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调查申请书(汇总14篇)

时间:2023-10-24 18:18:20 作者:字海 2023年行政调查申请书(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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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请书

被申请执行人对________________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一案,_________________已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现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被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行政申请书

第一,请求依法裁定,全部申请人,在西明一队“国家征地补偿”事件中,享有“出嫁女”

确实的受补偿权益和地位,西明一队、西乡塘街道办应当给予承认和积极配合;第二,请求依法裁定,西明一队、西乡塘街道办关于“出嫁女”问题的严重处理不当;第三,依法请求裁定,申请人的“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的落实,由西明一队负主要责任,落实偿还申请人每个人的合法“出嫁女”权益:每个人两项费用共计50000元人民币。由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西乡塘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督实施。

国家征地补偿涉及的“出嫁女”问题已经被西乡塘区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落实解决,《出嫁女“问题”处理办法》。《办法》明确指出,要尤其妥善处理好“出嫁女”的安置和自谋职业问题。

直至目前,西明一队征地已经结束,征地补偿也已经下发完毕。但是唯独西明一队“出嫁女”,即申请人全体,未获得任何的、应得之补偿。

鉴于权益的受损和不合理待见,申请人代表走访了生产队、生产大队及西乡塘街道办询问相关问题。均得不到正面、有效回答和解释,一直相互推诿、等待,使得申请人蒙受了极大不公。附件为走访记录复印件及申请人相关材料证明。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各项权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第2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等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结合《“出嫁女”问题处理办法》的行政指示,申请人享有至少的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理所应当。

申请人出嫁的事实并没有影响到申请人对于村集体的义务履行。例如村集体活动的经费筹措等,申请人都尽力配合。基于义务的履行和户口的事实,申请人理应享有受补偿的权利。但是目前却一直被盛行的、缺乏公平的、封建落后的旧“村规民约”牵绊和歧视,直言“出嫁女”不该享有这样的权益,认为这是背叛和脱离。而正是这样的歧视,直接侵害了妇女基本权益,和作为妇女的基本人权,用强加的歧视,来否定弱势群体的实际集体贡献。

国家征地补偿是稳定社会的关键因素之一,而国家与基层自治集体的关系更是敏感神经。国家、政府支持和理解自治单位的办法,但也明文确定自治单位应该受到政府的指导和规划,并且要服从法律法规要求。这就是政府征地之所以及时有效的原因。这将涉及国家征地成本问题。试想,村生产队利用户口的因素,可以合法合理取得国家征地补偿,但却假报户口数量,或者依据户口数量,漠视、隐瞒、蒙骗户口人员,把从上级合法取得的利益不完全地下发,这与夹带私逃有何差别?无视法治,无视政府政策规章,漠然自治,用本位主义打压真理和公正,妄图将公共权益私化和集中,必将酿成危机,积累厚重不安。而这正式目前西明一队正在试图隐瞒的真相。

利用政府的支持和对于政府的服从,坑害了最下层普通百姓的权益,这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正义国家所应该支持和提倡的事实。这不仅有损国家根基,更直接破坏国家建设,恶劣地谋得国家补偿,将增大国家征地成本,阻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破坏社会稳定和团结,埋藏深重的不和谐因子,造成与主流价值观背离的社会冷漠和仇视。

现在,申请人“出嫁女”问题已然将要成为“遗留问题”。根据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相思湖办事处“出嫁女”问题处理小组的解释和承诺,“出嫁女”问题一定解决,不会因为小组将要面临的解散而丢弃遗留问题。他们同时指出,这有待小组对于你们所提交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承诺,只要户口挂在当地,就理应得到补偿。那么申请人只好等待、等待和无限等待。这不是不信任的问题,而是一个完全可以把未知加以明确的问题。申请人“出嫁女”权益到底何时告解?有无专人负责和跟紧?如果这样的问题得不到明晰,出嫁女权益也就只是征地求得稳定的幌子,公民离去的陪葬而已。

西明一队生产队是村集体的公权力代表,转接国家征地补偿事宜,在一定程度上是村民实质的“父母官”,政府较为尊重他们的意见,为的是基层稳定。来自国家的征地补偿款将转经他们的批准和确认,款目也由他们确定,政府从事执行拨付。谁应该获得补偿,简言之,都由生产队说了算。

申请人需要的是和平解决出嫁女问题,寻求常规途径,还得一份公正。而申请人最关键的受伤是西明一队,对于申请人“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的零考虑、零操作和零补偿。根据西明村一队征地补偿的人均补偿数值标准,考虑其他村民的心理因素,申请人争取地是一定意义上的公正而非单纯钱财。对于“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每个人50000元的总计,已经是最低地、合适的范围。鉴于这样的数值,村民和出嫁女都必然产生回报平衡,不会产生多余情绪和不公。

人间正道是沧桑,申请人争取“出嫁女权益”至死方休。而其实申请人只是乞求上级政府关于申请人“50000”元的合法确认罢了。依法请求裁定,申请人的“安置费”和“自谋职业费”的落实,由西明一队负主要责任,落实偿还申请人每个人的合法“出嫁女”权益:两项费用共计每人50000元人民币。由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街道办共同监督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出嫁女问题解决办法》,此特提请政府行政裁定申请,请依法裁定。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行政申请书

申请事由: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xx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xx的处罚决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1、xx号处罚决定处罚50元扣1分。处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执行该处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安全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处罚依据与事实不符。

2、xx号处罚决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处罚决定1、证据不足。2、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并衷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此致

敬礼!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xx年1月9日。

行政申请书

我(单位)现向(你局)申请锅炉使用登记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锅炉登记卡》一式2份;

3、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仅适用于进口锅炉);

4、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5、锅炉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锅炉水质指标化验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有机热载体炉不需提供);

7、锅炉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8、安全阀及压力表校验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9、锅炉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适用于移装的旧锅炉,提供原件存档);

1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

行政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你的姓名),男,42岁,个体工商户(你的职业)家住_______________号(你的通信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便于及时与你联系)。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机关(你认为损害你的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的'名称)。

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请求撤销_______________局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_号《关于_______________处理决定》。

复议的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将能够说明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不公正以及给你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及相关的材料,都实事求是地写出来)。

此致

_______________政府或_______________局(受理你的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名称)。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如果是公民请亲笔签名或盖上私章,如果是单位别忘了盖上公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写此申请书的日期)

行政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今年____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今年____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你机关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特此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请予核准。

原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所附送的证据材料:共_______________件,请予发还。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行政申请书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20___________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及理由:

我丈夫王______系_______________市______公司职工,___年___月被借调至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岗位工作。20________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____________单位办公室突发病,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_______________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____________单位、______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______于20________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

______公司于20________年3月30日向______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______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认定工伤范围。

我认为______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正确。理由:一是王______系在____________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二、王______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因此我认为:王______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

王______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年幼仅5岁。如果王______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王______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______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

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2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享受工伤待遇。做为王______的妻子,我申请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撤销_______________市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20________)___劳工伤认字量(236)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行政申请书

北张村村委会:

我叫张x,86年5月出生,是腰市镇北张村二组农民。由于现住房屋是1988年前后父辈修建的简陋土坯木架房,至今己近20多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同时,没有厨房,院落,且现在房屋中梁因潮湿而下沉,房屋已严重扭曲。经长期风吹雨淋中梁不断下沉变形,房屋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已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又无新的.地方可去,为了家人安全,我拟在现有村房屋基地自己家成包地处,新修建住房一处。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向北张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一处,敬望批准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6月10日。

行政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县x街。

法定代表人:王xx、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拒不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现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

责令xx县房产管局限期内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委托了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代为催收“xx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事务,但是在完成相关事务中需查询部分欠费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于20xx年3月2日上午指派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代理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请求依法查询“xx绿地”部分业主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但被申请人以没有法院受理通知书、房产业主基本信息属于个人保密信息以及害怕承担泄露业主信息责任为由,拒不查询。3月3日,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申请人三次要求其依法履行其查询职责,并提供相关规定请求他们依法履行查询义务,但被申请人仍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由于“xx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有权对该部分业主房屋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也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因此,申请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师对部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查询服务,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其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其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提供查询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服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

日期:

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男,19______年2月19日出生,农民,住址:____省____县____镇____村____社____号。

申请人:______,女,19______年8月15日出生,农民,地址:____省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社____号。

申请人:______,女,汉族,19______年10月11日出生,住址:____省____县____镇____路____号__单元____室。

打定代理人:______(______之母),女,汉族,19______年3月1日出生,住址:____省____县____镇____路____号__单元____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____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____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____与____生前的公司(______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______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______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______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行政申请书

申请人__x,男,46岁,汉族,系__县__镇大梨树村__组村民。

申请人__,男,34岁,汉族,系__县__镇__村__组村民。

申请人王某某,男,34岁,汉族,系__县__镇__x村(现__村)__组村民。

被申请人:__县人民镇府

法定代表人:王某(__县人民镇府县长)。

申请事项

三、请求__x州人民政府依法对涉及三申请人的土地权属界限予以明确。

事实及理由

__县__镇__村__组与__村__x组的土地权属争议一事, x__国土局经调查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协议。20x__1月10日,以“x府行决字[20x__1号”文件作出《关于x__x__x__与x__x__组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__县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存在以下错误和和违法之处:一是该处理决定上面使用的分界点之一“丫口坟”,实际上当地并没有该地名,该决定混淆分界线,处理结果难以令人信服;二是该处理决定第三页倒数第三行明确说明《__县土地管理局关于__村__x村民组与大梨树村__组村民组山林山界协议书》[1993]x土(监)字第2号是对1965年6月8日《山林边界协议》和1992年《山林边界协议》的否定,应当以该协议来明确双方争议的土地权属界线。但最后处理决定内容却是1992年《山林边界协议》划定的界限内容,完全与《__县土地管理局关于__村__x村民组与大梨树村__组村民组山林山界协议书》([1993]x土(监)字第2号)规定不符;三是该处理决定所划分的土地权属界限模糊不清,难以辨别,致使三申请人均难以依据该处理决定明确自家土地界线和土地权属范围。

__县政府的该处理决定,形式上似乎为当事人双方明确了土地按权属界限,解决了纠纷,实质上根本没有为当事人(特别是三个申请人)明确土地权属界线。若仅以此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依据和结果,双方的矛盾早晚将会另行产生。

综上,__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与实施不符,与法律相悖,严重侵害申请人利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土地划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充分尊重土地使用的历史和现状,保障三申请人合法利益,我三人特向贵府提出复议请求,希望贵府能依法明断,撤销或变更__县政府作出的x府行决字[20__]1号处理决定;对争议的地块,依照《__县土地管理局关于__村__x村民组与大梨树村__组村民组山林山界协议书》([1993]x土(监)字第2号)规定,依法重新进行土地边界确定,并明确三申请人土地边界和权属范围,以彻底化解__村__组与__村__x组的土地权属争议,维护三申请人应有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x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行政申请书

被申请人: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职务:书记。

住址: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电话: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市土地管理局“市字[xx]号文,即《关于对武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原为水县xx乡xx村三队村民,xx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包了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xx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为xx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为xx有限责任公司。

原机械厂面积为xx平方米,xx年xx月xx日领取了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年月日武承包后,依法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xx年xx月xx日。

武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农工商总公司同意,组建了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新建部分厂房,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xx]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而实际上武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发[]号文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表武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6)该地块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没法上交,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市土地管理局[xx]号文件决定让公司在日内自行拆除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市土地管理局[xx]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xx]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依法撤销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所驾驶车辆装载110条硬中华香烟行驶于301国道路段,被烟草局检查,以其无照经营为由交公安局立案侦查。同日,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采取拘留措施,现羁押于看守所。涉案烟草的具体数额为:110条*(400元/条)=44000元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本罪属情节犯,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并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基本情节,应当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为准,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情节来考虑。其他情节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经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的;利用职权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影响很坏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等。

结合涉案人员的具体情节,涉案烟草的具体数额为4万余元人民币,并没有达到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法定金额,涉案金额小,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涉案人员主要是由于涉世不深,不懂法律法规,偶尔从事有关行为的,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综上,恳请公安局,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社会涉嫌非法经营一案。

此致

xx公安局。

行政申请书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因贵局在今年7月对申请人产品的抽检中发现“生产的专供婴幼儿食品标签未标明营养养分及含量”给予行政处罚。标签及含量的未标注,此事,实属申请人工作人员在印刷和包装上的疏忽。由于申请人目前经营状况不佳无力筹得本次行政处罚40000元,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是遵照国家相关法律生产和经营,在社会上也有良好的口碑。申请人主要盈利还是靠销售公司产品。目前申请人在经营上发生重重困难。因申请人生产的产品在销售上有很强季节性,现在正是产品销售的淡季,虽经申请人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但还是无力挽回现实的经营情况。加上现在全国各地洪水泛滥,影响申请人的大部份产品不能正常的进入销售市场,造成申请人的产品大量积压,销量剧减,已处亏损状态经营,资金供应链短缺,已严重影响到申请人的正常生产和销售。

通过此事,申请人深刻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决定认真整改,鉴于目前经营状况恳请地向贵局提出减免行政处罚申请,希望贵局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申请人的具体状况,给予申请人力所能及的最大帮助。申请人感激万分。