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通用

时间:2023-08-24 17:08:36 作者:李Y 2023年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通用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如模具外协加工单)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二01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暴动、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经双方协商,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在“质量合格、交期保证、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定建立产品表面处理(热镀锌)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品名,规格,单价(以附件为准)

第三条 交付条件及付款条件:

一、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进行热镀锌加工,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交期内将加工好的合格产品交给甲方,提货及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条件为:月结45天(结账日为每月的25号,每月26号前乙方将对账单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在27号之前核对好,将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传真至乙方,乙方需在每个月的28号之前将发票送至甲方)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发货给乙方加工,乙方必须返还加工好的同等数量货物给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丢失,如果数量缺少,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材料成本价2倍进行赔偿给甲方;(如小件必须有1‰的损耗。)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参与乙方的动态管理;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实施现场稽核;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成本降价措施;

七、乙方需及时响应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如:客户第三方验厂;

八、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降低成本要求,给予甲方优惠的市场价格和提供甲方技术支持,当乙方因生产效率提升或其他方面改善带来单位制造成本下降时,也应与甲方共同分享此部分成果。

十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进行打包,并在每包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厂商。

十四、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乙方的送货单和出厂检验单;

十五、检验标准

1、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时,甲方应当场验收;

2、当甲方验收之后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装箱出货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条 送货方式:乙方提货,送货。

二、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交期要求时;

三、其他不具备合作条件的情况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之复印件或传真件等同原件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16、21棉纱,甲乙双方为保证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经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一、项目名称:乙方委托甲方加工16、21棉纱。

二、原料来源:原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验收,乙方保证提供的原棉在5.0级以上、含杂3.5%、含水不超过10以内,在合作期内乙方交给甲方的原棉库存最少不低于50吨。

三、原料提供时间: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原棉须在十天内运到甲方场地,在加工期间,乙方保证原棉的供应,甲方妥善保管的义务,验收后,发生的损失和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

四、甲方组织生产期间有义务接受乙方的监督检验。

1.15约

1.25吨。

六、费用结算:按成品棉纱每吨加工费2200元,到甲方场地后,装卸费和盘纱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落棉由乙方回收,甲方自行处理。

八、交提货时间:乙方可随时提货,甲方不得延误提货时间,提货数量不超过双方商定每日生产量,如延误时间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非甲方自身因素造成延误除外。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自愿签订,任何乙方违约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四

随着市场对异型石材装饰产品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这就催促着石材加工设备向多元化、高速化方向发展。那么石材加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材加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 1.3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 1.4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约定单价。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1.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2.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2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五、包装标准

5.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5.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六、货款支付

6.1 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6.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6.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7.2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 7.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9.1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4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乙方(生产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别墅主体外墙石材,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排版图、加工图纸及加工尺寸、规格清单进行加工。

二、 加工数量及收费标准:

2.1 本合同石材加工数量、规格以实际下料单为准。(详见附件)

2.2 本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2.3 以上合同价格为包干价,包括了石材成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的运费及其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税费等费用。该价格亦不会因汇率波动、人工及物价变动而作调整。

三、 质量要求

3.1 本合同所选用的石材为。

(1)产品生产加工图纸参照外观效果图,根据主体现场结构进行调整,最终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2)石材的规格、样式依照甲方确认的效果图,并符合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要求为准则。

3.3 乙方加工的石材质量需符合《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相关质量指标。

四、交货方式及期限

按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加工计划要求分次完成交货,每次交货期限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付清该批次货款后日内乙方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货物验收

5.1 乙方按每批次加工完成成品石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工厂进行验收。

5.2 若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现场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所致的,对不符合供货条件的产品进行退换或者返工。如甲方在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5.3 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未派人到乙方现场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货款。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采取分批生产、交货、分批付款的方式:

6.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小写:)作为预付款。

6.2 预付款在最后一批货款支付时抵扣。

七、双方职责

7.1 甲方职责: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规格清单。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制定石材加工计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3)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排版图、加工图、尺寸清单下料及石材成品验收工作。

7.2 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提供的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规格清单所确定的生产符合甲方要求的石材,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返工、调换。

(2)如乙方发现加工图中尺寸不详或有误,应在加工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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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五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带给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然后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潜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潜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然后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潜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带给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回到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然后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职责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六

乙方:x x x 身份证号码:xx

第一条:甲方自愿提供给乙方一个不计费用的办公地点(本公司的一张办公桌和通讯设备)供其使用,同时还提供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开展业务工作,不受考勤时间的约束,自行安排办公时间。

第二条:乙方自行解决交通费和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甲方应乙方要求,可随时安排并配合乙方开拓业务;乙方在洽案需要的情况下,甲方可提供会议室供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所有客户在终止合作协议后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为己有。

第五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包括:铸造,冲压,机械加工。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提成范围依据所述的第五条,其业务提成为方式为:甲方按乙方协定确认的产品加工费的单价计算收取;产品加工费的差价多余部分,由甲方每次按乙方签定的合同价款扣税后核算支付结清;结算付款方式为:以客户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按实际到帐金额结清。

第七条:甲方应按乙方委托签定的产品加工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其产品质量的检测与验收,乙方按委托加工产品合同的约定来检测并验收产品。如甲方加工的产品与乙方委托加工合同技术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八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不得有损坏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九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业务代理合同,乙方接受甲方领取合同时的备案登记。乙方携带合同的有效时间为10个工作日,此合同须按时返回,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业务提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支付完为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5年,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作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再达成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协商不成之后,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本协议共壹页,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七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揽方式:承揽方包工包料。

6、工期:本项目工期____________天,按甲方指定进场日期计算。

7、共计:____________元。

双方商定图纸或技术资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定作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纸或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资料_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_份,定作方、承揽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1)负责向承揽方提供水、电。

(2)参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1)按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加工,按期保质完成承揽项目;

(2)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1)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应继续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全部由定作方承担。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得到答复的,应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因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方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定作方需对原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定作方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变更通知。承揽方应按定作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人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发生变更后,承揽方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2)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承揽方提出变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双方约定本项目质量标准:

(1)项目质量达到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

(2)所有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1)项目竣工后,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出具验收意见。如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定作方承认项目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

1、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双方签订合同,定作方向承揽支付订金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剩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付清。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合同价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延期天数每日向制作方偿还合同价款____________‰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八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xx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 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乙方办轧石子场加工的一切合法性条件,保障水、电、路畅通,场基平整,轧石机生产线环保密封防尘设施由甲方负责(包括甲方应协调好周边关系,保障良好合法的作业场所)。

甲方保障轧石子所用原料石块供应到场,石块大小按轧石机要求标准。

乙方负责轧石子生产设备并安装,确保生产正常经营。 石子加工费为元/(或计)按月结算,加工费当月结清。 加工期定为两年,若不到一年,甲方补贴乙方设备安装费(按估价算)。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合同 代加工合同篇十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委托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