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五篇)

时间:2023-07-13 16:20:02 作者:储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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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五篇)篇一

一、现金管理:

1、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管理现金,日库存量不得超过150元,加强防范措施。

2、必须两人以上乘车取送大额现金,时间要保密。

3、借款、领款、借取现金必须履行必要手续,及时报结。

4、传票严加保管,不得丢失。

二、帐票管理:

1、及时下帐,月清月结,为领导当好参谋。

2、帐本严加保管不得外存、任人翻看,票据随结随封,用时入库。

3、传票存放处要防火、防潮、防盗、防虫蛀鼠咬。下班前要注意杜绝火种。

4、翻阅传票必须经会计同意,当面查找,不得丢页。

三、物品管理:

1、建立健全国有固定资产帐,帐目统分结合。单位专人保管,及时上帐。

2、坚持谁使用谁保管和年终查对制度。

3、桌椅黑板等备品随班级使用保管,谁损坏谁赔偿,一年检查两次。

5、贵重常用易丢物品集中存放,凭条借用。

6、经常检查备品使用情况,及时保养检修。

7、学校设备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五篇)篇二

(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学生食堂自制单据购买农民的农副产品而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可使用总务处印发的自制单据,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会计审查票据后校长审批,再由总务处主任签字,财会室方可付款。

(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总务处验收入库。

(五)临时工的工资、福利费,由用工部门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的签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保证公务行为高效,费用节约、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六曲河镇教育管理中心及六曲河镇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

第二章 出差审批

第三条 普通教职工及学校中层领导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外出参加会议、听课、学习、培训、业务评比,各类比赛(含带学生参加比赛)等活动和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差的,由所在学校出具派差单经校长或副校长审核批准(片区学校校长因出差在外不在校时由总务主任审批)后再出差;各校校长各类出差,由学校出具派差单,报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

第四条 教管中心工作人员及由教管中心指定的学校教职工出差的,由教管中心出具派差单并经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

第五条 教管中心主任由上级通知出差的,由教管中心副主 1

任审批,无上级通知出差的要由镇分管领导审批;教管中心副主任出差由教管中心主任审批。

第六条 教管中心及各校应根据所办理事务的工作量、时限、难易、复杂程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及出差天数。各学校必需实行先审批后出差,严禁出差后再补审批手续。如果是开会、培训的,要在出差事由栏注明:是短信通知、或是电话通知或是文件通知。若审批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套取差旅费的,经查实后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退违规所报的差旅费,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出差管理

第七条 出差暂时不存在落单报销。即当出差人数或性别为单时,住宿费按个人的标准凭票报销,暂不按在多一人标准的范围内报销 。

第八条 到赫章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等出差的,活动在上午9点钟以后开始的不能报活动前一天的费用;活动在下午6点以后结束的,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住宿的,可以报销当晚住宿费及第二天的生活补助费费用;到县外出差的按文件规定执行,若活动提前结束的据实报销。

第九条 出差人员必须选择最经济、快捷的交通工具。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准开私车出差或租车出差。

第十条 县内出差原则上不住宿,若因工作和特殊原因需住宿的,需报请派差审批人审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要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做到“一差多能”,既要完成出差人的主办事宜,还应做好各项托办事项。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教职员工擅自出差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出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经审核批准后,要安排好自己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后方可外出,在外公务出差期间,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需要增加出差天数的,必须以短信或电话向派差审批人请示汇报,并在出差回来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归后两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未经请示,私自延长出差时间,超过审核天数的部分不予报销超出时间部分的费用,私自延长期间并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所辖学校开展工作据实审核报销。

第十七条 在周末和假期到赫章或县外出差的,最多只能按从工作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学校)到出差地出差费用报销,若费用低于从工作所在地到出差地出差费用的据实报销。

第四章 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 当出差人数或性别为单时,住宿费不再执行第三章第十五条第(7)款规定,即不再按多一人的标准报销。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作报销标准规定的,各项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在差旅费的审核报销上,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开冒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六曲河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5年11月8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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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教育事业费开支规定,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外来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单据合格同时具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出外印刷各种文件、资料,应先提出计划,再开支权限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四、审批权限。凡开支在3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学校所有开支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共同审批;1000元以上的大项目开支须经会议研究通过,并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凡在省内外出差的,差旅费单据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领导的差旅费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为严格执行《渭南市zz中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规范经费报销程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渭南市zz中学财务管理制度》中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处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二、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各个部门的支出都必须经主管财务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三、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渭南市临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四、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原则以每人10元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五、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3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处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处有权予以经济处罚。

六、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不予报销:

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七、为了集中处理会计业务,财务处每周二、四全天办理各种借款报销业务,除发放工资等特殊情况上,其他时间不再办理报销业务。

学校的财务开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

一、财务开支管理的范围:

1、人员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临时工工资、行政人员培训、进修、脱产学习费用、独生子女学费及保健费、遗属补助、丧葬及抚恤费、困难补助、探亲路费、职工年度先进奖及质量奖、职称考试及评审费、人才招聘费、人事代理费、教师资格认定费、法人及劳动年检费、差旅费、车辆维持费、招待费、宣传费、法律顾问及诉讼费等由办公室管理。

2、学校建设、专项维修改造费(含设计费、图纸费、监理费、工程费、材料费等)、教学设备(含低值易耗品)、图书、期刊、报纸、电子读物以及相关资料、设备购置费(含家具、办公设备、一般设备及物品、水费(含污水处理费)、行政办公用品费、通讯费(邮电、电话、网络)、电费、取暖费、日常维修费),新增绿化美化、绿化维持费、卫生费、食堂经费等由后勤管理。

3、体育用品费、教材资料讲义费(含教学人员办公费)、文印费、专业评估费、教师进修费、教师课时津贴、教学质量奖、外聘教师代课费、课件费、学生实习费由教务处管理。

4、助学金学金及困难补助、班主任津贴、宿管人员工资、生活老师津贴、体检费、保险费、公寓物品购置费等由学生处管理。

5、招生就业业务费、招生就业宣传费、差旅费、招生邮寄费、招生录取费等由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管理。

6、科研课题立项费、优秀论文评审费、期编印费、科研奖励费等由教育科研处管理。

7、工会经费由工会管理。

8、财务费用(含汇款手续、购买各种票据费用、会计档案材料费)、财务审计费用、缴纳税金及各种基金由财务处管理。

二、单据要求、审批权限、责任及程序:

(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的收据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5、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

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6、临时工的工资及其他杂费,由办公室报送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由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签章。

7、由总务处按计划交采购领导小组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各使用处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总务处验收入库。

(二)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开支金额100元以下由总务主任审批,1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再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付款。

(三)业务处理程序:

2、财务处主管业务审核:审核凭证的合规性、合法性、正确性;

4、总务主任:100元以下的业务审批;

5、校长:100元以上的业务审批;

6、财务处负责人:部门预算、合同执行、手续是否完备;

7、出纳会计:报账。

三、财务开支凭证的一般要求:

报销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l、从外单位取得的开支凭证(指发票或收据),必须印有税务监章(发票)或财政监章(收据),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

2、对学校自制的开支凭证(如工资、绩效等),根据财务开支管理的范围及授予相应权限的审批人签字。

3、购买实物的开支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仓库保管员)办理。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仓库保管人员或使用者进行验收并签名盖章。属于固定资产或价值5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需到保管员处办理相关固定资产手续。完善以上手续后财务室才能报销入账。

4、对5000元以上(含)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工程必须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单位全称、开户银行、账号),经济合同须经学校法人代表审签或授权签批。5000元以上的维修工程建立必审制度,需附合同。

四、关于财务开支标准,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五篇)篇三

1、各处(室)(教研组、实验室、电教室由教务处负责)

应在开学前将本部门一学期要购买的办公教学用品列出计划,开具清单,报总务处统一办理。

经费审批手续为:

(1)学校办公教学用品,由保管员根据需要和库存情况,开具清单,填写请购单,交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审批,办公用品由采购员统一购买,实验室、电教室等教学用品可指定专人购买。(如大额度购买需用招标制)。

(2)各处(室)因工作或教学需要,拟临时购买特殊办公教学用品,由处(室)第一责任人向学校提出。200元以内由总务主任签字批准,200——10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批准,1000—20xx元以内由校长签字批准。20xx元以上在班子通气,5000元以上在行政会上讨论,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代收费用的支出除外,如购书款、购作业本款等)

2、凡来我校借读或自费的学生需退部分费用的,退款审批手续为:

(1)无任何原因中途退学、转学学生的借读费用,自费费用一律不退。因家庭变迁或班主任坚决要求其转学的学生退款应由班主任签字同意,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2)借读生、自费生系我校教工孙辈、侄辈或确因工作关系需给予适当照顾的,可优惠收费总额的三分之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核实,由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批准。

1、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验收人、总务主任三人签字才能报销。金额在200元以上只需总务主任签字报销,金额在200——1000元以内立交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1000——20xx元以内应由校长签字报销,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应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2、购物单据要写清户名、品名、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大小写,否则不予报销。

3、开具发票,必须具有税务部门的签章,否则,此票无效。

4、凡属收费收据、白条、的士票、餐费均应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由总务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校长联合签字报销。

1、凡是学校同意出差,外出参观学习的人员,视外出路程远近,经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可借适当旅差费。

2、外出人员所借的旅差额,途中车、船票等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自己负责。

3、外出人员要按规定时间返回单位,以返昌的那天起,必须在七天内到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旅差费用的报销需由会计核算,500元以内的由总务主任签字报销,500—15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签字报销,1500元以上的由校长签字报销。

5、所有外出人员,要注意节约开支。严格按规定和财务制度办事。如有违纪的现象,不给报销。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五篇)篇四

中小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也同样是学校的工作重心,各中小学为规范其财务行为,促进教育业的顺利发展,都会制定一些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住宿费、其他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十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00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流动资产指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贷等。

第十八条学校收取的各项经费都必须在当日解缴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十九条学校报帐员根据业务开支情况,及时结报,补足备用金。各学校应记好现金日记帐。

第二十条各学校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按性质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分为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和建筑物(分为道路护栏、绿化景点、围墙、运动场、其他建筑物);专用设备(分为实验设备、实习设备、文体设备、其他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分为办公设备、车船、医疗设备、炊事设备、服装、其他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支付的车辆购置费及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学校必须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和县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帐务处理,对因布局调整需要撤并的学校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学校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第三十四条各学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财领导小组,财务单列的学校,每学期结束,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并把招待费用、差旅费用以及一学期末的收支结余情况,向教代会做一次报告。理财小组对一学期来的收支情况作出评价。农村中小学每月进行一次民主理财。合理的支出发票和收费统计表,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再由报帐员按程序报帐。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从20____年4月1日起执行。

最新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五篇)篇五

一、为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确保财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学校财务活动和有关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规定。

三、单位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领、报销各种款项时,应当做到凭证合法、内容完整、填写规范、手续齐备,并有预算指标。

四、办理借款

1、借款人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借款单,借款人员签名须是本人签名,不可代笔。借款单经学校领导审批,并经会计室审核后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实行“谁借谁还”的原则。属于差旅游费或零星购物的现金借款,应于出差回校或办妥验收手续后办理报销结账手续。

五、购买物品的发票及报销

1、购买物品前要落实经费来源,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要经过校长室的可行性论证。

2、购买时应认真了解商品质量是否可靠,价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务监制章的合法发票。从企业取得的购贷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发票的名称;填制发票的日期;填制发票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发票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持有效发票向财务报销时,其发票背面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或签章。属于固定资产的,必须填写财产登记手续。

5、全校财产物资的申购、验收、调配、报废等均应由总务处统一办理。

六、差旅费报销 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具体写明出差事由、地点、日期、出发和到达时间、票价、预借差旅费数额等,车票粘贴前应除去非面额硬纸部分,住宿费及其他合法单据粘贴在报销单背面。经报销人签名,学校领导审批后向会计室办理报销手续。

七、预算 每学期开学后,财会人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各项经费收入情况,并配合校长做好经费预算计划,做到专款专用,杜绝开空头支票。

八、结帐和审计

1、学校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结帐小组,清理全期帐目,做到民主理财。

2、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其他事项

1、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会计凭证时,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蒲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十、本规则自颁布日起实施。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