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产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房地产企业自查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9-25 18:45:18 作者:温柔雨 最新房地产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房地产企业自查报告(实用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篇一

淮安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水平,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淮安市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评选活动的通知》(淮房协【20xx】1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公司2011年度企业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上海亿丰企业集团(淮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上海亿丰企业集团投资成立的一家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金11000万元,现有在职员工260余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1人。符合二级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条件。

五层,内部商业空间为连续开敞的大空间,可灵活分隔使用,满足未来经营的多种可能性的需要。商业底层层高5.1m,二至四楼层为4.75m,五层4.2m,商业地下设有7000㎡停车场,东、西、分别建设约7000㎡和14000㎡城市广场,供商业活动和停车之用。

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高企业诚信水平,我公司严格按照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银监局等单位以及建设、人防、地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和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建设程序,自觉依法规范公司的开发建设行为,杜绝了违犯城市规划、非法用地、违规拆迁、偷逃税款、商品房无证销售、合同欺诈、拖欠工程款、贷款不良记录等各种违纪行为,且在本年度项目开发活动中未发生任何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根据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淮安市住房保障局相关文件的要求,经自查,我公司已达到本年度房地产企业aa级信用标准的要求,特此报告。

房地产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篇二

xx市建设局:

我公司为了积极配合xx市建设局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为xx市房地产企业预售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主体诚信、监管有力、行为规范、交易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作出积极地贡献。我公司按照重点检查内容的要求,对照检查以下内容:

3、我公司交付预售的商品房时为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xx市建设局严格审核了小区项目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本小区商品住宅按栋办理预售许可。

1、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时我公司向建设局提供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及银行开户证明;

3、本公司不存在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2、不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预售以及一房多售的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投机性炒房”、“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

7、我公司不存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不足问题;

8、我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我公司不存在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

10、我公司保证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存在不按保证书承诺条款承担保修责任行为。

2、我公司在售楼部醒目位置放置统一式样的《晋城市商品房“一套一标价”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分户公摊面积公示牌》。

1、所有在售楼盘中,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具备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2、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为购房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而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行为;

3、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泄露或者不当使用购房人(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房地产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篇三

xx市房产管理局:

根据3月7号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公司从3月7号—12号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3月7日—3月8日,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开发、建筑、销售、物业经理、督查室、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自查小组,于3月7日上午开会强调学习关于《通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于当天下午和3月8日组织员工学习了《通知》精神和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本次自查自纠活动额目的、内容和重要性。

3月9日—10日,对在建的滨泰·洙河花园项目对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

3月11日—12日,结合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通过长效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

1、通过自查,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叁级,企业法人于20xx年6月由李x友变更为李x革,依法办理了变更手续,无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等行为。

2、我公司今年开发的滨泰·洙河花园住宅小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国用(20xx)第1087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28520xx101000,《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8520xx1010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青莱施20xx—102,现正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接近尾声,现正准备办理预售许可证,无更改规划和原设计方案情况。

3、售后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我公司一直把售后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公司注重售后服务的宣传效应,并将售后服务作为品牌战略的重要部分,积极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滨泰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小区内设立专门意见箱,督查室主任负责管理收集业主意见。在设立服务热线(0532-81877555)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13589215823),投诉电话为督查室主任电话,专门督促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如果出现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态度不满意,承诺不兑现等现象,只要业主拨打投诉电话,所述内容将直接反映到总经理手中,物业经理和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承诺全年接到业主投诉四次以上(含四次)将自动离职,并且物业公司员工都逐级和物业经理签订了责任书,使每个员工都明确了售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效地保障了售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一致认为自查活动不仅要配合上级去查,而且要做为一项长期的.自觉行为常抓不懈,通过本次自查给我们开发企业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很大帮助,在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意识到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注重品牌,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检查我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并决心坚持贯彻“建好房子,做有责任开发商”的社会承诺。注重品牌建设走出自己的特色,为xx的房地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房地产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兖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兖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兖房地开[20xx]19号)的要求,我公司对本企业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永久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注册资金1亿元,是中外合资企业,主营地产经营、房产开发。公司现有员工110余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38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余人;本科以上占75%,专科占20%,平均年龄30岁,是一支知识结构合理、高效精干,富有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团队。

20xx年以来,永久地产有限公司竣工交付使用boho永久园项目,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总投资1.1个亿元。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永久·第一国际城、永久·森林公寓、永久·国际公寓等大型中高档住宅项目。其中:第一国际城位于商丘市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220亩,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森林国际公寓位于兖州市东风路,占地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为两栋28层高层组成;国际公寓项目位于永久路,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同时,公司还分别同建业集团、未来集团、宇通不动产合作开发“森林半岛”、“国家兖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园区”、“永久大厦”等众多地产项目。

永久地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责任诚信、百年永久”的经营理念,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房地产调控的有关规定,争做房地产企业遵纪守法的楷模。对于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比较关心的问题,建设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等多项法规。我公司对于此问题高度重视,深知这不仅仅是公司信誉的.小事情,而是关乎社会安定团结的大事情。所以我公司合理安排现金流,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付款节点足额支付工程款。公司成立4年以来没有因为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公司以后的经营中将保持和发扬这种经营思想和理念,保证坚决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房地产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篇五

自查单位: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室内装修;房屋中介服务及相关信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

经营情况:正常经营

从业人数:6人

主管税务机关:长安韦曲征收局

20xx年度各税、费、基金检查情况如下:

(一)、营业税

20xx年末“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为建房借入的款项为235,500,000元,故应计征的营业税的.数据为:

应缴纳营业税:235,500,000×5%=11,775000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11,775000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1,775,000×7%=824250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115000元

(三)、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1,775,000×3%=353250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11,00元

(四)、水利建设基金

应缴纳水利建设基金:235,500,000×0.08%=188,400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75000元

(五)、印花税

应缴纳印花税:55556100×0.03%=16666.83元

账簿印花税:2本×5=10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印花税16676.83元。

(六)、土地使用税

该企业20xx年度拥有土地一块:长安区土地面积153.87亩。土地税每平米元

应缴纳土地使用税:12409.194×10元/平方米=124091.94元。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124091.94元。

(七)、个人所得税

该企业20xx年度应缴个人所得税20960.53元;

经检查已按期申报、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960.53。该企业年收入12万元以上没有,税款已按期申报并缴纳,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八)企业所得税(如在国税缴纳,请注明成立日期,不填写以下具体内容)

因该企业正处在建设当中,未取得预售证,也没有取得任何销售收入,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九)、代扣代缴税金

营业税:151061005×3%=4531830.15

城建税:4531830.15×7%=317228.12

教育费附加:4531830.15×3%=135954.91

水利基金:151061005×0.08%=120848.8

印花税:151061005×0.03%=51654.37

印花税实际扣缴比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多出6336.07元,原因是多扣缴施工单位的。

经检查、核实该企业已按期申报、缴纳.

(十)、发票

在地税局领取、使用、留存,发票按规定使用,缴销;情况正常。

自查单位:(签章)

报告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