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 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大全

时间:2023-06-23 15:17:26 作者:曹czj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 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大全篇一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一)檀山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涛

副组长:杨博岩纪振霞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杨博岩

副组长:李宁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孙涛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王建立

成员:张曼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纪振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杨亚男徐洪涛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5、指导家长进一步做好学生课业辅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手机、网络及其他电子产品,加大阅读教育,丰富课外知识。

6、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7、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8、开学报到时,要求学生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

9、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校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加强校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10、按照开学后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2023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 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大全篇二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加强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相结合,提高快速应急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24字”工作原则。

包括以下情况:

疑似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

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2例确诊病例,且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史。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院在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爆发流行期间的工作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为使应急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高效,下设办公室(感染科)及四个小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一)医疗救治专家组

第一梯队专家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第二梯队专家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二)感染预防控制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督促指导落实我院各科室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三)后勤、物资、药剂、信息、联络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传染科病区的环境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置;做好传染病防控物资,救治药品、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各科室之间协调、信息网络维护工作。

医务人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和确诊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发热门诊医师或住院医师接诊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病人时,立即上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干xx(联系方式:xx)和分管领导,核实后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计委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死亡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4、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2023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 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大全篇三

为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消毒防护工作,有效预防疾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依据哈尔滨市预防疾病消毒等相关条例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采取环境清洁和消毒相结合方式做好防控。

二、在校内公共场所(教室、体育场所、图书馆、食堂等)入口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行手部卫生消毒。

三、校内公共场所应每天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min以上;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可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四、每日对公共设施进行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消毒。

五、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消毒,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消毒频次。

六、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保存好消毒用品,并按要求对消毒场所做好记录。

七、校园内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1次/4小时),并每天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师生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独立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及时清运。

八、公共区域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

九、学生寝室、教室、楼道、公共浴室、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每日上、下午进行两次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喷洒消毒及通风。

十、食堂要每餐对餐具进行彻底消毒,公共区域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就餐桌椅每日至少2次250mg/l-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消毒。

十一、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规定执行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2023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 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大全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渝肺炎组发〔2020〕1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

(一)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持续强化疫情分析研判,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和有效性。

(三)健全体系,依法防控。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落实区域、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仁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强化应急排查。成立应急排查处突工作组。街道政法书记严正银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平安办、应急办、民兵应急分队、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单位。街道平安办负责应急排查日常工作开展。工作职责:确定排查对象、排查方式,并移送相关对象到指定区域,调动人员统筹安排封闭隔离区域等工作。

3.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成立核酸检测组织工作组。党工委书记吴晓阳任组长,主任邵平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申明派出所、各村居、各驻村工作队为成员。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宣传动员组织核酸检测工作,指导各关爱小组人员发动组织群众有序参加行程码采集和核酸检测登记建档及7个检测站的标志标牌等工作。

4.强化基层管控,成立村居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各村社书记,副组长:村社主任,成员:村社其他干部及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关爱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上级要求传达、贯彻,疫情预防知识宣传,外来人员、返乡人员行程信息掌握,对象排查、追踪,组织核酸检测等工作。各村居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分段分片分区域工作职责。

5.强化工作督导。由街道纪工委对各村社、各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重点环节排查。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送指定地点隔离并做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发现疑似病例就地隔离,等待确诊结果分类处理;诊所、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密切关注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规范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建立学校卫生副校长聘任制度,强化学校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4.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及时排查掌握外来人员和有可疑症状人员情况,科学分类处置,织密织牢社区防控网络。建立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开展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疫情重点地区来万返万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本人相关信息,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确定之前不得离开医学健康检测点,检测结果正常的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出现疫情的单位、社区(村)、小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及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5.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落实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从严控制、审核各类涉及人群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重点地区来街道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人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来街道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各关爱小组做好返乡人员信息统计,核查返乡人员行程码,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

2.强化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准备。按照每5000人设置一个检测采样点的标准设置采样点,整个街道共设置集中采样点7个。每个采样点设置等待区、采样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等待区能容纳30人以上,所有人员保持1米的距离。采样区要保持相应的独立,能容纳12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采样工作,与等待区明显分开。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及存放样品。临时隔离区应远离其他三个区域。所有区域用警戒线分开。每个采样点配了样品运输箱4个,立式集中采样标识牌2个,折叠式采样指示牌4个,集中采样用雨蓬3顶,扩音器2个,便携式打印机2台,扫码枪2把。各村居负责落实采样点电源、网络、警戒线、电脑(2台)、条桌(4张)、椅子(12把以上)、样品转运车1辆。每班现场工作人员至少配备9人,每个点分别由联村领导、村居书记担任,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秩序维护人员4人,由民警或村居干部担任,负责秩序维护和安保工作;引导员4人,由村居干部或居民代表担任,负责引导居民接受采样和指导现场扫码排号等工作。入户宣传员每个居民小组配备2名,宣传员可由网格员、居民代表、村组及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干部担任,主要负责通知或动员居民到指定地点采样。

3.加强居民个人防护。推进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居民形成规范的日常行为,实现由被动防控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常态机制。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走亲访友、聚餐聚会,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以及就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电梯时,主动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2023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 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大全篇五

第一条: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现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等举措,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哨点信息部、“四个口袋”管控部、卫生防控部、社会管控指导部、信息系统平台及技术保障部,落实会商调度、风险研判、培训指导、联防联动、应急演练、信息发布、督查督导、提示提醒等工作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触发机制、应急响应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免疫能力,科学配备各方力量,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各类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各相关环节协调联动,确保指挥系统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工作调度,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第五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等,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毒、门禁管理、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分类防护、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异常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个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落实疫苗接种、测温扫码、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第八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力度,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合理增设临时接种点,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第九条:民航、铁路、海关、边检等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坚持人、物、环境“三链同防”,筑牢基层、数字防线,扎紧国际航班入xx、进口货物以及国际邮件入xx、其他口岸经第三地入xx、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入xx“四个口袋”,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落实健康码管理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的健康码数据系统,对处于不同疫情防控风险状态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依法依规精准赋予绿色、黄色或者红色健康码,并完善转码服务机制,符合转码条件的,及时予以转码。健康码仅用于疫情防控。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对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服务。

省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设置和使用电子卡口,做好数据安全保障、运行规则优化等工作,满足保通保畅和疫情防控需要。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和防控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核酸检测机制,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核酸检测频次,并按照区域人口密度、群众需要、功能定位等,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坚持关口内置,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网格、酒店、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哨点的监测预警作用,落实来(返)xx人员信息报备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物品和环境、重要时段监测。

各哨点发现可疑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第十三条:出现首发阳性病例(含初筛阳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实行省、市、县级扁平化一体指挥,在24小时内迅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公安、通信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快速核查、精确定位,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综合研判病毒来源、传播途径和风险人群,落实相应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圈住、封死、捞干、扑灭”疫情。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划定、公布高中低风险区域,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实现精准防控,切断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外溢。

第十五条: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

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区域购买或者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

低风险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第十六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管控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或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七条:社区(村)应当组织做好宣教、排查、管控、服务工作,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紧盯流动人员、管好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加强应急准备,配合落实信息报备、核酸筛查、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第十八条: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重点人群应当落实日常防护措施,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健康监测,按照要求接受核酸筛查和疫苗接种。

车站、地铁站、机场、物流园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和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以及学校、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单位,应当根据当地风险级别,强化防控措施,控制人员密度,避免聚集性活动,做好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健康监测等工作。

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经营等场所应当落实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健康监测、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和传播风险。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风险人员实行分类筛查,适时启动全员核酸筛查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根据流调溯源、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情况,科学确定筛查范围和频次,查清阳性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及分布等情况,按照疫情发展变化规律,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抢抓时间实现社会面和隔离点“双清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疫情有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倡导公民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大对涉及疫情谣言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谎报疫情以及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信息等造谣传谣行为。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市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羁押、监管、隔离和强制医疗等场所建设和改造,为疫情应急医疗救治和患者隔离预留应急需求转换设施设备,健全日常运营维护和应急管理制度,保障常态化防控与应急状态快速衔接转换。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疫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和方舱医院设置要求,加强方舱医院建设。

第二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害医护和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

第二十四条:数据管理、通信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科学运用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建设,提升可视管理、态势感知、疫情预警、人物同防等全周期全流程疫情防控功能,优化完善全省统一的核酸检测、来(返)xx报备、健康码(场所码)、阳性快报、自动筛查、购药登记、区域协查等系统,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物资供需、生产、储备、流通、社区配送等相关事宜,保障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商务部门应当强化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秩序,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做好企业纾困帮扶工作,确保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实行闭环管理,不停产、不停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实行运输应急通行证制度,合理设置运输中转站,保障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畅通。

第二十八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畅通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新生儿等急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群众、志愿者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落实补助、津贴等相关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防止不落实、推诿落实“四方责任”和防控措施或者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有效落实。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