦呦鹿鸣君所谓的向慧杀人动机不足。

是因为鹿鸣君真的没在法院工作过。

你也从来未曾感受过法官拒绝人情后。

那种不被理解、被人轻视、受人污蔑的痛楚。

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心得体会

“佤山百姓的贴心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一位英雄法官,永远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热爱的执行工作。留给我们的,是他忠诚为民的铮铮誓言、实干巧干的高超技能,还有他永不磨灭的光辉业绩。

法官,本就是人民的,所以才称之为人民法官。回想鲍卫忠的妻子周红说的话:“我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噩梦,一觉醒来尼茸依然还在,哪怕他经常加班、出差,只要活着就好。”加班、出差,是基层法官工作的常态,为了公正高效,为了案结事了,往往会得到这样的评价:“你们这些法官,对当事人比对父母还要上心,对工作比对孩子还要耐心,对不值得的人比对亲人还要热心。值得吗?”殊不知,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如果不多用一点心,怎能对得起人民法官这一称号?农民工等着血汗钱养家糊口,年迈的老人等着及时的执行以安享晚年,被侵权的受害人等着公正的判决聊以自慰。诚然,处在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上,我们盼不到事事如意。一个个案件处理完,千千万万个案件排上来。面对办不完的疑难杂症,我们总是用这样的想法来激励自己:“这个案子办好了,当事人就可以安心了;这个案子调解好了,一大家人就可以省心了;这个案子妥善处理了,以后他们就再也不会扯皮了……”。

看到鲍法官“出力”又“出钱”,为被执行人垫付执行款作为申请人的医疗费,或许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到底得要多么深厚的同理心和同情心,才能干出这样可爱又可敬的“傻事”吧。原来,在我为空巢老人垫支赡养案件受理费的那一刻,一直都有人与我有着深深的共鸣呀。鲍法官,你为了民心,为了那一份热爱,走出的每一步都那么坚实、勇敢,无怨无悔。请你放心,我们愿意沿着你走过的光荣之路,接续奋进,永不停歇!

观看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学习鲍卫忠同志的先进事迹,我从中深刻感受到了他的“始终如一”。

一是始终坚持一种情怀。鲍卫忠同志说到做到。他面对党旗、举起右拳许下的“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词成为了他一生践行的初心使命,他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学习鲍卫忠同志始终坚持初心不改的情怀。在今后的工作中,真正做到把架子放下去、把责任担起来,把骄傲放下去、把事情干起来,把自己放下去、把群众抬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青春之奋斗,彰显党员风采。

二是始终抱持一片赤忱。鲍卫忠同志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自身工作的衡量标准。为了一个标的5000元的案子曾6次深入现场,为了一个持续8年的土地承包案件曾多次翻山越岭。在生命垂危之际,他还在询问一笔司法救助金是否到账,还在指导工作人员报送申请材料,还在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竭尽所能。作为法院队伍的一员,我要汲取鲍卫忠同志始终抱持“以百姓心为心”的赤忱。秉持“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在为民服务中强本领、显担当、勇作为。

三是始终怀有一身正气。回首鲍卫忠同志24年的工作生涯,承办的802件执行案件中无一起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到实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要学习鲍卫忠同志始终怀有“恪尽职守”的正气。发扬鲍卫忠同志从“跟着学”到“抢着干”的工作精神,自觉“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积极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一股勇猛的干劲、一股拼命的精神,对本职岗位充满感情、对份内之事饱含深情、对各项工作倾注热情,在精心谋事中体现作为,在潜心做事中彰显风采,在主动担责中恪尽职守。

党员学习全国模范法官事迹心得体会感受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北京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广西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模范法官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模范法官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角色之一。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法官们需要具备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模范法官的心得和体会。本文将从日常工作中的认真仔细、客观公正、善于学习、勇于担当和坚守底线五个方面,分享我作为模范法官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仔细(200字)。

作为法官,认真仔细是应有的品质。审理案件时,我始终坚持将案卷材料一丝不苟地研究,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我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并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在开庭审理时,我注重审理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积极管理庭务,确保各项程序的顺利进行。我努力做到审理每一个案件时不偏不倚,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使得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

第三段:客观公正(200字)。

客观公正是法官的核心要求。在判案过程中,我秉持中立、公正的原则,不被个人情绪和利益所左右。我尊崇法律精神,坚决不以权谋私,不受财物和他人的影响。我在权衡证据时,深思熟虑,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观点和证词,慎重决策,确保判决公正、合理,并尽可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客观公正是法官的立身之本,也是对当事人和社会交付的庄严承诺。

第四段:善于学习(200字)。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保持学习的态度。我认识到自己任重道远,事无巨细都要厘清,法无差别才能公正。因此,我定期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我积极参加培训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与其他法官分享经验和观点。在实践中,我深入研究各种类型的案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我能更好地适应法律发展的变化,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第五段:勇于担当,坚守底线(300字)。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勇于担当是我们的责任。面对复杂的案件和繁重的工作,我始终坚持以公正和正义为引领。我在工作中不畏艰辛,积极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与义务。我主动化解纠纷,推动解决疑难案件。同时,我坚守底线,严格遵守司法纪律和职业道德,严禁以权谋私,打私人或团体的“保护伞”、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不留后患。我始终要求自己在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方面做到最好,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

结尾(100字)。

总之,作为一名模范法官,我深知职责重大,心中时刻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公正的执着。通过认真仔细、客观公正、善于学习、勇于担当和坚守底线,我力图发挥模范法官的示范作用,为维护社会法律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全国模范心得体会

全国模范,是我们国家为表彰先进典型而设立的一项荣誉称号,是在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群众中享有极高威望的。这些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表现,具有很大的示范作用,既可以激励大家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奋发前行,也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与缺陷,有助于我们进行自我反思和提高。在这里,我将分享自己对全国模范心得体会的一些思考和领悟。

第二段:正文1。

全国模范,最引人瞩目的特点就是他们的责任感和大爱精神。从他们的事迹中可以看到,他们总是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社会、人民大众之上,无私奉献,富有使命感和革命精神。他们了解并认识到人民的需要,并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解决问题,改善民生,让人感动不已。就像某位全国模范实践活动家所说的那样:“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人都能参与到的,我们要用心去做,责任心去肩负。”

第三段:正文2。

全国模范,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特点就是他们的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无论是在企业工作,还是在教育、医疗等行业中,他们总是以专业化的态度,高度认真负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从细节入手,全面把握。同时,他们也很明白自己应该紧跟时代的步伐,把握时代的机遇,通过不断学习、创新,让自己走在前沿。正如全国模范教师所说的:“教师要随时升级版,跟上时代发展。”

第四段:正文3。

全国模范,还有一个值得称赞的特点,就是他们的品质和格局。这些模范们,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其他方面,都注重品德修养和高尚情操的培养,具有较高的涵养和修养。他们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始终秉持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信念,做人处事以公正公平为准则,以大局为重,以民族利益为己任。

第五段:总结。

全国模范的身影,时刻提醒着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要遵循法律法规,要诚信守信,要保持初心和使命感,以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为社会、为人民作贡献。正所谓:人人潜力无限,懂得自我觉醒才能找到自己的潜能。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持续关注全国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表现,不断学习、反思、提高,做一个对得起这个时代和这个国家的人。

模范法官心得体会

模范法官是每一位法官追求的目标,而亲身体会模范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将使我们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对司法的认识更加精准。在法官的岗位上,我亲身经历了许多案件的审判和调解,从中领悟到了一些模范法官应该具备的素质和态度。以下将结合我的个人体会,探讨模范法官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在实践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公正与廉洁。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求自己做到公正和廉洁。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核心价值,要求法官在审判中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不受个人偏见和利益驱使。我曾经处理过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案件的当事人双方是我的朋友和某地政府官员,但我始终坚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权衡和判断,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廉洁则要求法官保持高度的纪律和操守,在司法活动中坚持正直、廉明,并远离腐败和贪污。我时刻警醒自己,不接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因私情影响正当判决,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第三段:专业与卓越。

模范法官还应该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和卓越的技能。专业素养包括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高超的法律分析能力。作为法官,我们要对法律法规进行严格解读,对案件相关的法律意义和社会影响进行全面考量,并能从中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在审理案件时,我会深入研究相关法条和判例,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公正。卓越的技能体现在审判能力的提升和案件处理的效率。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逐渐掌握了合理分配资源、高效管理时间的方法,并能在法庭上运用合适的策略,确保案件的快速审理和公正判决。

第四段:人文关怀和公众形象。

模范法官不仅需要具备法律专业素养和技能,还应该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文关怀。在审判案件时,我时常以当事人的立场思考问题,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面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我会更加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充分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公众形象是模范法官的重要方面之一,公众对法官的评价往往会影响司法的公信力。我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不仅仅在司法活动中保持中立和客观,还会关注自己的形象和言行,时刻给公众树立正面的榜样,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第五段:结论与展望。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淀和锤炼。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模范法官所具备的要素。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加强对案件的分析处理,时刻保持公正廉洁的态度,关注当事人的权益,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我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司法事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为社会的正义与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结:在这篇文章中,我通过对模范法官的要求进行了简要的叙述,并分享了我在实践中的心得体会。一个模范法官需要具备公正和廉洁、专业与卓越、人文关怀和公众形象等方面的素质。这些素质的培养需要长期的努力和实践,但只有不断追求,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模范法官。

全国模范心得体会

全国模范,是一个备受人们尊重和关注的称号,也是一个需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才能获得的荣誉。当我获得这个荣誉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充实。在这段时间里,我体会到了什么是“全国模范心得”,也对这个称号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作为一名全国模范,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我的道路上,我充满了争取,坚持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我真正理解了“磨练出自己”这句话,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尝试,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这种努力意味着经受了许多挫折和困难。

三、背后的付出。

获得这个称号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它背后有着许多支持和帮助。我的家人和朋友一直支持我,这让我有了一个坚实的后盾,使我坚信,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会被击倒。同时,这个称号的获得也需要环境的支持,这是对获得者和社会的共同贡献。

四、弘扬形象,鞠躬尽瘁。

作为一名全国模范,维护好自己的形象成为了我的使命,这也是传承精神的象征。我深知作为一面旗帜的责任,公众对我的眼睛,我需要时刻保持自己的言行举止,更好的引领榜样,让更多的人受益。这是我感到最有意义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充满挑战和压力的一段时光。

五、感动与启示。

在成为全国模范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也学到了许多。同时,我也受到了许多人的鼓励和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社会的美好和发现了许多需要我去改善的问题,这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同时,这个称号为我带来了许多机会,让我和更多的人接触,不断体验生活,积累经验。我珍惜这一切,我会把它变为积极的力量,去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总而言之,全国模范的获得不是一种虚荣和花架子,而是需要勇气和实际的行动。随着这个国家的发展和留学的开放,这个称号更需要我们去发扬光大,为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在其中坚持信仰和追求的同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和承担责任,让这个荣誉真正的带来更多的意义和价值。

全国道德模范心得体会

xx,男,汉族,1976年9月生,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邻居家突发火灾,xx冒着生命危险奋不顾身冲进火场,与热心群众协力救出老人和孩子。他不仅是学生眼里的好老师,妻子眼里的好丈夫,父母眼中的好儿子,街坊眼里的好心人,更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教师”。

20xx年夏天的'一个下午,xx下班回家,看到邻居王某家二楼有浓烟冒出,窗户玻璃被高温炙烤而炸裂崩飞。“起火了!”xx一边朝着邻居家飞奔,一边向周围邻居大声呼救。

楼道间弥漫着滚滚浓烟,王某的两个孙子和80岁的老母亲被困在二楼家中。xx是第一次亲历火灾,即便如此,不顾凶猛火势和刺鼻浓烟,xx毅然俯身奔向二楼。金属门把手已烫得无法触碰,xx不得不破门而入,在火势凶猛浓烟弥漫的屋子里摸索寻找两个孩子。

半分钟之后,xx找到了5岁大的女孩,此时孩子已经被呛得说不出话。小女孩意识到被救之后,用手指向弟弟所在的位置。xx左手抱着小女孩,右手支撑着在地上匍匐前进,好不容易才找到已经昏迷的小男孩。

此时火势越来越大,xx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他暗暗告诫自己:不能倒下,这里还有两个孩子!他一手搂着一个孩子,踉跄着走向门外。在孩子们被人接住的瞬间,xx才松了一口气,疲惫地倒在地上。参与救援的几名群众冲入火海将王某的老母亲救出火场,因为救援及时,两个孩子和老人都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从未觉得自己是英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挺身而出。”事后,xx主动将获得的1万元奖金捐给了受灾家庭。

模范法官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法官,要成为模范法官,除了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法律经验外,还需要具备一颗公正、耐心和善良的心。我有幸成为了一名模范法官,通过多年的法官工作,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模范法官的职责和使命,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坚持公正。

作为一个法官,公正是我最为重视的品质。在处理案件时,我始终坚持公正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审理每一个案件。无论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如何,我都会秉公处理,不会因个人喜好或厌恶而偏袒一方。在判决案件时,我会严格依法,不偏不倚地判断每一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

第三段:保持耐心。

法律工作需要长时间的耐心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在法庭上,经常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纷争可能会累积多年。作为法官,我要保持耐心,细心聆听双方的陈述和观点,在掌握足够的信息后,准确分析问题,作出符合法律和事实的判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我会耐心解答,给予他们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四段:用心宽容。

宽容是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具备的品质之一。在司法工作中,我遇到过很多充满了人情味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能感受到当事人的痛苦和需要。我会尽量从人道的角度考虑问题,对于犯罪分子,我会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对于那些犯罪背后有特殊困难和压力的人,我会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手段,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模范法官,我始终要以身作则,严守法律底线,保持公正、耐心和善良。在司法工作中,我会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法官能够以模范法官为榜样,共同努力,推动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