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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作报告篇一
1、学校从学籍系统中的中考报名菜单中,选择打印学生报名信息核对表,并发给学生核对。
2、学校根据学生核对后的报名表在网上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点击“中考报名管理(含初二地理生物报名)”中的“中考报名”菜单,在右边的页面上选择“初三年级”,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在下面出现的名单中勾选,并点击“报名”或“撤销报名”按钮,即可报名或撤销报名。
3、打印报名核对表并交给学生家长核对签字。点击“中考报名管理(含初二地理生物报名)”中的“中考打印管理”中的“中考报名学生信息打印”菜单,即可打印报名表。在报名信息修改截止(3月19日17:30)前打印的表名为“20xx年福州市中考学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且表中“准考证号”一栏为空。
4、学校确认报名。点击“中考报名管理(含初二地理生物报名)”中的“中考报名审核”菜单,把要审核的`学生名单在页面中显示出来后进行勾选,然后点击“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这时如要撤销报名,请先与所辖上级中招办联系取消审核,然后再“撤销报名”。上级中招办取消审核时,请用学籍帐号登录学籍系统,然后点击“中考报名管理(含初二地理生物报名)”中的“中考报名审核取消”菜单进行撤销。
5、中招办生成准考证号。3月19日报名信息修改截止后,中招办13日开始生成准考证号。
6、学校打印报名确认表并交给学生家长签字并存档。学校3月20日开始点击“中考报名管理(含初二地理生物报名)”中的“中考打印管理”中的“中考报名学生信息打印”菜单,即可打印报名表。在报名截止后打印的表名为“20xx年福州市中考学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交给学生家长签字存档。
福州市工作报告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二)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四、劳动报酬
1、计时工资。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__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二)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三)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福州市工作报告篇三
房屋租赁问题一直是法律研究的重点,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也是各国在关于租赁关系法律规定中最为注重的方面。对于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市公安局北福泽苑小区东大门北第一门市(上下两层)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对甲方出租的门市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愿意承租。
二、期赁期限暂定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均为公历)。
三、年租金(税后) 元整。交付租金方式为先交租金而后使用房屋。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和乙方所受损失。
五、房屋租赁协议生效期内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及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和维修。
六、房屋租赁协议生效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应征得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如乙方违法经营,一切后果自负。
八、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但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 元水、电、物业管理等压金,协议到期后如不欠费,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九、租赁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协议,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作废。甲方如继续出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请有关部门调解或诉讼到法院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甲方将福州市(小区名)为乙方住宅使用,不得作为营业及其他用途,乙方不得转租及破坏租赁物内原有设施及房屋构造,且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提前中止本合同,并扣除乙方所缴纳之保证金用于抵偿因乙方行为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保证金、租金和其他费用及其交纳期限
1、 签订合同时,乙方即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如无发生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况,租赁期满后十五日内,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2、 乙方应支付 元(大写: )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如若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发生损坏屋内设施及房屋本身的情况时,乙方须照价赔偿,不足部分由保证金支出。若无损坏,在租赁期满后十五日内,甲方将该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每月预交 元(大写: )为水电费,根据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4、租金:每月为 元(大写: ),乙方签定本合同当日即须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乙方当月的租金交纳期限是:当月五日前,每超过一日加收3%的月租金。
5、租赁期内小区相关部门如环卫、治安、物业等方面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签定的每项条款,在此基础上,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租赁场地范围之内的使用权。
2、乙方应爱护场地和租赁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租赁期满或停止使用租赁场地时,乙方应保护一切建筑设施及屋内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样,进行赔偿。
3、乙方若要求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甲方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接受小区相关部门如环卫、治安、物业等方面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本租赁场地转给第三方使用,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告知,乙方应对此作出答复并在十五天内搬离租赁物,告知后如乙方在七天内对此未作答复,仍视为放弃租赁权利,甲方有权强行搬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租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如期交纳当月租金和合同中规定各项费用,若逾期缴纳全部或部分款额达十五日之久,则视为乙方单方解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场地,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立即搬离场地。
2、 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期满后三天内搬离财物,退还场地及原有设施,乙方退还场地及设施并经甲方场地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向甲方领回保证金。若乙方不及时退还场地,甲方则以期限拖延日数计算,每日按日租金五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超过十天不搬,则每日按日租金十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从保证金扣除,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清理费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办妥合同终止各项手续后,甲方拖延付还保证金,乙方同样以其拖延日数计算,每日按日租金五倍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4、 因乙方欠交租金、滞纳金、违约金及各项费用而造成该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为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可从乙方保证金中先行扣收,并向其追缴,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足扣收时,乙方仍应承担补足责任。
5、 乙方不得私下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私下转让视为违约,应付月租金三倍的违约金,并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当天搬离场地。逾期不搬者甲方则以其拖延日计算,每日按日租金两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具体做法按本条第4项有关规定办理。
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省、市政府及公安、工商、税务、消费协会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者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7、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包括乙方单方违约,自动终止合同)时,乙方应负责做到场地建筑结构完整、场地原装修物以及设施完好并及时交还甲方。乙方对房屋结构及场地原装修物和设备,不得任意拆除,应原样留归甲方所有。否则,乙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款额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8、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福州市工作报告篇四
(1993年9月25日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1994年3月2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1994年3月25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所产生的他项权利(以下简称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第三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设定、转移、变更、终止,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市、县人民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土地权属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土地权属的确认、发证。
第五条依法登记的土地,其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未经登记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
第六条土地登记以一宗地为单位进行。
一宗地是指以土地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申请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登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申请登记。
合作者申请登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用地,由该企业申请登记。
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由其主管单位申请登记。
共同共有的或按份共有的土地使用人,应共同或分别申请登记。
第八条申请土地登记,可以由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或见证。
第九条申请土地登记,必须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五)按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列文件资料,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应提交公证书。
第十条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未经登记机关确认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申请初始土地登记。
第十一条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应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初始土地登记。
第十二条以出让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在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初始土地登记。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前申请续期的,权利人应在批准续用土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重新办理初始土地登记。
(一)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
(四)农地调整、交换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五)依法强制性转移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六)因其他原因发生土地权属变更的。
第十五条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他项权利人更改名称、地址或改变土地用途、现状、使用年限和其他条件的,应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福州市人民的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同一宗地设定若干抵押权时,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分别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以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查。抵押权的顺序以核准登记的先后为序。
第十八条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新取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土地登记。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不再续用的;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合同终止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直接登记:
(一)依法收回,或以其他形式限定土地使用权的;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灭失使划拨土地使用权灭失的;
(三)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用的;
(四)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五)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期办理注销登记的;
(六)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未按期办理注销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
(二)土地登记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
(三)土地权属来源不明的;
(四)其他按规定不能登记发证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暂缓登记:
(一)非法转让或占用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尚未依法处理的;
(二)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解决的;
(三)因拆除、自然坍塌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灭失后未重建的土地。暂缓登记情形消除后,登记机关应予重新核准登记。
(一)初始登记五个月;
(二)变更登记二个月;
(三)出租、抵押登记一个月;
(四)注销登记二个月。
处理异议时间不计算在前款所列期限内。
第二十五条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按省以上有权机关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缴纳土地登记费。
第三章审核和发证
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后,负责进行地籍调查,全面审核。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日。
第二十七条在公告期内,土地登记申请人或其他土地权益相关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复查。
第二十八条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异议书及有关证据。登记机关应自接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异议书副本送达土地登记申请人,土地登记申请人自接到异议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驳回登记申请。
登记机关应当对异议书和申请人答复进行调查核实,决定驳回的,应书面通知。
第二十九条土地登记时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经登记机关审核,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由登记报经市、县人民的政府批准后,颁发土地证书。
第三十一条土地证书应对权利人、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使用年限、变化情况和土地面积、用途、等级、位置、界线等进行记载。
第三十二条《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由福州市人民的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颁发。
土地证书遗失或毁损的,权利人应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或换发。
(二)异议人认为登记机关对土地登记申请人颁发土地证书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或虚报土地权属证书灭失而获补发土地权属证书的,所取得的土地权属证书无效,登记机关撤销核准登记,可以并处 2019元至20190元的罚款;进行诈骗或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至二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未经登记的土地,擅自转让、出租、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一律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视其情节轻重,对个人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罚没款一律上交财政。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申请各类土地登记和缴纳土地登记费的,每逾期一日,按登记费3‰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错、漏登记的,应负责及时更正或补登记,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由登记机关或工作人员负责赔偿。
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土地登记过程中,假公济私、玩忽职守的,由其主管机关或监察部门视其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应用解释权归福州市人民的政府。
本办法实施细则由福州市人民的政府制定。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工作报告篇五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面积:
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_______平方米。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 餐饮业 。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年,超过部分无效。
四、租赁期限:
共计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租金标准:
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第二年租金_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_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_____元整。期满退场____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五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福州市工作报告篇六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金典名筑小区,建筑面积89平方米。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两年,自年5月28日起至自5月27日至。
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无故拖欠租金累计达15天的。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注:两年租金不变。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2、承租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半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次租金,首次支付租金时需支付一个月租金为押金。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超过15天,甲方将有权收回房屋转租他人。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需在不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安全情况下允许进行装修,装修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5万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5万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万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不允许乙方以此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福州市工作报告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3、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其它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__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
6.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