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明执法心得体会(优秀5篇)

时间:2023-10-08 21:05:41 作者:影墨 最新规明执法心得体会(优秀5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明执法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在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中,文化执法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文化执法不仅能够保障艺术作品的正常创作与传播,还能够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作为一名文化执法工作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我将就自己在文化执法工作中的体会与感悟进行分享。

首先,文化执法是在保障创作自由的同时维护艺术版权的重要手段。艺术家们内心深处的创作热情是文化产业的源泉,而文化执法则是保护艺术家创作权利的必要手段。作为文化执法人员,我们需要对艺术作品进行审查和甄别,保证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要查处侵犯艺术家版权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坚守公正和中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切不可滥用权力,损害艺术家的创作自由。

其次,文化执法工作要与信息时代和互联网发展相适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文化执法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过去,我们只需关注实体媒体和市场进行执法工作,而现在我们不仅要监管实体市场,还要监管虚拟网络空间,以防止盗版、剽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网络文化产业,支持和鼓励创新性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出现,为文化产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保障。

另外,文化执法工作需要与社会大众和企业合作,形成合力。文化执法工作的效果离不开社会大众和企业的支持和配合。我们需要向社会大众宣传和普及文化执法的意义和重要性,加强与公安、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等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执法合力。同时,我们也应邀请文化艺术家、知识产权专家等人士来开展培训和讲座,提升社会大众对文化执法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最后,文化执法工作要与其他执法部门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文化执法工作与公安、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等执法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需要进行信息共享、资源协同、联动执法。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加高效地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保护艺术家的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合作,积极参与打击文化市场的非法交易、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共同保护公共文化利益。

总之,文化执法工作是一个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但也是一项非常意义深远的事业。我们作为文化执法人员,要坚持原则,尊重艺术创作自由,保护艺术家的版权,适应信息时代和互联网发展的需要,与社会大众和企业合作,形成合力,与其他执法部门相互配合,形成联动,共同打造一个健康、繁荣的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规明执法心得体会篇二

近日,湖北武汉成立“城管武装部”,让城管又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当地官方称“城管武装部”有助于和谐,但“武装”二字的出现似乎很难让人不与“暴力”相联系。其实在中国古代,“城管”还真跟“武装”二字有关。

中国“城管”是何时出现的?

——战国时已有“监市”城管“防火缉盗”

说到城管,首先得说一下“城市”。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中国至少在夏商周的“三代”时期就有城市了,如在江淮之间的凌家滩、环太湖流域的良渚、黄河中游的陶寺遗址,都已发掘出了四五千前的城址,《吕氏春秋·君守》中所谓“夏鲧作城”,并非想象。

但和现代功能较为接近的城市,到春秋战国时期才出现,如齐国的首都临淄,据《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到后来这样的“大城市”就更多了,如汉长安城(今西安),比同时代欧洲最大发达城市罗马面积大三倍以上,有8万多户。

唐代,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已有十多个,其繁荣程度都是空前的,其中长安、洛阳两京最为繁华。长安设有东西二市,《长安志》卷八“西市”条原注称,“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奇珍,皆所积集。”东市也一样繁荣,会昌三年(公元843年)六月二十七日东市失火,一下子烧掉了4000多家门市,而这仅是市场的一部分。城市大了,人口多了,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应运而生,如《庄子》一书中提到,战国时代有“监市”,这监市可以看作是中国古代城管的雏形。

但是,古代城管与现代城管的概念和职能并不太一致,古代城管的职权范围相对较广。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如现代消防队员、联防队员一样要负责救火、抓小贼;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安的义务,兼有现代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职能,是真正的“综合执法”,权力也比现代城管大。

古代“城管”都是些什么人?

——宋代设立“街道司”士兵当“城管”

那么,古代城管都是些什么人?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古代城管的身份比较复杂,既有军人城管,也有警察城管。当然更多的是行政人员来当城管,如汉唐时相当于现代首都所在城市市长的“京兆尹”,其重要工作之一不是招商引资、增加gdp,而是城管执法。

古代早期城管常由士兵充当。这是因为,城市的出现原本就是军事防御的需要,由军人把守。这么说来,武汉出现“武装城管”并非什么新生事物,而是一种“返古”现象。

让“当兵的”来当城管,其实也是古代的常见现象。如在北宋的都城东京开封,朝廷便设有相当于现代街道城管队的“街道司”,并相应成立了由500名兵士组成的执法队伍,以保持开封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

明代的北京,由相当于今北京卫戍区或武装警察部队的“五城兵马司”来承担现代城管局的大部分职能。《明史·职官志三》记载:“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

清代的北京,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其部分职能也与现代城管局比较接近,主要负责外城的街道管理、民房修建等,破坏公用设施、侵占下水道等不良行为,都是督理街道衙门的执法对象。

到了晚清,西方的一套城管制度被引入中国,由警察承担起了现代城管的工作。如中国历史上首个警察机构天津警察厅,除了负责当地社会治安外,管理市容市貌、交通、市场秩序等,都是其分内工作。

古代有“城管”打人吗?

——周代占道经营要挨鞭子“挞戮而罚之”

“城管打人”这类暴力执法,成了现代城管的一大诟病,也是社会批评的焦点。在古代的不少时期,“城管打人”更不鲜见。

城市起源的另一版本说法,是交易市场的兴起,因此古代城管很多时候是“市管员”,或者说古代的市管员就是今天的城管队员,这与今天城管要禁止占道经营是一样的。古代城管可以带着有攻击性的执法器具上岗,如在周代,城管在岗时都得带着鞭子或兵杖,遇到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不服从管理这类事,往往执鞭抽打,挥杖追赶。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中“司市”条称,“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鞭子大家都知道,“度”可能有的读者不是太明白,这种“度”又叫“殳”,系古代一种兵杖,用竹子或木板做成,有棱无刃,长约一丈二尺长,其威慑力与今天的警棍是一样的,虽然一下子打不死,但却也致死,因此颇具威慑力。

其中的“胥”条说得更明白:“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如果说“司市”是城管(市管)大队长,这里的“胥”则是城管队员,或市管员。换成今天的话来理解,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管理员在岗时间,要拿着鞭子巡视,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随时可以抓起来;对违法者进行鞭打的同时,还可以追加处罚。

古代“城管”怎么管?

——对占道“侵街”的违建“偏铺”下“处罚通知”

在古代,现代城管中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代城管也为此伤透脑筋,不得不经常发“处罚通知”。

在唐代的长安和洛阳,和今天如出一辙,不少商户为了扩大经营面积,非要在门面(正铺)外多占一块(偏铺)。在李显(唐中宗)当皇帝时的景龙年间(公元707-710年),朝廷不得不以敕令的形式,发布了一则当时的最高“城管通知”:两京市场上各行业,凡自有正铺者,不得在铺前再建造偏铺。

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出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当时的“城管队”会经常检查是否有人侵街。

在古代也存在“执法大检查”。如在北宋,宋真宗赵恒便曾下诏开封府,要求开封的“城管队”拆毁京城的违章建筑。其继任者宋仁宗赵祯,也曾作过同样的指示:限开封府在一月之内,将侵街的官邸民舍全部拆毁。

到明清,随着城市和商业的发展,占道、违建更突出。在清末,天津警察厅便发布了在今天应该是城管局发布的《整顿路政办法四条》:其中两条是:马路街衢旁各商铺有安设风挡、占用边道者,应即一律拆退;铁铺、石铺、木器铺及洋广杂货等铺,在门前堆积什物材料,占用官路者,应即一律让出。天津警察厅的通知中,可以看出清末天津的市容有多么乱。

古代“城管”到底有多厉害?

——唐宋时均有立法“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城市管理光凭嘴说是不行的,中国古人为此想出了不少管理手段,如上文提到的周代“执鞭度”、宋朝立“表木”。其中,最值得为现代城管借鉴的是“城管立法”,而非罚款了事。

唐代在城管立法方面是颇为成熟的,为后世效仿。《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米5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对占道经营有严厉的惩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挨打后,还恢复原状。

《宋刑统》也有类似的规定,“侵巷街阡陌”条:“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卫生也有规定:“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把尿屎垃圾弄到街上,影响了公共卫生,不只当事人倒霉,连“城管队长”都跟着挨杖打。

宋仁宗在搞城管方面颇有创意,他在要求开封府官员强拆违章的同时,特别指示相当于现代司法机关法院的左、右军巡院,配合“开封城管”行动,“惩治侵街者”。

明太祖朱元璋治国以狠著称,明朝的城管也不含糊。据《明会典》,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其穿墙而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

另外,明代对破坏公共设施、不按规定行车,以及在禁区内摆摊设点、取土作坯、随地大小便等行为,也一律“问罪”,涉事者要被强行戴上刑具,在街头示众一个月,即所谓“枷号一个月发落”。撒泡尿也要遭受这么大的罪,这样的城管手段不可谓不狠!

规明执法心得体会篇三

文化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独特的精神和传统的表现,它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作为人类的一员,我深深感受到了文化文明的重要性。在与不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文化的多样性和文明的美好。

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

文化多样性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代表着人类智慧的多样性和个体的独特性。我曾参观过各个国家的博物馆和艺术展览,真切地感受到了不同文化的魅力和独特之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这些文化体现了人类的历史和民族精神。文化的多样性使得世界充满了色彩和活力,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的视野,也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三、文明的美好

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它代表着人类智慧和道德观念的提高。一个文明的社会是和谐、繁荣和有序的。我曾去过一些被称之为“文明古国”的国家,如希腊、埃及和中国等,这些国家的历史和文化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看到了古希腊的民主、埃及的神秘和中国的智慧。这些国家的古代文明在当今世界依然闪耀着光芒,它们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文化文明的重要作用

文化文明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文化传承世代相传,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没有文化传承,一个民族就会失去自己的根基和身份。其次,文化交流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通过与不同文化的交流,人们可以互相学习和借鉴,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再次,文明的发展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一个文明的社会拥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教育资源和公共设施,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和美好。

五、个人的改变和展望

通过与不同文化的交流,我个人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变。首先,我对自己民族的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同。我开始更加关注和珍惜自己的传统文化,并积极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其次,我开始主动了解和了解其他文化,尊重不同文化的差异性,并通过交流和交流推动文化的交融和发展。展望未来,我希望能够继续深入学习和了解不同文化,为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文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文化文明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文化多样性和文明的美好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也是个体和社会幸福的基础。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自己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也要尊重和了解其他文化,通过交流和交流加深文化的交融和发展。相信人类的文化文明将继续推动世界向更加美好的未来发展。

规明执法心得体会篇四

转眼我到单位工作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在镇委、镇政府及城管大队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委的中心工作,以“城管为公、执法为民”为平台,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城镇居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我是一名党员,积极参加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报告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参加了党员评议活动,对照党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能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以身作则,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单位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城管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自觉学习了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并参加了区政府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

第三,在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在城管大队工作的半年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成每个月全镇的七个交流会的管理和收费工作。

每月的6、9、15、19、23、27、29日分别是雅尔塞、奈门沁、音沁三个村的交流会。我在队长的带领下,较好地完成交流会的管理和收费工作,特别是雅尔塞交流会,早6点半就到岗,克服天气原因,防止商贩占道经营,保证道路畅通。

2、完成奈门沁西瓜市场的管理工作。

我们从7月24日至9月20日,历时两个月,克服各种困难,对奈门沁西瓜市场进行全面看护,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清理违章占道车辆,打击投机倒把的瓜贩子,并对交易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全部进场买卖,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别是在8月18日区庆五十五周年之际,较好地完成了保证道路畅通的任务,为区庆献礼。

2、开展清理苞米秆子专项整治。

进入十月份以来,由于气候干燥,居民把生活用的苞米秆子都堆放到自家的房前屋后,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深入到各家各户,劝导他们把苞米秆子放到安全的地方。同时,对卖苞米秆子的车辆进行了整顿,设定固定地点进行交易,防止占道交易。

3、迎接“优美乡镇”的验收进行清障专项整治。

我们利用四天时间对奈门沁至雅尔塞镇的齐查公路两侧进行了清障,把公路两侧的堆放物和拴养的奶牛进行清理,并对镇内公路两侧的杂草进行清理。同时,配合区交通局对木材、建材户堆放在公路两侧的木材、建筑材料进行了清理整顿,下发了清理违章通知书,并对一些钉子户坚决予以取缔。

4、较好地完成了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11月15日是我镇居委会换届选举日,我们早五点就开始入户,进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过程真正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

5、参加了镇党委组织的精神贯彻落实报告会。

11月21日参加了镇党委组织的,区委宣讲团到我镇开展的精神贯彻落实报告会。通过宣讲团对精神的进一步贯彻,使我更深入地了解了的重要意义。是我们党继__大以后在新世纪新阶段召开的又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代表中央所作的报告,系统总结了__大以来党的工作,回顾了近三十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进一步阐述了科学发展观,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做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内政、外交、国防以及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战略任务。结合自身的学习实际,写了心得体会,上交镇党委。

6、完成了林业资源普查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即将开始,林业资源普查工作是基础。按照镇委、镇政府的部署,我被安排到东风村东风屯参与林业资源普查工作。我与工作队的同志一起深入到东风村,召开两委班子会议,选出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并一起实地踏查林地,填写各种普查表格,画林业地块图和全屯林地位置图,并进行汇总,较好地完成了林业资源普查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较好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

规明执法心得体会篇五

文化执法作为一项综合性的执法工作,主要针对社会文化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监管。在当今世界日渐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文化执法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强化对文化市场的监管,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健康文化、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文化执法既能推动社会稳定,又能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段:探讨文化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然而,文化执法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文化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依法不准确、执法不公正的情况。此外,文化市场也存在监管难度大、法律法规滞后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文化执法人员的培训与专业能力提升,提高法律法规制定的实效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等,从而改进文化执法工作。

第三段:分享个人参与文化执法的经历及感受

作为一名文化执法人员,我有幸参与了多个文化执法行动,并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通过与群众的直接接触,我深刻体会到文化执法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在执行执法任务时,我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还需要与当地文化区域进行充分沟通,尊重并理解当地的文化传承和发展理念,才能更好地执行文化执法工作。

第四段:总结文化执法的价值与意义

文化执法的价值与意义不仅体现在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上,更体现在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上。只有通过严格执法,制止和打击那些利用文化市场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才能保护文化遗产和文化创造的源泉,让文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文化执法的工作对于社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五段: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化执法的工作

作为文化执法的从业人员,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和推动文化执法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参与。通过建立健全的文化执法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鼓励公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执法合力,才能真正做到文化执法的全面覆盖和有效实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文化领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