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

时间:2023-08-23 10:52:17 作者:李Y

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一

《劳动合同法》对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了明确规定,范围比以前宽了,如果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订立的,将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述规定有两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以前规定劳动者必须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现在除了保留这一规定外,增加了“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条件。如果企业连续两次与该劳动者订立一年期劳动合同,那么第三年开始时,职工就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第二个方面的变化是续签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发生了变化,以前的主动在须用人单位一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延续劳动合同,职工就无权要求延续劳动合同。现在的主动权在职工一方,只要符合前面所讲的两个条件,职工提出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同意,即企业只有两次选择职工的权利,两次选择权行使以后,选择权则交给了职工,只有职工可以炒企业,企业炒职工则是违法。因此,用人单位订立第二次劳动合同时,应对该劳动者的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估。《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情况下,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会获得任何好处,相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还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处罚,故使用任何一种类型的工人,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者,都必须事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内容和报酬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要是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劳动者签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相关的赔偿包括双倍工资以及视为双方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二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代表人:

地址: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代表人:

地址:

电 话:

经纪方(以下简称丙方)天津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合同三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租赁及经纪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及用途

l、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在天津市 区(县) 物业 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计租面积共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产别 ,房屋 类型(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

二、租赁期限

l、该房屋租赁期共(大写)个月。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l、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3、该物业押金为 个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于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乙方。

四、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费用应自行负担,并按 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五、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基于经纪方已提供的服务,经纪方有权向甲方收取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小写 )及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该笔佣金于甲乙双方签署该租赁合同时付清。

六、房屋修缮和装饰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的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欲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前,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七、转租的规定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 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1.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1.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房屋一个月的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一、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其他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裁决。

3、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经纪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备注:

出租方(甲方签字):承租方确认:

(1)已查验甲方产权证明

(2)甲方为出租房屋的产权人或代理人(乙方签字):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三

说明:本条约定按建筑面积或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的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说明:本款是要确定处理面积差异的依据。进行面积差异处理必须与计价方式相对应,这样才有可比性,即,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以产权登记时确认的套内建筑面积数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说明: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时,是以整个商品房为计价单位,不涉及到单方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问题,因而就无从谈起面积差异处理问题。对于按套计价的商品房如何在合同确定总价款,20xx年4月发布的《销售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对此有明确规定,可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依据。

该办法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采取按套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就有关价款及相关违约责任等问题专门进行约定。

说明:本条的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是商品房最终的确定面积,也是按面积确定价款的最终依据。

说明:本款是要求当事人双方约定误差处理方式。为了体现合同的双方自愿原则,第一种约定采取双方自行约定方式。考虑到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提醒买受人,本示范文本又明确写了第二种约定方式,当事人可以借鉴第二种约定的表述方式自行约定,也可以直接约定采取第二种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充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解决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面积纠纷问题,《销售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__;(4)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说明:本款也是《销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最后一款的具体体现。由于规划、设计变更造成商品房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签署补充协议。此时,合同约定面积应当以新签署的.补充协议的面积为准,面积差异及处理也应当以此为依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选择处理方式。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工作范围: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负责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二、工作要求:

按甲方及施工图纸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积极处理工作中的问题,保证甲方的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形式: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与建筑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为依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工程的全部施工生产管理事宜。

四、聘期报酬:

1、甲方在聘用乙方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期间,工资按每年9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玖万元整)人民币。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乙方每月25日付给乙方4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肆仟元整)人民币作为生活开支。在12月1日前结算剩余工资的50%,其余年底一次性结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要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引导和规范施工队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保证经营者合法权益,支持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2)设工程监督员参加乙方项目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决策,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3)督促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乙方依法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经营自主权。

六、解聘

1、在岗位聘期内,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果甲乙双方在聘期内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或者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或者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七、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2)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八、该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坐落在____的自有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精装修,地转、厨卫瓷砖,乳胶漆白色墙壁)。出租给乙方作生活起居使用。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个月,甲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出租双方有其他原因需要停止租赁关系的,请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减少双方损失。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者与他人房屋调剂交换的。

2、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或者原有装修进行人为破坏的;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配备多把房门钥匙的。

3、擅自出售、出借、出租、私自占有房屋内原有家具、家用电器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触犯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

5、发生严重破坏公共区域卫生、噪声扰民等周围居民意见强烈的行为,经两次警告无效的。

6、发生漏水、漏气、火灾、高空坠物等人为事故对房屋或者他人造成损失、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

房屋内水、电、暖设施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老化、腐蚀等原因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如乙方先行垫付维修费用,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票据,报销维修费用。

以上情况,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自行进行及时维修对房屋或者他人造成损失、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元(大写:_____),

其中甲方承担房屋的______(费用),乙方承担房屋的______(费用)。

2、租金交纳方式和时间。房屋租金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乙方必须在支付租金月开始后的五日内,以现金、汇款或者转账的方式将应缴租金支付给甲方。逾期未交租金且未向甲方说明原因时,甲方可视乙方拖欠租金,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甲方收回房屋后,乙方须在五日内搬出房屋,逾期未搬出,甲方将寻求司法强制手段解决,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房屋如因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及伤害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大写:_____)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租赁合同因期满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住所,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租金另行协商定收;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然继续出租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承租房屋或者中途退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的,甲方有权扣除房屋押金作为合同违约金。

本合同执行中,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经租赁房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法院解决。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妥善保管。须用蓝色墨水填写,改写、涂改、复印均视合同无效。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月__日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六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足额劳务工资,试用期半个月,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计发;试用期满后,劳务工资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计发。每个月安排乙方2个休息日,如果乙方没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应按日加倍计发劳务工资。

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乙方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4、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或亲友带入家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电话拨打长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权益。

7、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时,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保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2、乙方承诺具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基本常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家政服务。

3、乙方应当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耐心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乙方应当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隐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9、合同期内,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另行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四、其他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公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七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很多毕业生都会遇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评析:工作初期。也容易因此与单位发生纠纷。

同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就业协议书主要是作为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效力就终止了。

协议中约定的效力仍然存在,毕业生必需遵循约定,否则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

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八

签订劳动合同要避免麻烦,至少有以下10个方面要注意。

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规定,既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报酬等情况;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签约前既要充分了解单位,也要如实提供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合同类型直接影响合法权益,不能不分性质一签了之。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不少单位试图不签书面合同而规避法律规定。也有应届生碍于情面只简单地口头协议。这样,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解决起来就会很困难。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所以,应注意拒绝交保证金或身份证等习惯做法。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审查9项必备条款:即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上述条款一项都不能少。否则,如有缺漏,就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根据第20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签字时,不仅要对文本仔细推敲,还要仔细阅读岗位说明书、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考核等规章制度,这些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发现表述不清时,要及时要求说明和修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第22条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第23条规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要注意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则,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就没有了重要证据。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讲急于想找到一份工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为这样就不顾自己的权益,随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合同签订工作总结 签订劳动合同实用篇九

《劳动法》第二章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亦对招聘年龄进行了限制。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