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优质6篇)

时间:2023-09-23 02:08:23 作者:HT书生 最新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优质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篇一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1)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3)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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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深圳市三禾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员工):法定代表人:张忠国身份证号码:地址:深圳市宝安41区甲岸路德诚大厦户籍地址:联系人:电话:0755-27837355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公司所服务区域。乙方保证在公司所服务的区域内服从安排和调动。

二、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三、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工作制。乙方每周正常工作时数为,小时,超出国家规定的每周标准工作时数小时,属于固定加班时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乙方不得自行决定加班或者单方面主张加班时数,若加班时数未经甲方核准则视为无效。

四、乙方的标准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在职期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乙方的标准工资相应上调。

乙方的工资总额元/月由标准工资(即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和加班工资组成。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节假日顺延),甲方于每月发薪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或由员工签字后以现金发放,在依法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保险费部分及其它扣减项目后,将乙方的标准工资、加班工资一次性转入乙方的工资账户或现金发放。

甲方按月在发薪日依法支付全部标准工资和加班工资。乙方如对标准工资和加班工资有异议的,应当在当月发薪日后七日内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无异议,不再就当月的全部工资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自愿放弃其它请求。

如乙方向甲方申请住宿,经甲方同意方可安排住宿,并乙方同意在每月工资里扣除元/月的住宿费。如乙方试用期三天以内离职的,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按时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及相关事宜,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提供就职所需的一切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按时办理用工手续及相关事宣的,甲方可按乙方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应承担该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劳动工具,并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劳动安全卫生法。

律知识、安全操作规定及交通安全规则培训,乙方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交通安全规则;如乙方违反上述安全操作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交通安全规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自愿接受最高额处罚并自愿辞工。

七、因甲方属劳动服务型企业,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客户单位的要求和客户的变更,重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八、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九、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无法顺利安排工作交接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赔偿金额为乙方一个月工资。

十、乙方如果在入职之前,有隐瞒前病史,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甲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保险。因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资料导致社会保险关系无效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乙方如果未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到期未履行续假手续而不回工地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制度,如违反乙方理解并同意办理辞工手续。

十三、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十四、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十五、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乙方知道并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自觉遵守。甲方有权依照规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十六、春节前后两个月不批示请假与辞工申请。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篇三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该情形也分两种:

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模板汇编六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篇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下是详细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此外,这里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应该是连续的,其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读者所误解的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间断,但是间断时间不长(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情况下还是会认为是连续工作,而不会重新计算,这是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空隙剥夺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但这里规定的较为严格,就是“双十”规则,即既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同时还要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同时满足“双十”规定,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才无权拒绝。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避免用人单位采取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方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就要注意不能将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过短,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两大难点:

1、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即因合同期满终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字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优待,如《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就包括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获得以下补偿:(1)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篇五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这种权力: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受其约束: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形是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但是,用人单位在行使上述权力时,还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该情形也分两种:

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才有权力行使: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无固定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篇

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签无固定期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

在深圳的居住地址 电话

紧急联络人一: 电话:

地址:

紧急联络人二: 电话:

地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届满未能及时续订者,视为劳动关系自动续延,自动续延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终止后,如双方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则必须重新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承诺所提交的身份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同意根据自身的资历和工作经验及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产品和经营管理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深圳市及甲方有业务的全国其它各地。

第五条 在聘用期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该岗位的职位说明书和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知识结构、情绪状况和绩效考核,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岗位,包括调入与甲方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甲方可按调整后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性质调整乙方工资,进行晋升/降职,调整后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乙方每天休息时间除外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但乙方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除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的申请,说明加班的理由和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乙方的基本工资;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八条 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加班:

(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

运输或者营业的;

(四)、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五)、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和政府下达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公历,遇节假日顺延)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在乙方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工资报酬是含税每月人民币 元,其中基本工资为 元,岗位工资为 元,职位补贴为 元,绩效工资为 元。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乙方工作能力变化调整绩效工资;在岗员工发放岗位工资和职位补贴。

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期间的薪资调整、岗位变动,以公司调动或调薪通知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不再另行变更。

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由甲方在发放乙方工资时扣除,但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水平。

第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含税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在请休假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医疗期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社会保险卡、户口本、存档证明、医疗信息采集表、养老信息采集表、相片、医疗手册等,如因乙方迟延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的材料而造成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不视为甲方没有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代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有: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带薪年假制度。

乙方连续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第一年期满后享受 天带薪年假,此后每工作满一年的,带薪年假增加 天,但最长不超过 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当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遵守并维护甲方规定的工作秩序,恪守职业操守,爱护甲方的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二十条 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是与前一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无追讨责任的劳动者。若尚未与前一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对前一单位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自己进入甲方工作,没有违反此前与其他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关于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商业秘密、兼职、双重劳动关系等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乙方在甲方任何知识的使用,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由于双方的劳动聘用关系,乙方将有机会了解并使用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策略、软件系统、薪酬系统、营销渠道、员工或客户资料、供应商、价格系统、知识产权等所有资料及文件),乙方有在合同期内及合同解除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也不能用于为自己谋取利益的经营活动中。乙方不得将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实物、文字材料、电子文档等以窃取、摘抄、复制、传真、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2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业务往来的企业就职,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3、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完成的职务发明、软件、作品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该知识产权,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签署文件)使甲方拥有或获得该知识产权。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乙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因下列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在试用期内和正式录用后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需要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法被处罚的;违反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管理政策的;

4、偷窃公司或员工、客户财物的;职务侵占的;报销费用时有虚报或假报金额等行为的;

7、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利用职务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的;

9、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情况下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除非甲方同意,在上述三十日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年假和超过2天的病假或事假。乙方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无论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均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若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将按照未完成交接所产生的损失赔偿给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自下列情形消失以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或询问的;

4、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或进行继任人才培养的;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无论何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都对工作交接负有责任,须按甲方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交接。乙方不按甲方的规定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工资;乙方不按规定交接工作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甲方将依法向乙方索赔。

第二十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劳动关系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

(五) 当乙方违约或违法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包括实际经济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地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开公布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的相关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劳动合同。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